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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绳纪事四簿  第2页    作者:林如是

  我和阿潘同年同月生,一个月头,一个在尾巴。但人家说女人的友情不长久,这倒有一半不是诓人的。

  高,还没念完,我爸把人家倒了会,一家子漏夜逃难趁著夜黑风高偷偷搬了家。虽然和阿潘断续有联络,但隔山隔水泥丛林隔天涯,本来烂泥巴似黏稠的感情慢慢就稀释了。

  后来,再遇到阿潘,也是巧合。

  下班人潮车潮正多得疯狂的时候,我在闹街的这一头,她在马路的那一头,隔了一条车河像隔著太平洋那条深海沟。我眼尖,大声挥手叫她;阿潘好不惊讶,找死地穿过满街正呼啸的车河,就那么跨过来,演电影似的戏剧式夸张。

  这点鲁莽,那么多年,阿潘还是没变太多。

  那时我刚离婚,用赡养费买了现下住的大厦公寓。隔阵子,隔壁正巧要出租,阿潘就搬来跟我当邻居。我们那穿开裆裤以来的交情,才慢慢又捡了回来。

  阿潘是个闷葫芦。她不说的,问破嘴也问不出个屁──原谅我说粗话。实在,阿潘以前话挺多的,叽叽喳喳的吵死人。但现在,不知是不是突变了,她不大爱说话──不是不说话,只是不说要紧的话,老拣些瞎话和废话。常常我说三句,她才回一句,保持摄氏十八度的温吞。

  就像她家厨房以前那口灶,要费很多劲火才生得起来;烧到火旺了,才沸腾得起来,高燃点高沸度。

  我原以为她搞神秘,后来才知道她患自闭。

  这跟我认识的少年阿潘实在差太多了。然后、然后,我真的不敢相信,她心中的结,原来还结著那幢骗人渴死的海市蜃楼。

  不应该是这样的。

  可怜纯情又愚蠢的阿潘。

  不是我要污辱她的纯情。我都结婚又离婚了,却没想到阿潘把那结在心田那么  一搁,就搁了十几年。

  前一世,她一定也是那样在沙漠追著不存在的幻影缺水渴死且累死的。

  打我们国中开始,就有人写情书给阿潘。她会拿给我看,我也会把我收到的一箩筐的情书大方秀给她看。别怀疑,我一直比阿潘受欢迎。我活泼我开朗我俏丽。阿潘老是带著轻轻的愁,忧郁的美少女形象。但现在,她没有以前那么好看了,表情变得冷清,不像以前说不到四句话就泛开的那一朵花样的笑脸。

  那时候是有点疯癫,有的也只是为赋新辞的愁。连偷偷喜欢一个人,充满著相思暗恋,都有种甜蜜的苦涩。

  却没想到阿潘竟笨得去吞饮那酸酸的酒。

  我不知道她跟那个男的是怎么回事,但那些风言闲语、有的没有的,我想大概都搞错了。

  阿潘心中的结,一直是省高的那个沈冬青的。

  其实是我先发现沈冬青的。那时我们通车上学,那种摇摇晃晃、慢吞吞地比老牛快不了多少的老式火车。每天回家固定会在某个时间某个车厢看见沈冬青。我看出兴趣,就拉了阿潘一同过去凑合。

  但很快,我就聪明看出希望渺茫,早早改弦易辙,转移目标。阿潘死心眼,我只能说她中了蛊,比我坚持的多。

  但一直也只是停在一厢情愿,自己在那边发神经自以为是幻想陷在悲愁苦恋的阶段。

  当初我还开她玩笑,说她可以来记上一本“结绳记事”。事隔多年,那纠缠得死紧的结怎么也解不开了,她心上一条条的勒痕全都嵌入肉。她终于一狠心,一刀将它割开。

  这对她是好的,我想。

  沈冬青结婚离婚,交女朋友分手;结婚又离婚,又交往新女朋友及分手等等,来来去去,从来没有阿潘的份。理由很简单,阿潘一直不是他喜欢的那类型女孩。

  不只是阿潘,我也不是。我野气,带美艳和阿潘冷然的气味感,都不是沈冬青欣赏的。沈冬青选择的都是那种甜美柔然型的。

  阿潘执迷,迟迟不悟。再回头已百年身。

  我与她重相逢的时候,她还深陷在那执迷里。好不容易,她总算残酷又仁慈地斩断她心中那条记满年少密密麻麻的可怜心情的绳结。

  究竟怎么会跟那个男人牵扯上的?阿潘没有说太多。我不识趣地问了又问,就怕她又重蹈覆辙。

  那男人有家庭有老婆。跟有妇之夫来往能有什么好结果?

  阿潘不要结果。

  魂魄会散。她的心早也随著被断开的绳消散。

  阿潘自己写爱情小说,但总是堪不透。我其实不大看她的东西,不忍心看。或许是移情作用,她那些不太浪漫的故事里,鬼影似总嵌有一个隐然的原型。我一眼就看出来。沈冬青在省高教书。对照阿潘故事里一卡车校园师生恋,那些角色的原型,实在什么都不必解释太多。

  我也不是有什么神圣道德观的人,阿潘既然那么迷恋那幢海市蜃楼、既然什么都不要了,为什么不干脆去跟著沈冬青,这样她心里也许还会有一点痛苦残酷却又释然的安慰?!何苦要跟一个她不喜欢的男人,当人家的情妇?我不是质疑,我只是不明白。

  她曾写过一个情妇的故事,淡凉地教人寒飕。不知怎地,传起她当人情妇的流言,好事的读者小小批评了一番。阿潘说起还在笑,她们这些写爱情小说的,就像幽灵,也不知道真的有没有这个人存在,那些看小说的却批评得那么起劲。所以她也不解释。没想到倒真的成了预言。

  有段时间路过行天宫时,我们总会进去,多半在夜里人不多冷清的时候。阿潘会眯眼注视那袅袅上夜天的青烟,疑惑神明是否会听到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祈求。

  后来她不再去了。问她,她说总不能到行天宫,发誓说她不再谈恋爱吧。说的时候在笑,让人以为她在说一种浪漫的风花雪月。

  这样的阿潘,我看得有点凄凉。

  我才知道,她内心某些地方风化了,再也无法像少年时代那样去迷恋喜欢一个人。她会当人家的情妇,连结果都不要,或许是心坏掉了或许是自暴自弃或许是淡然什么都无所谓了。也或许只是觉得累了。

  她的爱情早早已经搁浅。

  我们和泥巳一起长大,我不会说她对或不对的话。即使那个男人的老婆找上她的门,我也不会说什么是是非非的话。

  我只是找她一起喝茶。

  阿潘不喝咖啡,最常喝那种气泡矿泉水,注定成不了时尚性的都会女郎。后来后来我才知道,阿潘背包里老揣著的那一瓶富维克里头装的竟然是伏特加。

  然后,伏特加又变矿泉水。阿潘就决定离开那个男人。

  那男人不管长项条件都不差。我当然是见过。而且碰面过好几次。那是阿潘搬来以后我才知道,公寓其实是那男人为阿潘准备的。

  老实说,阿潘如果能跟那男人有结果,我会替她高兴。可她没那个运气。她没有心;那男人没有身。有家室的男人,再怎么海誓山盟也做不得准。

  前些时,我送了一件贴身的小洋装给阿潘。阿潘瘦,胸部撑不起来,需要一番修改。不管家事或女红,阿潘什么都做不好,不是贤妻良母的料。拆缝线时,她用美工刀,砍柴似笔直砍下去;刀子那么一划,又狠又准,将她的手腕割出一道深又直的裂缝。

  险险就割到动脉。红色的血流得惊心动魄。

  跟著,就有传说她自杀。她还是不解释。

  那男人急忙跑来,弄清楚这桩乌龙,一脸的担忧转成啼笑皆非。男人其实怕那种寻死闹上吊的女人,太麻烦。阿潘笑说她没那么痴情,那男人脸色却又变得难看了。

  男人啊,他不要找麻烦的女人;但他也不高兴他的女人不将他放在心上和心的正中间。

  过不久,阿潘就走了。

  我们其实已经都没有家。阿潘没有兄弟姊妹,从来也不跟那些亲戚来往,这一走,当真的人间蒸发。

  我才知道,她为什么变得那么冷清。她原来一直是一个人那样生活过来。

  那男人来找过我几次。我看他一次比一次落寞,好像真有点那么憔悴。我不以为他爱阿潘有多深,把阿潘搁得有多重。只是阿潘对他无心无所求,跟他以往有过的女人也许不同,而使他上了心惦记著吧。

  我不知道怎么做对阿潘才是好,但说不准下次那男人又找上门,我心一软就什么都泄露出来。

  我知道的其实也不多。阿潘把所有的东西丢下,到底需要人收拾。我威胁她,她才不得不屈服。

  但闷葫芦阿潘也不肯说太多。我只知道她人在多伦多和一个电话号码。不知道她跑到那种冰天雪地的地方究竟要做什么。天涯孤独把自己放逐。

  早前十二月天,海岛这里偶尔穿厚毛衣还嫌太温暖,北美东部那里听说已经下过一场大雪。阿潘啊阿潘,我真不知那种冰冷的日子她要怎么过下去。

  上个月,她留给我的电话不通了。我就知道会那样。

  我什么也无法做。只能等了。等著她自己把伤口舔干净,等著那伤口结疤,再等著那风化凹陷的空洞重新注满鲜热和跳动。

  也只能这样了。

  第一簿  我的爱情已搁浅

  我爱了一个人很多年,挣扎过很多遍。感情那么长,青春那么短,我已经累了,禁不起再受伤。

  从今天开始,我决定不再爱他。

  我的名字叫徐爱潘。我住在这条巷子进去最后那栋公寓的顶楼。是的,我想你大概见过我。不过,应该不认得我。我不大和人来往。

  你认得的或听过的,大概是那个写爱情小说的陈夏天。

  大学还没毕业,我把小说创作课堂上的作业寄到某家出版社,反正姑且一试,就这么走,这条路,写了几年半生不熟的青涩爱情故事,干脆豁出去下海写情色,竟然写出了点名堂。现实生活得不到的满足,全都在书里头发泄。

  英英是这么说的。

  胡英英。我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烂朋友。

  那是后来我才又再遇到她的。

  在大马路上。正是下班的时候。她在马路的一头扯著破锣嗓叫我的名字,全马  路的人全都回头来看我,我想装作没看见都很困难。

  英英以前脸皮就此较厚。现在也好像没变多少。

  遇到她的时候,我还与小游住在一块,考虑接受李云许送我的玫瑰……

  当李云许送我第六十九朵蓝色的玫瑰时,给我这间公寓的钥匙,我就搬过来了。

  他三天送我一朵。

  搬进公寓后,我在窗旁插著一瓶红玫瑰。红玫瑰傍玻璃窗夕的蓝天,我想是最适合情妇的诗意的背景。

  李云许不会给我什么结果,我也不要结果。他从不避讳在我面前漾荡他无名指上白金亮的结婚戒指,我看了也没感觉,更不觉得刺眼。

  小游骂我自甘堕落,英英说我自暴自弃。

  我自己呢?

  啊啊,太难回答了。

  只是,当人情妇不就只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给对方温柔的慰藉与安慰的吗?不必掏心也不必掷情;也不用柴米油盐抹桌子拖地板洗脏衣服臭袜子,想想似乎也没什么太为难的。

  这样真的没什么不好。我什么都不想不必做,住在李云许为我准备的金屋里,让他将我窝藏。

  小游有好几个礼拜不跟我说话,英英倒没说什么,隔两三天就找我喝茶吃饭。

  只那一回,她看到我搁在柜子里最底层蒙著尘埃的沈冬青的照片,发花的笑脸收起来,无言地对我摇了摇头。

  我的结绳记事,应该也有个尽头了吧。

  的确是该收拾的时候了。

  我怎么可以住在一个男人为我准备的屋子里,肤受他身体的温度,心中却惦记另一个男人?

  何况那个男人并不爱我。完全的不爱我。

  从十七岁到二十八岁,我想,我这从一开始的一厢情愿,应该已经够了。

  今天开始,我决定不再爱他。也不再去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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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岁,高小五年级开始,我就收到男生写给我的情书。不过,古诗旧词背太多,我的性格受到浸染,漾了一种诗词性的不切实际的伤感。我向往那种“一生的知己”,折心那种“死生笑阔与子成说”的凄美浪漫。

  因为古诗旧词甚至那篇篇义正理直的古文章里,都没有告诉我们,情到浓时,身体那自然对另一个躯体的反应渴求,只是给我们一种形而上的爱的灵魂。所以,我向往的,一直是一种精神性的爱恋。

  即使是在青春期,对这一切有著憧憬,我心中所想的“一个轻轻的吻”,便是爱情的极致。

  肉体的自然渴求被精神受到的制约浸染所扭曲,我发现我一直染有一种精神性的感情洁癖。

  因此,从我十一岁到十七岁,甚至到二十七岁,我从没有和男孩,然后男人正正式式约会过,并且亲吻拥抱过。

  当然,和人握握手、亲脸颊,那是有的。但那是应酬。那是社交的界限。我一直不习惯和人有任何身体性的接触。肉体与心理,一直与人有相当的距离,不喜欢别人接近。

  我的身体,一直,是非常处女性的。

  我当然不会告任何人,到处去宣传。只有英英知道我的底细,笑我保守迂腐不正常。

  古诗旧词浸染的力量实在太强,一直的,我对感情的欲望一直大于多于对肉体的欲望。

  我的爱情观,一直是柏拉图的。

  我从来没有想过去探索肉体的欲望,一直未曾好奇过情欲的开发。心中的爱恋,一直是一种形而上。

  但十七岁那一年,英英将我拉到那个火车厢,第一次看见他,我就在心中爱上了一个人。

  我不是相信一见钟情。但我真的在看见的第一眼,连那人的性格喜好脾气人生及体会经历行事观等,完全完全的不清楚不了解,就那么喜欢上了。而且在心上一搁十数年。

  英英说我是迷恋。自己在心中制造一个意象,然后把他,沈冬青,套在那个  意象里,然后自己一个人在那边发神经,一厢情愿地在那里自以为谈著什么凄美的  爱情,其实连个屁都不是。

  粗俗的胡英英。我听不进去。

  我只承认,我的爱情是懦弱的。

  暗恋是懦弱的人恋爱的方式。

  那也是我的爱情方式。

  我一直那样看了沈冬青两年,从十七岁看到十八岁结束,高中都毕业了,我就要离开那个城市,我还是不敢开口对沈冬青说任何一句我对他的心意。所以一搁,才会搁了十几年。

  后来我想,当初如果我勇敢一点,大胆开口,主动追求,让他知道;真不行,狠狠地被拒绝被甩掉,然后痛快地痛一场,今天我也不会这样拖拖拉拉,始终抛却不掉那影子,心头的绳结也不会纠缠成一团吧?

  一切,会完全变得不一样吧?

  后来,我真的说了,厚颜地做了。但太迟了。

  那会演变今天这种局面的一切种种,早已成形。我一开始的懦弱,一开始就注定今天这种局面,这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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