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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第14页    作者:亦舒

  早就没有了,早在我决定把陶陶生下来,一切苦果自身担当的时候,已经没有任何余地。

  我看住英太太,“你呢,你怎么会同他在这里,你担任一个什么角色?”

  她容忍地微笑,“我爱我的丈夫。”

  “呵,他真是个幸福的人。”我拿起手袋,“我有事,得先走一步。”

  “之俊,”英太太像个老朋友似地叫住我,“之俊,你总得让我们见见她。”

  我微微一笑,“不。”

  “之俊。”

  我向他们点点头,便离开他们的桌子。

  我并没有立刻打道回府。

  我在附近商场逛了很久,冷血地,平静地,缓缓挑选一条鳄鱼皮带来配衬冬天的呢裙子。

  刚才我做得很好。扪心自问,我一点不气,一点不恨,一点不怒。叫我交出陶陶,那是没有可能的事。

  自五年前他就走错第一步,他不该来封信要求索回陶陶,我聘请大律师复得一清二楚,他毫无机会获得领养权。

  于是他又自作多情,以为我恨他,伺机报复,十八年后,那怨妇,那得不到爱情的女人终于有机会跟那负心汉讨价还价了。

  不不不,事情不是这样的,母亲与叶伯伯最明白不过,从头到尾,我没有爱过英念智,亦没有恨过他。

  人最大的毛病是以为爱的反面即是恨,恨的世界,人人恨得脸色灰败,五脏流血,继而联想到,我之不婚,也是为着他,五年来他渐渐自我膨胀,认为远处有一个怨女直为他糟蹋了一生。

  他中了文艺小说的毒。

  十八年来我很少想到他,只怕失去陶陶,同时为他不停的骚扰而烦恼,我庆幸今日终于摊了牌。

  这件事,有机会,我会同陶陶说。

  我致电华之杰,私人秘书告诉我,叶成秋隔几天才回来。

  我去探望母亲。

  母女俩情绪同样的坏。

  都是为着男人,过去的男人,此刻的男人,你若不控制他们,就会被他们控制。

  她说:“看你这种神色,就知你见过英念智。”

  “是的。”

  “他仍然企图说服你?”

  “还带着妻子来,老太多了,我没把他认出来。”

  母亲忽然说:“你有否发觉,除去香港,其他地方都催人老,好端端的女孩子,嫁到外国不到三年,便变得又老又胖又土,怎么回事?”

  确有这个现象。

  即使去升学也不能免俗,生活其实很苦,吃得极坏,但是一个个都肥肿着回来,村里村气,有些连脸颊都红扑扑,更像乡下人。

  我说:“健康呀。”

  “可是也不必壮健到那种地步,他们到底在外国干什么,砸铁还是担泥?”

  大概要请教英念智。

  “香港人脑细胞的死亡率大概占全球之冠,”我说,“特多苍白厌世的面孔,很少有人胖得起来。”

  母亲端详我,“你也是其中一分子。”

  “习惯。虽非工作狂,出力办事时也有份满足感,蹲在厨房洗盘碗也容易过一日,不如外出拼劲。”

  “在我那时候,年轻女人并没有什么事可做,”母亲叹息说,“幼稚园教师或许,但非常腌臜。”

  她与爹都不肯自底层开始。也难怪,那样的出身,目前已经是最大委屈,低无可低。

  母亲说:“如果十八年前一个电报把英念智叫回来,你的一生便得重写。”

  “你以为一个电报他会回来?”我淡然说,“他若这么简单,也不会在白人社会中爬到今日的地位。”

  “你一直没有后悔?”

  这叫我怎么回答。

  我若无其事地说:“没有空,即使往回想,顶多想至上两个月已经睡着。”

  母亲静默一会儿:“我却能够一追推想到四十年前,”她叹息一声,“幼时陪你外公观京剧,什么武的杨小楼、老旦袭云甫、青衣王瑶卿梅兰芳、小生德琚如、刀马旦九阵风、丑生王长林……之俊,我这生还没有开始就完结了。”

  我拍一拍沙发垫子,无奈地说:“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名留青史的。”

  “至少你投入过社会,即使做螺丝钉也出过力。”我微笑,“女人在社会上也不止是螺丝钉了。”

  她看着窗外发呆。

  我说:“在家呆着,比较经老。”

  “才怪,有事业的男女才具风华。”

  “陶陶呢?”

  “忙彩排。”

  “有无内定?”

  “她的分数很高,其他女孩说内定是她,可是她却说机会均等。”

  “那些女孩子好不好看?”

  “真人一个个粉妆玉琢,即使五官不突出,身材也高大硕健,都有资格选美腿皇后。”

  我笑,“给你你选谁?”

  答案自然是:“陶陶。”

  有位专栏作者说陶陶特别亲善大方,说话极有纹路。

  她?

  我茫然,难道陶陶遇风而长,一接触社会就成熟?

  我回华之杰办公。

  宽大的绘图室只有我一个人,小厮替我做一大杯牛奶咖啡,我慢吞吞地琢磨酒店床单的质素。

  室内光线很柔和,叶成秋说的,如今很多中年女人当权,务必使她们在办公室内觉得舒适,千万勿令她们担心光线使皱纹显露。

  “之俊。”

  我在旋转椅上回身。

  是英念智的妻子,她居然摸上门来。

  我忍不住露出戒备及厌恶的神色,这个女人对丈夫愚忠,很难应付。

  “工作环境真好,之俊,你真能干。”

  她一直捧我,不外是要争取我好感。

  我不出声。

  她耸耸肩,“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自己坐下来。

  她忽然看到我放在案头的照片。

  “是陶陶?”她取起看,“啊,这么大这么漂亮,是的,是该让念智痛苦后悔,他没有尽责任,他……”

  “看,英太太,我正在忙。”我逐客。

  她放下相架。

  她握着双手,指节很大很粗,二十年家务下来,一双手就是这个样子。我发觉她脸上搽的粉比皮肤颜色浅一号,像浮在半空,没有接触,在超级市场架子上买化妆品往往有此弊端。

  “有秋意了。”她尚无离去之意。

  我放下铅笔,“你到底想怎么样?”

  她说:“这次念智回来,是应大学礼聘,当一年客座。”

  “啊,大把时间与我争陶陶,可是这意思?”

  “之俊,念智并不失礼陶陶呀,他有正当职业,拿美国护照,我们在彼邦有花园洋房,两部汽车,陶陶要是愿意,可以立刻由我们办理升学手续。”

  我尽量冷静,“陶陶不需要这些。”

  “你问过她吗?”

  “她的大学学费,我早给她筹下,她不爱去西部小镇垦荒,要去,将来会到蒙古利亚去。”

  “你真浅见,之俊,孩子总得趁现在送出去,否则她会怨你。”

  我站起来,“英太太,我送你出去,我看你是忘记电梯在哪儿了。”

  我自高凳上跳下,为她推开绘图室大门。

  “之俊,把她交给念智,她便可以享现成的福,我们在美国什么都有。”

  是,什么都有,去污粉、抽水马桶、阳光、新奇士、跳蚤、十三点。

  “英太太,你有完没完?”我都几乎声泪俱下。

  她惋惜地看着我,一副“朽木不可雕也”之表情,终于不得不离开。

  她应该在花旗国旅游协会当主席。

  我吁出一口气,点上一枝薄荷烟,喝口咖啡。

  “妈妈。”

  “咦,陶陶,你怎么来了。”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

  她穿件利工民线衫,工人裤,长发挑出一角,用七彩橡筋扎着条辫子。

  身后跟着个小姑娘,一看就知道是记者,打扮朴素,相机布袋。

  我表情转得挺快,马上替她们叫饮料,一边问:“陶陶,不是不让你们接见记者吗?”

  “没有关系,”陶陶机智地说,“这位钟姐姐会把访问写得似路边社消息一样。”

  我张大嘴,啊,陶陶这么滑头。

  钟小姐像是对我产生莫大兴趣,“杨太太,真没想到你这么年轻。”

  陶陶笑着更正,“我母亲是杨小姐。”

  记者问:“可否让我拍张照片?”

  “不不不,”我害怕,“我不惯。”

  “妈妈。”陶陶恳求,“没关系,生活照。”

  陶陶已经用手搭住我肩膀,把咖啡杯搁我手中,逗我说话,“看我这里,妈妈,别紧张。”

  我把脸侧向她那边,说时迟那时快,钟小姐按下快门,拍了十余二十张照片。

  陶陶完全是个机会主义者,精灵地卖乖,“谢谢钟姐姐,妈妈,钟姐姐对我最好最好。”

  她比我还在行呢。

  记者问:“你是杨陶的提名人?”

  “不是。”

  “你不赞成?”

  “不,我当然赞成,但我没有提名陶陶。”

  “谁是她的提名人?”

  这不是访问吗,将来都会黑字白纸地出现在刊物上,供全市市民传阅,我犹疑起来。

  “听说是叶成秋是不是?”

  这是事实,我只得说:“是。”

  钟小姐追问下去:“府上同叶先生有什么关系?”

  陶陶抢着说:“我们两家一直是朋友。”

  “华之杰公司是叶氏的产业?”钟小姐又问。

  我连忙说:“不如谈谈陶陶本人,好不好?”

  “身为杨陶的母亲,你认为她是不是最漂亮的女孩子?”

  我禁不住看着陶陶笑,“漂亮倒说不上,但很少有人穿几块钱一件的T恤在清晨七时看上去如她那么精神。”

  钟小姐也笑,“这句话可圈可点。”

  陶陶拖着我的手,“妈妈,我们先走一步。”

  钟小姐说:“再让我拍几张独家照片。”

  陶陶做出为难的样子来,“拍多了要起疑心的。”

  那个钟小姐也很明白,笑笑地收好相机。

  陶陶与她似一阵风似地卷走。

  没想到陶陶这么会应对,这么会讨人欢喜,这么人小鬼大。

  我可以放心了。

  坐在高凳上,我惊喜交集。

  我脱身了,我终于自由,陶陶已能够单独生存,不再需要我一寸一寸地呵护,做母亲的职责暂告一段落,十多年来的担子卸下,现在我有大把时间,我连忙找来面镜子,照住面孔:还不太老,还没有双下巴,眼袋尚不太显,头发也乌亮。

  这可以是一个新的开始,我要趁此良机做回我自己,让我想,我是在什么地方放下我自己的?现在可以拾回来,接驳住,做下去。

  我还在盛年,著名的花花公子也被我吸引,事情还不太坏,每朵乌云都镶有银边,陶陶长大后固然要离我而去,但这未尝不是好事。

  让我想,我至大的愿望是什么?

  我兴奋地取出胭脂盒子,打开来,用手指抹上颜色,往颊上敷,橘黄色已经过时,听说现在流行玫瑰紫,要记得去买。

  十六七岁的时候,我最大的梦想是随国家地理杂志协会私奔,去到无边无涯的天之尖,海之角,追求浪漫的科学家,与他们潜至海洋至深处与水母共舞,或是去到戈壁,黄沙遍野,找寻失落的文明,还有在北冰洋依偎观察幻彩之极光……

  我也曾是个富幻想的孩子,然而刹那芳华,红颜转眼老,壮志被生活消耗殆尽,如今我“成熟”了,做着一切合规格的事,不再叫父母担心,旁人点头称善,认为我终于修成正果,但我心寂寞啊!

  现在我已经没有身份,我又不是人妻,母亲与陶陶几次三番嘱我少管闲事,我爱做什么就可以再做什么,大把自由。

  可怜已受束缚太久,一时不知如何利用机会。慢慢来,我放下镜子,之俊,我同我自己说:慢慢来,莫心焦。

  我伸个大大的懒腰,深呼吸,坐下来,拾回铅笔。

  我的顿悟在这一刹那。

  我与陶陶的照片及访问不久就出现在杂志上。

  母亲最兴奋,全剪下来,贴在纸簿上。

  她已经为陶陶储满两大本。

  陶陶最近一到家就争取睡眠,像只粉红色小猪,缠着毛巾被,打雷都不醒,睡姿可爱,令我忍不住尚要紧紧搂住她深吻。

  母亲说:“你表现大佳,与陶陶很合作。”

  “我看开了,我总得支持她,”我放下剪贴簿,“条条大路通罗马,不一定要读大学,文凭也不一定万岁,最要紧是她开心。”

  “哟,怎么忽然这么通情达理?”

  我指指脑袋,“想破头才得道的。反正读书是唯一在年老时做更能获得赞赏的事,与其临老出风头、谈恋爱,不如趁年轻做妥,老了可以大大方方,舒舒服服进学堂。”

  “现在流行什么都倒过来做。”母亲说,“先结婚生子,再专心事业,最后才进修,有什么不好?没有法律限死事事要顺序。”

  陶陶忽儿自沙发跃起,哈哈大笑,一边拍手,“好了好了,妈妈终于站到我这边来了。”

  我啼笑皆非。

  陶陶进行决赛那夜,我那张票子作废,我没有出席。

  父亲进医院再度接受检查,发觉癌细胞扩散到肝部。医生说:他尚有六个月。

  我受过度震荡,双手抓紧病床的铁柱,眼看指节用力过度而发白,魂魄悠悠离身躯而去,默然飞返苍白的童年。

  阿一催我:“叫爸爸。”

  我总不肯叫。那个发蜡惊人的香的男人,并不与我们同住,他是我父亲?

  小学二年级作文,在日记一则中我这样写:“每星期天,我由一姐带着去看父亲,父亲住在北角,需要乘车二十分钟。”被作文老师讥为无稽。

  也难怪,那时不作兴离婚。

  当全班得悉我不与父亲同住的时候,年幼的我颇受歧视,同学都不肯与那身世奇突的上海妹玩耍,我被处于孤立状态,恨父亲,也恨母亲。

  在病床上,父亲接受注射后昏睡,表情有点痛苦,枕头上仍然散发那股熟悉的香味,十多岁时我一闻到便会缩鼻子皱眉头。

  他仍是我父亲,无论怎么样,他还是我父亲。

  继母痛哭,眼泪鼻涕齐下,她的恐惧是真实的,如一般倚赖男人为生的妇女,丈夫便是主宰,她的时间卖于家庭,福利要靠双手把握机会去捞,并没有劳工保障。

  我很同情她。她把身子紧紧靠着我,像在大海中遇溺,抓住浮泡一般。

  我去银行取出存款,这原是陶陶的大学学费,没奈何,也得暂且挪动。

  忽儿想起从前有一位同事,向往赴欧旅行,多年辛劳储蓄,结果长辈逝世,一笔勾销,她曾苦笑对我说:这是什么时势,死人都死不起。

  款子交到继母手中,她泪眼昏花地感激,并说:“你父一定还有若干金子,你去问他要,他不会不说,他应该交给你的。”心乱话也乱。

  陶陶荣获亚军,在我心中也就没有引起太大的波动。

  她一夜成名。

  母亲名正言顺成为她的顾问,她似获得重生,活力充沛。

  我与叶成秋一起观赏决赛夜的录映节目。

  “唉,”叶成秋一边笑一边叹息,“这便是我的小陶陶?穿起旗袍来堪称风华绝代,唉呀唉呀。”

  他并不介意陶陶对外表扬叶杨两家的深切交情。

  陶陶太知道什么可加利用,使她更加突出。

  叶成秋并不是首席富豪,但到底开着宝号做着生意,是个殷实商人,有这样的后台,会增加陶陶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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