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客气。”他激动地抚摸她的面颊,用尽他这一生的痴狂挚爱道。“我要你知道,我真的好爱、好爱、好爱你!”
“我也爱你。”她害羞不已道。
然后,她把注意力全都转向手里的口琴。那是她长到这么大,第一次收到的礼物呢!
有钱真好,有个有钱的男朋友更好。她要什么,就会有什么。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家了!”他知道再不走的话,只怕他会忍不住崩溃……
“嗯!”她知道他有“家规”,无法留住他。“那这个星期天?”
“就同一个时间,在这里碰面,我带你到我家去见我父母。”他强颜欢笑地许下他永远无法实现的约定。
“好。”她乖乖地目送他离去。
她恋恋不舍对他的眷恋模样,他却认为这一切部是看在他的钱上,所做出的举动……
这个星期,虽然白天他们的时间无法配合,所以没有再见过面,不过每天晚上他们仍是浓情蜜意地通着电话。
每一天,幻笛都含笑入眠。她根本无法预料到毁灭即将到来。
星期天。
她花了一整个早上的时间装扮自己。去发廊将头发修剪整齐,再好好地沐浴了一番,弄得全身香喷喷的,再穿上花了一星期逛街买的衣服和鞋子。这套衣服很正式,全身上下是连身的红色洋装。她不敢穿得太花俏,怕葛家父母会看她不顺眼。当然这些所有的开销,都是震霍出的。
她一心想要抛去贫穷的阴影,在盛装打扮的她,希望拥有的是大家闺秀的风范,而不是轻浮的小太妹。
与震霍见面的时间快到了,她慎重又难掩兴奋地出了门。
可是却没想到,她呆坐在榕树下的椅子上等了好久,震霍都没出现。她试着打手机给震霍,然而他的手机竟是关上的。
她不躺信震霍会撇下她不管,震霍绝不是玩过后,就不负责的花心大少。那会是震霍出了什么事吗?这种不祥的想法,让她整颗心被吊在半空中,担心不已。
直到两个小时后,她终于看到在远方对她猛挥着手的震霍。
“震霍——”她高兴得挥手大叫,但当她看到他搂着一位美少女时,她整个人仿佛被雷打到似的。
那位耀眼出众的大美人正是麦雅唐。
“幻笛。”葛震霍一脸正经的说道:“我很抱歉通知你,麦雅唐是我的末婚妻!”
恍如被乱棍挥打般,眼冒金星的幻笛,看到麦雅唐得意的奸笑,宛如判了她的死刑,彻底地将她椎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里。
“你……”幻笛习惯性的用力咬住了下唇,她浑然不知嘴唇已被咬得瘀青,只知道她的心在滴着血……“你不是说——”你不是说你要娶我……
“我说过什么?”他立刻矢口否认,他竟然死不认帐。“拜托!你该不会玩真的吧?就算我们曾经在一起,也不能证明什么吧?就凭你——”他吊儿郎当地摇了摇头,一副笑掉大牙的模样。“你是什么姿色、什么家世,怎么配做葛家的少奶奶呢?”
“如果你觉得我应该为你的童贞负责,那就把这些日子我供养你的钱,当做是酬佣吧!”他大言不惭道。“这就算是给你教训,别天真地想用自己的身体去挣钱,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次算你好运,遇见了我,下次可别想钱想疯了,把自己献给来路不明的男人,若是遇上性变态,那你可就糟了!”
没想到,震霍居然会说出这些比禽兽还不如的话,幻笛既可悲又不敢置信地望着他,唯一仅剩的自尊,让她用大笑来遮掩早已完全碎裂的心。
她昧着良心说出了更恶毒的话,也将他几乎逼上绝路。“好玩!你怎么那么笨竟相信我是爱你的?我根本就不相信你会爱上我,也从来没爱过你,最多是玩玩而已,所以不是你甩掉我,而是你被我给甩了!”
她转身再面对莲麦雅唐,故意把葛震霍说得不堪人目。“这种不怎样的男人我玩过了也不要了,‘麦雅糖’,就让给你吧!让你去捡破烂!”
幻笛用力地挥着手,趾高气昂对他们说再见,她故意假装不小心挥手反赏葛震霍一个耳光,再充满歉意地说着:“对不起,我不是要打你,只是看到你脸上有蚊子。”
葛震霍根本无法容忍被人打耳光,但下手的是幻笛……“算了!”
“当然算了,”幻笛牙尖嘴利道。“我失去童贞又怎样?你以为我该在意吗?你以为我希罕你吗?少往自个儿脸上贴金了,没有你,我一样会找到更好的男人,用自己的身体换取他们的钱!”
她转过身子,迫不及待地离去,溃堤的泪水狂泄而下,她没有看见葛震霍神魂俱烈、伤心绝望的脸庞。
他彻底的毁灭了她,而她也役有放过他……
她不想回家。
反正,她从头到尾就根本没有家。
她漫无目的地走着,夜好深了,街上连一个人都没有,如果此时遇见坏蛋……算了,都无所谓了。
她就这么一直走着,像个游魂似的,走累了,再也走不动了,才停了下来。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不过眼前这幢豪宅像极了葛家的千万大别墅,因此让她驻足了下来。
她好冷,干脆躲到楼梯间坐一下吧!她就坐在豪宅的阶梯旁,借着墙壁躲冷风。
当她的思绪开始运转时,心底便涌上了一层又一层的悲苦。
没想到,她的爱给了一个玩弄感情的纨绔子弟……
原来她蒋幻笛生来注定就是穷苦一生。这刻,她真的认清自己了。
如今,她真的走投无路了。
她居然有了死的念头……死或许是最好的解脱,反正,世界上少了她一个人也无所谓。
金雍宇是望族之后,也是拥有上亿家产,在商界叱咤风云的大亨——金飘深的二儿子。
金雍宇一向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成绩常常吊在车尾,留级了好多年,因此到现在已经二十岁了,却还是在念大二。
而他唯一让人称羡的,就是他的商业头脑,年纪轻轻,已经靠房地产和股票赚了不少钱。
金飘深看这个儿子没有念书的本事,只得叫儿子照他学做生意,接管金氏企业的某些子公司,没想到他越做越出色,虽然年纪轻,但也经营得有模有样的,到最后,金飘深干脆把庞大家业都交给金雍宇负责,自己退休去也。
金雍宇虽然继承了家业,可是却和父母合不来,他鲜少回家,反而买房子住在外面。眼前这幢豪邸就是他的。
三更半夜,喜好灯红酒绿夜生活的金雍宇,终于酒足饭饱地开车回到了别墅门口。当他看到楼梯有影子在晃动时,吓得心惊肉跳的。
“是谁?”
幻笛没有回答。
当他定眼一瞧,看到是个女孩子时,才减少了不少恐惧,但纳闷随即而来。
“这么晚了,你干嘛不回家?”
“我没有家。”幻笛坦白地道出了事实。
“那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说也奇怪,总是笑自己无情无爱的金雍宇,对眼前的小女孩竟兴起一丝怜悯。
“我没有地方去。”幻笛硬咽道。
“那你需要什么呢?”金雍宇直言道。“需要钱吗?还是需要一个地方好好睡一觉?”
“我需要一把刀子,好让我自尽。”幻笛斩钉截铁地说道。
“什么?”金雍宇佩服她的果断与勇气,他呵呵地笑了出来。“你有一般女孩子没有的胆识。”他显然对她有兴趣极了。“让我想想,让我猜猜——”他居然跟她一起坐在阶梯旁。“你是不是被男朋友甩了?”
话才一说完,幻笛立刻嚎啕大哭。“我真的不想活了……”
“傻瓜!”金雍字不但不安慰她,还取笑她。“被男人抛弃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真是没用。”他问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你还没认识男朋友之前,你是怎么活的呢?”
“我……”她回想着过去的生活。“我也是一个人活下来啊!我没有母亲,有一个整天酗酒的父亲,因贫穷而被同学嘲笑……”
“这就对了,你再那样活下去不就得了?”他轻松地说着。
“不!不可能。”幻笛的泪水又开始潸潸滑落。“我再也不是过去纯洁的我了。”她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对眼前的陌生人吐露隐私,说出心底最大的痛苦。“没想到把身体给一个男人后,男人的热情这么快就冷却了。而我还傻傻的以为,我的身体可以牵绊住他……”
“傻瓜!你也太笨了,你怎么以为你靠男人就能发财?”金雍宇正经中带着戏谑道。“女人可分为很多种类型,我想你就是属于‘自给自足’型的劳碌女人,什么都要靠你自己才行!”
“你为什么看得出来?”
“凭我的直觉。”幻笛和他在声色场所所认识的女人截然不同。“起码靠男人赚钱维生的女人.势必要浓妆艳抹,花枝招展一番。她们虚伪地遮掩住自己不怀好意的心思,没有一个不是把男人给棒上天,把男人当成天的模样。而你愤世嫉俗,无法虚与委蛇,怎么能够利用男人赚钱呢?”
幻笛闻言又哭得死去活来的。“我再也不相信男人了,我要用自己的力量,靠自己来赚大钱!这样我起码活得坦然自在!”
“说得好。一个人可以什么都没有,就是不能没有骨气。”他看到幻笛不服输的固执。
金雍宇这辈子没有佩服过任何人,此刻却佩服幻笛越挫越勇及不屈不挠的精神。
“可是凭我一个弱女子,想要赚大钱,实在是十分困难。”她想想又哭了起来,沮丧地说着。“算了,就当我在做白日梦吧!”
“也不尽然。”金雍宇不知为何心血来潮,竟然有收留她的意图?收留来路不明的女孩子,这不是很危险吗?但偏偏他向来喜欢向危险挑战。“算我今天心情好,看可怜兮兮的你还的顺眼,我跟你做一个赌往——我需要一个管家和随从,你愿意跟随我吗?”管家她应该是可以做得来,反正家事一向都是她在料理的。可是“随从”呢?那是做什么的?
金雍宇犀利的目光,一眼就看穿了她眼底的犹疑。“你在怕我?你不信任我?”
她摇了摇头,他的话激起了她的好胜心,她决定接受挑战。况且眼前这个超级大帅哥,看起来虽然吊儿郎当的,但也不失正派,应该不是什么坏人才是。反正她连命都不要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呢?“我不怕你,反正我什么都没有了,大不了命一条——”;
金雍宇听了放声大笑。“你真是有趣。不过你不会没命的,只要你肯好好听我的话,我可以保证你日后会名利双收。”他礼貌地伸出了手。“我先介绍我自己,我叫金雍宇,请多多指教!”
金雍宇?幻笛捂住嘴巴,瞪大不可置信的双眼。
金雍宇,不就是金氏企业的小开,台湾富豪榜上有名的单身贵族?“为什么你会选我?我怕自己无法胜任随从的工作……”幻笛提出了心中的疑问。
“因为你没有路可走了。如果你不选择跟着我,你也不知道该如何过下去。唯有孤注一掷的人,才可能抛开过去,井且完全信任我,接受我最严苛的训练。”这就是诡谲难懂的金雍宇。“我跟一般人不一样——我从不雇用跟我有关系的人,那样会让我绑手绑脚,无法彻底发挥我的命令和需求。我要自己一手训练我的‘心腹’,就算是陌生人也无妨,因为我们之间没有感情,只有利可言,要是有一天你背叛了我,我也会毫无顾忌地毁灭你。”
幻笛倒抽一口气。好可怕的人啊!
她曾听说过他花心的传闻,有很多女人,万一她误上贼船……
“放心吧!”金雍宇看穿她的恐惧,而取笑着她。“你不是我会看上的女人,你大可放一百个心,我不会欺侮你的。”
幻笛闻言,立刻机灵地接了下去,不动声色道:“我就知道你会‘公私分明’,我放心得很!”
她已经开始跟他“约法三章”?金雍宇挑高眉毛,这女孩慧黠又精明呢!如果好好调教一番,将来必定大有可为。他显然没有看走眼。这一夜,幻笛的命运有了巨大的转变,金雍宇就是她人生的转折点……
第五章
幻笛神秘兮兮地休学了。
她搬进了金雍宇的豪邸,过着外界难以想像的生活。
许多蜚语流言不胫而走,将她说成是拜金女郎,是金雍宇的情妇……而他们之间其实是清清白白,完全只有主仆的关系而已。
她何其有幸,能遇见商业大亨金雍宇。
金雍宇不惜花钱栽培她,唯一的要求是,她要成为他唯一的心腹,并且不可以背叛他。他虽然没有和幻笛立下任何契约,但他清楚明白地告诉她,唯有当他不要幻笛的时候,她才可以离去。
幻笛知道跟着金雍宇,是她唯一的机会,只有这样,她才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有钱人。因此她相当上进,努力学习所有的商业知识。
其实幻笛的生活,几乎不是人过的。
每天一早起来,密密麻麻的学习课程已经开始,金雍宇请老师教她股票、期货、汇率、电脑、英文、拉丁语……除此之外,她要负责的事可多了,她是这栋豪邸的管家,不但要负责清洁,还得准备金雍宇的三餐……还要找时间复习功课,而金雍宇一抓到机会,就会测试她,根本不管她的时间够不够用。如果她一旦答不出来,或是回答得不够好,脾气刚烈的他随时会对她恶言相向。
“我可不要白费工夫,我已经在你身上砸下了大笔的银子,如果你做不来,你赔得起这笔钱吗?”利字当头的他,对于一切,都是用金钱来衡量其价值的。
面对他无情的责骂,幻笛从来不敢掉一滴眼泪,因为她很清楚金雍宇根本不允许有一个爱哭的“随从”。所以她的眼泪只能往肚子里流……流干了,再继续走下去,她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因为她根本没有失败的本钱。
日子久了,她逐渐由刚开始的懵懂无知,进步到出精明干练。假以时日,她会是他的好帮手,金雍宇满意极了。
他看准了,幻笛会是他的最佳“特助”……
和幻笛分手后,葛震霍尝到何谓失魂落魄的滋味。
他虽然仍是跟父母说说笑笑,跟麦雅唐虚情假意,可是他整个人仿佛行尸走肉般,灵魂早已被掏空了。
“这真是太好了,”葛母的心永远在儿子的身上,如今她真的是心想事成。
“震霍,你答应跟雅唐订婚,答应到美国留学念经济,答应爸爸继承家业,妈妈真的好高兴……”
那个乖儿子仿佛又回来了,乖乖听从母亲安排他的末来,毫无异议,不像前一阵子抗拒得很。对嘛!这才是她心目中永远的好儿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