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辛苦,非常快乐,被摄影师骂得狗血淋头,然而我想一切还是值得的,我现在做人略有目标。”
她继母闲闲说:“流浪了五年,并没有寻找到目标吗?”
琅不响。
宁馨儿叹口气,“你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琅赔笑:“你口气益发像个母亲了。”
这两个年轻女人的关系是这么特别,我诧异极了,深觉有趣。
宁跟着说:“你要是喜欢工作,不如到自家公司寻个位置,慕容家再没落,比起那些暴发户又还胜几筹。”
琅说:“你为什么不改嫁呢,尽坐在慕容家噜嗦。”
“我改嫁?这一辈子你休想,倒是你是我心头一块大石,能嫁掉你就好了。”
“我碍你什么?我又不是你生的。”
“为你好。”
“我为的也是你好。”
我觉得这对白简直精彩绝伦。
终于宁馨儿说:“好了好了,只要你高兴。”
“你呢?”琅问。
“我什么?”
“你高兴吗?”琅加一句。
“我?”宁馨儿抬起了头。
“你为慕容家,也精疲力尽了,也该想想以后的日子怎么过了。”
宁勉强的笑,“你这个糊涂蛋,倒教起我怎么过活来了。”她转头走。
“你上哪儿去?”
“我与艺术厅的人有事要商谈。”
“谈啥?”
“你爹收着的那些瓶儿罐儿,总共一千两百多件,我实在受不了,索性以他的名义捐出去,人人可以欣赏,也是德政一宗。”宁馨儿说,“你若是不赞成,就由你接收。”
琅吐吐舌头:“我才不要,二哥哥要不要?”
宁馨儿叹口气,“他亦不要。”出去了。
我奇极,问琅:“什么罐子瓶子?”
琅耸耸肩,“我也不清楚,许是古董,没人承继爹的兴越,不如让公众欣赏。”她的不在乎是真的不在乎。
我怪叫一声,都说我自家老爹够阔,看来还不值人家一只角。
“要不要我送你?”我问。
宁馨儿的脸忽然又冷下来。
“她有司机。”琅取笑我。
我不响了,仍然将自己埋藏在沙发中。
琅问:“你喜欢她?”
“我被她吸引。”
“很少男人不被她吸引。”琅叹口气,仿佛有感而发。
“很多人追求她吧?”我问。
“你很想知道?”琅的大眼睛闪烁。
我不好意思。
“你认为她美?”琅反问我。
“我见过很多美女,”我说,“她的五官并不见得完美,说到美,你比她好看,我被她面孔背后的故事所吸引。”
“一般男人则被她的财富所吸引,”琅说,“她身家非同小可。”
“你的身家也不简单呀。”我取笑她。
“从来没有人追求我。”琅沮丧说。
“敏敏哲特儿呢?那个有着大学文凭的酋长,他也够照吧,听说尼泊尔以前的神像都以桂圆大的金刚钻作眼睛,”我夸张地形容,“而整座屋顶都以黄金铺成的。”
琅反问我:“然而住在那种地方,又有什么快乐可言?你试问问阿馨,看看她可快乐?”
“话不是那么说。”我惋惜地想:他们都是捉到鹿不懂脱角的那种人物,可怨不得人,他们做人没有嗜好,所以痛苦大,乐趣少。我与婀娜两人简直万事俱备,独欠东风,那东风偏偏又不与周郎便。
若我们有钱,可以合作拍摄全世界最美丽的摄影集。
光是那一千两百只瓶子!一只碗上的米通花纹就可以拍得又精又妙……,唉。阿琅是不会明白的,一切艺术都要最成熟的经济情况来支持,而艺术家的通病偏偏都是穷。
我若有钞票,我还拍鬈头发的女人呢,我长长太息一声。
“你又有什么感触了?”琅白我一眼,“你是天下最洒脱的人,乔穆。”
“我?”我指着自己的鼻子,老大的不服气,“我?”
我的理想生活根本不是如此吊儿郎当,光为一家妇女杂志服务,然后省下一点点钱到新加坡旅行之类。
理想是很重要的。我并不奢望做皇帝,我的理想值得尊重与同情,但是父亲不肯支持我的理想,我有什么办法,只好一日又一日委曲着自己。
当然,照实说,我不应抱怨,比起在地盘中淌汗的泥工,安置区中的居民,我若口出怨言,简直天地不容,但有时纵然金钱与名誉都不缺,生活也很空泛,阿琅当年离家出走,大半也是为了这个原因,我不欲解释这个问题。
我跟琅说:“我要回家冲照片了。”
“我晚上来看。”琅兴致勃勃。
我原本想推她,后来一想,难得她找到了寄托,也罢,便点点头。
不是夸口,我乔穆照相机下的女人,没有一个不是貌美如花,但花不过是花。
我把婀娜请了来看照片。
婀娜认为这些照片应该可以寄到纽约去,“捧红她,委曲在香港是可惜了。”她补一句,“除波姬小丝外最漂亮的女人。”
我懒洋洋地并不乐观:“别忘了她已廿六岁。”
“女人的年龄一向最神秘,瞒上十岁也不希奇。”
我问:“你有没有想过,她是如何从西藏到尼泊尔去的?”
婀娜说:“乔穆,你什么都要问问问,查根究底,尼泊尔那批照片已印出来,要不要看分色大样?”
门铃一响,是阿琅来了。
阿琅看到自己的相片,欢呼,更带来一个好消息。我有廿年没听过这样好的消息了,几乎令我脑充血。
她说:“馨说,请你替那组瓷器拍照,她要出一部册子留为纪念的。”
开头我觉得可以与她见面是喜悦,后来见到了慕容先生的瓷器,我才晕眩。
工作在慕容家展开,她在美术厅的助手协助下,打开一只只木箱,也不嘱我特别当心,取出一件件艺术品,供我摄影。
我与美术厅的人员赞叹不已,她却神色如常,犹如挪动家常碗碟一般。
我与馨有同嗜,特喜宋青瓷,施青或灰青长石釉都好,其次是龙泉青瓷的莹润及泛柔和的青绿或橄榄青、卵白、卵青、淡青、豆青、虾青都美不可言。
馨指着一只汝窑粉青圆洗说:“这件倒也罢了,目前普天下仅存的汝窑器约只六十一件,这是其中之一,乾隆说的‘晨星真可贵’,就是指这个了。”
美术厅那几位高级的干部频吞涎沫。
他们问我:“乔先生,你看这次摄影要若干时日?”
“两个来月。”我答。
他们又小心地端出一只青白釉印花纹瓣口瓶及同釉色褐斑瓶。
我说:“我先拍那只八角龙纹水注,它没有反光,容易做。”
馨坐在一旁,默默注视,不加意见。
她的神情回到老远老远,许久许久之前,不可考的时日。坐在这些价值连城的古董之前,她像一个三千年成了精的狐狸,这些莲花六瓣碗,菊花纹军持壶、水莫纹玉壶春瓶,缠枝花纹盏托、葡萄折枝花卉盆……都由她亲自搜集而来……
而事实并不如此,这些都是她先夫剩给她的,打什么地方来,到什么地方去,都不由她控制,但冥冥中她主宰了一切,否则这些东西不会落在她的手中。
她聘请了当地一家最考究的出版公司替她策划版面,有钱好办事。
她是那种有钱得已经看不出有钱的女人,从不刻意装扮,时髦而不夸张,永远穿素色的衣裳,琅说过:“爹去世后她不肯再穿黑白灰以外的颜色。”而她丈夫去世已经有好几年了,她冷静而固执,看得出最近已经收敛了不少,但一双眼睛仍然咄咄逼人。
因为工作在慕容家进行,所以我与她说话的机会也比较以前多。
她偶然也指正我拍照的角度,她的脑筋不错,是受过教育的人,她的城府之深,与阿琅的单纯,形成妙的对比。
在工作当儿,婀娜讽刺我:
——“终于抖起来了……这样好的机会。”
——“乐不思蜀,从此《婀娜》杂志给他做地毯也不希罕。”
但是我一笑置之。
婀娜这张嘴,她就是喜欢趁这一时之快。
我从没见过这么多的艺术品,看得我面红耳赤。
就算是客厅中随意挂着的字画,我略为研究一下,发觉一幅是倪瓒的容膝斋图,另一张是恽寿平仿倪瓒古木丛篁图。
就那么随便地挂着,风吹雨打。
“如今人人只知道唐寅,不外是因为秋香的缘故。”婀娜笑说道,“我发觉用钱的最高的境界不是以钱制造突出,而是以钱做到平平无奇,返璞归真。”
我与宁馨儿也渐渐熟了,她的话很少,凭我自己的观察力,我了解得却也并不多。
一日下午,我正忙着将照相机抬出来,她却主动的来唤我,“乔先生,你请过来一下。”声音中透着怪异。
“什么事?”我立刻随她出客厅去。
“这是什么?”她指着墙角放的两盆花。
“咦。”我奇道。
那两盆花高三米左右,叶于如丝绒般滑腻,花朵大而洁白,像只漏斗,花瓣展开如美丽的衬裙。
宁很少为任何事诧异,这次却大动声色。
“这是谁送来的?我从没见过这种花。”她说。
我说:“我见过,我知道这是什么花。”
“是什么?”她缓缓的坐下来。。
花朵香而且甜,再也错不了,我答:“我在印度看过这种花,这是曼陀罗。”
她脸色变了,手放在自己的脖子上,“这花剧毒。”
“不错。”我说,“若对牢花叶深嗅,会产生幻觉。”我忍不住,“谁送这花来?本地没有曼陀罗的。”
她惨白的笑:“这是我的生日礼物呢,我亦不知道谁老远寄了这个花来。”
我觉得惊心动魄,“这是什么意思?生日送曼陀罗?”
宁已恢复正常,她淡淡笑,“也许说我像曼陀罗。”
我立刻震惊,“你有毒吗?”
她缓缓说:“多么美丽的花,远看未尝不赏心悦目。”
我说:“昆虫爬上去会摔下来,立刻就死了,我见过。”
她转过头,吩咐佣人抬出露台.每日依时浇水。
她说:“恐怕气候不合,种不活呢。”
“这花倒也不娇生惯养,在印度遍山都有,颜色鲜艳。”我说。
琅在这时候撞过来问:“花送来了吗?”
我奇问:“你如何知道有人送花?”
琅说:“跟二哥哥通电话,他说他送了花来。”
宁立刻说:“原来是他,我早该料到他恨我。”她牵牵嘴角,冷笑,但是没笑出口,回转书房去。
琅探身出露台,“就是这两盆花吗?好美,咦,这是曼陀罗,阿珏从什么地方弄了这花来?”
“阿珏是你二哥?”我问,“就是那个在外国不肯回来的哥哥?”我追问,“他为什么要恨你的继母?”
琅不响。
大朵大朵的白花半透明地映在她身后,我觉得这情景太过美丽,解嘲地说:“曼陀罗又名天使之号角。”
没有人回答我。
我只好将我的摄影机对准一只豇豆红暗花团龙水丞。
我有点生气,没人当我是朋友,她们住在一间玻璃屋里,我闯不过去,是我不好,为什么硬要知道慕容家的隐私?想到这里,心中释然。
凡事不可勉强。我工作至下午四时半,告辞回家。我必须控制我自己,我的举止越来越像《婀娜》杂志的秘闻记者。
回家休息,以耳筒听奚非兹的小提琴。
到八点钟,门铃大作。
又是谁。刚当我有点悟道,心神较为安宁的时候,如此来骚扰我。
我懒洋洋除了耳简。
保证是婀娜,我想,除了她还有谁呢。
我缓缓地走去开门,才打开一条缝,就被人自外大力地踢了开来。
我吃一惊,怪叫一声:“谁?”
只见一个粗眉大限的年轻男子自腰中拨出一把弯刀,架在我脖子上,大而有力的手臂抓住我两只手,我不是动弹不得,而是不敢动。
那把刀!蓝汪汪的刀锋就离我眼前半尺,我简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打劫,这是打劫,要命,连我这样的穷人都不放过。
他一脚踢上了大门,吆喝道:“过去坐下。”
我依言在自己的家,接受一个陌生人的命令,坐下。
他那把刀依然架在我脖子上,毫不放松。
这个独行贼所持的武器太特别了,我不能相信到廿世纪还有人用这种在武侠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弯刀,而且刀柄用银制成,镶嵌着螺钿,设计精致美观。
我问:“你想怎么样?”浑身发着冷汗。
贼忽然用英文说起话来:“说!慕容琅在什么地方。”
像做恶梦似的,一下子醒了过来,“你,”我指着大个子,“你是——”
“我正是敏敏哲特儿,”他眼如铜铃,“你这混球将慕容琅带到什么地方去了。”他那把刀丝毫不松懈。
他竟然追了下来,匪夷所思,不但千里迢迢地追到香港某街某宅来,还带着武器。
“说呀!”他用力压了压力背,我但觉脖子一凉一痛,白色衬衫上沾了数滴鲜红的血。
我杀猪似的叫起来,“你杀死我了,”我打心里害怕出来,“我脑袋分家了——”
“嘎,血,我杀了人?”
没想到大个子一见血,也恐惧起来,扔开刀来检验我,“伤在哪里?糟,你这窝囊皮肉比娘儿们还嫩,这条缝子还不浅哪。”手忙脚乱。
我推开他跑到浴间去照镜子,只见颈项处血涔涔而下,说大可大,说小可小。
轮到我喝他了,我一手用毛巾掩着伤口,一边骂:“这把刀搜出来你是要坐牢的,香港是法治地区。”我拨电话。
“你干吗?”大个子害怕,“你报警?”
我没好气,“我叫朋友来送我进医院,免得染上破伤风。”
电话接通了,我说:“婀娜,到大英医院急症室门口等我,我受了伤。不严重,还能说话就不严重的。”
我取了门匙下楼,大块头跟着我。
我怒问:“你还想怎地?”
“我不放心你。”他据实说。
“放心好了,我死不了。”我没好气的说。
我俩坐一部车子到医院,婀娜早在门口等,急得什么似的。
她扑过来说:“怎么回事?”她惊叫,“哟,一颈的血。”
“受了伤。”我说。
婀娜马上说:“不是意外吧。”
我看看身边的大个子,“说是我自己割伤的好了。”
婀娜说:“不如转到私人医生那里。”
“不行,”我说,“伤口痛,而且再折腾,我怕失血过多。”我们一行三人坐在急症室中,轮到我,医生洗干净了伤口,就说不像是意外,医生瞪着我:“想自杀是不是?下手又不够重,这样于浅浅拉一刀,女朋友就送你来医治了,是不是?小伙子,自杀也是犯法的。”
太冤枉了,我几乎哭出来。
而婀娜面色不好看,活脱脱便像那负气的“女朋友”。
医生替我敷了药,啰嗦半晌,就差没把我送到警局去,我铁青着脸跟婀娜解释来龙去脉。
我骂大块头,“若不是打老鼠忌着玉瓶儿,我再也不放过你,非得叫你尝铁窗风味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