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爱丽丝」这个序文标题是取自古典音乐大师贝多芬(Beethoven)享负盛名的同名钢琴小品Tur Elise。相传「给爱丽丝」这首作品是贝多芬为了一位名叫爱丽丝的女子所创作的。不过也有人持反对的说法,认为根本没有爱丽丝这个人,所以「献曲」的说法不成立,至于故事的真相为何,则已不得而知了。
咱们辜且不论这段罗曼史传说是真是假,而纯粹以爱情的角度来讨论的话,它相当的浪漫,不是吗?
看到这儿,可别以为《请你醉在我怀里》这个故事的背景和《流氓保镖》一样,是和音乐界有关的,它基本上和音乐扯不上什么关系。
奸子之所以会特别提到贝多芬的「给爱丽丝」是因为《请你醉在我怀里》的女主角桑若瑶的英文名字也叫爱丽丝的关系。
接下来咱们就来谈谈《请》这个故事本身啰! 就像奸子在《流氓保镖》所说的,这个故事的风格和(风谷传奇)完全不同。至于是如何的不同,看了就知道! 倒是有一点先跟你们说一下,就是它不属于「幽默型」的故事,比较偏「浪漫派」,所以不要期待它有很多「笑场」
哦!
不知道你们对于「早婚﹂」有何看法?故事中的男主角朱慕凡的家族就是有名的「早婚家族」,男子超过二十四岁未婚,女子超过二十岁才由阁就算晚婚。虽然朱家并没有非常强硬的要他们早婚不可,不过「晚婚」的「代价」可是很「惨痛」的,呵!
总之朱家是个挺有意思的家族就是了。
还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们,就是你们比较倾向「一生一次」的恋爱,还是「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型的爱情观呢?这恐怕又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不过,咱们这个故事的女主角桑若瑶,也就是爱丽丝正巧是支持前者的。至于男主角朱慕凡嘛……,呵!我很喜欢他对爱丽丝说过的一句话:「初恋虽美,但并非只有一生一次的爱恋才是美丽的……」
你们以为呢?
很久没有写这种类型的故事,写起来有点辛苦,压力也很大,也不知道能不能被你们接受。.但就是很想写写看,所以就动笔写了,不知你们看完后感觉如何?欢迎来信赐教,小女子接招便是。
于银竹瀚瀚的黄昏
P.S. 来信请寄:「台南邮政信箱一五二四号左晴雯小姐收」就行啦!
楔子
位于高雄澄清湖畔的朱家是个有名的早婚家族.
朱家之所以会有『早婚』的家规,其因得溯及好几代之前。传说朱家的祖先们都很短命,活不过三十岁便死去的男男女女多得不胜其数。
不是病死,就是意外身亡,甚至有一些是莫名其妙的死去,像受了什么诅咒似的。
面对如此的家族命运,朱家的祖先们莫不惊慌恐惧,四处打探原因。
然而,却怎么也摆脱不了『早夭』的阴影。
有一天,一位自称化外高人的奇人,给了朱家当时的大家长一个建:说朱家的男子只要在二十四岁前娶妻、女子在二十岁前出阁,便能摆脱『早夭』的恶运。
朱家当时上上下下都对这样的建言半信半疑。但在无计可施之下,便抱着辜且一试的心态去做。说也奇怪,从此之后,朱家人就愈来愈长命了。
这和中国自古就有的:结婚可以『冲喜』,怯除邪秽不洁之事的迷信正好不谋而合!
所以,朱家就愈来愈相信只要早婚,便可以破除『早夭』的恶运!
后来,朱家的祖先便订下一条家规:凡是朱家人都得「早婚!」男子二十四岁前娶妻,女子二十岁前出阁。
几代传承下来,朱家便成了家喻户晓的『早婚家族』!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现在这一代的年轻朱家子女自然不再全然相信『早夭』的传说,更不愿因而早婚。当然还是有人深信不移,为了保命而早婚。朱家的LKK们虽不至于强硬的非要年轻一代遵守古老的早婚家规不可,但叨念、代为相亲之类的举动却免不了。(注:LKK是LauKo Ko的简称,意思是:长辈。)
于是朱家年轻一代分成了两派:一派是遵照家规的『早婚派』,一派是『反对早婚派』。
其中,反对早婚派的主要势力是『飞宇联盟』现任总裁朱长青的两个儿子朱慕云、失慕凡和一个女儿朱采灵;以及副总裁朱长生的一对双生子朱慕风和朱慕尘为主。他们扬言绝不在三十岁以前结婚,以对抗朱家的早婚家规。
意外的是,『反对早婚派』的龙头朱慕云,竟在两年前倒戈,不到三十岁便结了婚,娶了美娇娘黎念华,夫妻两人幸福恩爱至极。
按着,女龙头朱采灵也跟着背叛,二十二岁便嫁给了楼慕羽。
这对『反对早婚派』的朱家成员而言,无异是一个很大的打击。相反的,主张早婚的朱家LKK们却鼓掌叫好,恨不得其它反早婚的人也起而效之,早点结婚。
幸好『反对早婚派』的主要头头还有朱慕凡、失慕风和朱慕尘三人坚守阵营!
朱慕凡尤其受到『反对早婚派』成员的推崇,这和他一身叛逆到底的作风有绝大的关系。
据说他从小就很叛逆,十岁生日那天便向朱家最LKK的大家长朱万年说他长大后一定不要早婚。那时朱爷爷一时兴起,半开玩笑的对他许下承诺,答应他,只要他敢一个人出国去当小留学生,在国外待上十年,他就答应他可以不必早婚!
没想到十岁的朱慕凡当真了,当下就点头答应朱爷爷开出的条件。
朱爷爷碍于身份不便收回说出口的话,于是便故意刁难,扬言要送他到法国去留学,想藉人生地不熟的因素来吓阻朱慕凡。
也不知道是小孩子天真无知,还是朱慕凡真的早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竟然毫不犹豫的答应,并要求朱爷爷立刻履行承诺。
朱爷爷无奈之下只好兑现,把他送到法国去当小留学生。
朱慕凡也够争气,一待就十几年,而且十几年来从不曾要求返回台湾,而且还入了法国籍。反倒是以朱万年为首的朱家长辈经常飞到法国巴黎去探望他。
如今,他已是巴黎独步世界的时装界赫赫有名的年轻帝王。不但在巴黎名牌时装界占有一席之地,而且还自创品牌,打响了『蓝缇服饰』的名号。可说是少年得志的名牌服装设计师,同时也是杰出的年轻企业家!
近年来,为了把自己的时装帝国推向更高峰,他接受父亲,也就是『飞宇联盟』的现任总裁朱长青的条件,将自己的『蓝缇服饰』加入『飞宇联盟』旗下。从此,他的事业王国更加巩固!
除了事业有成,他的感情世界也一样多采多姿,是巴黎社交圈花名远播的花花公子。不过『自古才子多风流』,所以旁人也不曾多说什么,只是喜欢把他那罄竹难书的风流史拿来当茶余饭后的闲聊话题。
其实朱慕凡本人并不是什么不婚主义者。他只是看不惯朱家可笑而荒谬的迷信。都什么时代了,还信什么『早婚』可以『冲喜』,怯除『早夭』的恶运?简直是无稽之谈。他就不信不早婚就活不过三十岁!
他的风流多情,有部份的原因便是想藉以反抗朱家的早婚家规!
然而,在他内心深处,对朱家流传多代的『早夭』传说,不免有些忌讳??这也是他不肯专情于同一名女子,或轻言婚事的原因之一!只是,他从不承认这点!
望着窗外的巴黎街景,朱慕凡有种难言约满足感??对目前单身生活的满足! 他才不要像慕云那个天字第一号大傻瓜一样,屈服于朱家的「早婚传统」,而干扰了现在的生活??那多划不来。
朱慕凡潇洒的拨拨额前的头发,满不在乎的一笑。
身边的电话响起,他顺手接了起来。「什么!?在那里?我马上去!」
他抄下一个地址后,便一个箭步往屋外直奔。
* * *
医院里的病房内,躺着一个面色惨白的男人。他只是痛苦无奈的凝视着,正在他身旁大声咆哮的好友朱慕凡。
「你真是够傻了!这世界有一半是女人,你何苦为了一个薄情的女人,把自己搞成这样,差点连命都没了! 」朱慕凡痛心叉懊恼的开骂。
「我明白你是关心我,但是事情并非像你所想??」杜希威试着向他解释。
然而,他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朱慕凡便又抢着大骂:
「你别以为我会笨到相信你那可笑的借口,不小心?你一向开车最重视安全了,现在竟然要我相信,你是因为不小心才出了车祸的!? 」朱慕凡的语气间,充满嘲讽和不信任。
「慕凡?? 」
杜希威只能百口莫辩的望着好友,对于这个从小便认识的玩伴,他向来辩不过他。每每有争执,不论他有多么充份的理由,最后都会屈服于辩才无碍的朱慕凡。
失慕凡沉默片刻,自己理出了一个可能的原因,「是那个女人的关系吧!」
「什么女人?」他搞不清楚状况。
「一定是你在台湾认识的那个女人闯的祸,是不是?」
「不??」老天!他可真会想。
「我猜对了! 」他性感的双眉挑得毛高,愈说愈火大。
他实在搞不懂,天底下多的是各型美女,堂堂一个大男人干嘛为一个学无轻重的小女人寻死觅活,再说杜希威人长得又不算差,何苦为了那个女人如此!
「她住在台湾的什么地方?」朱慕凡的眼里透露着诡谲的光芒,脸上的表情教人感到不安。
杜希威大惑不妙,困难的吞了吞口水,警戒性的问道: 「你问这个做什么?」
「没什么!只是最近正好安排了一个长假,想到亚洲玩玩,顺便回台湾一趟,可以乘机认识你的大美人嘛!」
他嘴巴讲得好听,其实失慕凡根本是『临时起义』的。他最近的确有一个长假,但行程早在半年前就安排好到澳洲一游了。这会儿是为了替好友报一箭之仇,他才会阵前换将,做出这样的更动。说明白点,他根本不是要做什么亚洲之旅,他真正的目的是直冲台湾,撤出那个害惨杜希威的女人算帐!
杜希威和朱慕凡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青梅竹马兼好友,对于朱慕凡的想法,哪里会不明白?他原本想直截了当的阻止朱慕凡的莽撞,但转念一想?? 一来,他的口才不及朱慕凡,就算他戳破他的企图,朱慕凡也铁定不会承认,那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再者,也是最主要的考量。他刚刚突然有一个念头:把朱慕凡和桑若瑶摆在一起,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太相配了!既然如此,那么他何不利用朱慕凡自以为是的误会,做个『顺水媒人』呢?
这么一来,不但可以让慕凡安定下来,又可以让他不必当朱家『早婚传统』的叛徒太多年。万一气死朱家那几个LKK就不好了!所以,如果慕凡和桑若瑶能因这次的误会而结合,也算功德一件吧!
杜希威愈想愈兴奋,于是他将错就错,摆出一副痛不欲生,悲伤至极的面容,顺便抓抓烫卷的曲发,以增强效果。
「你说对了,我是忘不了爱丽丝才会出车祸的,我??虽然她不爱我,我却??是我自己不好,是我太死心眼了!」
「希威!」朱慕凡义愤填膺,脸色凝重的抓着好友的手,郑重的说:「你放心,我一定会替你出一口气,那个女人再也嚣张不了多久的!」
杜希威眼见目的达成,不禁暗自窃喜,但他很小心没让朱慕凡发现。「那就拜托你了,不过你不可以太过份,爱丽丝是个好女孩,只怪我和她无缘??」
「到这时候,你还在为那个女人说好话?」他真是败给他了,怒火不禁又窜升几度。
「慕凡??」
「我自有分寸,你放心吧! 」朱慕凡眼中闪着可怕的光芒。
「她叫什么名字,爱丽丝应该是小名或英文名字吧,还有有关她的一切??」
「她本名叫桑若瑶,不过认识她的人都管叫她爱丽丝??」
经过一番的情报收集与分析,失慕凡更能掌握状况,同时非达目的不可的心也更为强烈!
他,朱慕凡,最引以为豪的,除了日益壮大的庞大事业王国外,便是他傲人的男性魅力!打娘胎出生至今从未在任何女人面前栽过跟斗、吃过亏,呵!
他不禁露出自负的微笑。桑若瑶,妳等着瞧吧!天罚妳的时候到了!
朱慕凡的眼中再度闪过一抹慑人的光芒……
第一章
台湾.台北
虽然朱慕凡很少回台湾来,但是他凭着非凡的适应能力与识路本领,只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便将台北市区摸得了若指掌。
现在,他已将一切准备就续,打算开始接触他的目标物──桑若瑶。
根据资料显示,她每天下午两点到六点在『飞跃舞蹈』教授韵律舞及儿童芭蕾,现在已经接近下课时间了。
朱慕凡穿著一流服饰,以发带络住柔软性感的黑色长发,一派优雅的走向大厦管理处。他那独特迷人的风采,令路过的行人,莫不为之亮眼,频频向他投以钦羡赞赏的眼光。朱慕凡倒是一点儿也不受影响,他太习惯这些热烈的凝视??根本不当一回事。
「桑若瑶?……」管理员侧着头思忖一番,「啊─你是说爱丽丝是吧?放心,她很特别,一眼就可以认出来了!」管理员热烈的回答他的问题。
朱慕凡还是摸不着头绪,他耐着性子保恃惯有的笑容,继续探问到底:「先生,你这样说我还是不明白,能不能请你说得具体些,例如她的身高、发型等等。」
「反正最抢眼的那一个就是爱丽丝了!」管理员想了一下还是一样的回答。
接着,他使忙着招呼其它的访客不再搭理朱慕凡,失慕凡只好泄气的走出大厅门口。
什么最抢眼的就是她:把我当傻子耍,以为我失慕凡没见过美女吗?
朱慕凡大为不悦的连番嘀咕。
不一会儿, 他瞧见一大群年轻人从大厦门口走出来。他再度集中精神,准备从一片黑鸦鸦的发海中找出他的目标物。条地,他双眼一亮──
天啊!「爱丽丝!」他末经思考的冲口而出。
只见一个长发的女孩回胖望向他,那是一个美丽的奇迹!
那女孩有一张白里透红、如粉色樱花般柔嫩的脸庞,配上翦水双瞳、一个翘得可爱的鼻子、和一个娇艳欲滴的嫣红小嘴;那一身彷若凝脂的雪肤、还有那一头微微弯曲,如瀑布般的长发。
如此的绝色佳人,即便是在美女堆里长大的朱慕凡,都为之震撼、惊叹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