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八十八层地狱,永不得超生,生儿子不长肚脐……喂,喂,吃慢一点好不好?”
沈雁抓起筷子,赶紧夹了最后一个虾仁丢进嘴里。
“我在这帮你骂人,你净忙着吃,一桌子菜都教你扫光了。”
“你不是骂,你是诅咒。佛教的因果说,咒人者最后都应到自己身上来。”
孟廷拦住服务生,哗啦啦念了一串菜名。
“还点啊!”沈雁翻个白眼,“已经吃了十八道菜啦。”
“吃到饱,不点白不点。”
“照你的吃法,是要吃到撑死。你哪里像个失恋的人哪?”
“失恋?我这叫遭人恶意遗弃。”
“我瞧你一点也不伤心痛苦。”
菜又送上桌,孟廷照样埋首大啖。
相恋七年的男朋友结婚了,新娘不是她。
人家是百万千金,她算什么?一个小小杂志社记者罢了。
“一哭二闹三上吊,才叫伤心痛苦吗?”孟廷挥着筷子,“他席开百桌,大宴宾客,难道我该食不下咽,得个厌食症?”
沈雁拿下她的筷子。“也犯不着吃成一头大母牛。”
“我本来食量就大。”
孟廷抢回筷子,又被夺走。
“既然食量大,便把怨气抛开。”
孟廷怎能不怨不气?
“结婚前一天,才把喜帖送来给我。”
“就是嘛,至少要一个星期前预约。我们孟廷小姐难道没事坐在家里等着喝他喜酒吗?邀请卡堆得没处放呢。他算老几?”
孟廷拿起纸巾擦擦嘴角。“他知道我不喝酒。”
“酒席上也有果汁呀。”沈雁忿忿喊。
孟廷倒笑了。“我只喝现榨新鲜果汁,还要加蜂蜜,我怕酸。他也知道的。”
“这么说,他让你措手不及,还是因为体贴你啰。”
孟廷抿抿嘴,拿起杯子喝一大口冰水。“七年吔,说变就变。”
沈雁不齿地撇着嘴。“好在他是在你嫁给他之前犯七年之痒,不然你更惨。”
摇一摇头,孟廷叹一口气。“其实也不能怪他。娶个有钱老婆,少奋斗十年,胜过将来和我白米拌粗茶。”
“嗄,你为他帮起腔来了?助纣为虐。告诉你,夏健杰就是被你宠坏了,你对他太好,太体谅,太容忍。我就说嘛,夏健杰,又瞎又奸又贼。”
孟廷又给她的好友逗笑了。
“你从来没喜欢过他。”
“足见我识人之明,有远见,有……哟!”沈雁的眼睛一亮,“来了个帅哥。”
孟廷扭头一看,噗哧一笑。
由入口朝她们走来的,是沈雁的男朋友,凌志威。
“我的眼镜在哪?他有没有在看我们?啊?有没有?”
“有——”孟廷拉个长音,“他盯着你看呢。眼镜就在你面前,大近视。”
“盯着我?真的?快把我的眼镜拿开。”
凌志威快走到沈雁前面了,她绽开个最明媚的笑容。
“雁子,隐形眼镜又用完啦?”凌志威拉开中间的椅子坐下。
“原来是你。”沈雁笑容一掉,大失所望。
“不然你以为是谁?”
孟廷咯笑。“情人眼里出西施。”
“什么?”凌志威茫然。
“她说你是西施呀。”沈雁咕哝。“我的眼镜呢?”
“喏,就在你眼前。”凌志威拿给她。“为什么我成了西施了?”
“因为我是夫差。”沈雁没好气。
“哦?”凌志威不明就里,好笑地问:“那么谁是勾践?”
“自然是我了。”孟廷叹息。“一败涂地。”
“是你们剧团的新戏码吗?”凌志威怔怔问沈雁。
孟廷咯咯笑着夹菜,却再无食欲。
沈雁狠狠白凌志威一眼。“亏你和孟廷是同事,天天见面,她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你竟然不知道?”
孟廷呻吟,“拜托,雁子。我没在公布栏贴启事昭告大众。”
“喔——”凌志威倒明白了。“那个呀。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娶个百万千金,孟廷去嫁个亿万富豪,一口气不就争回来了?”
“说得容易。”沈雁一根葱白玉指戳了过去。“你当亿万富豪是垃圾,丢在那给人随手拾的吗?”
“你见过有人随手捡拾垃圾吗?”凌志威十分不屑。“否则台湾早胜过新加坡了。”
“我警告你,阿威,你要是背叛我……”
“我一定提早一个月通知,绝不……”
“啥,再说个百儿八十遍!”
沈雁拎住他的耳朵。
“哎呀呀,开玩笑的啦,我哪有这么大的熊猫胆?拜托手下留情,大庭广众的,你多没面子!”
“我没面子?”
“是啊,教人人都当你是母老虎。”
沈雁松了手。
“来,把这当时我的耳朵,吃了它吧。”凌志威夹一块乌参放进沈雁碟子里。
“恶心。”沈雁嗔到。
“你们打情骂俏吧。”孟廷站起来。
“哎,你去哪?你看,死阿威,都是你啦!”
“我又怎么了?”
孟廷苦笑。“我去逛街,没事的。”
沈雁拉着她。“逛什么街?你最讨厌逛街的。叫了一堆菜,不准走人。”
“你们吃吧,我再吃,真要撑死了。我去买套称头的华服,晚上喝喜酒。”
“你当真要去啊?”沈雁哇哇叫。“干嘛和自己过不去?”
“当然要去。”凌志威拍手赞成。“孟廷是对的,打扮得漂漂亮亮去亮相。孟廷,你风度、气量一流,不愧为我的好同事、好朋友。我以你为傲。”
“去你的!亮什么相?跟那种负心背义的人,谈什么风度?要是我,就到婚礼上去泼他一脸硫酸,看他以后拿什么脸去诱骗女人。”
“阿威,你劝劝她消消气吧。雁子,这边的帐你先代我垫,回去再给你。”
“我陪你去逛,孟廷。”
“你别跟着我,说不定我真的时来运转,在街上捡到一个金龟。”
孟廷潇洒的挥挥手。
却不知几时天空变了颜色,哗哗下着大雨。
天也怜我。
孟廷长叹,戚戚然,漫无目的沿骑楼而行。
沈雁说得没错,她并不伤心痛苦,难过和莫名其妙倒是真的。
七年的感情,结束得不痛不痒,还不教人难过和莫名其妙吗?
其实他们之间变得淡如水,已经有一些时日了,正好应了那句“情到浓时转为薄”。
孟廷一直以为是相交久了,彼此太习惯对方,故而热情不起来,不料是情海生变。
话说回来,还没结婚呢,交往了七年便淡了,无趣了,难怪离婚率逐年上升。结了婚,天天生活在一起,婚前的日久生情,婚后成了日久生厌。
那些实践白首偕老的夫妻,想必个个韧性特强、耐性特佳。
不,孟廷不觉得痛苦,她非常生气。
昨天下午,截稿前最后一刻,孟廷正在办公室忙得焦头烂额,忽闻外找,看到那负心汉,她还十分惊喜。
他却是送喜帖来的。
“不好意思,本来想早点告诉你,太忙了……忘了……”他讷讷对她说。
翻开大红帖子,一见新郎的名字,孟廷怔住,一是有点意会不过来。
“啊,新郎竟和你同名同姓哩。”她说,像只呆头鹅。
他却以为她又发挥了她的高度幽默感,和他开玩笑。
“对不起,廷廷。我……”满面歉然,他支支吾吾的说:“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你不会恨我吧?”
“恨你?怎么会呢?”孟廷仿佛头上挨了一记闷棍,两眼冒着金星。“结婚是喜事,你干嘛哭丧着脸?应该高兴才是啊。”
他马上从善如流,如释重负,笑得喜气洋洋。
“我就知道你能谅解,廷廷。你一向最能体谅人。一定要来观礼呀。”
“一定,一定。”
他走后,她才看到日期是今天。
看,能不气吗?今天虽然是周末,她还得上半天班,剩下不到半天的时间,她哪里来得及置新装?
喜筵在凯悦大饭店,新娘是大企业家的千金,那排场有多盛大,用脚趾头想也想得出来。她要如何装扮才不会输了人又输阵?
比什么呢?她一个月的薪水,搞不好千金小姐买套套装就报销了。
稍后,在敦化南路一家欧洲进口服饰名品店中,看着架上一套纯麻套装标价牌,孟廷的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差多了。她的月薪,只够买套装的两只袖子。
哗,麻比丝还贵哪!
这就是所谓的“新潮”!
想想从前,麻料是乡下穷人穿的,粗衣麻衫布裙嘛。现代人仿古也仿得太凶了,会给古人笑得死去活来。
孟廷真的笑得蹲在地上。
“小姐,喜欢吗?要不要试穿?”
店员问得客气礼貌,眼神却是另一种表情:你买得起吗?
恍惚间,孟廷仿佛面对的是千金小姐,趾高气昂的对她掀眉毛。
“这个男人现在是我的了,你想要回去吗?出个价吧,比我高,你就带走他。”
不晓得那负心汉是否有待价而沽的高傲?
赌气也罢,发疯也罢,难得使用的信用卡,一刷刷掉了她三个月的薪水。孟廷一点也不心疼,她感到十分痛快。
挥霍的感觉原来这么过瘾。
店员笑盈盈的直送客送到店门外。
雨停了,孟廷抬起头,扬眉,吐气。
服饰店正对面一家旅行社,玻璃门上贴着一张大海报,鲜艳的大字跳进她眼中——
夏威夷、巴黎,蜜月套装行
笑话,谁规定度蜜月才能去夏威夷或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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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少安疾步走出手术室,逃命似的。
还是不够快。开了三个多小时的刀,便盯了他三个多小时的眼睛,紧紧追上他。
“少安,你想躲到哪去?”
幽怨的声调,曾经十分吸引他,这时却使他避之唯恐不及。
他没想到她今天会给安排到手术室当他的助手。
少安不得不回头,脚下可半点没有减速。
“我没躲你,芳华,我有要事待办。”
芳华一步也不放松,小跑步跟住他。
“你最近一见到我就有要事待办,以前再怎么忙,为了和我在一起,你总会抽出时间。”
“That was that,now is now。”
英文有时就有它的妙处。像这时候,若应上一句“彼一时,此一时也”,或“今非昔比”,便显得太冷、太没有人情味。
芳华脸色一变。“那你答应买给我的戒指……”
“你误会了,我还不想结婚。”
她冷笑。“一枚戒指,我就妾身下嫁了吗?你也把我看得太廉价了。”
少安吁一口气。尽管她提到的戒指不便宜,两克拉的钻戒还镶蓝宝石哪!但对少安而言,当然是九牛一毛。而同时,他忍不住的有点失望和好笑。
她纠缠不歇,原来是为了一枚戒指。
芳华补上一句,“我不过是提醒你,说话要算话。”
“我不会食言,不过最近真的太忙了,我一天要开几个刀,你可以去看我的Schedule。”
他也许常对女人白话连篇,这个倒不是谎言。最近一个月,指名要金少安医生执刀的病人特多。
“改天,等我比较空的时候,好吧?”
芳华暂时满意了。
“我等你的电话啊。接下来一个星期我都是早班哦。”
少安摆摆手,表示知道了。
转进另一条走廊,来不及松一口气,迎面又来了一个。
“哦,老天。”
他脚跟一百八十度紧急大旋转。
“少安!我正在找你哩。”
他觉得他好像通缉犯,只不过找他的清一色是女人,有一半还都是医院的护士。
少安半转身,举高手腕看表。
“我赶时间,田铃。”
“那我们边走边聊。”
田铃修长的腿轻快地跟着他。
他曾经深深为这双美腿着迷,而现在他小腿上的一块淤青,便是拜它所赐。
“对不起,我那天踢了你。我不是故意的,少安,那是本能反应,我太生气了。”
他陪笑。“当然。没关系,不用放在心上,我已经忘了。”
“你真好,少安。”田铃挽着他的胳膊。“我知道你最近忙着工作,没再和其他女人约会,所以我决定原谅你。”
“谢谢你,田铃。”少安苦思着脱身之计。
“我们都说了些怄气的话,让我们忘了吧,从头开始。”
“呃,那个……我没忘,田铃。我没生气,说的是心平气和的话。”
“嗄?”
她甩开他的胳膊,跳到他面前,他赶紧煞住脚步,以防撞倒她。
“你还不知悔改吗?”她一手叉腰,一手指点上他的鼻子。“打算继续花心?”
“你我未曾许下诺言,田铃。”少安平心静气的说:“而且我们之间好几个月以前就结束了。”
上个星期,她还为了听说他和某某某去某个度假小屋,大发醋火,狠踢了他一脚。
“可是我一直在给你机会和时间,让你回心转意。”
“你的好意我心领,可惜我有个恶极的缺点,那就是不知好歹。我生性风流顽劣,本性难移,不敢误你的青春。”
田铃用力跺脚之前,少安吓得退了两步,深怕又被她的虎足踢中。
“金少安,你人面兽心,无药可救。”
“是是是。你还是另觅良人的好。”
少安拔脚逃走。
“我不会放过你的,金少安。你给我记住。”
“我最近疲劳过度,有得失忆症的迹象。”
他逃进最近的洗手间。
洗手台前,同时外科医生的康任君,见了他的仓皇相,失声而笑。
“既有今日,何必当初。”
好友面前,毋需掩饰,少安苦笑。
“风流者不只你一个,多灾多难者,独你一个。”
“我的名字取得不妥,多金则少安逸。”少安自我揶揄。
“那你该叫什么?金不换?”
“依女人知道我是谁时,盯着我的双眼中的光芒来看,我比较适合名为钱来也。”
“如此说来,和你俊俏的外表无关,全因你出生为金家独生子,以至女人见了你,宛如看到一部自动提款机?”
少安微微一笑。“如果我的出身还有得怨,一般升斗小民不更要怨声载道,起义造反了?”
任君摇摇头。“本来我挺羡慕你的女人缘,看你这些时候兵临城下的模样,我很庆幸没得到她们的垂青。”
“不必羡慕我,老康,吸引她们的,是我的‘金’字招牌,我的外观只占百分之三十。”
他们一起走出洗手间。
少安先朝走廊左右两头探看。
“要不要我在前面为你当先锋挡阵?”任君调侃道。
“唉,我想放下屠刀,偏偏有人愿意当刀下鬼。”
“干嘛把人家形容得如此不堪?总有对你真心真意的吧?”
“若有,我还没遇上。”
“老兄,人必自重,而后人敬之。你真心待人,才能换得真心呀。”
“话是不错,但我请问,假如对方对于令尊究竟有多少财产,你是否会是唯一仅有的继承人,比对你本人兴趣更大,你意下如何?”
任君一笑。“我大概会和你一样,志不必同,道可合便合上一段。这里的道,指的当然是男欢女爱。”
“有爱倒还不令人如此难过。”
“这么惨啊?”
“云雨过后,余下的只是空洞,和更深的寂寞。”
任君点点头。“我懂了。所以你想停止这种空洞的游戏。”
“停止和开始一样,单向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