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他的手机响起。
他下了床,从西装口袋里掏出手机,“喂?”
“是我,你有没有乖?”电话的另一端传来沈芸岚骄纵的声音。
“呵,你说呢?我是个正常的男人。”
他答得直接,因为他本来就不是个专一的好男人,她一直都知道的。
“听来是没乖了,但是不可以再乱来,我要回台湾了。”
“是吗?不是去三个月?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呢?”
“甭说了,早知道就不接这个工作了,那个模特儿以为自己是大牌,根本不甩我,我受不了了,昨晚就跟他们说我不干了。”
“早说了,你这个大小姐是不适合接任何工作的。”
“我知道,还是当你的小女人舒服。我明天下午五点半到台湾,记得来接我,拜。”
他勾起嘴角一笑,摇摇头,将手机放回西装口袋,一转身才发现床上的美人醒了。
她的粉脸红通通的,他知道自己仍是一丝不挂,但两人最亲密的事都做了,裸身以对又如何?
唐薇直觉的揪紧身上的被子,因为被子下的她也是光溜溜的。
翁伟迪并没有回到床上,而是拿起一旁椅子上的衣服一件件的套上。
她凝望着他,一身LV的灰色西装、金铜色的立领衬衫,这套价值不菲的服饰让这个男人看来更加的挺拔俊俏。
翁伟迪套上名牌皮鞋,走到她身边,从皮夹里抽出一叠千元大钞,笑笑道:“这没有什么意思,只是谢谢你陪我上床。”
他俯身,拉开她身上的被子,将那叠大钞放在她圆润的饱满之间,啄了她的唇一下,转身离开。
唐薇看着那被关上的房门,就这样吗?
她的第一次只值这一叠钞票,是否过于廉价了?!
她叹息一声,希望“附加价值”能高一点,那这一切都值得了。
她摸了摸自己平坦的肚子,求求老天爷保佑,让她能如愿中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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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翁伟迪开车来到位于台北东区大楼的办公室,特助董建志一看到他,马上将专属总裁的办公室的门关上,百叶窗也给—一拉下。
他看着年近五十、两鬓斑白的特助,董伯在父亲的身边工作了二十多年,急惊风的个性数十年如一日,到现在仍是孤家寡人。
瞥他一眼,他对他的动作不予置评,已经被迫习惯了。
他在办公椅上坐下,将董建志口中十万火急的会议内容快速的测览一遍,签名批示。
“好了,这个案子的后续动作就由董伯你去负责。”他将处理好的卷宗摆到桌角。
“总裁,你确定要在这不景气的环境下推出亿元豪宅,这不会太冒险了?”
“就是因为不景气,才要推这个案子。”
他往后靠在皮椅上,看着皱着眉头、一副欲言又止的董建志。“好吧,又怎么了?”
“呃,前总裁刚刚来过了,又是满面春风的,你知道的——”
他眉头一拧,腰杆坐直了,“他又遇上了他所谓的‘生命中的女人’了?!”
“嗯,但我担心又是个女骗子,前总裁说了,那女人在林森北路那儿开了一家叫‘爱情宾馆’的Hotel,他说她有多浪漫就有多浪漫,他们两人一见钟情,交往一个月,已考虑要结婚。”
“该死的!”
翁伟迪立即从椅子上起身,边往门口走边说:“他去哪里了现在?”
“约会啊,还叫我不准说,想到前总裁这几年已被几个年轻女人骗走上亿元了,我怎么能不说?可是,我怎么劝,他都不理,他说这回是来真的……”
董建志话说了一半,门已“砰”地一声被关上,他拉开门跟出去一瞧,已不见翁伟迪的身影。
他叹了一声,见到外面在开放空间工作的职员们心知肚明的窃笑表情,他忍不住狠狠的瞪他们一眼。
瞬间,大家又乖乖的伏案做事。
其实也怪不了他们,都五十多岁还高唱“我还年轻”的前总裁实在是一个宝,这一、两年爱上的几个女人都把他给甩了,还难过的跑来跟儿子和他哭诉。
不过,一旦有了新恋情,他又是满面春风、眉开眼笑的跑到公司报喜。
所以也让这些员工们看了太多的笑话。
而他这个老特助在不知不觉中养成关门。拉百叶窗的习惯,就是想少点八卦被那些职员们嚼舌根。
他摇摇头,这家公司是几年前,前总裁将原先设立在美国加州的“华尔国际房地产公司”的所有资金移到台湾开设的。
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华尔俨然已成为房地产业界的第一把交椅,推出的个案莫不在短短几个月就销售一空。
前总裁成了千亿富翁后,却急流勇退,将棒子交给总裁,说他要为自己而活,而退休后的第一件事居然就是去找寻他生命中的女人。
这对早年丧偶的前总裁也没什么不好,只是台湾的女人实在没有想像中的“古意”,他这一、两年来可以说是人财两失,心碎了好几次。
好不容易静寂了三、四个月,以为他学乖了,没想到
这一次可鲜了,他居然找了一个开爱情宾馆的女人?!
看来他们父子又有得吵了。
第二章
“蓉蓉,就是这个地方,你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翁瑞扬带着雷蓉蓉推开了维也纳森林的大门。
昏暗的灯光、慵懒的音乐,雷蓉蓉回头对着交往一个月的男朋友微微一笑,“很不错的地方,我喜欢。”
“你能喜欢就太好了,这个地方对我而言有不同的意义,在没有遇见你之前,我都是一个人来这儿消磨时间的,老板Kin、侍者James、酒保Hermit,我们都成了好朋友……”他眉飞色舞的带着她认识酒馆里的人,大声的称赞这里是他沉淀心灵、分享心事的好地方。
Kin领他们到位子上,用一种了然于胸的微笑看着翁瑞扬。“要先喝酒还是用餐?还是等重要时间过后再用餐?”
前几天翁瑞扬一个人过来时,已经告诉他,他将会在这里跟一个美女求婚。
“先用餐好了,都八点多,蓉蓉一定饿了。”
Kin明白的点点头,走进厨房里准备餐点。
满头花发、相貌沉稳、眼角噙着笑意的翁瑞扬就像是沉醉爱河的年轻人般,着迷的看着坐在他对面的雷蓉蓉。
她看来一点也不像四十五岁的女人,及肩的直发、黑白分明大眼、皮肤白皙,一身连身的鹅黄色羊毛洋装,让她整个人看来神采奕奕,又美又年轻。
认识她这一个月来,即使是天天看她,也不觉厌倦。
所以,他决定了。
从西装口袋里拿出准备好的求婚钻戒,打开红色的天鹅绒绒盒盖后,放在桌上,他低头做了一个深呼吸抬起头来,表情显得紧张,“蓉蓉,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雷蓉蓉的眼眶红了,眸中出现泪光,“你……你是认真的?”
“再认真不过了。”他的声音坚定。
“可是……”她咬着下唇,“有件事……”
“什么事?”
“呃,我的女儿小薇,她的个性我也同你说过了,我想她可能会反对。”
想到那个生性保守,对人的防备心强的女儿,她不得不担心。
“我不在乎她反不反对,我儿子反对也一样,只要能跟你在一起,就算我儿子不认我,我也无所谓。”翁瑞扬一脸认真的看着她。
为了爱,什么困难都不怕。
“好,就算小薇反对,我也要跟你在一起,因为我爱你。”
雷蓉蓉那双为爱痴迷的黑眸凝睇着眼前俊雅的他,语气坚定。
他拿起钻戒,深情的将戒指套上她的手指。
两人双手交握,在蓝调爵士的音乐声中,四目交接,含情脉脉的凝望着彼此。
不知道过了多久……
“翁老板,上菜了!”
James笑呵呵的送上Kin精心调理的晚餐,一见到雷蓉蓉手上那颗闪闪发光的钻戒,他眉开眼笑的跟翁瑞扬拱手道贺,“恭喜、恭喜,这可值得喝上一杯,好好庆祝庆祝呢。”
“是啊、是啊。”
稍后,Kin 拿了两杯以白兰地、李子汁等调成的咖啡色调酒走了过来,对这个不时前来消费的老客人也是连声恭喜,“恭喜了,这是Hermit的心意,可是熟客才有的特殊礼遇。”
翁瑞扬接过他递过来的酒杯,看着雷蓉蓉接过另一杯后笑道:“这杯酒一定别有意义,Hermit调酒可不是随便调的。”
“没错,她说这杯叫做‘喝彩’。”
幸福洋溢的两人相视一笑,举杯,“是啊,真的是值得喝彩的时刻。”
他们在这个温馨又特别的小酒馆内待了约一个钟头后才离开,然后去阳明山看夜景,再回到雷蓉蓉经营的爱情宾馆共度一夜,至于手机上“未接来电”的N通电话,翁瑞扬压根不理,他将手机放在车上,任由它去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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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瑞扬到了第二天早上才回到位于淡水的豪宅,儿子还没有去上班,脸色难看正坐在客厅里,看样子是在等他。
“爸,你为什么不接电话,我昨天将你常去的地方全找遍了,就是找不着你。”翁伟迪气呼呼的看着父亲。
闻言,翁瑞扬可是暗自窃喜呐!
好在,他没让维也纳森林曝光,要不然儿子就像以前一样,正当他跟某个深爱的女人在一起时,杀风景的跑来搞破坏。
这是前车之鉴,所以他记取教训,没跟那个长舌公的老特助说。
翁伟迪看到父亲还捂嘴偷笑,更是一肚子火。“爸,我不管你跟那个开宾馆的女人到了什么程度,但是在我见过她之前,我绝不允许你娶她。”
“你怎么知——哎呀!一定又是董建志那个大嘴巴对不?我就知道我不该将那些事说溜嘴,可我太开心了,忍不住就……啐!他真的不能信任啊!”
“爸——”
“我已经跟蓉蓉求婚,她答应了,也戴上了我送给她的五克拉钻戒,再来我们就要选个黄道吉日好完成婚烟大事。”
“爸,你别忘了,这一、两年你被多少个女人骗了?”他按捺住性子提醒他。
“你还说,若不是你,她们怎么会移情别恋!”翁瑞扬不悦的瞪了俊俏的儿子一眼,“你老爸我就是太相信你了,所以才让你去试验她们,那些女人若遇上你这么一个帅哥献殷勤,不甩了我才怪。”
“每个结果都一样,她们全像八爪鱼似的黏上我,这就证明她们没有一个人对你是真心的。”
“话不能这么说,你多金、帅又年轻,我老了,保养得虽然不错,但怎么也比不上你这个俊美的大帅哥,女人当然挑你了。”其实,他对那些女人也是很失望的,没想到她们会如此禁不住诱惑。
“爸,总之你若不安排我跟那个宾馆老板娘见面,我就自己去找她。”
“你不知道她在哪里。”他得意一笑,觉得董建志应该不至于出卖他太多才是。
“她在林森北路开了一家叫爱情宾馆的三流宾馆是不?”
“他他他……他怎么这么长舌啊!”
翁伟迪没有理会气急败坏的父亲,见他仍一副执迷不悟的样子,打算直接去找那个雷蓉蓉谈一谈,别再让父亲当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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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迪,不会吧,你刚刚说要上宾馆,就是来这儿?我们要在这间破旧的三流宾馆嘿咻吗?我才不要!”
一身名牌皮衣打扮的沈芸岚错愕的明眸大张,瞪着眼前这栋一看就知道是年代久远、老旧的破宾馆,连霓虹灯招牌都还有几个小灯没亮,门旁打着一晚一千两百元的布招,随风飘摇。
一千两百元?能躺吗?
翁伟迪没理她,径自走进灯光还算明亮的小宾馆。
早知道去机场接了女友之后就该直接将她丢回家,省得现在她在耳边喳呼个没完。
沈芸岚抿紧了唇,没有掩饰脸上的不悦,也不打算跟进去,就站在门口。
小小的柜台后,有个看来是欧巴桑级的女人,她身着高领蓝衣、蓝裙,脸上堆满了笑容。
另外还有一个背对着他的女人,头发绾起一个髻,一身黑色连身长裙将她的身体曲线烘托得更加完美。
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就是雷蓉蓉了。
“欢迎光临,客人需要哪一种房间?”欧巴桑开口了。
“我找老板。”翁伟迪答得直接,眼神已落在那名纤瘦的黑衣女子身上。
“呃,好,”郝妈妈转头看着正在她身后忙着的唐薇,“找你——”她口中的“妈”字还没来得及出口,她的眼角就瞄到西装笔挺的翁伟迪已经走进柜台内。
“先生,对不起,你不可以进来柜台的。”
她急忙要阻止他进到柜台,最近经济不景气,小宾馆已经被抢了好几回,被抢的几次中还有穿着名牌服装的鸳鸯大盗呢!难保眼前这看来贵气的男子没有心存歹念。
“别紧张,我只是找她。”
刚刚郝妈妈未竟的话语让翁伟迪认定眼前的女子便是雷蓉蓉,他直接将她转了过来。
这一对视,两人都愣住了。
老天爷,怎么会是他呢?!唐薇倒抽了一口凉气,怔怔的瞪着他看。
他——他也认出她来了吗?
她今天的装扮一点都不像阻街女郎,全身包得密不透风的,连脖子都系上一条丝巾,因为那里、还有身上多处都有激情后留下的殷红印记,而那些都是眼前这个男人留下来的。
她皱眉,他今天看来很不一样,深邃的眼眸多了一抹冷酷。
她深吸口气,告诉自己要冷静。
翁违迪根本没有认出唐薇就是前两天跟他发生一夜情的女子,他之所以会感到错愕,是他压根没想到父亲这一次要结婚的对象会这么年轻?
还有,瞧瞧她的打扮,古板老气得可以。
他忍不住皱眉,这女人虽然有一张瓜子脸,可是却戴了一副看来年代久远的黑色粗框眼镜,就连镜片都有些泛黄,以至于眼镜后的那双眼睛看来也有些蒙蒙的。除此之外,她的肤色白皙,臀部浑圆挺翘,胸部大约是三十四c,腰二十四,臀约三十二,从衣着及气质看来,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尚未开发的老处女。
只是女人都是狡猾的动物,更何况是一个经营宾馆的女人?
肯定是这个奸诈的女人在耍心机,她包得愈紧,愈容易勾引男人。
“咳,先生,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唐薇交缠着十指,挤出一张笑脸看他。
“帮忙?”他冷嗤一声,“我的确需要你的帮忙,那就是麻烦你收回你假装的清纯、保守,不要去诱拐一个足以当你父亲的男人。”
她眉一拧,“你在说什么?”
“我说什么,你应该很清楚。”
他犀利的冷眸看向她白皙如葱的纤指,上面并没有父亲所说的五克拉钻戒。“你倒聪明,先将那只钻戒锁到保险柜了?怎么,是想再勾引另一个男人,还是担心有人反悔,将它要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