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得先花点时间才能读懂的玩童——望舒
齐晏
认识望舒快三年了,时间说来并不长,但我总有种感觉,觉得自己一定上辈子就认识她了。
「序」是最难写的一种文类,写得好,对得起阿舒、自己、出版社和读者,写得不好,会让自己像个卖跌打损伤膏药的写序人,思来想去,决定不用夸张、空泛的词句来写阿舒,只有用诚恳和真心话,才能配得上她。
各位,泡杯香浓的咖啡,或是一杯清香的热茶,找个最舒服的姿势,听我细细道来。
咱们阿舒不是个大美女,也不是令人惊艳的那一型,但奇怪得很,她就是能让人轻易地迷上她,从此无法自拔。
阿舒的声音非常悦耳动听,是最适合吟诗的那种(她的伯父当年是楚留香的配音员,望爸电话中的声音也好听得像唱歌,大概是家族遗传喔),我喜欢看阿舒笑,她的笑容比春阳还要纯净灿烂,让人打从心底舒畅开怀,我更喜欢她慧黠聪明的头脑(有天看倪匡写的「换头记」时,还曾幻想过把阿舒的头给换过来),这样一个优秀、高学历的智慧型女子,在待人处事时却全然没有一丝傲气,反而有种腼覥谦虚的气质,对朋友也永远是发自内心的真诚而且热情,让人觉得能成为她的朋友是件很幸福的事。
我的口拙,也碍於表达,因此就非常羡慕阿舒机敏的口才,听她说话时,总会希望她一直一直说下去不要停,因为她就像个丰富的矿藏,吸引识货的人拚命掘下去(不好意思,自夸是识货人,呵呵)。
大部分人是理智与情感并存的,但是我眼中的阿舒,却是个大部分被情感支配操纵的人,理智是有,但只有少少少部分,我以为自己已经是个够感性的人了,没想到遇到她以後,难以想像会找到一个比我还爱哭的女生,她心思纤细、性情温和善良、又超级容易感动,能惹她掉泪的事物很多,电影、戏剧、音乐、动物、人、 有形的、无形的……族繁不及备载。唉,也因为如此,当遇见生活中有些不如意或不顺遂的事时,她易感的心就特别容易受伤,那种伤害往往较常人来得巨大,在这方面,她是属於那种无法从容应付面对的人,这是我很心疼她的地方。
或许是因为阿舒太感性了,所以在她书中那些幽默、诙谐的文字,或者缠绵浪漫的情节背後,深藏著的是一种令人感动心酸的特质,有时候看她的书,会让我会心一笑,但微笑中又带点揪心的伤感,作品往往能反映出作者的本质,由此可知,阿舒晓畅豁达的另外一面,是那种彷佛通透世情的诗人,带著宿命式的忧郁气质。
写小说对阿舒而言,是件抒发与快乐的行为,她把自己的生活过得很精彩、也玩得很精彩,不论是跟一大票朋友一起吃饭玩乐,或是独自一人躲进电影院看电影,她都能自得其乐,认真地陶醉其中,所以我说她是个玩童。能将生活玩得很精彩的人并下多,特别是住在这块土地上的人身上更是少见,这点,就又是我羡慕她的地方。
阿舒的书,不需我多么大力推荐,因为好就是好,我这个人对写书评没什么天分,只知道看好书,找好书看,单纯的喜欢就是喜欢,阿舒的书正是会让我读来爱不释手的那种,各位看了就知道好在哪里了,因为每个人对每一个故事的感受都不会相同的。
最後,想跟阿舒说几句话——
「我喜欢你,而且我知道为什么」
「我喜欢你,因为当我觉得悲伤时,你不会老是要让我立刻高兴起来」
「我喜欢你,因为如果我要吐了,你会觉得很难过,你不会只是假装忙著东张西望,看鸟啊什么的」
「我喜欢你,因为当我认为某一件事重要,你也会认为它重要」
「我喜欢你,因为你是一个好人」
——摘自远流出版《我喜欢你》一书
阿舒,记得吗?这是你送我的书,当我在读这本书时,眼泪流了好大一缸,其中这几句话一直是我想对你说的,现在正好有机会告诉你——
我喜欢你!
序曲
听说,最适合举行婚礼的,是六月。
因为这六月呀,温度恰恰好,穿西装的新郎不致热昏,著礼服的新娘又不致冻僵。嘿,完全符合新郎要帅、新娘要美的最高指导原则!
还有这六月呀,在大自然里恰恰好是万物繁兴的时节,一繁、一兴之後当然就是结实累累,再来就是开枝散叶。咳,可下正应了长辈们急抱孙的心意?!
於是这六月呀,就真的成了举行婚礼最最热门的月份——
花莲,七星潭
晴空一碧如洗,灿灿光芒在波浪起落间烁动,拍岸的沙沙涛声清越响亮。
纯白色的石滩上搭了座低台,低台中央放了架纯白色的钢琴,钢琴边则立了把纯白色的大提琴,大提琴边还站了位身穿纯白色燕尾服的挺拔男子。
老天极作美,高难度的人为设置也全就绪了,然而……
「咦?婚礼不是应该要开始了吗?」记者A看看手表,跟旁边的摄影师叨念。
摄影师耸肩。「好像是在等新娘子吧。」
「不会是新娘子赖床或睡过头了吧?嗟!我就说嘛,哪有人会把婚礼定在早上八点的七星潭?自以为这样很浪漫?」记者A打了个大大的呵欠,继续道。「唉,要不是新郎是Yang,咱们也犯不著昨晚从台北开夜车赶过来采访。」
事实上,他们周围多的是同行咧,众记者齐聚花莲的海边,全是为了采访这场号称「二OO二年最唯美的音乐婚礼」。
时间,一分一秒流过去了。
天色犹晴、波光犹灿、涛声犹亮,卵石、钢琴、大提琴和燕尾服也依然白得纯粹,但此时此刻,所有人都被等待折磨得快崩溃,忍不住开始吱吱喳喳。
除了,新郎本人。
只见Yang俊逸的脸庞始终露著笑,仿佛新娘迟迟未现身早在他的意料之中。
一句话也没说,Yang气定神闲地坐了下来,怀抱著那把大提琴,右手擎弓,左手按弦,就这么拉奏了起来。
「哇……好美的音乐哦!」
众多宾客中,立即有人发出了赞叹,但是一时间却没有人马上认出Yang拉奏的是哪首古典名曲——不是巴哈无伴奏大提琴组曲、不是德弗札克大提琴协奏曲、不是艾尔加大提琴协奏曲、不是……
但,琴音真的让人听了非常舒服,就像温柔的海风,穿发而过,一波又一波。
「咦?这首歌、这首歌是……」其中一位女客蓦地认出了曲子,惊讶之余,忍不住搭著旋律,轻轻开始吟唱:「……所爱的人今何在,望你永远在阮心内,阮若……」
「妈妈!」让女客牵在手里的男孩却不知趣地拉了拉她的裙摆,嘟嘴抱怨。
「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走啊?站在这里好无聊哦!」
不得已,那位女客只得停止吟唱。「小禹乖,我们要等到新娘来,婚礼结束以後才能走。」
答案教男孩失望透顶,不知不觉间,他加大了音量。「妈,那新娘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来嘛?」
男孩的高声提问,让绝大多数的人从Yang甜醇动人的琴音里醒来,大家的困惑都跟男孩类似——
新郎早已就定位了,可新娘呢?
新娘……究竟在哪里?
第一章
「芳姊,我买宵夜回来了,是路口那家的米糕和四神汤哟,你要不要?」刚进家门,舒绕珍一边脱鞋一边扬嗓问。
屋里静悄悄,没人应答。
摇摇头,叹口气,舒绕珍大概可以猜到是怎么回事了。她这位同居学姊呀,是出了名的工作狂,白天在公司忙不够,回家还自动自发地搜集各种资料、阅读相关报导……啧啧啧,简直把命卖给了老板。
既然如此,舒绕珍索性直接闯进学姊的香闺——
但见杜芳岳背对房门坐在书桌前专注用功,头两侧还挂了副大耳机,完全没发现门口多了个人窥探。
舒绕珍走过去,双手一把将耳机拉开,叫嚷道:「小姐,停工啦,现在应该是宵夜时间!」
杜芳岳被她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才回过神,便向她抢讨耳机。「喂,你没看见我在工作吗?」
还没回答,绕珍的目光就被搁在桌上的杂志封面牢牢吸住了。「咦?你这次的阿拉丁就是他?这家伙长得好帅哟!是新人吗?以前没见过他咧。」
经纪人就像神灯精灵一样,阿拉丁要什么都必须变出来——她曾经跟绕珍打过这个比方,後来就成了她们之间的惯用语。阿拉丁,指的就是她要负责的当事人。
「小姐,Yang早就是红透半边天的巨星了,只是以前都在国外发展,这回是他第一次要来台湾举行演奏会。」瞧她一脸兴致勃勃,芳岳又好笑又无奈。
「巨星?可是照片看起来很年轻咧!」
「Yang是不老呀,今年二十七,跟你同年。」
哗,狠角色哟!不过,她更关心另一件事。「既然是巨星,那么……嘿嘿,他很有钱喽?」
就知道她会这么问。芳岳轻轻摇了摇头。「古典音乐界的巨星,就算称不上金童,但你要求的银子、房子、车子总少不了,更何况,他用的那把琴……」斜眼睨去,刚好瞥见她睁大的双眼写满了「$」,话一转,冷水当场泼出。「绕珍,丑话我可是说在前头哦,你别打他的主意,我可不想自找麻烦。」
身为「都铎国际艺术经纪公司」的经纪公关部协理,她当然必须说清楚、讲明白,古典音乐界虽不若演艺界这么喜欢钻探个人私生活,但对经纪公司来说,这种麻烦既然无法增加身价,自是越少越好。
「喔……好……我知道了。」绕珍撇撇嘴。她这学姊就是这样,一扯到工作就变得万分严肃。狡狯的念头忽闪而过,她抬高了眉,瞬间换上了笑眯眯的表情、甜滋滋的语气。「芳姊,我倒是在想哎,结果会不会……会不会是你自己跟这个大帅哥来段罗曼史哪?」说话的同时,她的左右两只食指越靠越近、越靠越近,最後,指头碰指头,轻轻点了下。
芳岳瞪大了眼,盯著她,然後,破天荒地爆出了狂笑。「哈哈哈哈哈哈!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啦!」翻到杂志某页交给绕珍,她继续道:「喏,你看了他的档案就会知道,Yang跟我呀,绝、对、不、可、能!」
绕珍满腹狐疑地接过了杂志,把Yang的档案从头到尾好好瞧一瞧……
Yang有约当一八七公分的身高,是家中独子,年纪又比芳姊小。
嚇,难怪了!难怪芳姊会用那种夸张的方式表达,Yang根本完完全全触犯了芳姊评选男人的大忌嘛!
不高,不帅,不是独子,年纪不能比我小——这「四不」可是芳姊坚持多年的择偶条件,她很早以前就知道了。
偷偷向芳姊瞟了眼,啧啧啧,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原本她想使坏一下的,这会儿反倒成了人家的笑柄:但……不管不管,说什么也不能就这样认输,好歹要说得芳姊心生异样吧。
嗯,没错,硬著头皮「撩落去」吧——於是,绕珍再度磨亮笑颜、润甜嗓音,用下咒似的低缓语吻,轻轻说了:「芳姊,天底下哪有什么『绝不可能』呀?什么话都不能说得太早,当心……嘿嘿,当心哪……」
「当心什么?」接过她的话,芳岳阻止她作怪下去。「要当心的人,是你!」她起身,缓缓朝房门口移动。「再继续瞎掰下去,你带回来的米糕和四神汤呀,就全让我包了吧。」
话到这里,一个优雅的闪身,她人已经到客厅去了。
「嗳嗳嗳,芳姊,你要留我的分哪……」绕珍转身冲出,在这关键时刻,只管得了肚子,谁还理什么面子?!
※ ※ ※
她瞪著满面笑容的余启钦,抿紧了唇,久久不发一语。
明知最得力的部属正自生闷气,余启钦还是好言相劝。「Carol,我会提出这个要求是因为……」
「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可是……」杜芳岳冲口接了话,说得飞快。「工作做得好好的,我根本不需要休假。难道我出了什么状况?」
「没有、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他忙不迭地安抚,并语重心长地解释道。
「你是都铎最引以为傲的员工,身为老板,我衷心希望能和你长久合作下去。但是照你现在这样拚命的工作方式,我怕要不了几年,你的工作寿命就得宣告终结。」
听老板这么说,她再大的火气也吞回肚里去了。
「去度个假吧!」他再接再厉。「你放心,会有堆积如山的工作等你回来展现女强人的能力。」说到这儿,余启钦不由得笑了。「一个星期,如何?你去度假一个星期,旅费公司出,而且,我保证下次人事升迁优先考虑你。」
上回,事前都已经释出要她升任经理的消息了,最後却莫名其妙来了个空降部队,亦即她现在的直属上司,柯中捷;听说他是老板娘那边的亲戚。当时,她为此气恼又心寒,甚至一度萌生离意。
毕竟,工作是她浇灌精力的场域,更是成就感的来源,要她怎么甘心只做个庸庸碌碌的小职员?
沉吟良久,芳岳还是给了他要的答覆。「那好吧,不过旅费我自己付得起,至於人事升迁的保证……我没有干涉的余地,只能说,希望老板记得。」
没想到,结束和老板的一席谈话之後,踏出门,她就看见柯中捷迎面而来。
哦,真是倒楣到家了!杜芳岳在心里暗暗重叹,却还是摆出了礼貌的微笑,在两人错身而过的前一秒,朝他点了个头。
「等等,Carol。」中捷唤住了她。
「有什么事吗?」
「难得一星期的假期,你打算怎么过?」嘴角含笑,他挑眉问。
「我自己会安排。」嗟,难不成得向他报告行程?
他睨著她,指间在下巴摩挲来、摩挲去。「该不会把工作搬到家里去做吧?」
柯中捷的态度,仿佛当她是娱乐用的丑角似的,这让芳岳厌极了;然而,更教她呕到顶点的是——他、猜、对、了。
再拴下住藏放心底的敌意,芳岳沉下目光瞪著他,冷冷地说:「就算是,那也是我的事,不劳经理费……嗳,等等!你怎么会知道老板要我休假一星期?」思绪偏巧转过,让她发现情况下大对劲……
哼,小人!八成是他向老板进谗言!
他双手一摊,表情依旧似笑非笑的,答非所问地调侃回去。「Carol,你再继续这样将全副精神都放在工作上,怎么嫁得出去呀?」
「这就更不用你管了!」面对他的揶揄,她再按捺不住怒潮持续飙涨,勉强压低了声音,直接撂下警告。「柯经理,我的私事请你不要插手、不要过问;如果你觉得这样是关心部属的方式,很抱歉,我并不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