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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晶水仙  第3页    作者:言妍

  因为富有的舜洁非普通有钱人,敏敏所承的何姓,在政经界很有名,是豪门贵胄的上流人士,舜洁夫家王氏一族,亦是显赫一时,在外交界扬名立万。只可惜天妒良缘,这对人人夸羡的金童玉女并未天长地久,舜洁的丈夫王锡因死于癌症,让舜洁卅五岁就守了寡,因为没有生育又无心再嫁,舜洁将全部精神放于事业上,成了当时少有的女强人,所以何王两家的产业都和舜洁有很大的关连。

  敏敏在何王两族里是十分静默的,因为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就当她像外头捡回来的孤女般,不闻不问。敏敏不在乎,对生命她总抱着惜福及感恩的心,她懂事有礼,努力做个小淑女,在学校品学兼优,样样第一,进北一女、考上台大第一志愿,看来就像舜洁嫡亲的孩子,优秀出众,光芒四射,让舜洁引以为傲。

  这一切都是为了舜洁。敏敏在大学上了半年,舜洁因身体不好,打算移民到美国静养,敏敏很自然地舍弃一切,二话不说地随行。还是舜洁顾虑周到,为了让敏敏能完成大学教育而为她申请了柏克莱,其实不再上学,敏敏也不会有异义的。

  她们一来就住在这半山腰西班牙式的红瓦白墙房子,前面精巧的黑色镂空雕花小门围着一个修饰雅洁的花园,后面则是一大片草坪,可以辽望整个柏克莱,及茫茫白雾后的一处海湾,视野非常美丽。

  在这儿的敏敏完完全全地掩去光芒,变成一个安分守己的管家、护士,只在学校、医院、家里三处跑,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校园生活的多彩多姿,美国同学的友善热情,全在敏敏的来去匆匆中一一甩掉,她毫无怨言地让青春的欢乐由指间溜走,因为若非舜洁,她什么都无法拥有。

  舜洁在世的后两年,个性愈趋孤僻,多半生活在回忆里,她最爱提的是在重庆及香港的童年及少年往事,敏敏就静静地听,适时奉茶,直到夜深人静。偶尔情绪深感时,舜洁会提到亡夫王锡因,唇边漾起凄美的笑容,她说:

  “我永远记得嘉陵江畔初见他的那种悸动,在白山清水中,有似曾相识、几世寻来的喜悦。后来我们在香港二度相逢,内心感觉未变时,我就明白他是我今生唯一所爱的人。来台湾后,我的日子看来风风光光,其实不过行尸走肉,有时想到我竟独活,枉活了廿五年,真是可怕呀!”

  敏敏不懂爱情。高中、大学都有许多热情的男生追她、写情书;甚至到这儿,也有美国男孩表示爱慕,她都很自然地拒绝,她一心都在舜洁身上,舜洁的痛苦与快乐才是她的责任。敏敏的心沉浸在舜洁那悲伤的描述中。这是怎样的一种爱情呀!竟能穿年越日,缠绵不绝,至死方休。

  舜洁也会提到敏敏小时候,眼内闪着满意的光彩。

  “我一看到你就喜欢,想这小女孩怎会在孤儿院,她应身在高贵人家呀!从你上小学一年级起,每次月考都拿第一,当模范生,钢琴又弹这样好,我就知道我的直觉没有错,你表现得比我的那些侄儿、侄女都好。有时我会有种错觉,你是我亲生的,是锡因留给我的唯一骨血,命运真是作弄人,不是吗?”

  都是锡因,舜洁活着为怀念他,变女强人为荣耀他,连抚养敏敏都是想与他有牵扯的渴望。当舜洁一知道自己有病会死时,她就不想再多活一刻。敏敏看着她在微笑中静静的合上眼,只能流着泪默祷:

  “妈,希望他在天上等着您,让您在茫茫的宇宙间有所依归。”

  舜洁死后,留下不少财产给敏敏,引起何王两家的紧张,大财团都是非常排外的,钱愈多斗争就愈激烈,深怕敏敏会牵一发而动全身,便纷纷联合起来对付她。如果敏敏可以说了就算的话,她宁可什么都不要,舜洁给她的已超过她这辈子应得的了。

  舜洁就是深知她这种与世无争、逆来顺受的个性,特别请张云朋来保护她,所有股票、不动产都由他掌管,在敏敏廿五岁生日以前,连她自己都不能提动或协商。

  云朋是舜洁少数信任的人之一,也是敏敏尊为大哥的朋友。他同样来自明心育幼院,舜洁欣赏他的上进心,在必要关头扶他一把,让他顺利完成法律学位,所以他对舜洁亦是报恩的心情。

  敏敏对云朋最早的印象是在十六岁时,他到阳明山的家中来拜望舜洁,那时他方从哈佛回来没多久。他们的初会有些尴尬,云朋先一步进门,敏敏在后面背着书包踏进,她当时养的牧羊犬吉利,一团滚滚冲向她,云朋没站稳往后一倒,连着敏敏也摔了一跤,混乱中只见一个英俊的大男生对她笑,敏敏也露出细白的牙齿笑回去,怕他受窘。

  真正和他比较熟悉是在搬到柏克莱后,他来看舜洁时会住几天,敏敏于是有机会和他聊天,他们彼此才知道对方都是来自明心育幼院。

  “你就是那个江敏芳,小名叫敏敏的可爱女孩!”云朋得悉事实后,大叫“我记得你,我那时在念国中,常在院中帮忙。你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非常乖。我说故事时,别人都调皮捣蛋,只有你静静专心地听。你最爱喝老杜叔叔熬的绿豆汤,对不对?”

  “我不太记得了。”敏敏说,希望知道更多。

  “我常想,这么可爱的孩子,怎么会有人忍心抛弃。”云朋说:“后来我听说你家人来接你回去,真没想到是何姆姆领养了你。”

  敏敏把后来的事简单说了一遍,略去受虐的一段。

  “哦!在院中何姆姆原就特别疼你。记得有一个和你差不多大的女孩叫玉玲,因为妒忌吧!常爱偷打你、拉你的头发,有一次你忍不住回抓她,不小心抓伤了她的脸,造成一条血痕,我们想,完了!敏敏要受罚了!结果何姆姆笑着抱你起来说:这女孩的脾气是深藏不露的!大家才松了一口气。”云朋说。

  “这一段我有些印象,玉玲的轮廓我还有三分记忆。”敏敏努力回想说:“但我怎么都记不起有你这个人。”

  “你那时还小呀。”云朋又正经地加一句:“你的视线高度只到我的腰部,自然记不住我的脸。但我对你的印象深刻,所以几年前我在阳明山看到你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原来你就是那个敏敏呀!”

  因这一点,敏敏对云朋产生特别的亲切感,云朋也对她无微不至,两人之间像兄妹,并不带男女之私。敏敏知道云朋已婚,并有两个孩子,她三番两次想见他的家人。云朋总说:“现在还不是时候。我必须保护你,佳洛疑心病很重,若提到你,势必提到你的身世。在一切还没成定局时,不要让太多人知道你和何姆姆的认养及财产关系,免得官司打不完,外面有些人是吃肉不吐骨头的,我不能让你一无所有,或让何姆姆的一番心血白费。”

  这也是云朋一直反对敏敏回去寻根的原因。他说:“人要往前看,像我,只守父亲的骨灰,母亲像另一个世界的人了。若有缘再遇,无缘又何必强求。”

  云朋不了解敏敏内心的不安全感。尽管生活一直锦衣玉食,在午夜梦回仍常有不知身在何处之感,让她觉得公主般的日子就如吹出去的彩泡沫,随时会消失在空气中;又好像在演一出豪华的戏,戏结束下了台,仍是素衣布裙。敏敏一直惦记着那可怜的小女孩和她苦苦哀求的母亲,仿佛她们也在另一个时空发展自己的人生。当然,人不可能有两种生活,她只是想回到原点把那失落的小女孩找回来而已,真的没有别的意思。

  哪里料到,过去的真如东逝流水,再也唤不回了,生母、继父已死,她的出现反而吹皱了一池静水,迷失了以往,也赔上了世雄的一条命,想到此,她又流下泪来。

  天慢慢亮了,室内仍十分黑暗,天光由掩密的窗帘透进来。她披上晨褛,走向客厅,把西边落地窗的竹帘拉起,屋宇密布的柏克莱尽入眼内,由山上到山下,再?逦到遥远带雾的地平线,似水的带子闪着浅浅的光。月亮犹在天上淡淡地笑着,几颗未归的疏星,和地上排排亮了一夜的路灯,在将明未明的城市灰蓝中,像璀灿的钻石。

  人总要活下去,活下去才有希望,不是吗?

  下午,敏敏出去买了一些东西回家。再几天就是万圣节,房子也该布置一下。但时差未调,她几乎是撑着眼皮回来了。

  她不能睡,否则半夜难捱,又要忧郁地胡思乱想。她将储藏室的假南瓜扫把找出来,再把大小贴纸一一整理,有巫婆、小鬼、坟墓、骷髅头、南瓜……敏敏一一将它们贴上大门口的窗上。正贴好一个小精灵时,电话铃响,把她吓了一跳。

  “敏敏,是我,你还好吗?”云朋的声音传来。

  “我很好。”她说:“我打电话给你的秘书,她说你到洛杉矶来了。”

  “来度假的,好久没看孩子了。明天就陪他们去狄斯奈玩几天,再回来过万圣节。”云朋停了一下说:“过了万圣节,我来看你。”

  “不必了,你是来看家人的,就多陪他们吧。”敏敏赶紧说。

  “我只是担心你,老觉得你孤零零的一个……”他说。

  “我是最不用担心的一个。”敏敏问:“盈芳还好吗?她回公寓了没有?”

  “据我手下的人说还没有。”云朋安慰她说:“过一阵子她想通了,自然会回去的。”

  “都是我害的……”她难过地说。

  “敏敏,我已说过多少遍了,是江世雄行事冲动莽撞,依他个性,迟早要出事。盈芳年幼不懂事,你怎么也理不出头绪呢!该怪的人是他自己,绝不是你。”云朋说。

  敏敏不想再一场辩论,于是转变话题。

  “家志在狱中还好吧?”

  “他换了监狱,转到台中去了。”云朋口气变硬,“他自有老大哥照顾,委屈不了的。你还想和他联络吗?最好不要,他只会惹我们一身麻烦。”

  “张大哥,家志他本性并不坏,他……”

  “他那不叫坏?”云朋截去她说一半的话:“吃喝嫖赌样样都来的黑道份子不叫坏,那我不知道什么是坏人了,我替他辩护全因为你,绝非认为他有多清白。”

  “你不知道他的环境……”

  “别忘了,我们也出身贫寒,努力向上并不难,只要有决心就可以抗拒沉沦……算了,老调重弹。”云朋叹一口气说:“在你眼中天下人都是性本善,放你单飞,没有何姆姆或我,就像小绵羊入狼群,真教人操心。”

  “张大哥,你真的别担心也别来看我,我会很好。”敏敏强调说。

  “再说吧。我会再打电话来的。”云朋说。

  云朋老把她当成五岁的小女孩,永远叨念不停,不知他对妻子、孩子是不是也如此。窗户装饰好,她把假南瓜和巫婆扫把放在门口,对面人家还在围篱上结了一盏盏橘色的南瓜灯,煞是雅致,也许她也该买一些。

  这时,门前的人行道上,有个慢跑的东方男子经过,在这冷飕飕的天气里,他只穿着一条薄长运动裤和无袖运动衫,似乎为展现他那壮硕的身材和肌肉,也顾不得天凉好个秋了。他边跑边向敏敏举手招呼,并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笑着和她说:“嗨!”

  他是哪一国人呢?有日本男人的浓眉大眼、韩国男人的粗犷、中国男人的儒雅,实在难猜。敏敏蓦地脸红,她从不随便形容男人的,而且还傻傻站在门口,像存心要偷窥他似的。

  她转身回去,等了一下,又拿出一副秋收图挂在门上,黄澄澄的玉米田上,一个邪恶的稻草人,几只乌鸦飞在头顶,盘绕着不祥,这样小朋友就会上门要糖果了。

  “嗨!你会说中国话吗?”身后有人用低沉的声音说。

  敏敏吓得回过身,竟是那东方男子。近看,他并不如原先以为的年轻,眼角有皱纹,下巴有须影,大概卅来岁,依旧英俊挺拔,岁月只给予他更具成熟魅力的迷人风度。

  “对不起,我吓到你了吗?”他改用英文说,带点伦敦的腔调。

  “不!”敏敏不知自己怎么搞的,今天那么失措,她很有礼貌地说:“我说中文。”

  “太好了!”他仿佛舒了一口气,“我刚从台湾来,还人生地不熟,就住在你左边转角那一家,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

  敏敏知道那一栋乳白镶咖啡边横木的美丽房子,像块高级巧克力,原住着一对十分有趣又和善的老夫妇。

  “哦,威尔斯夫妇搬走了吗?我竟没注意到。”敏敏讶异地说。

  “他们卖掉房子,去环游世界了。”他说。

  “真好。”敏敏诚心地说:“他们结婚四十年了,老来还能结伴同游,真是幸福的一对。”

  “你羡慕吗?”他突然眯起眼望着她说:“你相信这种从一而终、始终如一的感情吗?”

  他突兀的私人问题让敏敏很不舒服,她掩去眼中一霎间的迷惑,只很有风度伸出手说:“当然。对了,我叫何敏敏,欢迎到柏克莱。”

  他看着她的手,两条浓眉一扬,展开笑回握道:

  “我姓俞,英文名字叫迈可,你叫我迈可就可以。以后还要靠你多照顾了。”

  照顾?他这么大的一个人了,看来自信满满,一副走遍天下无敌手的模样,如果把他丢在非洲,他也会把头抬得高高当王吧!想到此,敏敏不禁觉得好笑,这一笑才发现他还握住她的手,大小对比十分鲜明,她脸一热忙放开。

  “你一个人住这里吗?”迈可若无其事地问。

  “嗯。”敏敏感觉有点像红帽回答大野狼的问话一样。

  “你不怕吗?你的家人呢?”他又问。

  “我父母都过世了,有个妹妹在台湾。”她不安地说:“这一带治安很好,没什么好怕的。”

  她发现自己身上无由地愈来愈热,迈可额上有些汗珠,热气好像从他那儿传来的,尽管他们之间有正常的距离,敏敏仍觉被扰乱,像一种波动、一种味道,她以前对人从没这样的感觉过。一阵风吹来,窜进敏敏的白毛衣内,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你冷吗?”他问。

  “你不冷吗?”敏敏几乎同时问他。

  两人同时失笑,最后是迈可说:

  “我不怕冷,但此刻真需要一杯咖啡,我闻到你屋内有咖啡香,愿意赏我一杯吗?”

  那是敏敏为提神煮的。她手握门把在后,心想:大野狼要进门了!天!现在该是她睡眠时间,难怪神智不清。迈可既刚从台湾来,怎不受影响?……但他看来不像坏人,而且能买下附近房子的人,大都出身中上阶层,所以教养应也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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