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意思!」他依旧微笑。「你们很亲热?」
「亲热?」她叽叽呱呱的说:「打打闹闹算亲热吗?我讨厌肉麻的事,最亲热——」她眼珠灵活的转动着。「去年圣诞节他亲过一次我的脸,他说是祝福!」
「是吗?」他的笑意更浓。怎样一个真稚、无邪的小女孩?她真坦诚得像一张无暇的白纸。
「就是这样了,」她睁大眼睛,毫不隐瞒。「我可没亲他,因为我送他圣诞礼物了!」
「你们是很可爱的一对朋友!」他说,由衷的。他深深的了解,感情的事绝不能勉强。
「说说你的,」她兴致勃勃。「不是女朋友的事,讲讲美国大学的情形吧!」
「我是南加大,柏克莱的南加大。」他说。「你该知道,柏克莱的学生素质都比较高,而且思想行动极端自由,是嬉皮士的大本营。我是在自由发展的情况下完成学业!」
「柏克莱不是最喜欢闹学潮的地方?」她更有兴趣。
「现在没有了,」他淡淡的笑。「闹得太多、太久,学生都腻了,又回到课室里。其实,我很喜欢柏克莱的自由风气,嬉皮士也很和平、友善。」
「说得我心动,很想去看看!」她说。
「未来的女外交官,你有的是机会!」他也把一粒小石子投向小溪。「若你要去,别忘了告诉我一声!」
「怎幺?」她歪着头,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会让家人招待你。」他说得诚恳。
「算了,我只是讲讲,我是不会出国的!」她双手枕在脑后,躺在地上。
「你不像有大志的人!」他说。
「出国就是有大志?荒谬!」她仰望天上星星。「如果我去了美国,我可还有机会躺在小溪边数星星?我可还有时间和朋友闲话家常?我可还能感觉到亲爱的父母就在不远的山坡另一边?我可还能嗅到屋前的青草味?我不出国,我相信我喜欢的一切比出国更有意义!」
「你有权选择,」他有些感动,多纯良淡泊的女孩子!「你是很特别!」
「我只是不贪心!」她说。闭上了眼睛。
他有些错愕,没讲错什幺话吧?她似乎有些不对,她的声音有浓重的鼻音,她怎幺了?
「之颖,你做什幺?」他凑近她,下意识的握住她的手,他看见她眼角有一粒晶莹的泪珠。她用手指揉揉眼睛,好稚气的一个动作。
「想着会离开爸爸、妈妈,我就想哭!」她瘪瘪嘴,一滴眼泪又落下来。
「傻孩子,又没有人强迫你出国,伤什幺心?」他拍着她,像在拍一个很小、很小的女孩子。
「但是——」她再抹一抹眼泪,睁开眼睛。「我想起也不行,我的心——其实一点也不硬!」
「我知道!」他再拍拍她。「别再想了,我唱个歌给你听很好听的一首歌!」
「什幺名字!」她立刻高兴起来。泪水还没干呢!
「THEY LONG TO BE CLOSE TO YOU!」他说。他的英文发音真好听。「是‘木匠姐弟’合唱的!」
「哎!我听过,」她叫起来。「木匠姐弟声音好美,尤其是姐姐,歌词、音符好象流水——不,不,好象在一块平的玻璃板上滚动水银珠一样!」
「形容得多好!」他说:「不过木匠姐弟的确是近来比较出色的合唱团,没有乱喊乱叫的噪音!」
「听说木匠姐姐每次演唱总穿衬衫,长裤,也不化妆,很嬉皮士的,」她好感兴趣。「她还是鼓手,一边打鼓一边唱,是吗?」
「是吧!」他点点头。「不过并不很嬉皮士,比起一般乐队,他们简直可以说正派!」
「你唱吧!」她再躺下去。
以哲调弄了一阵琴弦,开始唱了。他歌声和木匠姐弟自然不同,他的音色很低沉,带着很重、很重的感情,他把这首「他们希望接近你」唱出另一种风格,纯男性的风格。
歌声停了很久,很久,她都没出声,只是那幺定定的若有所思、若有所感的凝视着他。
「你是谁?」她傻傻的、稚气的问,声音有些像在做梦。「你怎幺能唱出这样一首歌?」
「我是以哲,不是吗?」他捧起了她的脸——那是很自然、很真纯、很含蓄、很特别的一种感情。「我是你的朋友,我们要一起帮助玫瑰的!」
「噢,程以哲,」她醒转过来,高兴得跳起来。「你唱得多好,知道吗?你唱得多好!」
「这首歌为你而唱,再加了翡翠溪流的伴奏、星光、月光的点缀和上帝的祝福,你才会觉得歌声好!」他微笑着,那微笑多安详,多恬适,眼中没有恶作剧,夜空的灵气更盖住了他那份不羁,他全身发光!
「你为我唱?」她有不置信的真诚喜悦。
「我为你唱!」他轻轻在她脸颊上亲吻一下。「这是一个祝福,希望你能接受!」
「啊!」她涨红了脸,心中飘荡着异样情绪。
以哲已是一个朋友,但这朋友和韦皓不同,他带给她一种全新的、从未有过的感受,她——喜欢这感受!
「刚才你为玫瑰而给我亲吻的祝福。」他的眼光清澈似翡翠溪水。「现在我也祝福你和——我们的友谊!」
祝福!很美、很温暖,包含一切感情的两个字!祝福!
扫描校正:Luo Hui 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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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施薇亚结婚了,婚礼在匆促而极度保密的情况下举行的。没有请客,更没有铺张,简单的婚礼一过,新婚夫妇立刻到不曾宣布名称的地方渡蜜月。
婚礼前整个星期,之颖没有见着薇亚,她似乎躲了起来。婚礼之后,她也没有回到小径尽头的家中。之颖有点失望,她不必做得这幺神秘啊!
薇亚结婚就是这段三角恋爱的结束?之颖不知道!立奥绝不是肯放手的男孩,她明白这点!——还能怎样呢?施薇亚已是正正式式的潘定邦太太了。
之颖很想找立奥谈一谈,劝劝他——虽然他未必会听。她关心他在这种情况下会做出什幺傻事?唉!她愈来愈觉得薇亚的婚姻有错误,她希望薇亚不后悔!
中国女孩子大多数都屈服于既成的事实,薇亚就算后悔也绝不会和潘定邦离婚,那——不是很痛苦的一件事?立奥说坟墓,没有错啊!
相爱的人不能结婚是天下最遗憾的事,之颖想。她说不出这件事里谁对谁错,似乎——都有错,也都没错,各人有各人的立场和打算,是吗?只是——立奥很可怜,他追求的是爱,得到的是痛苦和毁灭!像他那幺刚硬、阴冷的男孩子,肯定的能在表面上承受得了这打击,他内心如何?他将怎样平衡自己?
立奥年轻好胜,脾气又坏,再加上爱恶都是那幺强烈,所谓的「平衡」是——他将怎幺对付施薇亚和潘定邦?之颖知道他一定会这幺做,换了她也会报复一下,泄泄愤。人总是人,尤其年轻人,谁真能像小说里、电影上那幺伟大?
之颖实在为施薇亚和潘定邦担心!
小径上,依然那幺宁静。已发生的事被轻风吹散,只留下浅浅的痕迹。日子一天天的在推进,未发生的事,谁能预先知道呢?只是,有些事是必然要发生的,上帝预先安排好,绝不能更改!
之颖快快乐乐的沿着小径走回家,一整天的课不曾使她疲乏,这个热心又善良的女孩子永远有发泄不完的精力。她又在想,晚上该去看看施廷凯——管他欢不欢迎。也该再带玫瑰到山坡草地上奔跑一阵,看着她那两条逐渐强壮的小腿活动是件高兴的事。或者程以哲会来,最近他晚上总是来,这个男孩真的热心,比起韦皓来——
韦皓?她呆怔一下,韦皓已有一星期没来过此地,在学校虽然见面,却总——感觉不到他存在似的。不,是他疏远了她——哎!怎幺想的?韦皓绝不会疏远她,韦皓是在「发奋图强」的用功,不是吗?或者今晚可以打电话叫他来,他从没见过以哲,他们该见见面,一定会成好朋友的!
回到家里,慕贤和淑怡都没回来。厨房里有一袋爱莲母亲代买的菜,她放下书本,快手快脚的把蔬菜洗干净、肉切好。从冰箱里拿出一大瓶果汁灌下去,又吃了一块萨其玛,饱了。洗一把脸,朝施家跑去。
穿起牛仔裤T恤的她显得分外修长,也分外青春——青春不是名贵的脂粉、不是华丽的衣服所能装扮出来的,青春是自然美。她跑到施家别墅门口,正待按铃,发现大门又是虚掩的,怎幺回事?他们不怕想杀人灭口的凶手再来一次?
她轻盈的穿过庭院,走进客厅,四周张望一下,一个人影也没有,施廷凯一定在书房。走了两步,地板发出奇异的「吱吱」声,这幺漂亮的别墅,地板不可能这样差劲,她退回两步,依然吱吱作响。她怀疑的蹲下去看一看,竟是人工把地板弄松的,施廷凯预备怎样?真活捉凶手?凭那几支飞镖?
她走到书房门口,沿路的地板都松动着,发出不同的声音。敲敲门,没有回音,推门一望,书房里没有人,奇怪了,廷凯去了哪里?连阿保,连陈嫂都不见踪影。
正想转身回来,忽然听见背后饭厅里有些声音,像是有人在冰箱里拿东西。之颖高兴起来,总算有人,没有白跑一趟。
她兴冲冲的推开饭厅门,也许用力太大,把冰箱前面的那人吓了一大跳。之颖一连串的对不起之后,发现竟是个不曾见过面的陌生女人。她背着身体,身上穿著一袭曳地白纱长睡袍,看不见她的脸,从她背影能知道,她必是个十分美丽的妇人。她一定是廷凯的太太静文了!
「哎——施伯母,对不起,吓着了你,」之颖说:「我是之颖,杜之颖,施薇亚提起过吗?」
静文没有回答,她背着的身体动也不动,好象是一具石膏像。之颖看她手里拿着罐头、杯子、鲜奶什幺的一大堆,她好心的走过去帮忙。
「让我帮你拿,」之颖走到她身边。「要拿去卧室吗?施薇亚说在楼上!」
静文突然「啊」的一声,仿佛受了极大的惊吓般回转头,手上的罐头、杯子、鲜奶「碰碰」的掉了一地,杯子碎了,牛奶洒在地板上,罐头滚得好远。使之颖吃惊得张大了嘴,一句话都说不出,是静文那张脸!
王静文不是出名的美人吗?连淑怡那种绝不应酬的人都知道当年上流社会第一美人王静文,但是——之颖看见的是怎样一张脸啊!白得像墙壁,冷硬、平板得像大理石,像画出来般整齐的眉毛,死板的嘴唇。受惊的眸子,是脸上唯一有生气、会动的器官,怎幺——是这样的呢?两人对峙几秒钟,静文一转身奔了出去,迅速消失在楼梯转角处。
之颖惊魂甫定,深深的喘几口气。静文的模样是那幺怪异,天知道是谁吓着了谁!
之颖从来不是胆小的女孩,这一次可真被吓坏了。她们俩距离那幺近,骤见那样一张平板、死白、毫无血色,甚至毫无人气的脸,怎叫人不吓破胆?那张脸虽不丑陋,可以说十分美——好象画出来的,但是,那——不像人,像梦魇中时时出现,不出声,没动作,只用两只恐怖的眼睛定定望住你的黑衣女人——多恐怖!
不知是那一声惊呼,或是砸碰杯子的声音,引来了神色慌张的陈嫂,她推门进来,一眼看见之颖,她似乎已明白了一切。
「杜小姐,是你!」陈嫂并不意外,很平静的拾起地上的玻璃碎片和罐头。
「我看到一个好恐怖的女人——」之颖天真的说。
「别乱说话,那是夫人,」陈嫂神色庄重的看之颖一眼。「夫人身体不好,十年没见过阳光,皮肤当然是苍白的!」
「但是——但是——」之颖不知从何说起。那种皮肤,那种平板绝不因为十年不见阳光的关系。
「我告诉你别乱说,提都不许提,尤其在老爷面前,」陈嫂有点霸道,她不是这样的人啊!「你提起这件事老爷会发脾气,也许——会不许你再来!」
之颖点点头,她并不怕廷凯不许她再来,她只是好心的不愿惹起廷凯伤感。
「我不说就是,施伯伯呢?」之颖问。
「在后园!」陈嫂拿着碎玻璃杯走出去,她脸上有个——近乎诡异的微笑。
之颖不研究陈嫂的笑容——一些中年或老年的独身妇人,总喜欢故作神秘,何必研究?她跳跃着奔进后园,黄昏的金红色霞光下,她看见了廷凯。
依然是一副黑色太阳眼镜,依然穿得十分潇洒,他正在做什幺?模样儿那幺可笑!那是一条用长木板临时搭成的桥,弯弯曲曲的毫不规则,而且只有两尺宽,廷凯就在上面小心的、认真的前进。好几次,他几乎从那有一米高的窄桥上跌下来,看得旁边的之颖和阿保忍不住要叫出来。可是,他总能及时稳定自己,再找出正确的方向。那真是仿佛看得见一样,他花了多少时间来训练自己?为什幺?就为那凶手?值得吗?
之颖轻轻的透一口气,廷凯敏锐的立刻发觉。
「是谁?之颖吧?」他站在木桥尽头。「扶我下来,阿保,预备练靶!」
阿保沉默的看之颖一眼,他每次都显出不欢迎她的模样。他走过去扶下廷凯,带廷凯到旁边,预备好箭靶。很雅致、很美的花园加上这些木桥、箭靶,看起来不伦不类的,廷凯报仇的心实在太重了!
「会射击吗?」廷凯问之颖,接过阿保递去的一枝枪。
「学校军训课试过,不很准2」之颖说。她现在相信廷凯要亲自抓住凶手是认真的了。
「看看我的枪法!」廷凯自信的笑一笑。
他用脚踏踏草地,原来草地上有一块可令他辨别方向的小木块。他站直了,正对着箭靶,右手平伸,「碰」的一声,一粒小小的铅弹射中红心,箭靶上传来「铃铃」的声音。
「射中红心了!」廷凯很高兴,用右手摸摸仍用绷带挂在身前的左手。「我的枪法比那该死的凶手高明多了!」
之颖没出声,看着他再射五枪。那幺神奇的,枪枪均射中红心,他的枪法比飞镖更准。只是——之颖下意识的有点寒心,他愈自信就表示危险性愈大,是吧?
他把气枪交给阿保,很准确的走向之颖。
「有一星期没来了,在忙什幺?」廷凯心情很好。「你那位医生朋友呢?」
「他晚上会来吧2」之颖说。有阳光.她看见廷凯黑眼镜后眼眶附近尽是可怕的创痕。「你的手——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