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笑,是不是?钱真是可以逼死人。”雾霜可怜兮兮道。
姚毅不再说什么,望了她一眼。“冷吗?我们都湿透了。”他自嘲地一笑。“这真是美妙的一夜。”
湿答答的衣服黏在女郎玲珑有致的娇躯上,她直打着哆嗦。
“愿不愿意换个地点聊聊?”姚毅幽默道。“这里显然不是聊天的好地方,不但有蚊子、杂草,也许还有──水鬼?”
雾霜被他这么一说,吓得不由自主地拉住他的手。“那我们……走吧!”
姚毅格格一笑,带着她爬上堤防,走到小径上,他的破摩托车就停在桥的另一端。
机车后绑着一大袋行李,姚毅把行李打开,拿了一件薄衬衫套在她身上。“台南很热,待会儿你的衣服就会干了,可千万小心别生病了!”
他自己也拿了一件背心,当着雾霜的面,毫不羞赧地换上。
雾霜的双颊绯红,不过在天色蒙眬之际,姚毅根本没有发现。
“走吧!我们骑到市区去,找个地方好好倾吐彼此可怜的遭遇。”姚毅坐上驾驶座。
就这样,他们共骑着那辆破摩托车,离开这座无名桥。
自己怎会如此随便?雾霜坐在这陌生男子的身后,她不可思议地想。摩托车呼啸驰过,景色一一从她眼前掠过,但忧愁却挥之不去。
就在这啤酒屋里,她的思绪正一点一滴地凝聚起来。
今夜发生的事,从跳河自杀到骑摩托车,进啤酒屋;这都是她生平第一次的经验。
实际上,以雾霜平日心高气傲,又自命清高的个性,她当然不可能随随便便搭乘陌生男子的机车,更遑论一起上啤酒屋畅谈彼此的心事。
雾霜反正已觉得人生没啥希望──她就要嫁给一个肺痨鬼。所以,她反而想开了许多事,不再拘泥于小节。现在的她与一夜前的她,真有天壤之别。
唉!一切都无所谓了。反正,她是一个没有任何希望的“活死人”。
“对了,你为什么随身带那么多衣服?”理理思绪后,她岔开话题问。
“我离家出走,准备逃婚。”在说这项重大“决定”前,姚毅还特别清清喉咙,喝了一口啤酒。
“逃婚?”雾霜的眼睛瞪得好大。“你──要拋弃未婚妻?”她惊讶他竟如此无法无天胆大妄为。
“没错。”姚毅并没有因这美丽女子“蔑视”的口吻而觉得惭愧,他依然自在地吃着炸豆腐。
“你的行为是很严重的错误,你──有罪!”雾霜大声反驳。
“我──”姚毅指着自己。“我何罪之有?”他嗤之以鼻。“都什么时代了!我为何要当我老爸的傀儡,我是有自主权的。”
他虽说得冠冕堂皇,但雾霜仍声色俱厉地指责他:
“你太自私了!你可曾想过,你的未婚妻要孤零零地站在礼堂外,一个人忍受众人对她的冷嘲热讽,你要她的脸往哪儿摆?你要她如何在你的家人及众多亲友面前抬起头来?”
“难道你要我娶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实现我老爸的心愿,然后把她丢在家里独守空闺,而我在外寻花问柳,花天酒地?也许最后我会有情妇,有外遇。”他激烈地驳斥。“请问,你能容忍你的丈夫这么做吗?”
雾霜没有答腔。
“选择逃婚是目前最好的方法。我不希望两人的结局是以悲剧收场。”
这男子毕竟也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雾霜思忖着。“你──哎!说穿了,我还满佩服你的。至少你能当机立断,哪像我,畏头畏尾,不敢改变事实。”
“为什么?你的情况到底怎样?”
“我拿了人家的钱,允诺与他的儿子结婚。”她说得很严肃。“君子一言九鼎。”
“笑死人了!”姚毅哼一声。“什么时代了!还有你这种傻女人坚守孔子那一套。”他拚命摇头。“像你这种女人铁定已是稀有动物。”
“就是因为有你们这种人,社会道德才会败落,所以上帝才要惩罚世人。你看,天灾、地震频传,就是要警告你们这些恶人。”雾霜振振有辞地教训他。
“哇!不得了!还搬出上帝呢!”姚毅还是一脸悠哉。“我是烂,但你又好到哪?自命清高,自认严守旧礼教就是道道地地的好人,结果呢?”姚毅调侃道:“你居然还要嫁给你不爱的人?以金钱为交易,要替肺痨鬼生小孩,这就是你忠诚的下场?”
雾霜的脸一阵黑、一阵白,这些话正说到她的心坎里,她从未想过,自己也会有凄惨可怜的一天。
也许是发觉自己的话太过伤人,姚毅赶紧弥补。“对不起,你就当我是愤世嫉俗的人吧!”
“是的,我作梦也没想过,我家居然垮了!我的丈夫会是个肺痨鬼──”说到她的伤心处,一阵鼻酸,她又想哭了。
“他们付多少钱“买”你?”姚毅很好奇,究竟对方花多少钱才买到如此动人美丽的女子。
雾霜比个“一”的手势。
“一百万?不可能,太少了!一千万吧!”姚毅微蹙着眉。“一千万,是不是?”
她摇头。“一亿!”
“一亿!”桌上的啤酒差点被震翻。“那你不就是“一亿新娘”?”他嗤之以鼻。“哇!你的夫家真有钱。”
“我并不爱钱。钱害垮我家了,害我的父亲死了,也害我──”雾霜的眼神好遥远。
“它是不是也害你无法与心爱的人结婚?”姚毅释然道。
“在我家未垮以前,我有一个未婚夫。”雾霜苦涩道,但她还未能说完,这男子已帮她接下去了。
“你一定很爱他,只不过现在“门不当户不对”,他的家人一定会嫌弃你,再加上你又必须还债,所以──”
“我们分手了。”她直接表明,但双眸有很深的怅然。
姚毅并没有忽略她的痛苦,他感伤地说:“真是人间悲剧,无法与相爱的人在一起,这就是“恸”。”
雾霜莞尔一笑,等于是默认。“向你吐吐苦水,心情舒坦多了!现在,我较能去面对不可测的未来,谢谢你!”
“不客气。”姚毅喝了二、三口啤酒。
“你呢?”她试探地问。“你的故事呢?”
“我在美国时,有一个很好的女朋友。”他并不避讳他的过去。“我很爱她,我们同居了三年,一切都如此美好!我们还计划等她毕业那天就结婚。”
“然后呢?”雾霜接口问:“你们为何分手?”
姚毅沉浸在回忆中,一段不堪的过去。“我为她牺牲很多,我滞留在美国,与老爸翻脸,就为了与她厮守。谁知道──”他的双眸迸出怒火。“就在她毕业的那天早上,我看到桌上的纸条──”
“写些什么?”不知为何,她紧张地问。
“她嫌我穷,养不活她,跟人跑了!”他简单地说。“我恨死她了!”
“那表示你还爱着她。”雾霜语意深长道。“爱之深,责之切。”俊仁的影子又浮上她的心头。“俊仁是不是会像你一样地恨我?”她心悸着。
“现在还有时间,你可以学我,逃婚吧!”姚毅趴向前,他与雾霜面对着面。
“不!”她苦笑。“我不能背信忘义。”她又在强调古老的“教条”。
“喔!拜托!”他叫嚷着。“你已经拿到钱就可以跑了。”
“不!这是道义。”她仍然仗义直言。“这是道义!”
他无可奈何地看着她。“真是个冥顽不通的女人。”但他还是佩服她。“像你这么内外兼美、秀外慧中的女孩,真不知那个肺痨鬼上辈子做了多少好事,真便宜他了!”
“谢谢你的赞美。”雾霜的嘴角上扬。“我并没有你说得那么好,我有很多缺点,像我的脾气,哎!”
他的嘴角一撇。“你能为家人牺牲,这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事。”姚毅自我解嘲。“不像我,一个大男人,反而不敢面对事实,选择逃婚。”
“所以,你更要回家。”她鼓励着。“也许,事情并没有你想的糟,也许你的未婚妻是一位如花美眷喔!说不定你第一眼看到她就会爱上她。”
“喔──”他呻吟着。“第一,她是一位名副其实的丑女,我十分肯定。她的头发枯黄像稻草,满脸的红豆,眼睛小得像芝麻,鼻孔大得像两个探照灯,身材活像个洗衣板──”
他话未毕,雾霜已笑得歪倒在桌底下。“我……不相……信,世界上……会有………如此……丑陋的……女人。”她结结巴巴着。
“是真的。”姚毅抓住她的手臂,正经八百道。“这全是奶妈告诉我的。我的奶妈不会骗我,她真的见过那个可怕的女孩,所以她才会要我逃婚。”
看他如此惊慌又无奈的模样,雾霜也不好意思再笑。狐疑道:“你的奶妈?”
“是的,她从小就照顾我,一直没结婚。她是我母亲当年陪嫁的丫头。”他解释着。
“看样子,你的老婆实在是丑得可以。”她不禁同情他。“不过──”
姚毅扬手制止她再说下去。“没有不过,我反问你,你会爱上你的肺痨丈夫吗?”
雾霜不敢言语。
“我替你回答──不会。”姚毅振振有辞道。“我也同样不会爱上她。”
“我知道。”她耸耸肩。“但是,我实在满同情她的。恐怕她将要过着没有丈夫的日子。”
“不是恐吓,是事实。”他纠正她。“这个丑女人,竟还能博得我父亲的欢欣,她一定是心怀鬼胎、不怀好意。”而且,她一定觊觎我家的财产,这句话,他并没有告诉雾霜,毕竟他们只是萍水相逢。
“瞧你,把自己的老婆说得一无是处。”雾霜顿觉世人好无情,就因为那女子长得像丑小鸭?
“不说了!都是一堆垃圾。”姚毅把自己的老婆说成垃圾。“换你了,你的决定真的不改变?”
这时的她,脸上不自觉抽动着。
“怎么了?”
“脚疼。”她简单道,伸下手按摩自己的膝盖。
“怎么回事?”他不明白。
“没什么,只是昨天跪了一下午。”她无一丝保留地把她在俞家所受的折磨,一五一十告诉他。
“真是欺人太甚!”姚毅火冒三丈。“有钱就能逼人做这种“惨无人道”的行为吗?实在太过份了!”他不可置信地问:“你就真的从大门口外,三步一跪,跪到他们家的祖先牌位前?”
“是的。”她不以为意。“这没什么嘛!忍耐一下就好了。”
真是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女子!
姚毅思忖着:从他在桥上碰到她的剎那间,他就知道,这女人执拗得很,她的自尊心强烈到否认她的愚痴行为──跳河自尽。
可是,她却又可以为了一个男人,委屈求全地跪地忏悔、认错。承认那些明明是富豪人家“欲加之罪”的行为。
姚毅一点也不懂她。
夏日的清晨总是来得特别早。很快地,一抹淡阳己从窗棂隙缝射入,阳光把玻璃内的麦酒,染成一片金黄。
“你知道吗?我从来不喝酒的,今儿真是破例呢!”雾霜自嘲。
“人在绝望中总是会做出连自己都难以理解的事。”他一语双关道。
她当然明白,他指的是无名桥上的事。“没错。”她承认着。“谢谢你救了我。虽然我的未来吉凶未卜,不过我还是很高兴;起码我还活着。”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安慰她道。
晨曦,在这女子的脸庞抹上一层晕光,使她看来宛若一位从天而降的天使。
她真的很美!姚毅赞叹。真是“天妒红颜”,这么美丽的女人,为何竟会有如此悲惨的命运?
他看看表。“离早晨六点还有十分钟,你还可以选择逃婚。”他又在鼓励她做“坏事”了。
“还有十分钟,你可以选择回家娶你的妻子,不要在外游荡了。”她回敬道。
“喔!我真服了你。”姚毅佯装头疼。“我衷心希望你的“执着”能带给你好运。”
“我不会在意好运或恶运。”她领悟了。“就当我是为自己积福就行了。”
“好!”姚毅举起大拇指赞美,他嘻皮笑脸地头往前仰。“需不需要我教你一些“毒夫术”。”
“毒夫术?”
“是啊!”他低语着。“怎样不留痕迹地把丈夫毒死──”
“你实在是坏得可以。”她恶心道,强烈地做出“不”的姿势。“我不需要。因为只有两年而已。”
“两年?”
“在这两年内,我为他生下孩子。两年期满后,我就可以走了。从此我与他们家再也毫无瓜葛。”
“就这样?有这么简单?”他才不相信,有钱的人铁定会耍花样。但他有自知之明,他不愿再多说任何话,以免眼前这女人又把他的人格贬到最下流的地方,也许还以为他是撒旦转世呢!“好!”他举起酒杯。“祝福你,两年后重见光明。”
“谢谢!”雾霜也举酒干杯。
墙上的老式闹钟中的鸟儿突然站出来,咕咕叫──
六点了!
分手的时候到了!
听着钟声,姚毅和雾霜竟有依依不舍的感觉。
可是,又能奈何?
他和她,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而已。
第二章
“我们走吧!”姚毅起身道。
雾霜点头,两人并肩走出啤酒屋。
这一刻,雾霜才发现,身边的男子长得真俊──
只有“帅”字可以形容,他很健硕,而且看起来很酷,他不笑时,脸上的表情,倒似希腊神话里的太阳神。
尤其,他特立独行,脑后扎了一绺马尾,给人一种放荡不羁、时髦流行之感。
留着长发的男人!?
平心而论,那一头长发总是让人无法接受,雾霜也是其中之一。她为他感到可惜,如果他不留长发,铁定会成为众多女人追求的对象。
因为外表粗犷的他,带给女人一种特殊的安全感。不过雾霜也不否认,留着长发的他,也散发着迷人的魅力。
“你是不是很喜欢音乐?”她猜着。
“你怎么知道?”他眉开眼笑。“简直是爱死了!在美国时,摇滚及蓝调总是伴着我。”
这完全与雾霜相同,她也是个“乐痴”。看着他欣喜若狂的神情,雾霜也笑了,她猜得一点也不错;留着长发的男子多半是音乐狂徒。
或许,他们都喜欢标新立异,走在时代的尖端。
雾霜很喜爱音乐,但她喜欢的是贝多芬、莫扎特、萧邦、柴可夫斯基、孟德尔颂等古典音乐家的演奏曲。祁家风光时,她还是大学音乐系的高材生哩!
但是现在的她,再也不会如此想了。自祁家垮后,她才深深明白,自己不是什么“音乐才女”,一切都是显赫的家世、金钱的堆积,造就出她的名气。她一直被蒙在鼓里,背后不知有多少人在嘲笑她的天真与无知。
“看你的马尾,还有新潮的打扮,我就猜到了。”雾霜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