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钟鸣动,但响起的是一阵骆驼铃声,仙龄翻个身,再翻个身,最后虽仍旧乖乖起身,却没有把闹钟的响铃给按停掉的打算,仍由着它一迳的回响在耳边。
“小姐,跟我回大漠去吧,那儿的环境也许没有这里好,但总是我们的家乡啊!”
豁阿黑辰奶奶中气十足的声音仿佛仍响在耳边,其实她已经离开台湾两个多礼拜了。
唉,自己好想念她啊,就像好想念爸爸、妈妈一样。
爸爸、妈妈……。
呆坐在床上的仙龄虽然拼命隐忍,但两行热泪依旧沿着面颊滑落,滴在她紧捉着的棉被上。
已经都说好,都决定妥当了呀!过完年后,他们一家四口就要飞抵内蒙去,让豁阿黑辰奶奶落叶归根,让祖籍蒙古的母亲回家乡去,让一生精研蒙古史的父亲完成憧憬多年的研究心愿,也让甫自大学毕业半年的仙龄,可以享受一下大草原的风情。
自有记忆以来,仙龄就晓得自己的家庭是与众不同的,除了依循宝岛的一切风土人情以外,她还跟着母亲学属于“蒙兀部族”的语言和风俗礼仪。
“什么是‘豁阿黑辰’啊?”仙龄记得她一早便问过也懂蒙语的父亲这个问题。
“妈妈没有教你吗?小仙。”父亲抚着她的头。和蔼的说。
“没呢,”她摇着小小的头,两根辫子旋转飞动着,妈妈要我叫‘奶奶’就好。”
“‘豁阿黑辰’是‘年纪大的美人’的意思,小仙觉得奶奶美不美呢?”
“美啊,而且奶奶还会做好多好吃的东西。”
父亲一听大乐,索性一把将仙龄抱到腿上去说:“奶奶美,妈妈美,但都没有我们小仙的小脸蛋美,也没有我们小仙的小嘴儿甜。”
回想到儿时的一幕,仙龄的泪水不禁淌流得更急、更凶了,早知道爸妈会在一个月前的那场连环大车祸中丧生的话,她就会坚持与他们一起出门的,那么至少现在自己也不必孤伶伶一个人的……。
不!
仙龄甩一甩头,暗骂自己太不勇敢,爸爸是国内研究蒙古史的权威,妈妈则是体内流有延自铁木真一族血脉的女子,就连已年近八十的豁阿黑辰奶奶,平常也抬头挺胸的,让人相信她想活到一百二十岁,绝非只是说说而已。
那么自己又怎么能够屈服于命运的打击呢?
对,她要打起精神来,等过完年,还要依约定,带着爸妈的骨灰,飞到内蒙去与奶奶会合,再进当地的学校去读一、两年书。
仙龄相信按照原定计划进行,才是告慰父母在天之灵最好的方式。
她抹去满面的泪痕跳下床来,按停闹钟,再看一看桌历,距离过年,已经只剩下一个多月,这段时间,她得善加利用,把在台的一切日常琐事都给办好。
仙龄一边刷牙,一边对着镜中的自己计划着:先到眼镜行去帮住在屏东的朋友拿她订购的有色隐形眼镜,再去百货公司买奶奶需要的,包括染发剂在内的一些日用品,然后再到爸爸生前任教的大学去,把他办公室里的私人物品都搬回家里来……。
☆☆☆
“林小姐,教授的东西我已经整理得差不多了,你再看看有什么遗漏,或者弄错的,待会儿我帮你一起载回府上,顺便请你吃顿晚饭?”
仙龄望着父亲生前的助理陈威志,轻轻的摇了摇头婉拒道:“谢谢你,不必麻烦了,我去年初已经考取了汽车驾照,今天就是自己开车来的。前阵子料理爸妈的后事时,你和系里的一些人,已经帮了我和奶奶许多的忙,实在不能再继续劳烦你,就算要吃饭,也该由我请大家才是。”
“仙龄,”威志突然直呼她的名字说:“你晓得自己一直给人比外表实际年龄成熟的印象吗?”
“你是在说我看起来不像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
威志被说得一愣,不禁更加转不开原本就凝注在她身上的眼光。
由于仍在重孝期间,仙龄一身黑衣黑裤,只有靴子和毛背心是深咖啡色的,连尚未脱下的鹿皮夹克和手套,也是黑的。
但沉郁的颜色,却丝毫不减她本身的清丽,反而更添三分楚楚动人的神韵。
威志跟在林家荣教授身边已经两年了,自从一年前在教授宴请系上一些年轻助教和研究生的席上,认识他的独生女林仙龄开始,便对她念念不忘。
他甚至已私下盘算,等来年夏天顺利取得博士学位以后,便要立刻飞到内蒙去,相信在“他乡遇故知”的情况下,自己的机会,一定会比在本岛大上许多。
“原来你一直觉得我很老。”
仙龄调侃的声音,终于把心猿意马的威志给唤回到现实中来,连忙解释道:
“没有,没有,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你很年轻、很小、很俏皮、很可爱,但思想成熟、谈吐不俗,又常常会给人一种错觉,而这种混合了天真和成熟的独特气质,正好是最吸引——”
“应该说是最突兀的地方吧,是不是?”意识到他可能讲什么的仙龄,抢先一步打断他并接口说:“或许是因为爸妈有我的时候,都已经是将近四十岁的人了,所以教育的方式,便有别于一般的年轻小夫妻吧,久而久之。我也就比较老成持重了。”
“呃,嗯。”威志被抢白了一顿,遂有些不知所措的摸了摸头,“大概是吧,那今晚的晚餐?”
“等过两天,琐事都办得差不多以后,我再亲自下厨,请这次帮忙过我的所有人吃顿饭,好吗?”她很喜欢爸爸这位学生助理,真的很喜欢,但也只是“喜欢”而已。
“你会做饭?”
“又让你惊讶了?”仙龄露出近来第一抹的浅笑说:“而且是道地的蒙古大餐喔,跟奶奶和妈妈学来的。”
“我的确很惊讶,”威志并非不识趣的人,也深谙“欲速则不达”的道理,便从善如流的应道:“那就让我拭目以待罗。”
“嗯。”仙龄重重的点头,认真的表情不自禁的流露出贴切她年龄的娇俏神色,逗得威志一笑。
“我晓得。”提起爸妈,仙龄的鼻头忍不住又是一阵酸,只得拼命忍住。
“那我先去忙了,你看一看,有需要的地方,再拨我的分机号码找我。”
“好,谢谢你了。”
威志才走后不久,就有人扣门,正弯下腰去搬个纸箱的仙龄,头也没抬的应道:“请进,陈大哥,你怎么这么快就——”
“对不起,这里……不是化学馆吗?”一个略带迟疑的女声,让仙龄猛然直起身来。
“不是的,化学馆在隔壁。”
眼前是一位年约二十八、九岁的女子,皮肤黝黑,轮廓深刻,说的国语夹杂着一种古怪的腔调,仙龄马上就断定她是国内目前正陆续引进的菲佣。
“对不起,这里的大楼每一栋看起来都好像,我走错地方了,对不起。”
仙龄看见她环抱的幼婴可爱,忍不住便走上前去逗弄道:“这孩子好可爱,多大了?”
“听我们家太太说,大约五个月大。”
“听说?大约?”仙龄不解,便往下问道:“这不是你们太太的孩子吗?怎么会不确定他有多大?是个男孩吧?我看他穿着蓝色的衣服。”
“是,是男孩。”想不到这名菲佣一点儿顾忌也没有,马上滔滔不绝的讲起来,或许是仙龄的模样让她觉得放心吧。“好可怜呢。他是九天前被扔在我们那个社区里的垃圾箱,让清晨出去慢跑的先生和太太给捡回来的,后来先生去报案,听说是人家不要的孩子啦。”
“真的?”仙龄看着那孩子乌溜溜的大眼睛,两道浓眉,一管挺直的鼻梁和厚薄适中的双唇,长大以后,铁定会是个“酷哥”呢。“这么漂亮的小孩,怎么会有人舍得不要?”
“就是嘛,我们太太也这样说。像我离开家乡,到台湾来找事情做,为的还不是家里的小孩,实在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扔掉小孩不要的啦;不过现在很好喔,我们先生和太太决定要领养他。”
“真的?”同样的两个字,仙龄这次的口气可完全不一样,不再懊丧惋惜,而是雀跃开心的了,或许是因为她自己也有着相同地身世背景,所以对于眼前这个小男婴,便特别感到亲切吧。
“真的,先生和太太已经有两个女儿了啦,但他们很喜欢这个小孩,说什么……什么……有缘啦”缘是什么东西,我也不懂,太太只问我家里多一个小孩,我会不会不想做,说她会加我百分之五十的薪水。”
“你会嫌弃这个捡来的孩子,嫌工作太多,而不想做吗?”仙龄也不晓得自己在为他们紧张什么,她甚至不晓得这孩子未来的养父是谁呢!
“怎么会?”她由衷的说:“和我其他来台湾帮备的朋友比起来,我算是薪水最高、福利最好、工作又归轻松的,就算太太他们不加我薪水,我还是一样会照顾这个小孩的。”
“那太好了,对了,你怎么会抱他到这里来?”
“我们带他去打预防针啦,先生今天早上就说好,晚上大家要一起在外面吃饭,太太先送我们过来,她去接两个读国小的小姐了,结果我竟然找错地方,实在很笨,你说是不是,小飞鹰?”她自嘲着笑开来。
“小飞鹰?”
“这里,”菲佣伸出手来拉仙龄过去,再轻轻拉开蓝色棉衣的领口,让她看男婴的颈后发根下说:“这里不是有块小红斑,像头小鹰?所以二小姐帮他取名为小飞鹰,很神气吧?”
“的确神气,你家先生是化学系的教授吗?”
“是的,对不起,耽误你的时间,我赶快过去找我们家的先生好了。”
仙龄捉起塞得满满、全是她今天在来这里之前所买的东西的背包,再拿起爸爸桌上的研究笔记说:“我陪你过去找,免得你又走错,害……什么教授担心?”
“叶教授,我们先生叫做叶士杰教授。”她显然也怕自己再度迷路,但也不加推辞的,就和仙龄往外走。
“中间有天桥可通,”仙龄带路道:“我们不必再下楼去,来,走这边。”
她们才刚推开门,踏上三楼相通的天桥,就听到化学馆那边声鼎沸腾。
“快出去!快疏散!快下楼!”
“他疯了!半个月前未婚妻说要跟他退婚后,他就疯了!”
“不要说了,大家逃命要紧,不要搭电梯,赶快下楼!快呀!不然就要爆炸了。”
爆炸?
“研究室里全让他开满了瓦斯,又安置了自制的炸弹,现在才打电话来说他后悔了,说不该为了要让未婚妻知道他不会再醉心研究冷落她,而想炸了整座化学馆,老天!怎么来得及?快啊!大家赶快冲到外头去。”
“小姐?”跟在仙龄身边的菲佣问她:“发生了什么事?那一边怎么这么吵?我们家先生——”
“回文史馆去!”仙龄弄清楚事态严重后,随即扯住她的臂膀,想要转身往回走。
“小姐?小姐?”
“快,快点跑!快点!”
她没有时间解释了,一股莫名的不祥预感,紧紧的攫住了她的心,仙龄此刻只想推开大约七、八步远的那道门,回文史馆去,离化学馆越远越好,但是——。
背后轰隆的巨响,以及脚底的撼动,和往她们袭卷过来的灼热气流,却让仙龄清楚的知道:完了。
完了,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都完了。
在尖叫声、哀嚎声和爆炸声齐响的混乱中,眼看着火舌乱窜,桥面崩裂,自己也即将往下滑落的仙龄,心中反倒一片沉静:爸爸、妈妈,我就知道你们会舍不得扔下我一个人不管,您们一定会来接我,我来了,我就快要过来跟你们团圆了。
然后在往下堕落的途中,仙龄便失去了知觉。
第一章
“醒过来了!这位小姐已经醒过来了,春水,你快去通报,就说‘怪小姐’已经醒过来了。”
怪小姐?她在说谁?自己吗?仙龄再度闭上眼睛,恨不得能继续沉浸在黑甜乡中,永远也不必醒来。
醒来?醒过来?说她已经醒过来?她不是已经在爆炸中丧生了吗?怎么还会醒过来?
醒了?她应该已经死掉了才是,这一切一定都是假的,是在做梦,是——。
问题是:死人会做梦吗?
仙龄瞪大了眼睛,第一个念头便是:莫非我没死?
可是看清楚眼前的景相后,仙龄马上又告诉自己:对,我大概没死,却肯定疯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柔软的被褥,垂悬的纱帽,晕黄的烛光,还有,床旁一个个穿着古代服装、梳着古代发型的女人?
戏班子?摄影棚?或是凑巧的办化装舞会的医院?
管它是什么地方,总要先弄清楚自己的伤势有多严重,还有爆炸现场如今变成什么模样了才是;仙龄一边想着,一边掀开被子——。
“哇!”
一声尖叫,吓坏了床边三个女孩,惹得她们齐齐后退,便仙龄兀自瞪大眼睛,嘶声低嚷:“这……这是什么衣服?寿衣吗?我果然还是死了?我的皮夹克呢?还有靴子、绒裤和黑毛衣呢?”
问了半天,连一个答案都没问到,倒是问出了三名女孩更惊惶的神色。
不对,仙龄手捂住胸口,脑袋跟着飞快的转动:这里并非戏班子、摄影棚,也不是正在办化装舞会的医院,而是……疯人院?
她怎么会被送到疯人院来?这个玩笑开大了,而且一点也不好玩,更不好笑,哪有无辜受到爆炸案波及的人,竟然没被送到医院去诊治,反而被关进疯人院里来?
这已经不是荒谬,而是疯狂了。
“这是什么衣服?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仙龄的声音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
“姑娘不必惊慌,这里是临安城赵学士的别府中,你身上穿的,是我们家大小姐的白缎寝衣。”
寝衣?也就是睡衣罗,这个她听得懂,但前面她说了些什么来着?临安城?赵学士?
“刘嬷嬷。”只听到床边三个女孩一起矮身恭谨的请安道。
“好,这三天来也辛苦你们了,夏雨,你留下来,秋云、冬雪,你们先退下去休息。”
“是。”她们分别应声后,就照着这位刘嬷嬷的指示行动去了。
“三天?你是说,我已经昏迷了三天?”仙龄见大约五十开外的刘嬷嬷一脸慈祥,颇有自己那位豁阿黑辰奶奶的味道,心情也比早先略微镇定了一些,脑袋瓜同时跟着灵动起来。
“是呀,从前天清晨我们在后院里发现几乎被埋在雪堆里的你算起,已经过了三天两夜,幸好菩萨保佑,你总算是醒过来了。”
“我在你们家后院?整个人被埋在雪堆里?”看来这里不但年纪轻的精神不正常,连年纪大的也一样是失心疯,又不是在合欢山或玉山,下什么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