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黑鹰一直感到有趣的事。因为龙家人绝非标榜女子不许从商、在外头拋头露面此等愚见的庸俗之辈。
说来有趣!当今的广州市舶司大人龙啸海,也就是黑鹰口中的「海老大」,一生得意于商场。他的宝贝女儿却对经商贸易兴趣缺缺,反而跟着素有「药王」封号的龙啸风学当药师。
相反的,「药王」龙啸风已逝的亲生女儿龙君琳,却无心承继父业,反而对经商贸易兴致勃勃,从小便跟随龙啸海学做生意。
「小瑶跟着四叔学当药师?」龙君琦差点儿笑岔了气。
「大家都是这样说的,不是吗?」瞧见龙君琦那古怪的反应,黑鹰不觉感到纳闷:莫非传闻背后还大有文章?
龙君琦好不容易止住笑,把焦点转到重要的大事上。「先不谈那些无关紧要的事,你还是快随傲风回你的地盘上去,和傲风、御浪两人好好的从长计议此事。记得随时和我们保持连系,有什么动静,就用咱们的老方法联络。」
傲风和御浪是黑鹰的左右手,也是海盗窝的两位副首领。他们两人都有很好的功夫底子,只是在性向和才能上各有所长,所以一个司文,一个掌武。
御浪性情刚烈,又生得一脸酷相,为人也较沉默寡言、刚直,所以适合扮黑脸,专司海盗窝的管理和赏罚。
傲风外表相当斯文,皮细面白,又生了一张「笑」字型脸,平易近人、口才好、脑筋又灵活,适合扮白脸,是海盗窝的财务大臣和中间人。与其说他是司文,不如说他是掌财的比较贴切。
「独眼鹰王」这名号,也因为有傲风、御浪这两位性格、专长截然不同,却合作无间的副首领倾力相助,而更加声名远播。
黑鹰和前来通报的傲风,站在船舷边,朝岸上的宋千驹、龙君琦夫妇挥手道别后,便由「秘密信道」离开卧龙岛,回他的地盘办正经事去。
「我们也该动身了。」宋千驹充满爱意与疼惜之情的紧拥爱妻的香肩。
「知道啦!我的御史大夫!」生性豪爽、不让须眉的龙君琦,也只有在夫君的面前,才会显露出小女儿般的娇态。
宋千驹就是爱她这份刚中带柔、柔中带俏的味儿,情不自禁的将烫热的唇移动几寸,熟练的征服她的朱唇,爱不释手的啄了好几下,才意犹未尽的放开爱妻。
「咱们这回无论如何得保住黑鹰,绝不能让段王爷那个老奸巨猾的老狐狸诡计得逞,否则江南沿海一带的不法私盐买卖为害将会更大。」宋千驹非常认真的对爱妻说道。
他们和黑鹰都很清楚,段王爷为了一己私利,放纵手下干非法的私盐买卖,从中赚取暴利。
然而,黑鹰却处处与他为敌,带着手下四处砸他旗下的堂口、商号,弄得他损失不赀,平白丢掉不少好处。
如此一来,段王爷自然视「独眼鹰王」为杀无赦的心腹大患,岂有不杀之而后快的道理?
但是,暗的来,他那班酒囊饭桶的手下,又不是那一干子在刀口上过日子的海贼们的对手。
所以只好明的来!
所谓明的来就是动用朝廷的力量!既然要出动差爷官兵,必然得师出有名,才不会落人话柄。否则他岂肯放着广州城逍遥快活的生活不过,千里迢迢的上长安城去,在当今圣上面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寻死觅活的参了黑鹰一大本。
皇上见他如此为社稷、黎民百姓奔波着想,感动之余,便当面准奏,颁布圣谕由他全权处理海盗头子黑鹰的事,非剿灭海盗窝,缉捕黑鹰归案,斩首示众不可!
为了让段王爷行事能左右逢源,皇上还一连下了几道圣旨,分别送给长江以南的各省总督、巡抚及重要文武官员,命令他们要全力协助段王爷缉拿黑鹰。
这几道圣旨所召集的文武百官,包括了广州市舶司大人龙啸海,以及正因皇上私下委派的另一项秘密任务而来到江南的御史大夫宋千驹。
龙君琦听了夫君的话,不禁轻嗼:「黑鹰的事咱们当然得尽全力帮到底,连三叔也不敢等闲视之,足见此次事态之严重!」
龙君琦的三叔龙啸海基于「树大招风」,稍有动作便易引人侧目的考量,在风声鹤唳的当儿,段王爷又虎视眈眈的对他紧迫盯哨下,着实不宜任意妄动,更遑论,直接和黑鹰接触。就怕稍有闪失,被段王爷拿来大作文章,到时就要连累许多无辜的人。
有鉴于此,龙啸海才不得不把黑鹰的事全权托付龙君琦和宋千驹。
唉!怪只怪他「海老大」的名号太响亮,认识三教九流的各路朋友之多是人尽皆知的事,黑鹰和他素有往来也是不容置疑的--这也是段王爷对他紧迫盯哨的原因。
「不过换个角度看,这样说不定更好。」宋千驹自有独到的看法。「既然皇上要我协助王爷缉捕黑鹰,我们就更能堂而皇之的接近段王爷,探查他企图叛国谋反的证据。」这便是皇上交给他的秘密任务。
此档事之所以得这么大费周章,全然是因为段王爷是当今太后的弟弟。论辈分,他是皇上的舅舅,加上段王爷在朝中势力不小、耳目众多,又和多位手握兵权的大将军及节度使往来密切、交情匪浅。因此在尚未掌握到确切证据之前,轻举妄动绝非上策,除了打草惊蛇,还可能节外生枝引起叛变,所以才得如此迂回曲折。
龙君琦完全同意夫君的论点。「那我们这就出发吧!」
「君瑶的事怎么办?放她一个人在岛上,恐怕不太妥当。」是对住在「卧龙岛」上的人不太妥当!只不过他没点明白说。
龙君琦那会不知夫君所指为何,乃笑倩兮的道:
「妳不必担心,天浩再过一两天就从南洋经商回来了,到时还怕没人治得了她吗?」
龙家的人都知道,龙君瑶和龙君玮这两个特地生下来,给别人制造灾难的「闯祸搭档」,在同一辈中,就只怕远在长安城的龙天云和「卧龙岛」现任副岛主龙天浩。
怕龙天云,是因为这个老是笑得像个弥勒佛的「笑面虎」,脑筋好得吓人,就算龙君瑶和龙君玮再多生几颗脑袋,可能也不是他的对手。就像孙悟空斗不过如来佛一样,所以只好「保持距离,以策安全」!这也是龙君玮身为龙天云的亲妹子,却很少待在长安城的原因之一--就怕和这个聪明过人的哥哥碰头。
至于龙天浩嘛!
那理由更是再简单不过,因为龙天浩的原则是--以暴制暴!
也就是说那家伙是根本不知道汉字里有「怜香惜玉」这四个字的大老粗。
为了可怜的小屁屁着想,龙君瑶和龙君玮是绝不会玩「老虎嘴边拔毛」这种连白痴都不屑玩的游戏,当然更要把龙天浩列在「惹不得」的名单上。
「原来如此!」宋千驹有点幸灾乐祸的浅笑。
* * *
龙君瑶一个人闷在「卧龙岛」上都快无聊死了。虽然有小黑作陪,溜到龙家湾去吓坏了几个到龙家湾做买卖的外国商人,让她解了解小闷,但杯水车薪的小小娱乐,究竟无法让她真正脱离无趣的生活。
要是君玮在就好了!她愈想愈沮丧,不禁轻叹一声。
真不知道君瑜在和大食来的那个费沙尔王子一同前去大食帝国(即阿拉伯帝国)玩之前,一个人孤零零的待在这个岛上是怎么过活的?总不会是去陪住在岛上的那些阿公、阿妈们一块儿诵经礼佛,或者泡老人茶闲嗑牙吧!
那不死得更快才怪--闷死的!
正当她枕在小黑身上,大叹无聊时,婢女给她带来一封家书。
「君瑶小姐,这是三老爷从广州城捎来给妳的家书,很紧急的!」
「我爹?」
龙君瑶爱理不理的。爹找她会有什么要紧的事才怪,多半都是要她别搞得太过分,记得常回家走走之类的八股内容,她早就倒背如流。
「小姐,妳就收下,好让小婢回去交差好不好?」婢女苦苦哀求。
龙君瑶才懒洋洋的收下那封家书。「这下子可以交差了吧!」
她虽淘气却不会拿这种事刁难下人。那婢女向她行了个礼,眉开眼笑的离开,继续干活儿去。
龙君瑶勉为其难的打开那封广州城来的家书,上面写道:
君瑶吾女
有要事相授
速回!
爹 龙啸海亲笔
「什么有要事相授,说穿了就是要我回家一趟嘛!」
龙君瑶把看完的家书随手一丢,那家书便被适巧路过的海风卷到卧龙湾里去泡海水浴了。
她愈想愈觉得好笑,爹爹还真是死要面子耶!分明是想念她这个天仙化人,漂亮可爱的宝贝女儿,才会捎来家书要她回广州城去一趟,干嘛弄个什么「有事相授」的名堂出来,她又不会笑他。谁教她是如此惹人怜爱,爹爹想她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嘛!
龙君瑶几经思量,做出最后的决定,浑身是劲的从沙滩上一跃而起,轻轻拍掉手上和衣裳上的沙,自言自语道:「也好,我就回去广州城看看,总比在这儿闷出病来好!」
她是说得好听,事实上是因为「父命难违」!她心里明白得很,自己今天之所以能自由自在的到处丢鬼混闯荡,全然是爹爹的默许。否则早给揪回家,关在深闺内院中,学做千金小姐了。
所以,对于龙啸海的家书和命令,她虽老是嚷嚷个没完,最后还是都会乖乖的照做,省得和自己的快活日子过不去!
再者,她昨夜听婢女们说,天浩哥哥明天就要回岛上来了!与其一个人留在岛上听天浩哥哥说教,不如回广州城去晃晃,顺便欺负欺负广州城里的乡亲父老们,免得他们因为她不在,而怨叹生活过得太无聊平淡。
瞧!她是多么的善良啊!
小夸自己一番后,她便吩咐岛上的人为她张罗回广州城的事宜,尤其是她专用的「爱船」--「美人号」。
三柱香的时间过后,所有的事大体打点妥当。
龙君瑶便带着爱豹小黑,乘着爱船「美人号」向广州城扬帆而去,当然还带着她「悬壶济世」的重要家当--「药箱」同行。
说起她这艘宝贝爱船的「名号」,可是有一番来头的--。
本来,她是想把这艘在她及笄那年,爹爹送的船命名为「胜西施号」。
意思是说:她比拥有沉鱼落雁之貌的战国时代美人西施,姿色更胜一筹之意。
不过回心一想:不对!西施可是典型的「红颜薄命」,用她的名字来为自己的爱船命名恐怕不太妥当。万一老天爷见她比西施更漂亮,硬把她召去当新娘,那多划不来,更是大唐子民的天大遗憾哪!
于是乎,她又另想了一个名号叫「仙女号」。
可是往深处一想,「仙女号」也不太保障!万一众家仙女见到她的船名,以为她是「落入凡间的精灵」,前来和她打招呼,发现她竟是一介凡女,却比她们都还美丽千万倍,恼羞成怒之下,把船弄翻淹死她,那更是人间浩劫一桩。
最后,她只好「委屈」一点,用了这个「含蓄」的字眼儿--「美人号」。
这下子再有人敢和她过不去,她可要揍人了!
名号既定,为了让大家知道她是名符其实的美人,她特地要人替她在船上的每样物品都绣上、烙上、印上「美」字标记。
眼看前方的船舰愈来愈多,陆地紧接着入眼来,龙君瑶兴奋的叫道:
「到了!广州城到了!小黑!到了耶!」
「美人号」便在她的欢呼声中,投向广州港湾的怀抱。
第二章
广州城不愧是万国帆樯云集的国际大城,熙熙攘攘、来来往往的人潮中,多的是各种肤色、发色和眼珠子的万国人。
有红发、白发、褐发、黄发、茶色头发,当然最多的还是黑发的汉人,最近还多了一种人--差爷,街上随处可见衙门的差爷们三五成群的沿街巡行。
进城之后,龙君瑶要做的第一件事,绝对不会是回家报到。
琳琅满目的新鲜玩意儿满街都是,她若就这么回家,岂不太对不起自己了。
于是,她和往常一样,带着小黑,拎着「药箱」一溜烟就无影无踪,其它的东西她一点也不担心,随行的家丁们自然会一样不少的替她送回龙家府邸去。
一个小姑娘家在街上溜达,或许还不是那么醒目,但若加上一只如影随形的大黑豹,那么想要不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可就难了!
何况,全广州城的老百姓们都知道,这只大黑豹便是广州城出了名的「闯祸精」--龙啸海龙大人的宝贝千金龙君瑶回城来「为祸」的标记。
因此大街小巷久违的熟悉耳语,随着广州城的「闯祸精」龙君瑶回城再度甚嚣尘上--
「喂!你听说没,龙大人的千金又回来了!」
「真有此事?」
「当然是真有此事,我方才在庙口才亲眼瞧见她呢!」
「你会不会看错,她不是才离开没多久?」对广州城的老百姓而言,她就算离开了十年,他们也会觉得「没多久」、「怎么一下子又回来了?」。
「我没看错,就算我老眼昏花错认她,可是她身边那只黑色的大豹子我可不会看走眼!你们想想:全广州城除了她,还有谁有那个天大的胆子,养一只豹子跟在身边哪!」
「这么说来真是她了!她究竟回来干啥?」
「等等!该不会前阵子那个传言是真的吧?」其中一人突然一个弹指。
「什么传言?快说出来给大家听听!」他话一出口,几十只眼睛立即全都看向他。
那个准备宣布大事儿的小哥,东张西望了半天,才小小声的说:「这事可不能大声说,事关重大,搞不好会招来杀身之祸唷!」
「行了!快说,快说!」谣言就是如此!愈秘密,愈危险就愈脍炙人口,传得愈快愈远。
「那我就说了!前一阵子,我听在段王爷家做差工的阿木说,王爷好象拜托龙大人的千金给他那个见不得人的少爷治病!」
「对!对!是有这么回事。我前几天也听同样在王爷府上做事的张大妈说过,段王爷又在替那个得了怪疾,满身脓疮、溃烂,又有蟾蜍般肉瘤的庶子请大夫,至今不知道已找过几位名医,还是都治不好!」另一个知情者旋即附和。
「唉!别再说了,听得我都恶心想吐了。不过话又说回来,王爷以往找的都是在各地小有名气的名医之流,怎么这会儿会找上那个闯祸精呢?」
「那还不简单,当然是冲着她师父是赫赫有名的『药王』龙啸风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