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璐
出了书后,我想每个作者都会很开心的把书宝宝赠予亲友,让大家分享自己的喜悦吧?
通常,亲友们会赞不绝口,而身为作者的自己也会脸上写满自豪。
不过,璐璐碰到的却是啼笑皆非的场面,在此罗列出来,请诸位看倌参阅、参阅,说不定将来你的书宝宝问世后也会“邂逅”同样的尴尬。哈!
“在哪里?你的名字在哪里?”友人接过赠书,边翻边嚷,非常着急。
“我签在扉页上了。”以为友人在向自己要签名,璐璐十分得意的回答。
“我的意思是说,封面上怎么没有你的名字?你们出版社真奇怪,为什么不把作者的名字印在封面上呢?”
“没有吗?”璐璐一愣,指着封面美女旁那大大的“宇璐”两字,大声宣布,“这个就是我的名字呀!”
“宇璐?你为什么要把自己叫做宇璐?”友人总算明白了那是璐璐的笔名,呆立良久。
过了一会儿,她突然严重抗议,“你应该用自己的本名出书,这个‘宇璐’怎么看都不像你。”
“不像吗?”璐璐面对自己的笔名,横看竖看都很满意,“可是我觉得满美的,宇宙中一颗会发光的小小石头,这个名字很有意境呀!”
“为什么封面上只写‘宇璐’,不写‘宇璐着’呢?漏了一个‘著’字,别人很难明白这两个字表示作者。”友人不理意境,只管现实。
“为什么要加上‘著’字才懂?稍微有一点头脑的人,一看到这两个字,都会知道它表示作者!”璐璐有些火大。
“可是……我就不懂呀!”友人宁可承认自己是猪头,也要坚持她的想法。
突地,四下一片沉默,璐璐嘟着嘴,瞪着友人,友人也不甘示弱地瞪着我。
“咳咳……其实形式不重要,内容才是关键啦!”友人出于善心,不想在大喜之日让璐璐悲伤,终于假装认输,“我们来看看你都写了些什么……咦,满厚的嘛,为什么之前我在你电脑里看到的只有一点点呢?”
一点点?小姐,这所谓“一点点”,璐璐可是不眠不休的写了一个月呀!
“哈,我懂了!”未待璐璐回答,她便自认发现了玄机,“排版这么松,一句话一行,每页就那么几个字,当然可以排成厚厚一本啦!哈哈,你们出版社被你骗了,不过,你也不用太惭愧,我见过有的作者更过分,居然把两个字排成一行,他们比你更会骗稿费……”
璐璐觉得此刻已然失去了言语的能力,急需坐下来喝一杯水,否则头顶会冒出烟来。
“喂喂喂,”友人继续聒噪,“比起琼瑶、亦舒等一代宗师,你自认写得如何?”
“我的字数比她们少。”璐璐有气无力的回答。
“这个一目了然!”友人拍着我的腿,“我是问,你的小说思想是否比她们深刻?感情是否比她们催泪?人物是否比她们生动?故事是否比她们创新?”
“比不上。”
“哦……”友人有些失望,胆怯的望着我,“那别人为什么要看你写的小说?既然你的小说连人家六、七十年代写的都不如……”
“我比她们写得色情!”终于找到一个强项,璐璐精神大振。
“咦?真的?”友人显然也十分惊喜,连忙紧紧的将书宝宝搂在怀里,“太好了!我这就回家跟我男朋友一起拜读!嘻嘻,明天再告诉你‘读后感’哦!”
聒噪的友人终于放过璐璐,似拾到一本武林秘笈,回家修练去了,璐璐也随之松了一口气,以为赠书功德终于圆满,谁知……
第二天,友人又气急败坏地杀了个回马枪,将书摔回璐璐面前,恶狠狠的道:“你这个小骗子,我跟男友研究了一晚,根本没看见这本书里有我们需要的东西,你还敢自认色情?小骗子!”
可怜的璐璐只好低头认错,连惟一“找到”的强项,也失去了。
呜……诸位,这就是我的赠书经历,值得同情吧?
第一章
扬州最富盛名的青楼──牡丹楼里,此刻坐着一名引人侧目的少年。
他并非玉树临风、貌比潘安,而是在这奼紫嫣红的地方,他那身残破不堪的布衣、乱蓬蓬的头发,抓着上好佳酿不知品尝,反而饮驴般一灌而进的粗鲁举止,引人投以怪异目光。
没人敢赶走,老鸨虽捏着鼻子避开他身上那股熏天的酒臭,却仍催促龟奴不停的为他上热菜,看到他抓了鸡腿后油腻的手指抹在华丽的桌布上,她暗自捶胸,心疼不已。
这名少年是归海公子的手下,因此没人敢得罪他。
“这小子其实长相不错。”二楼的雕花栏杆后,几名闲得无聊的美娘,边嗑着瓜子边拿他当解闷的话题,“若是打扮打扮,也算翩翮公子……呀,他的眼睛跟归海公子一样,也是蓝色的!”
其中一人投来鄙夷的目光,像是在讽刺姊妹的孤陋寡闻,“你没听说吗?他们尧国人,眼睛都是蓝色的。”
“尧国?真有这个地方?在哪儿?我还以为是别人编派的呢!”
“听说距离咱们扬州可远了,虽然不算太穷,但仍属蛮荒之地,每年战事不断,皇族之中也相互残杀。”美娘忽然放低声音,“我告诉你们哦!听说归海公子就是尧国皇族的后裔。”
霎时一群美娘窜起一阵惊呼,扰得楼下的少年不耐烦的瞥了二楼一眼。
“归海公子他……他真是皇家人?!”
“否则你以为季大善人怎么肯把女儿许配给他?季大善人可是本地第一富户,季家小姐又生得倾国倾城,如何会跟一个来路不明的外乡人订亲?
“再则,归海公子可是咱们这儿的常客,季大善人非但没有半句怨言,还特地嘱咐妈妈把姜兰姊姊留给他,如此百思不得其解的怪事,除了归海公子是尧国贵族,季大善人想借助他的权势之外,我实在想不出其他原因。”
“原来如此!”众美娘茅塞顿开,连连点头。
“嘘──”不知谁提醒,“别说了,归海公子出来了。”
没人能否认归海弦的俊美与贵气,所以自他来到扬州后,至少一半的人相信,他是尧国的贵族。
早春时节,依然寒气十足,归海弦裹着一件价值连城的黑色大氅步下台阶,幅摆的貂毛掠过地毯,那柔软无声的美丽,像是对他尊贵身份的一种象徵。
他来找姜兰,她却很不凑巧的上庙里进香,尽管老鸨一直赔不是,还把另一名花魁推到他的怀里,但从他脸上阴沉的表情来看,显然十分不满意。
“阿扬,我们走。”他朝那个正沉迷在酒坛与鸡腿中的少年打了个手势,便大步迈出花楼,沉重的脚步声说明他的怒气冲冲。
名唤阿扬的少年带着微微的醉意起身,也不付帐,即跟着主子往门外走去,一不小心,却被门槛绊倒,摔了个四脚朝天,惹得周围的人哈哈大笑,他站起身揉揉摔疼的身子,也不在意那些人对他的嘲弄,像没事般继续走。
美娘们说的没错,他的确是个俊美的少年,有一张能与归海弦媲美的俊颜和一双闪烁如宝石般的蓝眼睛。
但他的俊俏被遮在肮脏残破的衣衫和乱槽槽的头发下,若不是整日与男人周旋的美娘们独具慧眼,他的真实根本不会被识破。
他对自己的身份很有自知之明,睡在马厩里,老鼠是他最亲密的朋友,有酒喝、有鸡吃是他一生中最奢侈的享受。他不爱说话,所以归海弦才会这么放心的带着他四处乱走。
人人都叫他阿扬,这个名字不知从哪来的,似乎从他懂事起,大家就这么叫他,也许这个名字是他那对不知所踪的父母取的。
后来收养他的师傅给他胡乱安个姓──萧,师傅说,人总得有个姓,他也得有一个,哪怕这个姓不属于他。
“公子,您的马。”萧扬牵着一匹白骏,站立在街边。
他在归海弦手下算什么?马夫?跟班?抑或是保镖?好像什么都是。
“谁要你备马的?”归海弦并没接过马鞭,他不满地睨向萧扬。
“公子不回季府?”皮肤黝黑的萧扬,脸上一向没什么表情,说话语调也是平平的。
“你先把这匹白骏骑回去,我一个人到对面的茶楼上坐坐,晚些时候你再来接我。”
“公子说的晚些时候……是多晚?”
“阿扬,凭你聪明的脑袋,还不了解吗?”归海弦微微一笑,拍拍他肩上的尘上。
萧扬虽然一脸木讷,可主子吩咐的事总能妥当的尽速完成。手下人虽多,归海弦却只爱用他。
“公子是想在茶楼里一直坐到姜兰姑娘回来吧?”
“哈,果然不负我的夸奖。”归海弦点点头。
“可姜兰姑娘真的有去上香吗?”萧扬像是不经意的淡淡一问。
“你是说……”归海弦因他的话猛然惊醒,“你为什么这么说?”
若换了别的家奴,面对主子的厉喝早吓得跪到地上了,但萧扬仍是直挺挺的站着。
从小到大,不论主子说话的腔调是高是低、是怒是喜,他都维持一贯的态度。
“刚刚牵马的时候,小的听船夫们聊到姜兰姑娘包的是李船夫的船,既然他都回来了,姜兰姑娘也早该回来了。”萧扬顺手指了指那棵拴马的树,树的背后有一条大河,寺庙的钟声在河对岸敲响。
“我早料到了,早料到了!”后知后觉的归海弦气得在街边直跺脚,“好几次我要见她,她都推三阻四,这一回竟变本加厉,敢夥同鸨母骗我!阿扬,陪我进去把那个婊子揪出来!”
“公子,”瘦长的身体挡在几乎要飘起来的黑色大氅前,“您现在再进去,也未必见得到人,姜兰姑娘没去上香,并不代表她会待在此处。”
“那……”归海弦激动的步子凝住,“你说该怎么办?”
萧扬没有为主子献计,只看着愈渐愈晚的天色,答非所问,“公子,今儿个好像是季小姐的生日。”
归海弦一怔,“那又怎样?”
“现在季府上下肯定在为季小姐过生日吧?公子,您是季小姐未来的夫婿,别人都去了,您不去……似乎不大好。”
“季家不敢有怨言的。”归海弦得意的抚抚大氅上的貂毛。
“不敢有怨言,但也不表示他们会高兴。”萧扬再次递过马鞭,“公子,您别忘了,归国之事还得靠季家帮忙,为了一个青楼女子得罪季家,小的不知道这值不值得。”
归海弦呆立良久,终于喉结滑了滑,像是艰难吞下什么似的,举手接过马鞭。
“阿扬,你说的没错,这种流亡的日子我受够了,连一个小小的婊子都敢唬弄我,等我将来扬眉吐气,我要让这帮中原人好看!”
大氅一甩,飞身上马,白骏闪电般的急驰而去。
一丝不为人知的笑意浮现萧扬脸上,伸个懒腰,他举步跟随白骏的蹄印奔跑起来。
当随从的,主子在马上骑,他就得在马下跑,旁人看了残忍,他却从小跑惯,也不觉得有多辛苦,有时候,速度还能与马儿相当。
他是个吃里扒外的人,刚刚那番诱拐的话并非为他家公子着想,把归海弦及时拐回季府,只是不想让某个人伤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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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家
扬州城内富可敌国的第一大户,在独生女儿季初樱生日的这天,并没有像人们猜测的那样张灯结彩、宾客往来如云。
相反的,府里异常安静,被暮蔼笼罩着的大门紧紧关闭,毫无欢乐的气氛。
季初樱坐在窗边,凝望院中一片树影,她身上的衣着仍跟平时一般,头发懒懒绾起,不戴珠饰,彷佛今天不是她的生日,只是一个平常的日子。
“小姐……”丫鬟翠环端来一个碗,热气蒸蒸的搁在桌上,“老爷和夫人特意让厨子给您做的寿面,里边还有两个红心蛋呢!”
“真是老爷和夫人吩咐的?”季初樱用筷尖轻轻挑着面条,微笑道,“怕是你这个鬼灵精让王婶做的吧!”
“小姐……”翠环吐吐舌,“又让您识破了,小姐真厉害。”
“不是我厉害,而是你这谎话说得太不可信。”季初樱尝一口鲜汤,“长这么大,老爷和夫人什么时候记得给我做过寿面?”
她称父母为“老爷”和“夫人”,旁人听了定会觉得奇怪。其实这样的称呼合情合理,因为她并非季氏夫妇亲生,她只是一个地位比奴婢略微高一点儿的养女,自然称呼上也要对衣食父母尊敬些。
她从不奢望季氏夫妇会帮给她过生日,每次看到那些挥金如土的哥哥们请戏班子唱园会,邀来狐朋狗友摆筵席,她都会远远的避开。
季氏夫妇不是小气的人,但他们只对自个儿的亲生骨肉大方,季家纵然富甲天下,但花银子也轮不到她这个多余的养女。
看多了、看透了,心也平静了。季初樱很守本分,就算天底下的人都忘了给她过生日,她也能安静的坐在窗边看院中的花。
“老爷和夫人也真是的!”忠心的翠环替小姐打抱不平,“前些时候还说今年您满十六,是大日子,要好好庆祝庆祝,怎么才隔几天就忘了?”
“他们没忘。”季氏夫妇能把繁杂的帐目做得有条有理,怎么会忘记一个简单的日期?“他们只是听说归海公子去了牡丹楼。”
“归海公子去牡丹楼跟小姐您过生日有什么关系?”她迷惑不解。
“当然有关。”季初樱说话当儿,已将寿面个底朝天。
她饿了,也的确爱吃面条,只可惜一年只有一次生日,也只能有这个时候她才能吃到自己爱吃的食物。
“哦!对了,”翠环没有继续追根究底,反而想起某件大事而惊跳起来,“夫人吩咐我请您到布阁去一趟!”
“布阁?”那不是放着绫罗绸缎的地方?“去那儿做什么?我相信不是夫人想着要替我做新衣裳,让我自个儿挑喜欢的布料吧?”
“夫人有这么大方,连佛祖都该偷笑喽!”翠环满脸鄙夷,“听说是丢了一匹白绢,夫人让府里的人都去说个清楚。”
“原来我整日待在屋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会染上嫌疑。”季初樱讽笑,“无妨,即使他们搜到我屋子里来,我也不怕。”
说毕她搁下碗,提起裙子往外走。
“小姐。”翠环在背后叫住她。
“怎么?”季初樱回眸。
“您……是不是该打扮一下?”
“哦,对了。”她抚掌一笑,“给他们气糊涂了,我这副懒散的样子若走出这屋子,定让人笑死,什么都能丢,惟有面子不能丢。翠环,替我梳头。”
插上首饰盒里惟一值钱的玉簪,穿上光鲜的淡红衣裳,长发盘成繁复美艳的宫髻,季初樱对镜子里的自己还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