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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脚老么万岁  第4页    作者:古灵

  “不算约会,”晓笛顺手把换下来的淑女套装塞进背包里,再拎起另一个百货公司的袋子。“我要拿东西去还人家。”

  童秀莲偷瞄了一下。“男人的衣服?你不会是有男朋友了吧?”

  “男朋友?”晓笛两眼一翻。“我连对方长什么模样都不清楚呢!”

  “那你怎么会向对方借衣服?”

  “因为……”晓笛忽地垮下脸去、抽了抽鼻子,又扁了扁嘴:“人家运气太好了嘛!”

  “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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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伫立在安和路上一栋二楼洋房前,手指虚按在门铃上,晓笛犹豫著待会儿见了对方该怎么说?

  是要按照姊姊的交代?

  还是按照她自己的想法?

  虽然她和那个孟樵的确很有“缘”,但截至目前为止,她对他唯一的印象也仅限于他很高,即使踩著6公分高的高跟鞋,他依然高她半个头。而且,他的国语腔调很奇怪,非常标准,却又掺杂了一点异国风味,清澈明朗的声音中隐藏著一份若有似无的热情。

  不知为何,她突然感到有些紧张起来了,这是过去从未发生过的现象,以她那种大剌剌的个性,打从她懂事开始,即使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她都不曾有过紧张害怕的经验,但这会儿,她却真实的有点紧张了。

  是因为她生平最见不得人的两次出糗都是撞在他身上?

  还是因为他用那种亲匿的姿态在她耳际说了那句话?

  或者是因为他是第一个对她表现男性温柔体贴的异性?

  算了,愈想愈紧张,还是赶快把这件事了结了吧!

  于是,她用力按下了门铃……咦?奇怪!她又按了一次门铃……欸?不在吗?她再按了一次门铃……呃,好像真的不在耶,那就只好明天再来啰!

  她正待转身离开,门内及时傅出一个睡意朦胧的声音。

  “来了!来了!”

  门一开,她不得不抬头往上看──绝少的经验,一个高头大马的男人一手扶著门,一手掩口打呵欠,满脸惺忪,显然是被门铃声给吵醒的。

  说他高头大马是因为他真的很高,搞不好有190以上,身材瘦削但很有劲,然而,最奇特的是他的长相,深邃的五官缘是混血儿,仔细一瞧又好像不是。不过,乍眼一看他倒满像基诺李维,很帅,可惜没有基诺李维在骇客任务里那样酷。

  “请问你是孟樵吗?”天都快黑了还在睡,他是睡午觉睡过项了吗?

  对方闻言,这才往下看了她一眼,瞬间的疑惑之后,即冲口而出道:“哎呀!你缩水了。”

  “你才淹水了呢!”晓笛啼笑皆非地回了一句。“我今天没穿高跟鞋啦!”

  闻言,对方更往下瞄向她的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不觉莞尔一笑。

  “不敢穿了?”

  晓笛傲慢地哼了哼。“不是不敢,而是不屑!”

  一听,对方脸上的笑容不知为何更灿烂了,很男性,却又带点纯真的稚气,二者并为一股非常特殊的迷人魅力──纯真的男性魅力,晓笛看得不禁心跳漏了两、三拍。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

  晓笛举了举手上的袋子。“你的外套里有一封信。”

  “哦!”对方眨了一下浓密的睫毛。“要不要进来坐坐?”

  只迟疑了一秒,晓笛就推翻了自己原先要尽快了结这件事的决定。

  “好啊!”

  “请进。”对方退后让晓笛进入再关上门。“你知道我叫孟樵了,你呢?”

  晓笛诧异地打量杂草丛生,看似荒废许久的前院,“嘎?我啊?呃,我叫邵晓笛。”再一进屋内,她更惊讶了。

  孟樵不好意思地赶紧扯掉覆盖在沙发上的白布,“我才刚回台湾不久,又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懒得整理。”说著,他继续扯掉其他家具上的白布:“你要喝咖啡,还是啤酒?”

  “有果汁或汽水吗?我不喝咖啡,也只有在聚餐时才喝啤酒。”

  “我看看……”孟樵进入厨房,片刻后拿了一罐可乐出来:“这个好吗?”

  “谢谢。”晓笛接过来打开喝了一口,然后看著他继绩扯掉白布。“你是从哪里回来?”

  “匈牙利。”

  “匈牙利?你到匈牙利干什么?观光吗?”

  “我住在匈牙利。”

  “欸?你是匈牙利人?”晓笛惊呼。

  “我老妈是,我老爸是台湾人。”

  原来他真的是混血儿呀!

  也难怪这儿好像很久没人住了。“那你这次回来是?”

  “度假,”盂樵拉下最后一块白布。“被我老妈强迫出来度假!”

  晓笛皱眉看著他拉开后阳台的落地门,两三下把一堆白布全扔到后院去,再唰一下关上落地门。

  哇你咧~~她已经够懒了,没想到这家伙比她更懒!

  “为什么?”

  “老实说,”孟樵困惑地抓抓头发。“我也不太明白,她常常在我工作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把我赶出来,命令我出来学习如何过正常生活,真是令人难以理解,我都已经二十六岁了,怎么可能不懂得如何生沽呢?”

  瞥一眼后院里的白布,晓笛有点怀疑他的说法。“你是独生子吗?”

  “不是,我还有三个哥哥。”孟樵屁股一歪,在沙发扶手上坐下,反倒把脚踩在沙发椅面上。“我先去探望过他们了,可是老妈还不准我回去,那我只好到台湾来了。”

  他只手撑著下巴叹了口气。“我想,也许就是因为他们吧!你不知道,我那三个哥哥都很厉害,我怎么都比不上,我老妈就常拿我和他们比,然后把我贬得一文不值,为什么她就不能明白,他们是他们,我是我呢?”

  哎呀,同志!

  “我懂,我懂,我也是,我也有三个超猛的姊姊,大家都拿我和她们比,真是比得我一肚子火!”晓笛心有戚戚焉地拚命点头赞同。“所以,我那些姊姊们就计画要对我来个机器人大改造,害我每天活受罪痛苦得要死!”

  “真可怜!”孟樵面露同情之色。“所以你才会穿那种窄得不能走路的裙子和高跟鞋?”

  “是啊……咦?你怎么知道?”

  用下巴指了指她身上,“你适合这种穿著。”孟樵说。“你打扮起来的确很漂亮,可是穿这样清新又自然,我喜欢这样。”

  晓笛也低眸往自己身上瞄了一下,“这样比较舒适自在嘛!但是她们只准我在家里这样穿,今天还是我骗她们说要出来找高中同学,否则她们又要强迫我穿那种好看不中用的衣服了!”两眼一翻,又说:“SHIT!还化妆咧!”

  “我喜欢你!”孟樵蓦然大笑:“我从来没碰过像你这样说话率直得这么有趣,讲脏话又讲得这么自然的女孩子,真是太可爱了!”

  可爱?!

  晓笛不禁有点感动,过去她最常听到的评语是:男人婆,连老爸都说她够资格做他儿子,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可爱呢!

  “我也喜欢你,”虽然她并不是很希罕那种评语,但她看得出来孟樵的这句评语是发自内心,所以才令她感动,也让她不由自主地回报以同样真诚的实话。“因为你很体贴的帮了我,而且你的笑容很迷人。”

  “真的吗?”孟樵眉飞色舞地更夸大了笑容。“那你愿不愿意在我留在台湾期间陪我到处走一走?我一个人真的好无聊喔!整天除了睡就是吃,都快变成猪头了。”

  晓笛失笑。“可以啊!不过我白天要上班,只有下班后和周末有空。”

  “没问题、没问题,白天我自己负责,”孟樵忙道。“那就这么说定了?”

  晓笛颔首。“好。”

  “从今天开始?”孟樵两眼期待地瞅住她。

  晓笛耸耸肩。“随便。”

  一声欢呼,孟樵即刻转身跑向房间。“等我一下,我穿件衣服马上出来!”

  望著他的背影,晓笛注意到他那头才刚过肩的黑发比前院里的杂草还杂乱,忍不住喊了进去。

  “你要留长发吗?”

  “没有哇!”孟樵也从房里喊了出来。

  “那你干嘛不剪头发?”

  “麻烦嘛!”孟樵一边套上T恤,一边走出来。“干嘛,很乱吗?”

  “你从不梳头发吗?”

  “从不。”

  “为什么?”

  “麻烦呀!”

  我咧~~这家伙还真是宇宙霹雳超级无敌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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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同他的笑容一样,孟樵是个单纯开朗又天真率直的大男孩,无论晓笛带他去哪里,他都表现出一副非常新奇的模样,特别是时下青少年热门的游乐场所,譬如看电影、撞球、KTV、游乐场,甚至漫画王、网咖,他更是兴致勃勃。

  “你不是没看过吧?”

  “当然看过,不过没玩过。”

  看过,没玩过?

  真是畸形人类!

  相反的,以他的身材标准来看,他的运动应该很好,其实不然、虽然他样样运动都会,却样样都很肉脚,连最简单的保龄球都十有九次在扫水沟,中看不中用,实在令人泄气得很。

  孟樵一眼就看出她的失望,不禁歉然地抓抓脖子。

  “对不起啦!我老妈也老是骂我怎么这么笨拙,除了遗传到我老爸的身材之外,其他什么也没有,不像我三个哥哥那样厉害。”

  “你哥哥运动很好吗?”

  “嗯!我老爸当年是足球国家代表队选手,我三个哥哥多少都有遗传到池的连动天分,三哥是奥运游泳选手,二哥是赛车手,大哥比较特别,他是……”孟樵咧嘴一笑。“太空梭驾驶,因为他喜欢飞行,不过,我想飞行应该也算是连动其中一种吧?若不算的话,他的篮球也是一级棒的哟!”

  “咦?太空梭驾驶?”晓笛惊呼。“好厉害!”

  “我也这么认为,”孟樵沮丧地叹了口气。“就只有我什么运动都不行,难怪我老妈特别爱来找找的麻烦!”

  “那又如何?你哥哥是你哥哥,你是你,做你自己就好了咩,干嘛一定要和他们一样?”晓笛反驳。“像我,我那三个姊姊还不是都比我厉害,可是我从来没想过要学她们,我只想快快乐乐的做我自己就好噜!”

  两眼忽地耀出星光灿烂,“你真这么认为?”孟樵欢喜地想再更确认一下。

  “本来就是嘛!”晓笛先拿了球去还,再跟孟樵一起走向换鞋区。“我那三个姊姊老说我粗鲁得像男孩子,可是我自己觉得舒服就好了咩!”

  “粗鲁?”孟樵困惑地上下打量她。“不会啊!我觉得你这样最好,非常自然,我喜欢,不骗你,真的!”

  “可是我姊姊不喜欢!”晓笛噘著嘴坐下,开始换鞋子。“告诉你喔!要不是我姊姊坚决反对,说不定我早被挑上为篮球国手了,可是她们说我再这样练下去,身材迟早会变成像日本摔角女选手那样,她们不允许!”

  盂樵同样一边换鞋,一边再次上下打量她。“不会吧!你的身材很……呃,正点嘛!”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惹火。

  晓笛吐了一下舌头,“嘿嘿,那是现在,以前啊!我这边全都是货真价实的肌肉喔!”她指指上臂,再指向大腿,“还有这边,粗得跟树干一样,还有这里也是……”又摸摸胸脯下方。“都是一块一块的喔!”

  然而,就因为她的体格很扎实,所以肌肉消失之后,身材便显得非常之火辣,任何男人见了都禁不住要想入非非,女人见了捶心肝,这一点连邵晓丽也要自愧弗如,只不过,她自己完全没有自觉罢了。

  “哇啊~~”孟樵惊叹。“真的假的?”

  “骗你不是人!”晓笛举手发誓。

  “那的确是……”孟樵轻咳两声。“有点惊人!”

  “因为老爸从小就把我当男孩子训练嘛!从小学开始,我的身体就壮得跟牛一样;而且,以前我的头发都超短,简直跟男孩子没两样,所以从高三下学期开始,我姊姊就不准我再剪头发了。”

  孟樵看看她扎在后脑勺上方的马尾,再摸摸自己颈后的马尾,不由得失笑。“那是说现在是我像女孩子啰?”

  晓笛瞄他一眼,也笑了。“谁教你那么懒!”

  孟樵缩了缩脖子。“真的很麻烦嘛!”

  两眼一翻,晓笛不语,起身向柜怡走去,孟樵忙跟上。

  “待会儿要上哪?”

  “喂猪。”

  “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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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分钟后,他们已在一家港式饮茶楼摆了一大桌点心包子,孟樵一手蟹黄包、一手芋酥饺,吃得满脸感动的泪水。

  “太好吃了!”

  “你以前都没吃过吗?”晓笛有点不相信。“你爸爸不是台湾人吗?”

  “我老爸是中国人,并不表示他会做中国料理,吃得比谁都多倒是真的!”

  “可这不是你第一次来台湾吧?”

  “我老爸还在的时候来过一次,那时候我才五岁,没什么印象,”孟樵喝了口茶。“后来大哥也带我来过一次,那一回他都带我去吃麦当劳,所以,之后我自己来的时候,出门买东西就吃麦当劳,不然就叫披萨来吃。”

  出门买东西就吃麦当劳,不然就叫披萨来吃?

  怎么听起来……

  “喂!你不会是来台湾度假的时候,都是躲在家里睡觉跟吃披萨汉堡吧?”

  “咦?你怎么知道?”

  “天哪,真是被你打败了!”晓笛呻吟。“原来你不但不擅长运动,根本是连动都懒得动嘛!”

  “我一个人玩很无趣呀!”

  见他抓筷子好像拿叉子似的戳了半天水晶饺都戳不起来,水晶饺都快被戳成洞洞饺了,晓笛忍不住帮他夹到汤匙里。

  “你根本不会用筷子嘛!”终于明白他为什么到台湾来却不想尝尝中国菜。

  “又没有人教过我。”孟樵咕哝。

  “可是你的中国话说得很好啊!”

  “我老爸还在世的时候,在家里都说中国话,可是家里负责烹饪的是匈牙利佣人,所以我也没机会学用筷子。”

  “原来如此。”又帮他夹了一粒虾饺。“啊!对了,既然你对运动不在行,那你是在做什么工作?”

  孟樵耸耸肩。“世界上最无趣的工作。”

  “嘎?”

  “我老妈说的。”大概是觉得等她一粒一粒夹给他太慢了,孟樵干脆把整座蒸笼都搬到自己面前来用手抓。“世界上最乏味的工作,我大哥说的;世界上最单调的工作,我二哥说的;世界上最枯燥的工作,我三哥说的……”

  “算了,你还是别告诉我吧!”晓笛听得头皮直发麻。“我最怕枯燥乏味和单调无趣了!”那种事等她进棺材之后再来尝试看看吧!

  “可是我觉得很有趣啊!”孟樵不太甘心地嘟嚷。

  “少数服从多数,你认了吧!”晓笛拍下定案槌。

  “那你呢?你才十八岁,为什么不继续念大学?”孟樵反问,同时一手蛋黄饺、一手牛肉饺的抓进嘴里,跟三岁小孩一样,看得晓笛连忙别开脸去,同时决定下次耍带他去吃牛肉面,她倒要看看他怎么用手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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