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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第10页    作者:亦舒

  “我认为你父亲是爱她的。”我说。

  “你也该知道,爱情不只是手拉手或者跳热舞。”我说。

  “但是他们甚少说话。”

  “爱情亦不是发表演说。”

  “他亦不称赞她。”

  “爱情不是街头卖艺,敲响铜锣。”

  “他爱她?”世球微弱地问。

  “当然。他更溺爱你。”

  “我一直认为他爱的是你母亲。”

  “世球,在他的感情世界里,总容得下一个老朋友吧。”

  他释然,呼出一口气。

  “世球,你爹没事?”

  “你们真的像对父女。”他说,“我很妒忌。”

  “去你的。”

  “你爱谁?你生父还是他?”

  “不选可不可以?”

  “不行。”

  我说:“其实我与父亲没有沟通,我认为他性格上充满弱点,但不知恁地,有事发生,我自然会扑过去,看他吃苦,恍若身受。”

  “那么同样的事发生在叶成秋身上呢?”

  “他那么强壮,谁理他,”我忍不住说真话,“我们生疮,去找他,他长疱疱,他自己打理,谁管他?”

  “这太不公允了。”

  “什么人同你说过这是个公平的世界?咄!”

  愁眉百结的世球也被引笑。

  过一会儿他说:“我父亲是个寂寞的人。”

  “我相信,”我喃喃说:“HE’S LEADER OF THE BAND.HE’S A LONELY MAN.”

  “你也听过这首歌?”

  我点点头。

  “我也寂寞。”

  我毫不容情地大笑起来。

  “你总是踩我。”

  “因为你从不介意。”我称赞他。

  “你不信我寂寞?”

  “算了吧,世球。”

  “之俊,如果我向你求婚,你会不会答应?”

  “与我结婚的人,要爱我,爱我母亲,兼加爱我女儿。”我说。

  “这太难了。”

  可不是。

  他又沉默,恢复先头那种哀伤,即使是叶世球,也有他沉着的一面。

  我冲两杯咖啡,给他一杯,满以为他已经忘却适才的话题,谁知他又说:“只爱你一个人,可以吗?”

  “那样你也做不到。”

  “你太小看我。”

  我笑,拍拍他膝头。“我们几时再上去开会?”

  “你向往?”

  “嗯,”我说,“我喜欢与华之杰这组人一起工作。”

  “自然,都是我挑选的精英。”

  我很惭愧,我不够资格。

  “下个月吧,一个月一切准备妥当再上去。”

  我说:“世球,我要开工了,不能陪你。”

  “听听这是什么话?”他悻悻说。

  “这才是好伙计呀!”我笑。

  下班我去看母亲。

  她不在,老规矩,去打桥牌。

  阿一服侍我吃了顿好丰富的家常菜。她年纪大了,有点混乱,大热天竟煮了火腿猪脚汤,被母亲抱怨,正在烦恼,碰见我来,把汤推销掉,乐得她什么似的。

  做人真不容易,佣人也有烦恼。

  饭后她捧满满一碟子白兰花出来,幽香扑鼻。

  我躲在沙发上看报纸。

  “大小姐今年也三十二了吧?”她在剥毛豆子。

  “快三十五了。”

  “时间过得真快。”她感叹。

  “谁说不是。”

  “自小你是乖的。”她说。

  自小我不是个有魄力的孩子,一向只能做些雕虫小技,初步功夫学得很快,钢琴、芭蕾、法语……都容易上手,但等到一天要苦练八小时的关头,就立刻放弃。

  少壮不努力,老大自然徒伤悲。

  阿一又说:“陶陶就不同了,她主张多。”

  是的,这一代是不一样的。

  “这座老房子要拆了吧?”

  “你放心,救火车上不来,不能盖大厦。”

  她放了心,悠悠然工作,身上一套黑色香云纱唐装衫裤已有二十年历史,早洗成茶叶色,领口都毛了,但还是她心爱的衣裳。

  阿一也有新衣,冬天母亲做给她哗叽衫裤,同时也接收我与陶陶过时不用的手袋皮鞋,母亲很反对她身上弄得似杂架摊子,母亲说:“之俊,你乱穿是有型够格,她一乱就像垃圾婆。”

  我才像拾荒的。

  “陶陶说,她那串项链是你带来给她的?”

  “嗳。”

  “上头还好吗?”

  “你怎么不去看看?”

  “我都没有亲人,我是孤鬼。”

  门一响,母亲回来了。

  阿一捧着毛豆回厨房。

  母亲换上拖鞋,坐在我身边。

  我说:“叶太太去世了。”

  “是。”

  我们并没有见过叶太太。而世球长得似他父亲,无从查考。

  “要不要去鞠躬?”

  “之俊,你知道我这个人,一向我行我素,是你们妇解分子的祖宗,早三十多年我都有胆子离婚,处理事情自有我的一套。我不去。”

  我点点头。

  母亲随即讪笑,“你看我多么慷慨激昂。”

  我问:“你会去看我父亲吗?”

  “亦不去,他老婆子女一大堆,何劳我。”

  “到底夫妻一场。”

  她瞪我一眼,“我去把陶陶的父亲叫回来,让你们重话家常,可不可以?”

  我马上噤声。

  “最恨人家说这种虚伪的、不负责任的滥温情话:到底是孩子的父亲,毕竟是夫妻,一笑泯恩仇……连你都这个样子,之俊,你才三十多岁就糊涂了。”

  母亲直到现在,还是火爆的脾气,在很多地方,她比我现代,也难怪陶陶与她谈得拢。

  她今日一肚子的气。自然,叶成秋家中出了这等大事,不得不冷落她。

  她是见不得光的那一位。

  平日不觉得,过年过节,甚至周末,有大事发生的时候,她便得看开点,自己打发时间。

  我劝慰她,“过几日叶伯伯就空闲了。”

  “我同他不过是老朋友,你跟你父亲不知想到什么地方去,我历年来生活并不靠他,你外公有金条在我手上。”

  我不敢说什么,大半是不忍,让她挣回一点自尊吧!很多人以为四十而不惑,五十岁应该幻为化石,四大皆空,万念俱灰,但这不是真的,至少母亲的性格一直没有改变。

  过一日我代母亲去鞠躬。

  殡仪馆黑压压都是人,前头跪着的都有三四十个。母亲说过,做广东人最大的好处便是亲戚奇多,都在眼前,一呼百诺,声势浩大。

  世球百忙中还来招呼我,我自己识相,拣一个偏位,坐下来抹汗。

  他与他父亲都穿黑西装,看上去似两兄弟。灵堂上拜祭的不乏达官贵人,两父子沉着地应付,虽然哀痛不已,仍不失大体。

  叶太太的照片挂在花环当中,鹅蛋脸,细眉毛,菱角嘴,虽然不是美女,看上去但觉十分娇俏,这帧照片恐怕有三十年了,她还梳着疏落的前刘海。

  可以想象年轻的叶成秋流落在本市,落魄无靠,遇上了她,从她那里学会说粤语,从她父亲处学得做生意,她是根,她是源,没有这位广东女子,就没有叶成秋。

  离开殡仪馆时天下滂沱大雨,水珠落在地上反溅,打伞兼穿雨衣都不管用,满身湿。

  我第一次去兜生意亦是个大雨天,带着墙纸及瓷砖样板,希望某建筑师帮个忙,赏口饭吃。那位先生叫我说一说计划,我努力讲了十分钟,他已经听累了,打个呵欠。

  打那个时候开始,我觉得自尊不算一回事,上山打虎易,开口求人难,但是与切身利益有关的时候,绝不能听天由命,总得尽量争取,失败也不打紧,有人笑我吗,那不过是他下流。

  相由心生,因此外形日益邋遏,也不高兴再打扮,这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法:表明是卖艺不卖身。

  我没有开车子出来,站在路边载计程车,一站半小时,也不觉累,一边欣赏白花花的雨景。

  “杨小姐。”

  是叶家的司机,把黑色大车弯到我这一边来,硬是要载我一程。

  我本想去看父亲,奈何身上穿着黑旗袍,爹最恨黑色,我只得回家换衣裳。

  到家又不想出来,我摊开图表再度勾出细节,雨仍然没有停,不住倾诉,好几个钟头了,什么话都应该说尽了,但也许她已经有大半生没见到他,而她又确信他仍然爱她,所以还可以说至深夜。

  而我没有这种运道,我没有话说,人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我已经老了,且无话可说。

  我扭开无线电。一次陶陶见我听歌,像是遇着什么千古奇闻似的:“妈妈,你也听歌?”上了三十,除却吃睡穿,最好不要涉及其他,年轻人最残忍,觉得听歌的妈妈不像妈妈,亏欠他们。

  至傍晚雨停止后,我终于买了温室桃子去看父亲。

  这一阵子他变了,爱吃爱睡,脾气倒不如从前坏。

  他向我埋怨,说腰子痛。

  我同他说,大抵是肌肉扭伤,不必担心。

  陪父亲吃过饭才打道回府。他如小孩子,一边吃一边看电视,完全认了命,承认癌症是生活之一部分,不再发牢骚,因此更加可悲。

  世球找我,“出来陪我,之俊,说说话,我需要安慰。”

  “到台下来喝杯龙井吧。”

  他驾着开篷跑车来,也不怕阴晴不定的天气。他们说这便是浪漫:永远与你赌一记,流动,不可靠,没有下一刻、明天、第二年。

  我没刻意与他交谈。

  他躺在我的按摩椅子里看柔软体操比赛项目,手捧香茶,隔一段时候发表松散的意见,“还是美国选手正路,罗马尼亚那几个女孩子妖气太重”等等,丧母之痛不得不过去,他又做回他自己。

  他最新的女朋友是谁?我问:“你真的忘了关太太?”

  “什么关太太?”他眼睛没有离开电视机。

  真的忘了。

  “此刻同谁走?”我又问。

  “谁有空就是谁,你又不肯出来。”

  语气像韦小宝。

  “谁是谁?”我很有兴趣。

  他转过头来狡黠地笑,“就是谁谁谁。”他双眼弯弯,溅出诱惑。

  “大不了是些小明星。”

  “哟,你去做做看。”

  我惊觉地闭上嘴,陶陶现在便是小明星,真是打自己的嘴巴。

  “怎么,吃醋?”

  “啐。”

  “你的女儿呢?”

  “出去玩了。”

  “而你,就这样古佛青灯过一生?”

  我微笑,“你少替我担心。”

  “我们出去玩,之俊,结伴去跳舞。”

  “世球,为什么一定要灯红酒绿?”

  “我爱朋友。”

  “借口。”

  “你又何必老把自己关着?”

  我笑。

  他也笑,“两个性格极端不同的人,竟会成为朋友。”

  他喝完茶就走了。

  我在窗前看世球驾走开篷车。老天爷也帮他忙,并没有再下雨。

  要这样的一个男人成日坐在家中看电视,当然是暴殄天物,他当然还有下一档节目,夜未央,而他每日睡五个小时就足够。

  第二天早上他又来找我,带来一只猪腰西瓜,足足十公斤重,另一瓶毡酒,把一只漏斗的尖端按进瓜肉,一瓶酒全倒进瓜里,说要浸八小时,把我冰箱里所有东西取出,将西瓜塞进去。“我晚上再来。”他说。

  晚上他不是一个人来,带着十多个同事,使我有意外之喜,大家是熟人,不必刻意招呼,又吃过饭,便捧出那只精心炮制的西瓜,切开大嚼。

  小小公寓坐了十多人,水泄不通,不知谁找到唱片放出轻音乐,气氛居然十分好。

  我穿着衬衫运动裤,快活地坐在一角看他们作乐,原来做一个派对的女主人也不是那么困难。

  世球过来说:“真拿你没法了,还是像罩在玻璃罩中。”

  我说:“是金钟罩。”

  他笑,“你还少一件铁布衫。”

  我侧耳仿佛听到门铃,是谁?我走到门边,拉开查看,是陶陶。

  “妈妈,你在屋内干什么?”她睁大双眼。

  “这像什么?”我笑问。

  她似摸错房子似的,“这像开派对。”

  “是在开派对。”

  陶陶笑着进来,她身后跟着那个当代年轻导演。

  我向世球介绍,“这是我女儿陶陶,这是叶叔叔,叶公公是他父亲。”

  世球怔怔地望着陶陶,过半晌才说:“叫我罗伦斯好了。”

  陶陶笑说:“别告诉我叶公公也在此地。”一边拿起西瓜吃。

  我连忙说:“陶陶,这西瓜会吃醉人,到处是少女陷阱。”

  世球看看我,又看看陶陶,仿佛有说不出的话闷在心中。

  电影小于紧钉在陶陶身后。

  世球同我说:“奇景奇景,没见她之前真不信你会有这么大的女儿,是怎么生下来的?同你似印胚,一模一样。”

  我微笑,“不敢当不敢当。”

  他兴奋,有点着魔,“你知道你们像什么?两朵花,两朵碧青的栀子花。”

  我听过不少肉麻的话,但这两句才是巅峰之作,我受不了,世球年纪不会大,但不知恁地,最爱戏剧化的台词。

  陶陶觉得热,随手脱下小外套,里面穿一件露背裙子,整块背肉暴露在眼前,圆润嫩滑,不见一块骨,晒得奶油巧克力般颜色,连我做母亲的都忍不住去捏一捏她的肩膀。

  世球看得呆了,我去碰碰他手臂,叫他表情含蓄点,狼尾巴也别露得太显著了才好。

  陶陶并非绝色,飞雁不一定会降落地面来欣赏她的容貌,再过二十年她也不过像我这样,成为一个平庸的女人。但她现在有的是青春,像盆栽中刚刚抽芽的嫩枝:光洁、晶莹,绿得透明,使人怜爱珍惜,即使最普通的品种也自有一种娇态,这便是陶陶。

  她脸上没有一条表情纹,眼睛闪亮有神,黑白分明,嘴唇天然粉红,绷紧的微微翘起,手肘指节处皮肤平滑,不见松折,换一句话说,她如新鲜的果子,怎么会得不引人垂涎。

  连每条头发都发散着活力,有它自己的生命,她随便晃晃脑袋,便是一种风景,额角的茸毛还没褪掉哪,这样年纪的女孩子连哭起来都不会难看,何况巧笑倩兮。

  世球在说欧洲的旅游经历给她听。

  她的导演男友鼓起腮帮子,因镜头被抢而闹情绪,文艺青年哪是叶世球的手脚,门儿都没有。

  世球说:“驾车游欧洲是最好玩的,但危险程度高。”

  “在法国尤其得当心,他们开车全无章法,速度快不去说他,又爱紧贴前车,在倒后镜中,可以看到后面的司机的眼白。”世球说。

  陶陶笑得前仰后合,一头直发如黑色闪亮的瀑布般摇摆。

  世球也怔住了,他没想到他说的话有这么好笑,这么中听。

  这也是年轻的女孩子吸引男人的原因:每句话每件事对她们来说,都是新鲜的好玩的,会得引起她们激烈热情的反应。而我们还有什么是没见过没听过的,只觉事事稀松平常,不值得大惊小怪。

  我暗暗感叹,老了老了,有这样的女儿,怎能不老。

  那文艺青年的面孔渐渐转为淡绿,我有点同情他,给他一杯汽水。

  陶陶笑问我:“妈妈,怎么我们以前从来没见过罗伦斯?”

  “机缘未来。”我说。

  世球说:“叶杨两家,是几代的朋友呢。”

  到了半夜,客人渐渐散去,陶陶也被她的男友带走。

  只余世球,他握着酒杯坐在沙发上,对着客人留下的战迹,仿佛有无限的心事,不语。

  过很久他问:“你几岁生下陶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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