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麦雅唐故意贴震霍,亲密地握住了他的手,甜蜜地笑着。“结婚是女人的大事,我当然不会忘记向昔日的‘好同学’宣布我的喜事。”
话题很难再继续下去了。幻笛拼命忍住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她只想拔腿就跑。
“那你们慢慢用餐吧!我还要开会,我先走一步了!”幻笛立刻起身,抬头挺胸地离去。
她没有遗漏麦雅唐在她身后的批评。“震霍,你看她的丝袜破了呢!好好笑,同一种款式的鞋子穿的颜色竟不一样。你刚有没有注囊她的妆,化得一团糟,头发又乱得可以,这种样子还敢出现在公众场合,要是我,早就一头撞墙去了……就是有人不认命,认不清自己出身贫陕,癞蛤蟆还妄想会成天鹅……”
八年后,原来,大家都变了。
震霍意气风发,不可一世,威风凛蹿,浑身散发出一股邪气。麦雅唐仍是美得让男人心痒难耐,而她,也以升成为商界的女强人。
不!其实什么都没变,在葛震霍和麦雅唐面前,她永远遮掩不住“棉花糖”是来自贫穷的家庭,是个放浪形骸的小太妹的事实……
很久了,眼泪早不存在于她的生活之中,而今为什么她的脸颊会流下一串又一串的泪珠呢?
第六章
她离开餐厅,立刻前往服饰店买下一整套昂贵衣服和鞋子换上,那套海蓝色的及膝套装,看起来十分高贵而且正式。而脖子上装饰的兰花,更显得雍容华贵,有如含苞待放、娇艳的花朵。
她又去便利超商买了丝袜换上,接着她赶紧去眼镜行配一副隐形眼镜。长戴型隐形眼镜当然没有那么快拿到,她索性先买一副抛弃型的隐形眼镜换上。她又去了发廊洗发,让造型师为她梳妆一番。
这才是她的防身面罩——一个强势霸道、让人敬畏的女强人。
当她整个人看起来容光焕发时,她才安心地吐了口气。
她连忙回到公司,摆着一张不苟言笑的脸准备开会。当她走入会议室时,不对劲的感觉立刻袭向她。
这不同于一般的会议,平常开会时,总是坐满了人。此时会议室里却只有寥寥的几个人。可是眼前这三男一女,却散发出一股凌人的气息,让幻笛直觉他们不是泛泛之辈。
金雍宇坐在会议桌的正前方,对她露出欢迎的笑容。“大家好!这是我的心腹幻笛——幻笛,这是新伙伴,”他大老板的架式展露无遗,由左而右,依序—一介绍着。“官泽涌,季风野,黎弦岩,和唯一的女性贝煦蓝——”
这三个男人,看起来都有一股威严勇猛的气息。而唯一的女性:贝煦蓝,她美得像是从教堂里蹦出来的天使,高贵得让人赞叹。
官泽涌看起来有一些年纪了,应该有三十几、快四十岁了吧!是负责扩展保全事业部的。而季风野年纪很轻,应该算是年轻小伙子,幻笛根本不相信他会有什么伟大的作为,可是金雍宇竟然聘请他建立新的科技电脑系统?至于黎弦岩呢!年纪应该跟金雍宇差不多大,金雍宇任命他为发展生化部门的经理?
更离谱的应该算是贝煦蓝了,燃看起来不过才二十出头,金雍宇竟然要她负责整个公司的财税会计?
金雍宇一定疯了!幻笛在心底连声咒骂着。
“蒋小姐,久仰大名!”
“你们好!”
虚伪地打完招呼之后,热络的场面很快就结束了,接下来每个人又恢复了严肃的脸色,直挺挺地坐在原位上。
“我要向大家说明的是,企业需要更新,需要淘汰换新,我一直认为合并比单打独斗好,当天盛集团的葛震霍总裁找上我,向我提出合并的方案时,我毫不考虑的答应了。”金雍宇频频向幻笛这边瞧,似乎有口难言。“老实说,我父母年纪大了,我又结了婚,我现在胸无大志,不想让自己整天埋在金钱堆里,我只想好好的陪家人——”
幻笛的脸色开始变得难看了起来,金雍宇这一番话,是什么意思?
“所以,我区分了好几个事业部,将由这几个人接管,至于幻笛你……”
金雍宇挥挥手,官泽风、季风野、黎弦岩、贝煦蓝识相地走了出去。偌上的会议室里,顿时只剩下他和幻笛两个人。
金雍宇将一大叠资料推向幻笛。“我从来不会亏待我的‘心腹’。有了这些遣散费,你下半辈子就不用担心了。”
遣散?
好夭有千百把莱刀往她身上飞了过来,这突如其来的噩耗,似乎要将她碎尸万段。
好久之后,她才有气无力的问道:“我……做错了什么?”
“你没有错。”金雍宇也舍不得幻笛,可是他爱莫能助。“我必须很抱歉地告诉你,我不需要你了。虽然现在才告诉你,是很突然而且残酷的,不过我建议你,最好尽可能的把自己嫁掉——这样就不用如此辛苦奔波,下半辈子也有个依靠!”
在八年前那个晚上,他好心地收留了她,可是八年后,他却要她离开。“我们的‘口头约’总是会有终了的一天!你不可能在我身边做一辈子的助理,况且我觉得婚姻才是女人唯一的归宿。”
“可恶!当年是你告诉我,女人要自立自强,不要倚赖男人,不要相信爱情,女人不需要男人也可以活得很好!”幻笛不顾一切地开始顶撞上司。
“那时是因为我还没结婚啊!也还没遇见真爱啊!”金雍宇一睑无辜地辩驳着。“我怎么知道结婚的滋味这么美,和萨儿在一起的感觉这么棒?你看萨儿还不是乖乖待在家里,从不跟男人争着出锋头,她有因此而少了什么吗?没有,她衣食无缺,还有我源源不绝的爱。”
金雍宇语重心长道:“幻笛,起码我‘现在’觉得这社会不需要像你这样的女强人,女人应该回到家庭,回到丈夭的怀抱!’
“去你的!都是你的大男人主义在作祟!”幻笛几乎想脱下高跟鞋丢向他的头,她提出严厉的警告。“你以为利用那些‘空降部队’就能把集团管理好?那你真是大错特错了!你忘了你下面那堆员工是被谁收服的?是我蒋幻笛!”
“就是你们女人专门跟男人斗,跟男人抢生意,害你都爬到我的头上来——”金雍宇恼怒地大吼着。看她居然敢对他大小声,让他连总裁的面子都挂不住。
“是我替你分忧解劳,才让你能轻轻松松地每天踉萨儿你侬我侬的,而且公司的业绩还能飞涨!我实在功不可没!而你在我失去利用价值后,就打算一脚踢开,我看你的良心是被燃吃了!”幻笛赶紧把那些遣散费紧紧握在手里。“这些钱我拿了,我会回去仔细算清楚,如果你亏待我的话,我会再回头找你算帐!”她实在穷怕了,自然爱钱爱得要死。
不过被遣散这件事还是令她心有不赐.她恨恨地道:“这些钱就算是我为公司这几年打拼的贡献,以后没有了我,我可以确定的是你的日子将会很不好过,因为你根本只是个虚有其表、爱打肿脸充胖子、一无是处的总裁!”
她自信满满地说着:“你会需要我的,我会等到你需要我的那一天。哼!到时候的薪资可要好好谈一谈了!”
“砰”地一声她甩上了门,潇洒地离去。
她是一肚子火,可是在看到金雍宇给她的遣散费后,所有的气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真的待她不薄呢!
手中这一叠高达五千万价值的有价证券,够她奢靡地过完下半辈子了。
她也想开了,也许二十五岁退休对她而言是太早了,可是有很多女人二十五岁就嫁了,终其一生,为家庭忙忙碌碌,一点赚钱的本事都没有。而她却能在二十五岁时就得到近乎五千万的遣散费。她只要好好地利用这笔钱,就够她快快乐乐地过下半辈子了。
他们一直是诚心以待的主仆关系。可是在他手下卖命八年,他严厉得近乎刻薄,从没给她什么好脸色看过,她也真是受够了!而这次他幸好没有亏待她,那就算了!大家好聚好散!也不用去刁难金雍宇了。
她计划自己想过的轻松生活,早上玩股票赚钱,下午进健身房,洗SPA,做各式各样的按摩……做一个悠闲自在的单身贵族。
哼!谁敢再说她是贫苦人家的小孩呢!现在的钱加上以前的存款,足够证明她是年轻的女富豪了。
第二天她就去买了一辆六百万的进口豪华轿车。
为什么她要挑宾土车?
从前,那个大男孩就是开这种牌子的车子载她去兜风……哈哈!现在她凭自己的实力,也拥有高级的宾士车了。
然后她嫌自己原先住的三房两厅还不够宽敞,她一向羡慕欧洲式的宫廷花园建筑,和仿佛隐居式的世外桃源生活,于是她到了台北最偏远的郊区买了三千万的豪宅。
这豪宅住在山上,大台北的夜景可以一览无遗,附近还有着有名的观光景点情人湖.还是一个采茶饮茶的好地方。
有山又有水,真是人间仙境啊!
当房子的钥匙落在她手上时,她仿佛吃了一颗定心丸。
有房有车,有钱在手——人生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在拥有她渴望已久的财富后,她却觉得心底似乎失落了什么。
是失落已久的心吗?是因为没有他在身边吗?
每天没事可做,她就开着进口轿车到处游山玩水。
她四处晃荡着,不知不觉将车子开到了蜿蜒小径中。
此时,过去的记忆,突然一幕幕的跃入了脑海,她仿佛看到过去,那甜蜜的景象:他带着她看海,飙车,在夜光中玩着闪闪发亮的仙女棒,他亲吻她,深情地与她缠绵……
她在干嘛?
她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将车子死命地往上开去,想让自己的脑子清醒一些。
可是此时,她突然发现她完了。
这是一条死路,前面道路封闭,右边是峭壁.左边是悬崖,悬崖下是湖泊,她卡在中间进退不得。
如果一个不小心,打错了方向盘,她准会冲下山谷,掉进湖泊里……”
不会吧!她不会那么倒霉的,她蒋幻笛最倒霉的时候都已经过去了。如今,她早脱离厄运,不会再发生什么不幸的事了。
试试看!她小心地旋转方向盘,第一次,成功地后退了一点.第二次,也顺利地退出了封闭的山谷,可是第三次时,轮胎突然打滑,一瞬间,车子便往山谷下滑……
啊——
她纵声尖叫。
车子正中红心,不偏不倚地掉落在湖面上。
她的心脏快速地往下坠,仿佛掉进无尽的深渊里。而她的身子更是开始颤抖了起来。
幸运的是,在被撞击头部后,她竟然平安无事!意识也很清楚,只是车子快速地往下沉。
眼见大水气势汹汹地将车子围住,她要打开车门逃出去,偏偏水力大得让她根本开不了车门。她索性打开车窗,瞬间水从车窗快速流了进来,大水将她团团围住,-刹那就淹到了她的胸部。
完了!她要死了!她离死神不远了。可是到了生死关头,她竟然还是没有流下一滴泪水。
突然之间,不知道是谁在大叫:“有车子跌到湖里了,车主被困住了……快点救她!”
在湖面正中央渐渐沉没的是一台名贵的进口轿车,车主就算不是个大富翁,也该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吧!若是他被淹死在水里,不知道明天会不会成为报纸的头条,或是对社会产生什么影响……
说归说,叫归叫,可是湖泊又大又深,根本没有人敢跳下去救她。乱哄哄间,有人叫着要等救难人员来,可是等了半天,却不见人影。此时,一个熟悉的声音自远方传来,那是在她心底深处最爱的一个男人。
可惜,她或许没有机会再见他一面了……
“你们是在等救难人员来收尸吗?”葛震霍急如热锅上的蚂蚁,眼看情势不妙。“算了!我自己去救她——”葛震霍脱下西装外套,不顾大家的叫嚷制止,往清澈的水里一跳,奋力游向几乎要沉没的白色宾土车。
湖边的围观群众惊悚地望着一场惊险万分的英雄救美——
在幻笛即将奄奄一息之际,被葛震霍从车窗里拉了出来,他死命地拖着她,她也紧紧地攀附着他;他卖命地向前游,当他们
终于到达岸边时,才真正的脱离险境了。
两个人互着一眼,松了口气,直到此时,他们才确定他们真的活下来了。
岸边的人潮大家拍手叫好,这位勇敢的男性,成了大家心目中最伟大的偶像了。
浑身湿透的幻笛呆楞地望着奇迹似出现的葛震霍。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而且还成了她的“救命恩人”?
她一时悲从中来地大吼着:“都是你害我的!”没有死里逃生后的惊吓,也没有感激。
葛震霍被骂得脸一阵青、一阵白的。
围观的群众被幻笛的泼辣给吓得一哄而散。
而幻笛不顾一切,继续大声地咒骂着:“如果你没有出现,我会过得很好。都是你!遇见你以后,我就霉运连连。”她把所有的不幸都归咎在他身上。
望着湖底正中央的名牌轿车,她仰头对天大叫:“喔!我的六百万新车……”幻笛欲哭无泪地说着。“认识你,就是我的不幸,八年后,再次看到你,是我倒霉的开始——”她的话似乎在说着他们没有断得干净,还有“藕断丝连”的可能……
“说!你出现在我面前,是想干嘛?是来看我笑话的吗?”
“都不是。”他铁青着脸说道。
“那究竟是为了什么?”她咄咄逼人道。
“是……”他如野兽般狂乱的眼神,竟潜藏着一股不可思议的温柔。
冷不防间,他完全不管两人身上湿答答的,竟伸手揽住了她,让她动弹不得——
不顾幻笛的叫嚣和错愕,他低头贴住他思念巳久的唇。一如八年前那般,他只想重温旧梦——
“放开我——”幻笛奋力挣扎。
“走吧!”他不以为意松了手。“要不要坐我的车子,我送你回去?”
“不要。”她赌气地摇头。
“由不得你。”他不怀好意的笑着。
“是吗?”她不以为然。
“不要的话——”他故意紧紧地贴上她,她吓得连忙跳开。“那我就继续强吻你,让你众目睽睽下,颜面尽失!”
这招还真管用。
他可以不要面子,她却会死要面子。刚刚死里逃生后,他竟然就在光无化日之下,给她个火辣辣的亲吻,这叫她的脸要往哪里摆才好?
她最好赴诀逃离这里吧!至于沉在水底的车子,就通知警方派遣人员来打捞了。
“走吧!”他很绅士地请她坐上了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