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开抽屉,望着一封封未曾撕开的信。
这些信都是来自日本的福岗县——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寄信人是——沈梧。
他嫌厌地斜瞪着这两个字许久。
一个月一封信,锲而不舍、恒心不断的三百六十五个日子就这样溜走了。
傅枭按捺着难以言喻的仇恨心情,双眉紧皱。他该怎?办?
他该何去何从?
他望着远处高耸入云的大厦,发呆。突然,一双涂着鲜红寇丹的玉手,从背后冷不防地抱住他,一个女人不断地亲吻他的颈项,并触碰他的胸膛,他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
“丹丽,不要这样。”他伸手把她甩开,然后籲了一口
气,斜坐在真皮绒丝椅上。
“怎为了?你的脸色好难看。”丹丽小心翼翼地道出。她明白眼前的男子,当他表明不耐烦时,自己就要“识相”一点。
不过她伸手仍按摩着他的颈背,缓慢地、轻轻地揉着,试图帮他放松。
按摩果真达到了效用,傅枭渐渐平静,不再显得浮躁。
“谢谢你,丹丽。”
“谢谢是不够的,要给一个吻才行。”她狡诈道。傅枭真是拿她没办法,这女人的本领很高,有本事令男人忘了一切。
只沈醉在她所制造出来的激情里。
他偏头给她一个吻,这吻一下就让火热窜身,难舍难分,于是两人开始厮磨地缠在一起。
“到我那儿!”丹丽拗不过炙烧邀道。
傅枭一点也不踌躇,他横抱她到偌大的进口沙发上,开始剥除她的上衣,解开衣扣。
“对不起,哥,打扰了!”一个人突然闯入,是傅鹰——他的弟弟,一个不识趣的傢伙。
傅枭骂了三字经。“为什么不敲门?”
“我敲了,你没听见。”傅鹰神色自若,不疾不徐地坐在沙发的另一端,头?得老高,像一只?翔高空的老鹰,正如他的名字一样。他连正眼也不看丹丽一眼,只说:“乔小姐,我和大哥有要事要谈,请你离开一下好吗?”
丹丽佯装脸红腼腆。实际上,她恨透了这个没事半途杀出来的程咬金,好端端地把她美好的计划都破坏了。
“当然,小鹰。”她亲喏地称呼,又轻啄傅枭的脸颊,恋恋不舍地离开。临时,傅枭仍不放过地用力捏了她的圆臀一把。
“拜讬!哥,你不要那么‘夸张’好吗?”他加重“夸张”两个字,因为实在看不下去了。
“那你也不要整天迷恋于小狗、小猫、小鸟的好吗?多帮我张罗一下公司的事。”傅枭不甘录弱的回骂道。
这一扯,傅鹰可是没辄了,由于自己始终把兴趣摆了第一个位,以致傅家庞大的事业重担都落在哥哥肩上,他看得出来。傅枭是很辛苦的,也许是有苦无处诉,才会找上乔丹丽这种没水准的女人,因为只要是明眼人都可以看得出,那种女人只会一味向“钱”看,根本毫无真感情可言。
“好,我承认我错了。”傅鹰知道他在这点上站不住脚,不过他仍忍不住地劝道:“但是,哥,如果你真的那么‘需要’,为何不干脆结婚呢?把丹丽娶过来,让她生儿育女,也好给傅家传一个后代呀!”
这番“道理”很诚恳,却太过直接。所以话一出口傅鹰就一脸愧然。“对不起,哥,我说错话了。”他赶紧道歉。
傅枭的神情是既哀伤又惘然。“小鹰,你明知道的,何苦逼我?”
“大哥,我……”傅鹰有口难言,大哥实在是专情、执着、癡愚得可以,都过了十七年了!难道十七年,依然无法治癒那颗伤痕累累的心吗?
“我开门见山地说好了。”傅鹰索性岔开话题,把手中的白色帖子塞给哥哥。“这是我昨天收到的。”
一张讣告!
地址是日本国福岗县木市……一样的地址,一样的笔?,这对傅枭而言太熟悉了,只是他——不敢打开,也不愿打开,一直迟迟静默着。
“哥,你不用再?装,我知道这张讣告的死者是沈梧,对吗?”
傅枭瞪大双眼,怔怔地望着弟弟,沈梧这两个字,像利剑般地刺进他的心,他纹风不动地立了良久。
“哥,事情都过去十七年了,你何必……”小鹰腰杆挺直,他想劝戒哥哥,但又该如何开口呢?他思忖着,双手无意间开拉地玩着抽屉,而当他拉开第二格时,如雪纷飞的信任出现在他眼前,令他骇然!这些泛黄信件的邮戳距离现今已有一年多了,相同的地址与字?……他才恍然大悟。“哥,这些信是沈梧从日本寄来的,信件已有一年之久,你竟能视若无睹地不去拆看?”
傅枭不?所动,他依然面无表情,像块石头似的。
傅鹰二话不说地把信撕开,快速地阅读每一封,越看,他的心便越沈重了,渐渐地,他转向哥哥。“你难道从不想知道沈梧生前不断捎信给你是有何所求?还是有什么用意?”
“我何必要知道?我又何必要答应?”他的声音像发自冷冽的北极。“哥,你……”他实在很想痛?傅枭,好让他的脑袋清醒一点,可是,他又实在不忍心,毕竟哥哥才是最可怜、受苦最多的人。“好,不管如何,沈梧已经入土了,你难道要他到死都不得安心?樱子也死了十七年了,你们三人的恩恩怨怨也该告一段落了呀!”
听到“樱子”这两个子,傅枭英俊的脸庞突然复杂起来,他挺直脊背,旋过身面对落地窗,一语不发。
傅鹰盯着哥哥的背影,心中感慨不已。
他的哥傅枭实在是个百分之百的美男子。具有那种天生、超凡的男性魅力,足以倾倒任何异性。单就体格而言。他的肌肉结实,背部挺直,双腿强劲,俨然是活生生的阿波罗;他的丰采英姿,再加上傅氏财团总裁的头衔,要什么样的女人会没有呢?
偏偏他整日、整年、整世,单只癡癡恋恋于一名女子,根本没有其他女人真正走进他的心扉。而爱恋的对象是“活人”
还好,很可笑的,他迷恋的竟是虚无缥缈的“鬼魂”——一个死去多年的女子。
“我曾去日本一趟。”傅鹰挑明了说。“无论如何,沈梧已经死了,我必须去日本祭拜他,另外,也要把他唯一的女儿,沈樱嘤……”说到这里,他忍不住吸吸鼻子,咬牙又道:“你没有看信,不知道沈梧要求什么,我坦白告诉你,沈梧在一年多前已经清楚自己得了绝症,将不久于人世。他唯一放心不下的是他十七岁的女儿,他要求你能照顾她,做她的监护人。”
“监护人?照顾他的女儿?”傅枭大笑。“决不!”他说得斩钉截铁,绝裂无情。
“他请求你,毕竟,你是他在世上唯一信任的人。”
“唯一?信任?”傅枭嗤之以鼻。“这就是对我信任人下场?”他两手一摊,随即握紧双拳。“我信任她,他却反咬我一口,把樱子抢走,把我这辈子最爱的人抢走!”讲到“痛处”,他显得有些失控了。
傅枭籲了一口气。“最后一封信,他告诉你,若是你无法收留她,也就是要充沈樱嘤感不顾的话,那他只好把她送到庙里,让女儿成为尼姑。”
小鹰期待这话能激起他大哥的一点同情心,但傅枭反而幸灾乐祸地说:“就让她成为尼姑吧!”
“哥!你疯了!”傅鹰无奈,只好使出杀手?:“樱子姐姐在地下得知此事,一定会很伤心、很难过,难道你忍心让她死不瞑目?”
这番话果真使傅枭整个人?之震撼,但也只是一下子而已,马上,他仍强硬地说:“没用的,说什么我都不会答应。”
“好!”小鹰气不过,不禁开骂:“你要没心没肝、没情没义,那是你的事,但我绝不让樱子姐姐的女儿当尼姑!我这就去日本,把沈樱嘤带回来,不管你肯不肯当她的监护人,我还是把她接回来!”他?下这些话便昂首阔步地朝门外走去。
“等一下!”傅枭以满是怒意与不悦的语气吼道:“如果你真要接她回来我也无力反对,毕竟你已经三十岁了,有你的自主权,但是,你绝对别想我会给那女孩任何帮助或看护!”他咬牙切齿地把话说完,便背过去说:“你走吧!”
???日本国福岗县。
傅鹰挤在人群之中,煞是惊愕。
光是前来祭拜沈梧的人就高达三、四千人,每个日本人都显得悲痛、哀伤……,着实令他不解。
经过探听之后,他才恍然大悟,原来沈梧这个中国人;在当地的米市是个十全十美的大善人,他来日本的十七个年头里,一直热心公益,帮助贫穷交迫、经济拮据的日本穷人;更乐于损献金钱与建房舍、造桥、铺路,以至许多孤苦无依,举目无亲戚的人都能衣食不缺,平安度日,他的贡献如此之多,也难怪这场丧礼会这盘备极哀荣了。
更何况,这是个外国人,而竟对日本人能如此不吝付出,想来也实在难能可贵。所以当沈梧以四十一岁的英年去世,当地的人民无不觉得“好人没好报”,上天真是太不公平了。
傅鹰随着人潮一一前往顶礼膜礼。在人潮之中,远远看到一位身着素净服饰的女子跑在灵堂边。不用说也知道那女孩一定就是沈梧和水谷樱子的女儿——沈樱嘤。
傅鹰此刻的心情沈甸甸,一想到傅枭、沈梧和樱子的三角关系,他的头就轰轰作响,同时眼冒金星。
如果沈梧当年没有抢走樱子,或许今天这个“沈樱嘤”应该是大哥和樱子的女儿,而不会姓“沈”了。
十七年头过去了,大哥也已三十四岁,年少时的“狂恋”
果真如此刻骨铭心?如此恨意绵绵无绝期了?
他歎了口气,走到沈梧的灵位前轻撚香灰,三鞠躬,然后转向面对沈樱嘤——樱子姐姐的女儿,将来,大哥要抚养的女孩。他想,管他的,就让大哥去撞墙,去暴跳如雷吧!反正他已下了决心非把她接回台湾不可。
这时樱嘤绥绥地?头望向傅鹰,当两只黑眸对上时,傅鹰的心脏霎时急冲到喉头,震撼不已。
她是樱子?她长得太像樱子了!是吗?她们二人竟是一模一样!“母女”为什么长得如此相像呢?这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上天的诡计?他有些惶惶不安,手心竟也冒汗了。
当年樱子是地道的美女,而且是出了名的古典婉约、柔和善良。她的一颦一知,足叫任何男子?之癡迷疯狂,纷纷拜倒于她的石榴裙下,古的一国之君,倘若遇上了她,铁定也会爱美人,宁舍江山。他一向认?温柔与美丽常是女人无法一并拥有的特质,但在樱子身上,这条定律彻底打破,樱子是个内外皆美的女子。可惜,红?多薄命,才十七岁便撒手人寰。
眼前站着的沈樱嘤,俨然是樱子的再生,所以他便这样向他打招呼:“你好,我是傅枭的弟弟,傅鹰。”
沈樱嘤颔首点头,她知道父亲生前的安排,她要到台湾,住到台湾……小鹰怅然低下头,沈樱嘤是樱子的翻版,是樱子的化身。
幸好大哥没来,否则,在看到樱嘤的?那,他铁定会崩溃的!
???一个身材魁梧,身着昂贵毛料西装,外覆深色风衣的男子,站在远方凝视着这一切。
尽管天色已然灰暗,并且乌云密布,但陌生男子还是戴着深色的太阳镜,一动也不动地耸立于沈沈暮色中。
黑镜背后的他,神秘、冷酷,目中无人,他独自站在远方居傲地眺望葬礼的进行。
这是什么世界?他想。
沈梧,一个作恶多端、心狠手辣、不择手段的人,死后竟有这么多人前来祭拜,这些人莫非全是瞎子?
傅枭挥拳用力打在树干上,心中恨恨地骂道:“因为你,樱子年纪轻轻就死了,因为你,她才家破人亡,也是因为你,才害得我……害得我无法得到她!甚至永永远远失去了她!”
你早该离开这世界了,你的罪孽太重,但是你离开了世间就能洗净所有罪行吗?不,不可能,我恨你,恨你生生世世,我的恨将让你永世不得安宁!我诅咒你!诅咒你!
傅枭隔着墨镜着漆黑的天,犹如一匹危险而可怖的狼。
虽然累了两天,樱嘤还是打起精神双脚的痛淤血,她得体地接待从四面八方湧来参加丧礼的人潮。
爸爸是个地道的大好人,十七年来,他一直默默地为了这个小村落而贡献他的一切心力;他的时间,他的才干,他的金钱,全?这里无怨无悔地付出,而他竟只是个外地人。
所以,村民不但感谢他,而且也景仰他,无一不?他的早逝而哀恨莫名,对樱嘤而言,爸爸原是她在世上唯一的亲人,现在他死了,这世间她已举目无目,孑然一身了。
爸爸死前曾告诉她,要她一定要回台湾去,毕竟她身上有着浓浓的中国血统,留在日本十七年已经足够了,以后的岁月,他要她重回故乡的怀抱,爸爸说,他已把她托给一位他的挚友——傅枭,对方也很乐意照顾她。
而刚刚她见到了傅先生的弟弟,傅鹰,令她遗憾的是傅枭本人并没有来,她无法见到她的监护人。他长得如何?亲切吗?
会不会很凶呢?结婚了吗?年轻多大?
一大堆的问号萦绕在她的脑海中,毕竟,以后她要与他生活在一起。
她不经意地?头,瞥见那位戴墨镜的高大挺拔男子。
她注意他好久了,这男子孤零零地伫立在远方,不管白天或黑夜,他总是戴着墨镜,隔着重重的人孤辩在远处,他始终没有上前祭拜父亲,他只是一个人,居傲地注视葬礼的进行。
他是谁?
是父亲的朋友吗?如果是父亲的好友,为何不肯上前后致祭呢?莫非,他是爸爸的“仇人”?
她随即否定了这个荒谬的想法,父亲在此地是德高重的人物,他声名远播,心肠又好,何来仇人之有呢!
她注视着这名远方的高大男子,他伫在地那儿与那机向,已有整整两天之久了,不过,她是跪的,而那男子却是站着陪了她两天。
墨镜遮住他大半边的脸,使分辨出不出他的容?,但她仍可以肯定,他那张冰冷的脸完全没有笑容,也根本没有哀伤。
该说他是模样像什么?如何形容才恰当呢?樱嘤思忖着,哈,哈,哈!他像个中国人形容的“僵尸”!
这形容词确切吗?凭良心讲,僵尸才不像“他”有股逼人的英气,有种懔人的气势,以及无比健壮的体魄。
她突然很想摘下他的墨镜,看他的长相到底如何?但她当然什为了没有做。天渐渐暗,人潮也渐渐散去,而他还是“赖”着不走,这时的他,目光焦距已集中到她的身上来,樱嘤可以明显感觉对方那骇人的仇视,带着哀怨,夹杂着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