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事他不是没有的,我一向知道,没想到他肯在这方面用功。
在回程中我真正筋疲力尽,在吉普车上,裹着张毯子就睡着了。
大雨溅在车顶上哗烈巴拉如下了场雹子,我惊醒,但两人都没有说话。
隔很久,他问:“你不相信我的诚意?”
我答:“总得有人留下来,没想到会是你。”
“你肯不肯陪我回来,住上一年半载,与我一起进行这项工程?”世球说。
我沉默。
“怕吃苦?”
“不是。”
“怕我修完佛香阁再去修圆明三园?”他的幽默感又回来。
“也不是。”
“之俊,迟疑会害你一生。”
我不语。
“是否需要更大的保障?”
我笑一笑。
“我不会亏待你,之俊,你是艺术家,长期为生活委屈对你来说是很痛苦的事,你所希企的白色屋子,我可以替你办到。我知道什么地方有毕加索设计的背椅,以及五十年代法式狄可艺术的写字台。”
然后我就变成第二个关太太,他榜上第一百零三位女朋友。
我说:“太累了,这么疲倦,不适宜做决定。”
“女人都向往婚姻。”
“世球,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我逃进酒店房间。
第二天肌肉过度疲劳,连穿衣服都有困难,昨天运动过度,萎缩的四肢不胜负荷,今日酸痛大作,脸色惨绿,无论扑多少胭脂,一下子被皮肤吸收,依然故我,一片灰黯。
我不禁澹然地笑,不久之前,还年轻的时候,三天只睡两次也绰绰有余,如今只去行行山,便有这样的后果。
结构工程师在走廊看见我,吓一跳,“之俊,你眼睛都肿了,怎么搞的。”
“累呀。”我微弱地诉苦。
“更累的日子要跟着来,”她拍我肩膀,“真的开工,咱们就得打扮得像女兵。”
我赔笑。
在电梯中巧遇世球,他看我一眼,低声问:“一整夜没睡?”
我不去理他。
工程师仿佛什么都知道,会心微笑。这早晚大概谁都晓得了,就是不明白怎么叶世球会得看上如此阿姆。
会议完毕,我照例被香烟薰得七荤八素,幸亏一切顺利,增加三分精神,否则晕倒都有份。
助手在张罗代用券,一下不肯憩下来,非得出去逛市场买东西,世球取出最新的旅行支票给她们,换回欢呼之声。
他同我说:“你还是回房休息吧。”
瞧,尚未得手就要冷落我。
雨仍然没停,却丝毫没有秋意,街道上挤满穿玻璃塑胶雨衣的骑脚踏车者,按着铃,丁零零,丁零零。
小时候我也有部三轮车,后来叶伯伯花一块半替我买来一只英雄牌按铃,装在扶手上,非常神气,光亮的金属面可以照得见脸蛋,略如哈哈镜,但不失清晰。
一晃眼就老了。
“之俊。”
我没有回头,“你没有同她们出去?”
“去哪里?”
我回头,一看,却是叶成秋。
再有芥蒂也禁不住意外地叫出来,“叶伯伯,你也来了。”
“你把我当谁?”他问。
“当世球呀,你们的声音好像。”
“你没有跟他们出去玩?”
“他们去哪里?”
“去豫园。”
我问:“你怎么赶了来?”
“来签几张合同。”他说,“之俊,你脸色很坏。”每个人都看出来。
知子莫若父的样子,他玩笑地说:“他没有骚扰你吧?”
我笑,“这边女将如云,轮不着我。”
“你不给他机会而已。”
我把题目岔开去,“你是几时到的?”
“十分钟之前。”
“不休息?”
“身子还不至于那么衰退。来,带你去观光。”
“什么地方?”我好奇。
“我带你去看我的老家。”
我倒是愿意看看是否如传说中般窝囊。
一出酒店大门,叶伯怕那部惯用的黑色轿车驶过来。
咦,噫,有钱好办事。
他对我说:“我的老家,在以前的邢家宅路。”
我一点概念都没有。你同我说康道蒂大道、仙打诺惹路,甚至邦街,我都还熟一些。
叶成秋微笑,他知道我想什么。
他精神奕奕,胸有成竹,根本不似年过半百。
到达他故居的时候,天还没有全黑,他领我进去,扶我走上楼梯。
他指着一排信箱说:“我第一个认得的字,是陈,有一封信竖插在信箱外,我当时被小大姐抱在手中,顺口读出来,被视为神童。”
“那你们环境也还过得去,还雇得起小大姐。”
他双手插在口袋里,微笑。
“你常来?”
“嗯。”
“为什么?”
“你母亲好几次在此间等我,那时家里紧逼她,我两个弟弟常常在梯间遇见她。”
我不由得帮我母亲说话:“小姑娘,好欺侮。”
“后来她终于嫁到香港,我父母松口气。”
“干他们什么事?”
“家里无端端落一只凤凰下来,多么难堪。”
话说到一半,木门打开,一个小女孩子边拢着头发边咕哝:“介热叫我穿绒线衫,神经病。”也不朝我们看,自顾自落楼梯。她母亲尴尬地站在门口,忽而看到生人,神色疑惑起来。
叶成秋说下去:“这上面有晒台,不过走不上去。”
“我们折回吧。”我忍不住说一句,“你应同我母来这里。”
他与我走下楼梯,“但是葛芬反而并不像她自己。”
“什么?”这话太难懂。
“她一到香港,时髦得不像她自己,成日学嘉丽斯姬莉打扮,小上衣,大蓬裙,头上绑块丝巾,我几乎都不认识她了。”
“摩登才好,我一向引她为荣。我一直记得但凡尤敏有的大衣,她也有一件,一般是造寸订做。”
“此刻你站在这里,最像她。”
我有一丝预感,但我一向是个多心的人。
“不,我不像,怎么可能呢?我是三十多岁的人了。我们回去吧。”
在车子里太过静默,我随便找个话题,“什么叫洋泾浜?”
“一条河。”
“不,洋泾浜英文。”
“洋泾浜是真有的,”他说,“在英法租界之间的一条小河,填没后便叫爱多亚路,爱多亚便是爱德华,现在称延安东路。”
“啊,那洋泾浜英文是否该处发源?”
“你这孩子。”他笑,“大凡发音不准之英语,皆属此类。”
“你举个例来听听。”
“唔,像‘格洛赛姆’:那一堆书格洛赛姆给我,就是ALL TOGETHER,全部的意思。”
“噫!格洛赛姆。”
“老板差小童去买NORTH CHINA日报,伊就索性问有没有老枪日报。这也是洋泾浜英语。”
“真有天才。”我惊叹,“你一定怀念这块地方。”
他耸耸肩,车子已经到酒店。
我问:“你与我们一起返港?”
“不,你们先走,世球陪我。”
世球在酒店大堂等我,箭步上来,“你这么累还到处跑。”随即看到他老子在我身后,立刻噤声。
我示威地扬扬下巴。
第二天我们带着底稿回家,要开始办货,压力更大,非世球支持不可,我有点信心不够。
但不能露出来,否则叶世球更要乘虚而入。
家永远是最甜蜜的地方,陶陶在等我,见到我便尖叫“我入选了我入选了”。
陶陶把一大叠报纸杂志堆在我面前,本本有她的图文,连我都连带感染着兴奋。
她极得人缘,报导写得她很好。略为翻阅,只觉照片拍得很理想,比真人还好看。
我一边淋浴,陶陶便一边坐在浴间与我说话,哗啦哗啦,什么明报的记者姐姐赞她皮肤最美,而明周下期要为她做封面。
我边听边笑,唉,一个人这样高兴,到底是难得的,我也不再后悔答允她参赛。
决赛是两周之后,她说她拿第三名已经心足。
“他们都说我不够成熟,初赛如果抽到紫色晚装又好些,偏偏是粉红的。”
我随口问:“格洛赛姆你得什么分数?”
“嘎?”
我笑,笑自己活学活用。
“妈妈,你不在的时候有人找你找得很急,一天三次。”
“谁?”
“那人姓英,叫英念智。”
香皂失手跌进浴缸,我踩上去,滑一跤,轰然摔在水中,陶陶吓得叫起来,连忙拉开浴帘。
“妈妈,你这副老骨头要当心。”她扶起我。
我手肘足踵痛入心肺,不知摔坏哪里,连忙穿上浴袍。
“妈妈,要不要看医生?”
“不用紧张。”我呻吟。
“真是乐极生悲。”
“陶陶,电话可是本市打来的?”
“什么电话?”
“姓英的那个人。”
“哦,是,他住在丽晶,十万分火急地找你。”
我平躺在床上,右腿似瘫痪。
“我帮你擦跌打酒,阿一有瓶药酒最灵光。”她跑出去找。
阿一初来上海,母亲奇问:“你的名字怎么叫阿一?”
阿一非常坦白,说道:“我好认第一,便索性叫阿一,好让世人不得不叫我阿一。”
真是好办法。
那时陶陶还没有出世,现在十七岁半了,他们终于找上门来了。
“来,我帮你擦。”
我心乱如麻,紧紧握住陶陶的手。
“妈,你好痛?痛出眼泪来了。”
“陶陶。”
“妈,我去找外婆来。”
“外婆懂什么,你去叫医生。”我额头上的汗如豆大。
“好。”她又扑出去拨电话。
医生驾到,检查一番,颇认为我们母女小题大做,狠狠索取出诊费用,留下药品便离开。
我躺在床上彷徨一整夜,惊醒五百次,次次都仿佛听见门铃电话铃响,坐直身子侧起耳朵聆听,又听不见什么,我神经衰弱到了极点。
到天亮才倦极而睡,电话铃却真的大响起来。
我抓过话筒,听到我最怕的声音,“之俊?之俊?”
不应是不成的,我只得说:“我是。”
“之俊,”那边如释重负,“我是英念智,你难道没有收到我的电报?”
我尽量放松声音,“我忙。”
“之俊,我想跟你面对面讲清楚。”
“电话说不可以吗?”
“之俊,这件事还是面对面说的好。”
“我认为不需要面对面,我的答案很简单:不。”
“之俊,我知道你很吃了一点苦,但是这里面岂真的毫无商量余地?”
“没有。”
“见面再说可以吗?我是专程来看你的,你能否拨十分钟出来?”
推无可推,我问:“你住在丽晶?”
约好在咖啡厅见面。
我大腿与小手臂都有大片瘀青,只得穿宽大的工作服。
我准时到达。我一向觉得迟到可耻,但是我心胸不够开展,容不得一点事,于此也就可见一斑。
他还没有下来。
我自顾自叫杯茶喝。
我心中没有记仇,没有愤恨,没有怨怼,英念智在我来说,跟一个陌生人没有什么两样,但是他提出的要求,我不会答应,除非等我死后,才会有可能。
我呆着面孔直坐了十分钟,怎么,我看看表,是他退缩,是他不敢来?不会吧。
刚在犹疑,有位女客过来问:“请问是不是杨小姐?”
她本来坐另一张桌子,一直在我左方。
我不认得她,我点点头。
她松口气,“我们在那边等你,”她转过头去,“念智,这边。”
我跟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一个微微发胖的中年男人急急地过来。
我呆视他,我一进来这个人就坐在那里,但我没有注意他,我压根儿没想到这个人会是英念智。
怎么搞的,他什么时候长出一个肚脯来,又什么时候秃掉头发,当年的体育健将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我错愕到失态,瞪大眼看着他。
他很紧张,赔笑说:“我们在那边坐,我是觉得像,但不信你这么年轻。”一边又介绍说,“这是拙荆。”
拙荆?哦,是,那是妻子的意思。老一派人爱来这一套,什么小犬、内人、外子之类。
他如何会这么老了?完全是中年人,甚至比叶伯伯还更露痕迹。
我不由得做起心算来,我十七时他二十七,是,今年有四十五岁了。
他们夫妻俩在我面前坐下,显然比我更无措,我静下心来。
“之俊,”英念智搓着双手,“你看上去顶多二十八九岁,我们不敢相认。”
我板着脸看他的拙荆。
“真的,”英妻亦附和,“没想到你这么年轻。”
她是个很得体的太太,穿戴整齐,但你不能期望北美洲小镇里的女人打扮得跟本市妇女一样时髦。大体上虽然不差,但在配件上就落伍,手袋鞋子式样都过时。
英念智嗫嚅许久,终于开口:“孩子叫什么名宇?”
第八章
“叫陶陶。”我答。
那太太问:“英陶?”
“不,杨陶。”
“之俊,我已知道是个女孩子,我能否见一见她?”
“不。”
英念智很激动,“她也是我的孩子。”
我冷静地看着他,“五年前当你知道你不能生育的时候,她才开始是你的孩子。”
“胡说,之俊,在这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你怀有孩子。”
“以前的事,多讲无谓,”我斩钉截铁般说,“陶陶是我的,事情就这么简单,等我死了,陶陶才可见你。”
“之俊,你何必这样说话,何苦这样诅咒自己。
我受不了他的婆妈,打断他,“我已经把话说完,你把官司打到枢密院去我也是这么说。”
“我到底是孩子的父亲!”
“孩子的父亲可以是任何人。”我毫不动容。
“或者她愿意见我。”
“你凭什么认为她愿意见你?”
“我是她父亲。”他说来说去只此一句。
“但是她从来没见过父亲,也绝无此需要。”
“你大概已经告诉她我已得病身亡了吧?”
“我没有那么戏剧化。”
英妻连忙打圆场,“我们不要吵。”
我对她之大方颇具好感,但必须申明,“我不过是有话直说,要我把陶陶交出来,绝无可能。”
三个人沉默许久。
咖啡座阳光很好,玻璃窗外海景迷人,但我们都没有心情去欣赏。
过一会儿,英太太缓缓说:“我与念智都是四十余岁的人了,不能生育,叫我们放弃这孩子,是很残忍的事。”
我冷冷地说:“这地球上有多少没有人要的孩子,心境宽广的人可以人弃我取。”
“但谁不偏爱自己的骨肉?”
“说得好,陶陶由我一手带大抚养,有我十八年的心血辛劳,我并不打算向任何人诉苦,但你们可以想象一个十八岁的未婚母亲要经历些什么才可以养育她的孩子成人。”
他们两夫妻并不是坏人,脸上露出侧然之色。
英念智更用双手蒙着脸。
我轻声说:“你们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你现在是堂堂的英教授,在学术界也很有点名气,闹上公堂,大家不便,你也看得出我是不会放弃陶陶的,她是我唯一的乐趣,她是我的一切,我并没有结婚,我一直与她相依为命。”我越说越老土。
英太太说:“他到底是孩子的爸爸。”
“孩子是孩子,他爸爸是另外一个人,他母亲也是另外一个人,请勿混为一谈。”
“之俊,没想到你这么新派,这么坚决,”英太太忍不住说,“我原以为,你同我们差不多年纪,思想也与我们差不多,这件事情,还有转弯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