桑琳抢过信,连同地上的几封,「你怎么可以偷看私人信件呢?」
「谁写的?S.C.L.是谁?我见过吗?!」吕云仍不死心的问。
「是林世骏十八岁时写给我的情书啦!」桑琳没好气地说。
「哦!」吕云如泄了气的皮球,「难怪你会被他『勾引』去,太不容易抗拒了嘛!优秀加多情,啧!」
「是很难。」桑琳淡淡地说。
「还记得当年我和孙慧芬劝他,他说我们不懂爱情,害我们气得半死……结果,我们都离婚了,好像他说的真不懂爱情。」吕云停了一下,又说:「我猜林世骏会回台湾找你。」
「又如何呢?他的家人花了那麽大代价才带回他,下一次依然是不择手段,我又何必害阿骏呢?」桑琳强忍住心酸说:「找不到,他自会忘了我……而且,说不定他根本没找我,大梦初醒,偶像破灭,一个老他六岁的女人已在青春的尾巴,还是不看也罢,免得连美好的回忆都没有,这不是很多故事的结尾吗?」
「拜托,你还没老成那样好不好?」吕云想想说:「不过,你也没错,如果我当初没嫁给那个短命前夫,就不会看到後来丑陋的他,现在我连美丽的初恋都被他毁得一文不值了!他,罪加一等!」
子夜钟响,外面一阵秋风呼啸,似在回应她们话语中的感慨。
☆ ☆ ☆
风哗哗地狂卷著人行道的树,两旁的商店已有万圣节的味道,橘红色的南瓜和黑色的巫婆,占据在白蜘蛛网之间。
林世骏步上地铁出口,匆匆地往前走。他一身牛仔裤、靴子和黑夹克,外表矫健又潇洒,完全看不出两年前曾发生过重大的车祸,还花了大量的时间与生命搏斗。
他未愈的伤在心口。
那场车祸是他人生的一个大突变,彷佛他看了一半的书被人抽去,再塞入他手里的,是另一本他不太懂,也无法投入的书,一切颠倒错置,语言句型混乱。
他一直在找桑琳,他十八岁起,与之成长相爱的人。
在昏迷疼痛中,他不断的呼唤她,但她始终没有出现。
等他真正清醒时,人已在洛杉机的医院里,旁边只有悉心照料他的家人。
「桑琳呢?我想见她。」他对母亲说。
「她哪还想看你呢?」吴荷丽冷静地说:「你刚出车祸时,样子可真惨,医生说你有可能会变成植物人,也有可能一辈子坐轮椅,任何一个女人听了,吓都会吓死,谁还敢留下来呢?」
「不!桑琳不是那种人,不管我变得如何,她都会照顾我!」他不相信这套说词。
「我没骗你,余桑琳从头到尾,只有在刚出车祸那天来过,其馀都不见人影。」吴荷丽又说:「她还叫杜明峰把你放在她那儿的钱和衣物都送回来,躲得可快了,足以证明她根本不是真的爱你。天底下再好的人也好不过家人,有难时,也只有家人会和你一起承担,你懂了吗?」
整个复建过程,母亲就不断地灌输他这些观念,他不想听,也不愿被打动,猜测桑琳必是有苦衷,也一定为他忧心不已。但有时医疗进度太慢或受挫时,他也不免会怨怪桑琳,在他最需要她时,连个消息都没有,不就等於是抛弃他吗?
他又气又急,身体虽一日日转好,人却变得郁抑,不再像以前敦厚开朗的他。
半年後,他的身体一恢复,就迫不及待到台湾去,吴荷丽反对不了,只好亦步亦趋的跟著。
但桑琳却消失无踪,辞了工作、卖了房子,连杜明峰也不知道她的下落。
有板著脸孔的林伯母在,杜明峰不再多说什麽,他忆起桑琳那段内外交迫的水深火热日子,觉得她太惨,即使有能找到她的线索,他也觉得还是不要透露得好。
她该有自己幸福的人生,而林世骏也该有自己的方向,两人不应该再没有未来式地纠缠下去。
林世骏的生活顿失去了目标,他想起桑琳曾说过的话:「我会装作世上没有你这个人,即使你死了,我下地狱,也绝对不认你!」
她就这麽狠绝吗?就因为他有可能残废,而不能再给她安全感吗?
他恨、他不甘心,所以回洛杉机後,他努力地完成大学学业,比以前任何时候都专心投入。今年暑假以极好的成绩申请到哥伦比亚大学的电脑系,继续修硕士班。
为什么是纽约?因为这是他的出生地,也因为这曾是他和桑琳的目的地,没有她,他的人生依然要走下去。
况且,追赶那二十四个季节的冲动,已深陷在他血液里,成为生命的常态,不论桑琳在哪里,他仍是不由自主地追寻著,「年轻」二字早从他的字典中被删除了。
他的手插在口袋里,顶著风,唇抿得紧紧的,一个路口外,「蓝星」两个字在黄昏的朦胧中闪著耀眼的光芒。
在这个时刻,酒馆才刚营业,客人还不多,但「蓝星」的一个角落,已热闹地坐了一桌人,还飘著中国菜的香味,令人饥肠辘辘。
这菜色是由外面叫进来的,原是违反规定,但谁教来者都是大股东呢?现在的老板方安迪很好说话!若是以前的方琼安,早就几瓶酒砸过来了!
可琼安早在去年就嫁到加州的酒乡那帕,虽然不时以电话监督,但方安迪也只有哼哼哈哈的敷衍,反正她鞭长莫及嘛!
林世骏一走进来,表哥简维恺就招著手说:「阿骏,在这里,你来晚了!」
「地铁坐过站了,你知道的,出过车祸的人,头脑都不太好……」他边脱外套边说。
「你那样是头脑不好,那我们算什麽呢?」表嫂紫恩说,因为同有坐轮椅经验,所以,他们两个很谈得来。
「看来,我们也要撞一下才会变聪明喔!」另一头的叶辛潜说,他和妻子彭雅芯刚由矽谷过来。
「别胡说,看你们又闹他空腹喝酒了!」雅芯拿开叶辛潜的酒杯说。
「『蓝星』的酒,不会醉人,只会醺人的!」简维恺笑著说。
最外头坐一个女孩,发发整齐地扎到脑後,露出年轻漂亮的脸庞,才二十岁,叫卓琍,由台湾来纽约学舞的,是紫恩的舞团的成员,他们一直想凑合她和林世骏。
「嗨,阿骏!」卓琍愉快地和他打招呼。
林世骏没有别的选择,只好坐到她旁边的位置。她立刻替他弄饮料、摆餐具,他转头加入谈话,特意忽略这些小动作。
今天他们是来讨论电脑生意的,近两、三年来,简、叶、林三家,由纽约、矽谷到洛杉机,形成了一个三角大网,初步合作的各种计画都非常成功,年轻一代不免雄心万丈,想再更进一步的来激发创意。
林家原是老大林世骐为代表,但已入法律学校的他有意仕途,对电脑没兴趣,责任便落到弟弟身上。
林世骏虽然年龄稍小,但他在台湾念大学时,早就是做生意的高手,因此说话老成,头头是道,让简维恺和叶辛潜都吓了一跳,不敢小看这个少他们好几岁的「後生」。
在很多方面,他完全不像二十四岁的生嫩。紫恩和雅芯私下常说他是怪人一个,於是,大夥常拿他的车祸做文章,开他的玩笑,他也不以为意。
酒足饭饱,话亦投机,在逐渐松懈中,客人多了起来,酒吧旁的钢琴声亦琤琤琮琮地响起,曲调优美而熟悉。
「听,是台湾民谣耶!」卓琍先叫出来。
正在他们这桌聊天的方安迪得意地说:「厉害吧?她是本酒馆特聘的钢琴师,叫Sunny,从台湾来的。」
「Sunny」这名字像炮竹般在林世骏的耳旁炸开,他不自觉的站起来,此时,琴曲也恰好结束,那个「Sunny」调整位置,一头黑发,身材苗条而娇小,那柔柔纤秀的气质,正是他等了又等,找了又找的桑琳!
「漂亮吧?介绍给你们认识一下,她可是我的……呃!中文怎麽说?叫红什么知已……就是redpowder……」方安迪不会用成语,又爱现。
「是『红粉知己』啦!」和他演过中文话剧的雅芯说,大家早笑出来。
但林世骏则是相反地脸愈来愈臭。红粉知己是什麽意思?他看著方安迪引桑琳过来,手还搭在她的肩上,那炮竹像炸到他的心底,他真想当场切掉方安迪的那只手!
桑琳此刻也看到他,脸白似雪,和黑色小礼服形成强烈的对比。她第一个想法是,阿骏复元了,不再缠白布、插鼻管,又是健健康康的人了,感谢老天!但接著接触到他的眸子,那怒火及恨意,彷佛他根本不愿意在此地遇见她!
「你们两个以前见过吗?」习舞蹈,对肢体语言极敏感的紫恩看出不对劲的问。
桑琳紧握双手,深吸了一口气说:「我是他的高中老师。」
「高中老师?哇!真看不出来耶!你好年轻,竟有阿骏那麽大的学生,太酷了,」雅芯惊呼地说。
「这好像是一个台湾洗发精的广告喔!很久以前的,它的台词就是『你是我的高中老师吗?』」卓琍打趣的说。
高中老师?她为什麽要说出来?是存心要画清界线,将从前的事一笔勾销,把他推得远远吗?杆世骏的内心呐喊著。
「那麽漂亮的女老师,一定有很多男生迷恋你罗?」紫恩用赞美的眼光看著她问。
「没有。」桑琳微笑著说,声音却在颤抖。
「有,我就是其中一个。」林世骇说,却说得咬牙切齿。
好气愤的语调!桑琳抓住椅臂,努力不被击倒,「不过是一群年轻孩子,大家闹著玩,时间过後就忘了。」
是闹著玩吗?到底是谁忘掉?林世骇忍著心痛回道:「没错!人都会长大,回头一看,觉得高中的自己真是幼稚天真得可笑!」
方安迪这才搞清楚他们之间的话题,很自然的就接口说:「没错啦!我以前也迷过几个女老师,结果去年碰见一个,哇!我的上帝,体重起码多了三十磅,脸上皱纹一堆,不过十年耶!真让我怀疑自己的青春期时是不是瞎了眼,竟还幻想和她恋爱,真是可怕!」
「偶像破灭最可叹啦!」雅芯安慰方安迪说。
若再不走,桑琳铁定会哭出来。所以,阿骏是耻於遇见她,这两年,他已回到「正常」,所有的痴迷消失,他和她也成为不堪回首的过眼云烟,剩下的只是一段残酷的笑语。
桑琳藉口离席,人躲到洗手间去,泪不停地流下来,像决了堤似的。她没有勇气再回酒馆里,若再进去一次,她只怕自己会崩溃。
於是,也没告别,她迳自从後门离开这个令她伤心及难堪之地。
☆ ☆ ☆
桑琳还是没有出现。
已经好几天了,林世骏在黄昏时就搭地铁到「蓝星」来,想找桑琳,但每次总是失望而归。
那日的惊鸿一瞥,使他想起泰戈尔诗中的海鸥及波浪。当年爷爷还在时,她还为他解说。他现在终於明白,海鸥和波浪的相触,就如人生,是多麽无法预测、捉摸,更是彼此无力去控制的,只凭本能向下冲飞,向上腾跃。
他爱她,就算她胖了三十磅,睑上有皱纹,他都爱!若是她不理他,他要如波浪,再一次设法抓住她!
终於,他失去耐心,直接找方安迪要地址。
「你要干什麽?」方安迪颇有戒心的问。
「拜访老师呀!说不定会开个同学会。」他捺著性子说。
方安迪上上下下的打量他说:「你别想追她,她不接受年纪比她小的男生,我就是个实例。」
林世骏总算有一点笑容了,桑琳还是有「原则」的。在心情稍好之下,他友善地说:「你若告诉我住址,我就帮忙你追卓琍。」
「真的?」方安迪的眼睛顿时一亮,「我就喜欢会跳芭蕾的女孩,像紫恩一样,一言为定喔!」
在一个安静的周六早晨,林世骏开著车找到那栋双并公寓,内心志下心不安,不断回想著当初追桑琳的那股勇气。
按了门铃,来开门的竟是吕云,他吃了一惊,在毫无心理准备下,嗫嚅地说:「吕……吕老师,太意外了!」
吕云倒是很平静,彷佛昨天才见过他似的,一把抓进他,前後打量说:「你都好了嘛!头没破、脚也没跛,还是一样英俊潇洒,难怪那天桑琳会回来哭了一整夜,原来你没事了,而且,还愈长愈有架式了!」
这颠三例四的话,林世骏只听进一句,「桑琳哭了?为什麽?」
「还不都是因为你!」吕云直接说:「她说你长大了、清醒了,对她的迷恋消失了,还以她为耻。喂!你们男人要有点良心呀!当初你追她时,怎麽哭死哭活的,我可清楚得很,现在你不爱她了,至少也要尊师重道一下,别把人家当蟑螂、老鼠来赶。」
「谁说我不爱她?是她不理我,视我为毒蛇猛兽,几年不闻不问,我……我怎麽可能不爱她?」他急急的辩称。
糟糕!他的成语用得就比她有程度。她忙说:「把桑琳当毒蛇猛兽的是你的家人,逼迫她要闻、要问都没办法!当年你躺在床上不省人事,她有多可怜你知道吗?她第一天到医院去就被你母亲赶走,然後自己又得了急性肺炎,整个人病恹恹的,还到处打听你的消息,看了简直让人痛心。更惨的是,你妈闹到学校去,害她颜面丢尽!连工作也没了,她好好一个『优良教师』被你搞成这样,她不理你,也是天经地义!」
林世骏呆住了,总算明白杜明峰对他冷淡又欲言又止的原因。原来桑琳是死绝了心,所有的压力都驼负在她身上,包括属於他的那一部分……不!是大部分,一切的重担应该都由他来扛才对啊!
「桑琳还爱我吗?」他轻声问。
「她才不敢爱哩!」吕云冷哼一声说:「你那老妈,上次为了抢你回去,害你撞车。这次呢?桑琳害怕透了!」
「不!再也不一样了,这两年下来,我母亲多少了解我的心情。」他真挚的说:「我爱桑琳,想娶桑琳的心永远不变。如果能得到我家人的祝福,我当然很高兴,但他们若不谅解,那是他们心理调适的问题,我以前不在乎他们的意见,以後更不会去介意。」
吕云不知为何,想到她无情的前夫,眼泪就直流,把描好的黑眼线都哭花了,只是呜咽的说:「这些话你该去对桑琳说,不是对我,虽然我好感谢,希望你再多说一点……」
「桑琳在哪里?我能立刻见她吗?」林世骏问。
「呃!她带小婷和小宇,就是我两个孩子去玩玉米田迷宫了。」吕云捂住发红的鼻头,把住址抄给他说:「唉!其实我也要出发了,就只等电脑的一份问卷调查。乾脆我搭你的便车去,你们大团圆的结局我一定要看到,也好安慰一下我这离婚妇女的心,真情不是天天有,但偶尔也会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