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了车,找位子就坐,许久才发现一道紧盯着我的目光。
我微笑地转过头,与那道视线接触。
好一双含嗔带怨的灵灵大眼!
那张红菱小嘴吞吐着说:“你坐到了丽娟的位置。”
“什么?”
她困窘着,艰难但不嫌麻烦地又重复了一次:“你坐的这个位置是丽娟的。”
这次我听懂了。“我不晓得交通车的位置是固定的。”不与此女争位,我站了起来,就站在原来座位的旁边,一手扶着椅背。
下班人潮陆续散去。
车开了。
她口中的“丽娟”一直没有现身。她身边的位置也就空着。
整个车厢里的座位都被坐满,只剩她身边这个“丽娟的位置”没有人人坐。车子开动后,我瞥见她脸色有些不自然。
她不知从何处翻出了一本旧杂志,一副很专心地在阅读着。
我趁机打量她。她左踝上那种臭臭的药布已经拿掉,换上一块像是金丝膏的东西。身上的一件暗灰套装像极了窗外乌云的颜色,不知是衣着的关系还是怎样?她的脸色也灰蒙蒙的。
车内有同事认得我。“洵美大哥,你怎么不坐?”
如果全车的人都坐着,只有一人站立,此人难免成为众人目光的焦点。
“没有我的位置啊,我平常又不坐交通车。”
然后,乘客们的注意力渐渐转移到她身边的空位上。
我清楚看见她的耳根微微泛红,但我视若无睹,不动声色。
“咦,你面前不是就有一个空位吗?”
“啊,那是“丽娟的位置”。”
我话才出口,便有人道:“丽娟今天请假没来上班。”
“是吗?”
我见她的手颤抖了下,那本杂志的书口都要叫她给捏烂了。
某位同事热心地补充:“我跟丽娟同部门,她请了一个月的产假。”
眼前女子她唇色泛白似死人。
我俯首询问:“那么我可以坐下喽?”
“当然,请坐。”这声音听来居然有点咬牙切齿,希望我不是招惹到一个女煞星。
我笑盈盈地在“丽娟的位置”坐下。
落坐时,我的肩碰到了她的肩,她似受惊小鹿,立刻避得我远远的。
一把湿伞挂在窗沟,残存的雨水顺着伞尖滑下,一滴、一滴,让我不自觉又注意起她的脚。
原可以不搭理对方,坐到下车。
却仍是问了这么一句:“脚伤痊愈得如何?”
她目不转睛,轻声道:“不要跟我说话。”
“什么?”我不信她果真那么说。
抿了抿唇,她搁下掩面的杂志,眼角带泪。我一怔,只听见她说:“我讨厌你。”
她讨厌我?!
哈,被一个女人讨厌,原来是这种滋味。
我几乎没大笑出声。她一见我脸色,顿时抿起嘴,捉起窗沟上挂着的伞,从我大腿上踉跄的横越过去。
她在一条商店街下了车,走得狼狈,交通车重新上路,把她的身影和伞一块抛到大老远后。
倔强!
旁人并不知我们底细,我转过面来,看见她刚刚闲翻的那本旧杂志掉在座椅上。
封皮上印着杂志名,叫作“爱情的结局”,是一本小说连载刊物。
随手翻了几页,便将之抛到一旁。
“结局”这字眼令人不悦。
结局出现在结束之时,结束以后,任何事还有何可说?
人之生来是为了死,死亡就是生命的结局;如同爱情的结局若是婚姻,婚姻就是爱情之死。
开始跟结束之间的拔河赛,总是后者得到胜利,而我唯一能做的,除了不参与其中,没有别的办法。
自那日以后,当然不是没有再见过她。
偶然几次相见,她的眼神总诉说着同一句话:我讨厌你,别来惹我。
我自然安分地不去招惹她。
女人是世上最奇怪的一种生物之一,情绪来时,像风又像雨,你永远摸不清她究竟在想些什么?也许这一刻她对你笑,下一刻她张牙舞爪要将你挫骨扬灰。所以我从不去招惹她们,免得惹祸上身。
毕竟要将一个女人侍候得服服贴贴并不容易,比养只秋田还困难。她们是带着原罪降生的夏娃,要将亚当驱逐出伊甸园,男人一旦屈服于一个女人膝下,他就失去了喘息的空间。
而没有人不需要呼吸--
等等,如此,我还坐交通车回家做啥?
也许不愿意让一个人记恨我,是个还过得去的借口。
我记得丽娟请了一个月的产假。则,“丽娟的位置”有一个月的空窗期--除非有人跟我抢。
“我可以坐下?”
她瞥我一眼,“请便。”不再搭理我。
“真怕又坐到丽娟的位置。”我揶揄。
她倏地抬起头,目不转睛地看着我。“那次是我不对,我不该那么说,对不起。”
我一怔,没料到她会向我道歉,一时之间,不知该怎么继续?只得道:“我也有不对。”
谁知她得寸进尺。“你是比我错得多,你不该令我那么难堪。”
“我不是有意的。”我忙不迭赔罪,心想:我今日可是来让人作贱?
“算了,也许不该提,忘了也罢。”她倒宽宏起来。
我就说我不懂这些女人,只得跟著「忘了也罢”。
一群人陆陆续续上了车。
眼光自然又望向她的脚踝。已经没贴金丝膏。
她今日蹬了一双白色凉鞋,足尖露出粉色的脚趾,煞是可爱。
我瞧她正襟危坐,如临大敌,想劝她放轻松点,我只是坐在她身边,并不打算吃了她。
车才刚开,若要聊天,可以聊上好一段。
“想不想聊聊?”
我以为她会说“不想”。但她说:“聊什么?”
聊什么?这真是个好问题。
我也不知道要聊什么。
想了想,我掏出笔,在手心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伸到她眼前。
“戈--洵--美。”她睁大著眼,逐字念出。“我在公司人事公告上见过这名字,以为是女性同胞。”
我哼声。“抱歉让你失望了。”
她总算有了笑容。“笔能否借我。”
“请用。”我大方出借。
见她拉我的左手,在我手掌心写字,力道轻的缘故,感觉麻痒痒的。
“嘿,用你自己的手。”想收手,她牢牢捉住。
“就快好了。”她专心地在我手上“留字”,脸蛋靠得那样近,似要埋进我胸膛,只消低头,便见得她长睫不时煽动,模样煞是可人。
我不否认她这神态真是可爱,但我知道她不是故意想要引诱--没有一个女人会用这笨拙的方式引诱男人,但这笨拙的方式又天杀的有效。
“好了,请看。”片刻,她放开我的手,又将笔插回我衣襟中。
我摊开手掌,那三个娟秀的字像刺青一样烙在掌中。
“田咏贤”三个字无比鲜明,恍如一朵开在夜里的昙花,香气浓郁得足以惊醒熟睡中的人。
我警惕自己:我只是来道个歉,并不想招惹她。
“这样算是初步认识了,对吗?”她问。
“可以算是。”我答。
她点点头。“再进一步认识,就算是朋友了,对吗?”她再问。
“可以那么说。”我答。
“那么,如果当了朋友,你就不会再欺负我了,是不是?”
这倒是个有趣的问题。她在打什么算盘?我说:“不一定。”
她眼睛倏地大瞪。“为什么?”
“我才要问你,我何时欺负你?”我与她根本不相识,何来欺负之说?这指控太严厉,我从不欺负女人。
她一脸被我欺负的小媳妇样。“你的态度伤人。”
喔哦,原来我是伤到了她“脆弱”的心灵。
“我并没有招惹到你,你不该像对待敌人那样对我,那会让我以为我做错了什么事,而事实上我或许没有。”她的语气万分委屈,以为真做错了什么事的变成是我。
“是什么原因让你这样认为?我从来没有你说的那样恶劣。”
“也许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我笑道:“想太多的人总是自讨苦吃。”
“你看,你又来了!”
“我!”我又怎么了?
“你为何如此愤世嫉俗?”
我愤世嫉俗?第一次有人这样说我。“若是,也不针对你一人,我向来如此。”
她若有所悟,叹了叹:“看来以后跟你吵架一定很伤神……”
我打断她的幻想。“喂喂喂,我不跟女人吵架,尤其是你。”
我万万没料到,此后岁月里,我最常与她“吵”。也许也不是完全没料到,否则我不必如此着急想逃离她,不知是否因为我的心早已知道遇上她,我是一点抗拒的能力也没有……
她回眸。“你对我偏见甚深。”
“我看你对我的偏见才严重。”
“男人不该让女人吗?”
“现在讲求两性平等。”我才不让女人。
“不过仍只是假平等,你看看那些嘲弄两性问题的政客。”她说。
“那不关我们的事。”两性问题留给女性主义者去探讨吧,本人深入研究的兴趣不高。
“你看你,半句不离沙文作风……”
我投降了!这女人话匣子不开还不知她如此伶牙俐嘴。再与她扯下去,铁定没完没了,我匆匆起身,逃难似地下了车,逃开这喋喋不休的女人。
我步行回住处,走马看花。
掌心微微发烫,摊掌一看,她留下的字迹赫赫然烙在掌心上--
“田咏贤”啊……
但愿我逃得了这一劫难。
第五章
女人的笑容像一张网。
我不知道我这么像一只误入盘丝洞的昆虫。
一朵灿烂的笑容迎向我。
“这是什么?”
“你的笔,昨天掉在车上。”
我看着那只廉价的墨水笔,我早忘了它,也只有她记得。
讪讪地收进笔筒。“多谢。”
田小姐笑道:“不客气,上来找人,没想到在此遇见你,顺道送还。”她说着,转身走了。
我盯着她的背影,觉得她走路的方式摇曳生姿。
从不觉得她特别美,此刻看来,感觉大大变调。一支走味的香水,是哪里不对劲?她的错,抑是我出了问题?
“这女孩还不错。”一只手搭在我肩上,一副我与他志同道合的样子。这位仁兄姓赵,与我同阶,未婚,花名在外,一堆女友时常置闲无人认领,亏他应付得来。
想到他也许开始打起田咏贤的主意,我不由得道:“你想招惹窝边草?”
他亦颇富幽默地答我:“吃得饱即可,谁管草儿长在什么地方。”
是,受教了,我八股。
看来此君是心意已决,我多说无益,不如闭嘴。
果然不出三日,便有风声传出--
行销部的田咏贤变漂亮了。
依此再推--
恋爱中的女人最美丽。
依此再推--
田咏贤恋爱了。
再见到她,她穿着湖绿色上衣,白裙,一头长发绑成一束高高悬在头顶,随着步履摇曳,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摸那头黑发,看看是不是真的。
她看起来大方年轻。
她笑着走到我面前。“我看起来如何?”
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但我含蓄地称赞:“你气色很好。”
“同事说我打扮太老成,帮我改造。”她说。
“你同事颇有眼光。”总比她成日那总灰蒙蒙的打扮好,但如此改变,却又招蜂引蝶。
“你欣不欣赏?”
女人打扮通常不是为了取悦自己。
“没有人会不欣赏。”我仿佛听见办公室里其他男性职员滴口水的声音。
她没有很得意,只是如释重负地吁了口长长的气。说:“不枉我花上这些时间。”我一怔。她这话是什么意思?
这女人,难懂。
直至同居六年,我还不敢保证自己已完全摸懂她的心思。
记得有一回我曾问她:“小赵追你追得勤,你怎么反而选了我?”
她白我一眼,答我曰:“因为我笨。”
她笨,所以选择跟我在一起。这是什么答案!损她还是损我?
我不甘心,同样的问题,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我又问了她一次。这次她却回答:她爱我。
所以我说这女人难懂。
不过难懂归难懂,也不完全无迹可循。
她第一次那样回答,是因为我们刚吵架--我不晓得她为什么非得跟我吵不可,总之是闹得有些不愉快。
她第二次的回答,则是在我将她吻得晕头转向之后。看来想要女人乖一些,是需要使一点下流手段的。
但是这手段偶尔也会失效,否则我们今天不会吵架。
我不懂她为什么一定要我给她承诺?她如果不相信我会爱她一辈子,就算我给了承诺,又有什么用?婚姻在我来看,不过是劳神宝力的一场人间游戏,它能提供她什么保障?我的心若要变,它拴得住我吗?
偏她总看不透这一点,硬要与我在这事上周旋不休。
决定由她去气,反正过几天就风平浪静。我庆幸咏贤不是爱记仇的女人。有些时候,她甚至有些迷糊。
想起我们过往的一切,对她真是又爱又恨。
爱她,巴不得将心掏出来予她看,让她知道她对我的猜疑完全是没有必要的。七年交往,我对她绝对忠实。除了她,我不会再对其他女人假以青眼。
恨她,恨她在要求我懂她之余,她亦不懂我。恨她这么傻,选择不相信自己。她气得哭了,我知道。
她背对着我,双肩抖得厉害,我忍住将她抱进怀里安慰的念头,打定主意要她自己先回过头来,我才安慰她。
我等了许久,她倔强的不肯转过身来,一夜僵直着背睡着,明天准腰酸背痛。直至她哭累了睡着,我低声唤了几声:“咏贤……睡着了吗?”
没回应,想必真是哭累了。
这傻丫头,就这么不信我。
难道她真不明白我当初为何避她如蛇蝎?像我这种根本不相信婚姻的男人,不愿结婚,也给不起承诺。
决定爱她,已是此生唯一例外。
叹了口气,将她搂抱过来,让她舒服的躺在我怀里。
她嘤咛了声,偎向我,螓首靠在我颈窝处,发丝搔得我有些痒。
我拨了拨她额边秀发,不意外在她左额角近发根处找到一道不明显的旧伤痕。
这是她在三年前受的伤。
那天我们吵得极凶,我们各自负气出走。我到酒吧喝酒,她开车出去,我得到通知时,她已在医院里,面色如纸,恍如死去一般。
伤势不严重,仅头上有一道伤口与几处擦伤,但她昏迷了三天才醒来。
那次车祸留下了一些后遗症--她忘了那一天我们吵架的事。
关于那一次争吵的记忆--我告诉她,我这辈子不可能与她结婚,她气极了,指责我玩弄她的感情。
天知道我没有,我爱她爱入骨髓。
几年前她开始暗示我结婚,我不是不懂她的暗示,但我亦仅能佯装不懂。让她认为我不解风情,总比两人又为此事争吵的好,我无法想像若我失去她--那次见她一动也不动躺在病床上的经验,吓坏了我。
爱一个人就是把自己的灵魂系在那人身上,她若痛,你也会痛。
她若生气,我亦不好受。
然而我有我的自尊,我不可能在每次吵完后都拉下脸道歉--何况并非每回争吵都是我错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