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痛,我也就没坚持要他的手离开我的手。
他突然问:“我是不是见过你?”
“应该没有,我没见过像阁下这样轻狂的人。”
他笑,松开了我。“是吗?我怎么老觉得我们一见如故。”
“一见如故?你是说在黑漆漆看不清你我面貌的夜色里?”我们所处的位置背着光,我根本看不清他的脸孔,只知道此君体形高大,以及一张嘴能言善道。
他抚着下巴道:“不是照会过面,那就是缘分喽。”
我笑答:“相逢自是有缘。”
他突然压低下来。“如果早让我遇见你……”
他声音模糊,我没听全。“你说什么?”
“如果早让我遇见你……”
我还是没听清楚。“怎样?”
“我还是会像现在这样的想吻你。”说罢,他的脸罩下来。
一个不礼貌的吻,却持续了很久。
黑暗里,失去视觉,其它感官反而敏锐起来。
我的唇被吻得发疼,我的舌被狂野的挑逗,菸草味刺激了鼻端,这吻是很意外的一个体验。
很久以后,他离开,隐约可听见喘息,不知是来自我抑是他。也许都有。
他在我耳畔轻喃:“我以为你会拒绝。”
“为什么要。”
“为什么要?”
接吻是发生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再自然不过的一件事。“你吻得很好,我可以将这个吻解释为我有魅力令人情不自禁;反之,此吻若拙劣不堪,则是侮辱,我会狠狠甩你一巴掌。”
“谢谢你的夸赞,我想如此是同意我再吻你一次?”
听得出他跃跃欲试,但我推拒。
“不,一次带菸昧的吻已经足够。”奇异的是,虽带着菸味,他的味道,不难闻。
他再次大笑。“你果然与众不同。”看来他是个爱笑的人。
“谬赞。”我这时又突然懂得谦虚了。谁能说我不能够善变?没有。
他突然静了下来。“看来一个吻打动不了你的心。”
想打动我?他有何目的?“当然,杨双喜向来不容易收买。”
他仰头大笑。“你令人难忘,但是我的女伴似乎在寻找我了。”
我没有看见有人在找他,也许这是个借口,也许不是,我知道他不会是那种一个人赴宴的人。女伴,当然了。“顺风。”
“我愿意你留住我。”他倾身向我。
“君子不夺人所好。”
“上天知道我不是君子。”
“俗云:盗亦有道。”
他突然站直身躯,比我预料的更为高大。一百八?不、不,他更高一些。但闻他说:“我从不替自己的行为找借口。”
一个强盗,你怎能与他讲理。我识相地放弃。“那么,再见。”
“你不问我叫什么名?”
我笑。“我知道,你叫白居易。”琵琶行:相逢何必曾相识。
他亦笑,谁知他究竟懂不懂我的话,而我也没奢望他懂。
这年头传统文学事业没落,乃至被遗忘,是最悲哀的一件事。很多人明白今日股市收盘点数多少,与餐桌上吃鱼吃肉息息相关;但更多人不明白,传统值得保存,文学应被尊重。论起永恒来,人的生命渺如恒河之沙。
“我们很快会再见面。”他站直身体走向灯火处,高大的背影顿时让我生起一股熟稔。
我没有张望太久,也不急着从过去的抽屉里将薄弱的记忆取出,那太大费周章,况且这世上相似的人很多。
今晚又跳舞,又站了太久,脚部的不适令我不得不找一个地方坐下来。
赴宴的缘故,今晚穿的是一双镶水钻的高跟鞋,购置许久,却穿没几回,一直收在鞋柜里,一时找不到搭配礼服的鞋,才翻出了它,谁知它如此不中用,净会折磨我的脚。我考虑丢了它。
不知过了多久,B君找到我,一脸气急败坏。
“双喜,你躲在这里。”语气像在抱怨。
我笑。
躲?我只是在此稍事休息。
看来躲猫猫的游戏中,此君并没有真正捉到老鼠。
我伸长手臂,让他将我从椅子上拉起来。
“我累了,想回家。”
他面露犹豫,仿佛“回家”不是个好提议。“我尚未将你介绍给另一个人,你该去认识……”
“今晚至此已经够了。”不愿意再多说,我陪着他来,不见得必须担任全职的女友角色。没有人规定我不可以厌倦或者情绪化。
而此刻,我纵容自己如此表现。
B君对我的坚持感到头疼。“但我现在还走不开。”
这不是个理由,我笑道:“无妨,我能自己回去。”
他定睛看我,似想从我眼神中看出我有几分认真。
十分。我十分认真。
他改变初衷。“我岂能让你陷我于不义。”
我没那么阴毒。“怎敢?”
这男人不习惯低头,但他聪明,略作让步。“我送你回去,陪我去同主人告辞。”
我没异议。给男人保留尊严是必要的。
此刻的意见不合也许打击了他的自尊,让他“护送我”回家这件事,很快就能弥补他“受伤”的心。
瞧,我多么善体人意,哈!
这样的日子不知道又过了多少日夜。
一周过后,又是新的一周。
白天献给工作,晚上献给应酬。
老实说,有时我更讨厌台湾这种商场文化。
我原不喝酒,为着必须应酬的缘故,开始认识白兰地与伏特加、干邑与威士忌。
有客户钟情台湾高粱,橱柜里便长期置有金门及玉山高粱,以备不时之需。
男人很难不坠落,而身为一个职业女性,也很难不跟着男人堕落。我已经尽力把持。
应酬之余,男人的邀约似也成为推拒不掉的生活习惯之一,一天没有约会,一天就觉得有根筋不大对劲。
前阵子易累、无食欲,上医院挂诊,大夫警告我需多休息,否则此具躯体用不到半个世纪。
半个世纪,也够长了,我想。但想到半个世纪之后,我若有遗愿未能完美了结,我便需要再多一点时间。
我让晓君把我未来一周行事历翻给我看。
满满的行程,没一刻喘息,我看得头晕目眩。
“晓君,我觉得累。”
“杨小姐,你看起来需要休息。”
“对、对,我的确需要休息。”我的身体强烈的向我抗议,偏头痛。“能否泡一杯咖啡给我,多谢。”
“稍等。”
支开晓君,我瞪着那份行程表。
扣除掉已经排定的例行交际,此周剩下的四个晚上,都已被预约,甚至还有候补。
晓君将咖啡送来,我已用红笔将表上一堆人名划上叉叉。
“决定淘汰这些人?”
“不,只是取消与这些人晚上与我的约会。”我将行事层交给晓君。
晓君接过,道:“爱自己是应该的。”
“我知道。”少喝一点酒,少吸一点二手菸。
毕竟自己说老不老,但说年轻也不算真正年轻了。二十八岁的年纪,比二十九少尴尬那么一些些,但已相距不远。
我真讨厌替自己“存老本”,仿佛人一生下来就是为必然的老化做准备,把全部年轻牺牲在积蓄上,多浪费。
年轻应当及时行乐。
然而晓君还是替我取消了那些约会。
多出来的时间像是捡到的。
原来晚上一个人在家听听音乐、看看电视、读读书,悠哉悠哉,也是好的。渐渐地,居然爱上这种感觉。
A君打电话关照:“你最近消失无踪。
我笑。消失无踪还找得到我?
“在家做什么消遣?”
我半开玩笑。“窝在家等死。”
A君闻言变色。“别做傻事,你等着,电话别挂,我马上赶到。”
“喂喂喂--”这家伙竟以为我要自杀,看来我俩思想差距的确很大。
我挂了他电话,他还是赶来了。
若不是他,我这一生势必不会知晓,原来从天母到永和,不需要用到二十分钟。
“你飞车来?”
“怕你出事。”
“我一个好端端的人会出什么事?”我才怕他在路上发生意外,我若成了罪人,他的错。
他拥住我,双臂直打颤。“双喜,别吓我。”
真想同他说:“老艾,是你自己吓自己。”但终究没说出口,这人举动莽撞,但真正令我感动。像爹妈一样,一日见儿女没吃饱睡好,一日不安心。
“让我照顾你!”
我推开他。“又说这浑话!”
他急道:“但你总需要一个人陪伴,我保证当有一天,我们都老了,我仍然爱你。”
我冷笑。“你想得未免太多。”
“因为没有人不会老。”他满腔诚恳。“我们可以互相照顾对方。”
这人太奇怪,不打算现在要怎么过,老想着老了以后要如何如何。
我说:“老也不是今天明天的事,谁知道杨双喜享寿多少?”
也许过几日我出差去香港搭的飞机坠机,也许睡梦里心脏突然停止跳动,我现在连计画后天要做什么都懒。
人生人生,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他气急。“你固执得像颗硬石头!”
石头大半是硬的。“你早该知道我向来如此。”
我泡了茶请他喝,希望他脑袋清醒些,喝完送客,叮嘱他:“开车当心。”
他忿忿然离去。
我心头似了了一桩心事,但愿他从此不再上门逼婚,因我已七荤八素,昏头了。打发掉A君艾氏,B君包氏打电话来。
“双喜,为何推掉我的约?”
我心想,我又不止推掉你的约会而已。这人真是自大狂,晓君分析得有道理。
“双喜,说话,我知你在家。”
看着自己的脚,我道:“我缺一双合脚的鞋,上回跳舞后脚痛迄今,不愿出门。”
他默然。
许久,他说:“不打扰你休养。”
我知道B君这人不习惯人家给他脸色看。
“承蒙关照。”我说。
打了一个呵欠,继续翻我的国家地理杂志。
他回头又道:“对了,你要休养多久?”
“问我的脚。”我笑答。
“啧,少打哈哈,明天让人送新鞋过去。”他说。
要命,来这招。
无妨,兵来将挡。“新鞋磨脚,走不了二、三哩路。”
他居然大笑。“正好,我并非要你陪我健行登山,如果你不想跳舞,我们可以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坐。”
找僻静的地地方坐?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B君说的话。
B君这人耐不住寂寞,否则依他性情,他不会与我搭上线。我们原是不对路的人。
他挂了电话,隔天,我也收到了鞋,名牌货--这是后话,我们继续说这一夜后头接进来的电话--
接着是C君。
“双喜,几日不见你,甚思念你,明日可愿与我共进晚餐?”
我没答应。“晚餐要吃什么?”我问。
电话那头娓娓道来:“吃鹅的肝,猪的肚,用牛肋熬汤,佐以鸡血酱料……”
我急忙打断他的介绍.;“我已决定吃斋一个月,再见。”啊,一个月内不必相见,不必听内脏经,更好。
接完数通电话,犹似自战场归来,累煞我也。
原来当你决定疏远一个人,此人过去的缺点便会自动放大到令你无法忽视的地步,太可怕,居然连半点瑕疵也受不了,过去我并未有洁癖。
今晚我宁愿埋头大睡一顿。
一觉醒来,也许杨双喜大彻大悟,决定从此当一个深居简出的人也未必。
第八章
突然对他人生活方式好奇起来。
“晓君,你下班以后通常做何消遣?”
记得有位知名已故作家说他平生最很“消遣”两字,好似人生没有其它要事可做,时间多到需要杀死,活得不耐烦。
此君是谁,已记不起来,我本人倒无这种想法,不是活得不耐烦,只是觉得人生说穿了也“就是这么回事”,要道尽,三言两语便可:生与死,悲喜交集。
消遣还是很必要的。
“到超市买特价商品。”晓君说。
“训练自己当家庭主妇?”不像晓君这等人所做的事,我问得诧异。
晓君笑说:“才不,但与一堆太太小姐抢特价商品感觉很刺激。”
我大笑。“不失为调剂身心的好消遣。”
晓君接着说:“而且不伤身。”
“除此之外?”总不会天天上超市购物,那太浪费时间。
“偶尔到酒吧小酌,欣赏时常出没的俊男美女。”
我点头。“有意思,人间众生相殊为可观。”
“杨小姐最近做何消遣?”晓君反问我。
“打毛线衣。”我说。
她瞠目。“真不可思议。”
我眨眨眼。“我也这么觉得。”
晓君与我相偕大笑。
对现代都会女郎来说,打毛线衣简直是古董级消磨时间的方式。现代人谁兴凡事自己动手。机器织出来的衣物物美价廉。
我们是有一双手,但这双手已不用来做琐碎杂事,这双手致力于塑出自己想要的面具。我们用面具迎战生活,回到家,才卸除武装。
我常认为这时代的女人是英勇战士,无时不刻与生活搏斗。
晓君拿出一张名片卡给我。“这是我偶尔会去的那家酒吧,还不错,可以打发时间。”
“谢谢,我会参考。”我接过,凑近一看,这家酒吧叫作“下班塞车时”。
下班塞车时,我光顾这家晓君介绍的酒吧。
我只打算来这么一次,因为这是晓君的空间。
我想每个人都渴望为自己保留一个秘密空间可以埋藏情绪,任何如意、不如意的事,皆可在此找到安慰。
我只是一时好奇,才前来打量,但并不愿因此侵占晓君的隐私。我当我在此是一名萍容。
在吧台点了一杯威士忌加冰,想起晓君说这是一家有俊男美女出没的酒吧,眼神不禁四处飘移起来。
我慢慢啜饮着酒汁,肩膀突然被拍了下,作贼心虚,我差点从高脚椅上跳起来。回头一看,果然是一名英俊男人。
但这男人的面孔有些眼熟,我不禁叫出声:“小美?!”
他同我一样震惊,但他这人向来泰山崩于前尚面不改色。“双喜临门,真是你。”戈洵美,我高中同学。
“当然是我,真意外在此遇见你。”
他在我身旁椅子坐下。“我同你一样意外。”
是该意外没错。高中毕业迄今,算一算,足足十年没见过面,在这么小的一个岛上还能够老死不相往来,简直不可思议。
我招呼酒保。“给这位先生一杯威士忌加冰。”
他皱眉。“还没吃晚餐就喝烈酒,不怕胃穿孔?”
“不怕不怕,胃出血都不怕,人生得意须尽欢。”
“疯!”他探头探脑,像在找什么人。“你一个人?”
“诚如你所见。”我笑说。
他微怔。仿佛我不该这么逍遥,早应被婚姻绑住。“单身至今?”
“嘿。”我推他一把。“更不上道。”暗示我销不出去?
“少来,杨双喜忌讳过什么?我又不是不认识你。”
也许是遇见老友,我格外开心。“小美,你好不好?”
“别那么叫我。”他拧起眉。
我知道他一向讨厌人这么叫他。但是--“计较什么?我又不是不认识你。”
我嘻嘻地道。
他举高双臂。“算了算了,男人不计女人过。”
我猜他接下来要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男人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