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慢吗?”盈芳说:“你真能眼睁睁地看家志成为北门帮的第四个女婿吗?那个程玉屏说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骚成那样又离过婚,碰到男人就大抛媚眼,家志娶了她,一生不就毁了吗?”
“家志应该不会那么胡涂吧?!”敏敏迟疑地说。
“怎么不会?为了报恩,他那人什么荒谬事都做得出来。”盈芳肯定地说。
“你真的觉得文佩适合他吗?”敏敏又问。
“当然适合!我可不是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哟!”盈芳振振有辞地说:“文佩出身良好,温柔、善良、多情、芙丽,完全是你的翻版,而你又是家志心目中的第一偶像,照理说,他应该很容易爱上文佩才对。”
“胡说八道,我哪又是他的第一偶像了?”敏敏抗议地说:“小心你姊夫听到,又要不高兴了。”
“谁怕他啦?!”盈芳哼一声说:“反正呀!我非救家志脱离险境不可。”
“瞧你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敏敏笑着说:“记得以前你多恨他,现在却那么关心他,真是差太多了。”
“谁教地想当我的哥哥,一心一意要照顾我?”盈芳眼珠一转说:“这就叫做‘礼尚住来’,一报还一报。”
“盈芳,你可别太顽皮了。”敏敏忍不住说。
“放心,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盈芳说:“我得走了,不然我的男主角就要跑掉了。”
敏敏看着妹妹离去的身影,兀自呆了一会儿。
盈芳和五年前她初见时,在外貌上已有很大的改变,仿佛多一层自信,就多一分美丽,像一朵盛开的玫瑰,洋溢着耀眼的青春光彩。
只是有时太愤世嫉俗了,对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来说,像要把秋天的肃杀之气带到春天里来。
她知道盈芳曾有极不快乐的童年,贫穷、受虐、飘泊,她几次想谈细节,盈芳却顾左右而言他,不愿意透露一点讯息。
心结是最难解的,有时甚至无解,把一个顺直的人生,平白弄出许多绉褶弯曲来。
“为什么要谈呢?”家志曾私下说:“有些结痂曾流血刺痛过,何必再重揭伤口呢?”
“如果还有一些瘀肿和脓疮在里面,何不帮她清干净呢?”敏敏说。
“人体都有自愈能力,当它能消融时,硬要去触碰,只会更糟糕而已。”家志淡淡地说。
当时敏敏有个感觉,他也在说他自己。也是从那时起,她相信家志对盈芳会有好处,在某些方面,他们两个极为相似的人,彼此能在旁人不甚了解他们时,更快了解对方。
只是了解并不等于救赎。
唯有爱情才能治愈最深的创伤,抚平最顽缠的心结。
可惜的是,盈芳和家志都是否定和排斥爱情的人。
真不知这一场“作媒记”,会闹出什么结果来呢?!
※ ※ ※
计程车壅塞在下班的车阵中,喇叭声此起彼落,像在玩接龙比赛,吵得人心浮气躁。
“司机先生,能不能再快一些?”盈芳在后座问。
“如果我能钻地洞或飞天的话。”司机幽她一默说。
唉!都是家志害的,他到底有什么事呢?最好是与总统晚宴之类天大的事,否则她绝不饶他!
其实帮家志做媒,是敏敏和盈芳早就有的计画,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还活得像流浪汉,行吗?
而文佩是她们目前找到最好的对象。
文佩在三个月前的某个慈善晚宴上,看到西装笔挺的家志,立刻一见钟情,很含蓄婉转地来打听他。
盈芳常时很率直地把他当流氓及坐过牢的背景,丝毫不保留地告诉她,而且还重重地叹一口气说:“所以在他英俊性格的外表下,是充满黑暗危险的阴影。”
“哇!他好有传奇色彩呀!”文佩一脸崇拜,“他真像电影里的英雄人物,带点亦正亦邪的味道,我没想到现实中有这样的人,我非认识他不可!”
盈芳差点吐血,但她转念一想,文佩家的财势不输给程子风,文佩又比程玉屏好不知几倍,如果能让家志因此走向正途,不也是功德一件吗?
因此不顾敏敏认为文佩太过单纯的质疑,她硬做起了媒婆这个角色。
她开始玩三人行的游戏,第一次吃饭,家志就察觉了她的意图,所以一张脸不说话、不微笑,沉重得教人食不下咽。没想到文佩爱透了他那严肃寡言的酷样,整个人被迷得神魂颠倒。
嘿!家志绝没料到他的白脸和黑脸,同样都具有招蜂引蝶的效果吧!
几次同游下来,盈芳开始迟到、早退,为他们两人制造独处的机会。结果情况很不乐观,文佩是一头热,家志则像只发不了情的大熊猫,而程玉屏在一旁虎视眈眈。
这回,家志居然直接以拒绝约会来表态,简直是公然对她权威的挑战嘛!
她看看手表。唉!这车速有如牛步,但愿家志人还在办公室。依照他平日的习惯,即使到了万家灯火,他还可以在那儿孜孜不倦的工作。
盈芳也是经过好久好久,才了解家志这个人,若要笼统地说,四个字就可以形容,那就是“专心一致”。
他是做什么事都全力以赴的人。比如说,逃了家就绝不回头,饿死也一样;流浪时也有模有样,还带团领队;当流氓也很认真,让他爬到少帮主的地位;回学校念书,便当班长拿第一名;做牢则是领奖状的模范犯人。
现在帮程子风管发包工程,更是严肃正经、事必躬亲、有条不紊。难怪才出狱短短两年之内,家志就接掌了程家大半的建筑事业,他手下的工人遍布台湾全省及东南亚各地。
程子风虽出身黑道,却颇有识人之能。
“家志很可惜没有个好环境,否则以他本身的条件,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敏敏屡次叹息说。
哼!什么人才?!当坏人还当得那么努力起劲,这叫是非不明、头脑有病,勉强只能算发展畸形的怪胎而已!
盈芳是在世雄被误杀后,才见识到家志“恩怨分明,一丝不苟”的人生哲学。尤其他实施起来的过人毅力和恒心,真可以成为一股散不去的庞大“阴影”。
第一次见到家志,他那魁梧高大的身材,带杀气的浓眉,精干内敛的眼神,江湖阴狠的态度,就让盈芳退避三舍,在彼此间画了一条深深的鸿沟。
不是害怕,而是她自幼就想脱离这种耍流氓的男人,一个世雄就够她受了。
但为了敏敏,她总是假装很高兴见到他。在困苦中长大,看透人世辛酸,要摆出十八岁女孩的单纯可爱,太容易不过了。
况且那时家志一心都在敏敏身上,哪会注意她这当配角的小女生呢!
直到世雄的死,盈芳才显露出她原本极端倔强的叛逆个性来。她有十个月不和敏敏说话,更把家志当成是该枪毙十次以上的敌人。
她当时心中充满恨意,回想贫穷丑陋的童年,她实在受不了生命里再一次的大翻扰。失去相依为命的哥哥,就彷佛已贫乏不堪的人生,又经历了一次不公平的被剥夺。
家志开始给她写信,厚厚的一封,全是忏悔之词。
以后差不多隔几周就来信,内容微妙地转成他在牢里的生活,有他的日常生活、感想及读书心得,成了日记、周记和杂记的混合体。
盈芳由不看到看,到被吸引,但她从来不回信。
她第一个惊讶的是,曾经失学的家志,竟写得一手端整的好字。若字如其人,那能够练就此字体的人,必然有才有学,但出自于一个黑道份子,就太怪异了。
而她也慢慢看清楚,家志绝非普通的混混宵小,他读很多书,凡事有见解,比她所知道的流氓,甚至一般男生,都要聪明复杂许多。
她无法拒绝读他的信,甚至抱着期盼的心态。
她思考他说的话,详阅他介绍的书,用他的眼光来看世界。从没有一个人能如此激起她内心最矛盾多样的感情;也从没有一个人,如此被她排斥痛恨,又深入到她心灵的某种孤寂中。
入狱三年,他也写了三年信。
盈芳在不知不觉中,原谅了这个杀了她哥哥,毁了她生命秩序的人。
她每回去探望他,他就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容。
这笑容,不同以往。以前的他也笑,但只限嘴角,鼻子以上仍冷硬得像沙漠中的巨岩;对她的笑,却涵盖到眼眸内,额头完全放松,脸上那种毫无戒备的友善表情,就彷佛有一条河穿山碎石而来,在他身上造出了风景。
而她发现,他很俊,并且能够俊到不带一点杀气,令人怦然心动。
他出狱后,两人面对面,他坚持代替世雄在她生命中的地位。
说“不”太难,于是她摸索出一套与他相处的最安全方式,就是当哥儿们,没大没小,吵吵闹闹,如此一来,他们之间的鸿沟也会长存。
如果他能娶文佩,远离北门帮,有自己正常的家庭和人生,可能笼罩在盈芳头上爱顾的“阴影”就会散去,她就彻底安全啦!
但最主要的,她不能让家志娶程玉屏,否则他这一陷落,就会永世不得超生,她也会一辈子不得安宁。
为什么呢?盈芳也不懂,反正就是有某种奇怪的动力,要她非这么做不可。
没想到,她也要为这怪胎操那么多心呢!
※ ※ ※
家志的工地,钢筋高竖,各种机械缆绳吊挂着,不同的金属在四月的黄昏里闪着程度不一的光芒。
感觉都很巨大和耀眼。
已经是收工时分,只有几个黝黑的外籍劳工,散布在泥沙堆中整理工具。他们看到盈芳时,露出白色的牙齿笑着,用手指向木材铁皮搭建的临时办公室。
她由敞开的窗口,看见伏首案前的家志。
出狱后的这段时间,他变了很多,小平头留长,皮肤因长期日晒,呈健康的古铜色。如今他日理万机,生活紧凑忙碌,天天是生意建筑的术语,原本吊儿郎当样已被磨光,整个人神态收敛,全是商人精明干练的架式。
像他这样,弃黑为白,由武而文,彷佛演员换舞台变戏码,演一角色像一角色,还真教人吃惊呢!
盈芳才推开门,一股熏死人的香水味马上传来,她心中暗叫一声:原来如此!
果真,她瞧见一双雪白肥腴的玉腿横陈桌旁,再来是曲线毕露的黑色洋装,薄得教人遐思;最后是一张色彩缤纷,发丝飞扬的艳丽脸蛋。
哈!好个狐骚呛人的程玉屏!
比起来,盈芳一脸的不施脂粉,一头的没型短发,加上牛仔裤、宽衬衫,倒像牡丹花旁一棵不起眼的万年青。
家志还来不及招呼,王屏蘸满红汁的大嘴巴就叫道:“哟!我们的干妹妹来罗!欢迎呀!”
玉屏的那声“干”,十足是酒家的“干”,令人起一身鸡皮疙瘩。她不理会那只骚狐狸,迳自强拉家志到屋外,而且走得很远,直到空气恢复清爽宜人。
“怎么啦?!”家志猜到她的来意,似笑非笑地说。
“你还敢问?!”盈芳直接骂说:“你为什么要临时取消约会?我可是千辛万苦才找到一个肯和你交往的良家妇女,你竟然随便放弃?!”
“我真的另外有事。”他还是笑着说。
“有事?别告诉我,是为了程玉屏那个超低水准的女人!你比较喜欢和她在一起吗?”
她忿忿地说。
“当然!你看她多秀色可餐!”他故意说:“只要是男人,哪个不想一亲芳泽?!这是天性呀!”
“天性个头!”她握紧拳头说:“你是猪、狗呀?!”
家志见她真的生气了,忙说:“好啦!别想拿钢条敲我的头,会打死人的。我今晚真的有事,我义父在别墅请客,有些政商要人出席,是有关这栋大楼的,我人最好要到。”
“真的?”她怀疑地说。
“不信的话,你可以打电话向我义父求证!”他说。
“不必了!我疯了才会去跟他求证!”盈芳又说:“我和姊姊都巴不得你早日脱离他的势力范围。”
“我义父已经改邪归正,和一般生意人没两样了。”他说:“你怎么老是对他有成见呢?”
“狗是改不了吃屎的。”她说。
“你是在骂我吗?”他又面带微笑说。
“我才懒得骂你!”盈芳瞪他一眼,“我再去想办法说服文佩,重新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你再搞砸,我就只好将你留给那个蜘蛛魔女,让她把你啃得尸骨无存。”
“我以为你会先把我大卸八块呢!”他笑着说。
“对要死的人,我才懒得花力气。”盈芳看看表,想起自己的任务,说:“我得走了。”“嘿!等一下。”家志叫住她:“等宴会结束,我去接你,我们还可以赶个午夜场电影。”
她有没有听错?他竟主动邀她看电影?大概是算赔罪吧!她想答应,但李妈妈的事得尽快解决。
“不了!我……我也有事。”
“什么事会比敲我竹杠更重要呢?”他好奇地问。
“没……事。”盈芳没防他会问,一下子语无伦次起来,“就……就是逛街嘛!春季大减价,衣服便宜嘛!”
她愈解释愈糟糕。家志起了疑心,但他仍不经意的问:“是不是和小美她们一起去?”
“我……”她扯不出更多的谎,于是翻脸耍赖说:“喂!你好罗唆!我们女人逛街,你东问西问个什么劲儿?快去陪你的程美女吧!再见!”
她说得快,脚底也不闲,尾音才落,人已经跑到大马路上去了。
家志想想仍是不安,盈芳想躲他时,必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
他唤来手下一个工人说:“阿山,你跟在江小姐后面。看她到什么地方,再打电话向我报告。”
“是,我马上出发。”阿山说。
家志看着鹰架后逐渐沉落的夕阳,满脑子尽是盈芳刚才和他一来一住的神情。
认识她五年,以为摸透她的心思时,又常常有令人惊奇的意外。所以只要关于盈芳的一切,他都不自觉地变得敏锐多疑。
刚开始时,他还认为她是天真单纯的小女生,可大家都被她骗过了。
世雄的命案,一下子暴露了她的复杂性。他没见过脾气如此顽固的女孩子,害他写了三年的信。她不回,他也停不下来,倒像是打对台比耐力,双方都卯上劲儿了。
对!她就是有那股劲儿,沉默时也带着一种牵引人的力量,像发自内心的生命活力,随着她的成长而更显着,偶尔迸出的热焰火花,却令他头晕目眩了。
如果她毫不隐藏自我,他不是要烧得眉焦发焦了吗?
记得他们第一次单独对阵,是敏敏去南部躲信威时,要求盈芳去看他。
“我姊姊强迫我来的。”她一见他就冷冷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