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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第6页    作者:亦舒

  “陶陶,我知道你会怎么说,你会觉得无论你提什么出来,我都反对。”

  她不出声。

  “陶陶。”

  “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妈妈,打铁不趁热的话,机会一失去,就没有了。”

  “你想做一颗万人瞩目的明星?”我问,“你不想过平凡而幸福的日子?”

  “平凡的人也不一定幸福,每天带孩子买菜有什么好?”她笑。

  我不说话。

  “那是一个很好的角色,我就是演我自己:一个上海女孩子,跟着父母在五十年代来到香港……是个群戏,我可以见到许多明星,就算是当暑期工,也是值得的。”

  我说:“这个虎背,骑了上去,很难下来。”

  “我是初生之犊,不畏老虎。”

  我不知说些什么才好,再反对下去,势必要反脸。

  我沉吟:“问你外婆吧。”

  陶陶脸上露出胜利的微笑,外婆是一定帮她的,她知道,我愈发觉得势孤力薄。

  “妈妈,”陶陶靠过来,“我永远爱你,你放心。”

  她一定是看中年妇女心理学之类的书籍太多,以为我占有欲强,怕失去她,所以才不给她自由。

  实在我是为她好。

  “陶陶,在我们家,你已经有很多自由,实不应得寸进尺。”我郁郁不乐。

  “我知道,”她说,“不过我的女同学也全知道婴儿不是自肚脐眼出来的。”

  她在讽刺我,我不语,闭上双目。

  她说下去,“你应有自己的生活,分散对我的注意力。”

  我忍气吞声,不肯与她起纷争。

  我怎么好责备她?譬如讲,我想说:我不想你变为野孩子。她可以反驳:我根本是个野孩子。

  眼泪在眼角飞溅出来。

  陶陶立刻沉默。

  我用手指拭干泪水,没事人似地问:“谁是导演?”

  “飞龙公司,许宗华导演,一签约就给我剧本,你可以看。”

  “暑假让你拍戏,十月你去不去美国念大学?”

  “为什么一定要我读大学?”

  “因为每一个淑女都得有一纸文凭。”

  “妈妈,那是因为你有自卑感,你把学历看得太重要,你畸形地好学,不过想证明你与众不同,我并不认为每个人都要上大学,正等于我不认为每个人都要结婚一样。”

  “陶陶,”我压抑着,手都颤抖,“你存心同我吵嘴?”

  “不,妈妈,不。”她过来拥抱我。

  我靠紧她的面孔,有弹力而滑嫩的面颊如一只丝质的小枕头,我略略有点安全感。

  “如果外婆答应,你去吧。”我有点心灰意冷。

  “我要你答应我。”

  “加州大学回音来的话,说你会去。”

  “好吧,我去。”她勉强得要死。

  “都是为你好,陶陶。”

  “我相信是的,妈妈,但是你我的价值观大不相同。我相信没有人会因为我没有文凭而看不起我,即使有人看不起我,我也不在乎。”

  她年轻,当然嘴硬,十年后自信心一去,就会后悔,人有不得不向社会制度屈服,因为人是群居动物,但是此刻我无法说服她。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妈妈,你要我做淑女、念文凭,借此嫁一户好人家,那么你安心了,觉得你已尽了母亲的责任。”

  我呆呆看着她。

  “你怕我去冒险,你怕有不良结果,你怕社会怪你,你怕我怪你,是不是?”

  “是。”我说,“你猜得一点也不错。”

  “不会这样的,妈妈,你应该对我有信心,对自己有信心,你不是坏女人,怎么会生一个坏女儿?妈妈,给我自由,我不会令你失望。”

  “陶陶,我的头发为你而白。”

  “妈妈,”她温和地说,“没有我,你的头发也是要白的。”

  “从什么地方,你学得如此伶牙俐嘴。”

  “从你那里,从外婆那里。”她笑。

  她长大了,她日趋成熟,她的主观强,我不得不屈服。

  我唏嘘,陶陶眼看要脱缰而去,我心酸而无奈。

  人总怕转变,面对她的成长,我手足无措。

  “我去与外婆聊天。”

  “她不在家,她与朋友逛街。”

  “你应该学外婆出去交际。”

  “陶陶,既然你不让我管你,你也别管我好不好?”

  她赔笑。

  我爱她,不舍得她,要抓住她。

  “那么我叫一姐做绿豆汤我吃。”她还是要开溜。

  我叫住她,“那合同,千万给我过目。”

  “一定,妈妈。”

  拍电影。我的天。

  我只有叶成秋这个师傅、导师、益友、靠山。

  坐在他面前,红着眼睛,我有说不出的苦,不知从什么地方开始。

  人家雄才伟略,日理万机,我却为着芝麻绿豆的私事来烦他,我自觉不能更卑微更猥琐。

  但是我不得不来。

  第四章

  他说:“我什么都知道了。”

  我抬起头,在地球上我所仰慕的人,也不过只有他。

  他笑,“你到底还年青,经验不足,何必为这样的小事弄得面黄黄,眼睛都肿。你母亲都告诉我了,她赞成,我也不反对。”

  叶成秋说:“你就随陶陶过一个彩色暑假,有何不可?”

  我低下头。

  “我知道你怕,你自己出过一次轨,饱受折磨,于是终身战战兢兢,安分守己,不敢越出雷池半步。你怕她蹈你的覆辙。”

  那正是我终身黑暗的恐惧。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豁达一点。之俊,孩子们盯得再牢也会出毛病,你不能叫她听话如只小动物,照足你意旨去做,有时候你也会错。”

  我用手绢遮住了双眼。

  “可怜的之俊,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你哭,怎么,后悔生下陶陶?”

  我摇头,“不。十八年前不,十八年后也不。”

  “那么就听其自然,给她足够的引导,然后由她自主,你看我,我多么放纵世球。”

  我揩干眼泪,此刻眼泡应更肿,面孔应当更黄。

  “放心,我看好陶陶,有什么事,包在我身上。”

  我只得点头。

  他忽然温柔地问:“你见到世球了?”

  我又点头。

  “你看我这个儿子,离谱也离得到家了。”然而他仍然脸带微笑,无限溺爱,“他不是好人啊,你要当心他。”

  我有点不好意思。

  我站起来,“我知道你要开会。”

  他问:“你现在舒服点没有?”

  “好多了。”

  “改天我们一起吃饭。”他说,“我会安排。”

  我告辞。

  这样子萎靡也还得工作,跑到这里跑到那里,新房子都没有空气调节设备,我与工匠齐齐挥汗,白衬衫前后都湿个透,头发上一蓬蓬的热气散出来,连自己都闻得到,叉着条腰,央求他们赶一赶,只得穿牛仔裤,否则无论在什么地方钩一记,腿上就是一条血痕,虽不会致命,但疤痕累累,有什么好看。

  渐渐就变成粗胚,学会他们那套说话,他们那套做法。

  碰巧有人叫了牛奶红茶来,我先抢一杯喝掉提神,他们看牢我就嘻嘻笑。遇事交不了货,骂他们,也不怕,至多是给我同情分:别真把杨小姐逼哭了,帮帮她吧。

  好几次实在没法子,叶成秋替我找来建筑师,真是一物治一物,三个工头就是服建筑师,总算顺顺利利地过关。

  最近根本没有大工程,自己应付着做,绰绰有余。

  我坐在长木条凳子上,用报纸当扇子,有一下没一下地往身上扇,整个人如在胶水里捞出来似的发黏,想想世事真是奇妙,如此滥竽充数,只不过念过一年校外设计课程,便干了这些年,忽然佩服起自己来。

  我再坐一会儿便回写字楼。

  那小小的地方堆满了花,也没有人替我插好它们,有些在盆子里已经枯萎一半,叫人好肉痛。

  自然是叶世球的杰作。

  他为着浪漫一下,便选我作对象,却不知我已狼狈得不能起飞,根本没有心情配合他的姿势。

  我把花全拨在一旁,做我的文书工作,直至一天完毕。

  振作起来,之俊,我同自己说:说不定这一个黄昏,在街角,就可以碰到我的救星,他会问我:你喜欢勃拉姆斯吗?

  生活是这么沉闷,如果我还跳得动舞,我也会学陶陶般天天去迪斯科报到。

  也许是好事,也许有了工作,可免除她在迪斯科沉沦。

  套一句陈腔滥调:我拖着疲乏的身体回家。

  明天的事有明天来当,今天且回去早早寻乐。

  家就是天堂,我买了一公斤荔枝回去当饭吃。

  这是我发明的:荔枝与庇利埃矿泉水同吃,味道跟香槟一样。

  沙发上有一本东洋漫画,是叮当的故事,是陶陶早两年在日本百货公司买的(那时她还是个小女孩,不知怎地,七百多个日子一过,她变成少女)。

  陶陶并不懂日文,但光是看图画也是好的,看到叮当及查米扑来扑去不知忙什么,她急得不得了,到处找人翻译。

  叶成秋答应她将画拿到翻译社去,是我制止的。

  叶伯伯当时大惑不解地问:“查米?还有油盐?到底是什么东西?”

  陶陶最喜欢查米这个角色,巴不得将他拥在怀中,这是只一半像兔子一半像猫的动物,来自外太空,造型可爱,性格热情冲动,陶陶时时看图识字式地逼我陪她看……

  这些画还未过时,她已经决定去做电影明星。

  我都不知说什么才好。

  我对画中的查米惆怅地说:“你爱人不要你了。”

  我们始终不知道故事说些什么太空陈年旧事。

  陶陶房间中一地的鞋子,开头是各色球鞋,接着是凉鞋,后来是高跟鞋。

  她从来不借穿我的鞋子,因为我只穿一个式样的平跟鞋,她却喜欢细跟的尖头鞋,那种鞋子,我在十八岁的时候也穿过,那时候我们配裙子,她们现在衬窄脚牛仔裤,颜色鲜艳,热辣辣的深粉红、柠檬黄、翠绿,也不穿袜子,完全是野性的热带风情。

  我母亲说的,穿高跟鞋不穿丝袜,女人的身份就暧昧了。双腿白皙,足蹬风骚的露趾拖鞋,便是个夜生活女郎。双腿有太阳棕,皮子光滑,鞋子高得不得了,那一定是最爱高攀洋人的女人。

  女儿说过什么,母亲又说过什么。

  有没有人理会我说过什么?

  我常常吃她们两个人的醋,不是没有理由的。

  我把漫画册子放好,看电视新闻,世界各个角落都有惨案发生:战争、龙卷风、地震、瘟疫,大概我还是幸福的一个人。

  其实我非常留恋这种乱糟糟的生活,一下子女儿那头摆不平,又一会儿父亲有事,母亲身子不爽利……让我扑来扑去,完全忘记自己的存在。

  为他人而活是很愉快的事,又能抱怨诉苦。

  等陶陶往外国留学,我的“乐趣”就已经少却一半,难怪不予她自由。

  才静了一会儿,关太太的电话来了。

  她的声音是惨痛的、沙哑的:“杨小姐,你来一次好不好?”

  我有点作贼心虚,略略忐忑,“有什么要紧事?我一时走不开。”

  “杨小姐,”她沉痛地说,“我也知道,叫你这样子走来走去是不应该的,但这些日子来,我们也算是朋友,算我以友人的身份邀请你来好不好?”

  我还是犹疑,我不想知道她太多的私事。

  “就现在说可以吗?”

  “也可以,”她吐出长长一口气,可见其积郁,“我与关先生分手了。”

  这是意料中的事,叶世球已经告诉我。

  我维持沉默。

  “你知道他是怎么通知我的?”“关”太太逼出几声冷笑,“他叫女秘书打电话来,那女孩子同我说:‘是孙小姐吗?我老板叫我同你说,你有张支票在我这里,请你有空来拿,老板说他以后都没有空来看你了。’你听听,这是什么话?”

  叶世球真荒谬。

  “关太太,”我说,“我此刻有朋友在家里,或许我稍迟再与你通电话?”

  她不理我,继续说下去,她只想有个倾诉的机会,是什么人她根本不理,“那我问女秘书:他人呢?她答:“老板已于上午到欧洲开会去了。”我才不信,去得那么快?这样说散就散,三年的交情……”

  “关太太,我过一会儿再同你联络好不好?”

  “杨小姐,我知道你忙,我想同你说,不必再替我装修地方了,用不着了。”

  “啊。”人家停她的生意,她立刻来停我的生意。

  她苦涩地说:“没多余的钱了。”

  我连忙说:“关太太,那总得完工,别谈钱的问题好不好?”

  “杨小姐”,她感动得哽咽。

  “我明天来看工程。”

  “好,明天见。”

  我放下电话,松一口气,这才发觉腋下全湿透了。

  我发了一会子呆。

  虽说叶世球薄悻,但是孙灵芝也总得有个心理准备,出来做生意的女人,不能希企男朋友会跟她过一辈子。

  不过女人到底是女人,日子久了就任由感情泛滥萌芽,至今日造成伤心的局面。

  女人都痴心妄想,总会坐大,无论开头是一夜之欢,或是同居,或是逢场作兴,到最后老是希望进一步成为白头偕老,很少有真正潇洒的女人,她们总企图在男人身上刮下一些什么。

  母亲劝我不要夹在人家当中。

  要走,也得在人家清楚分手之后。

  我觉得很暖昧,她这样劝我,分明是能医者不自医,不过我与她情况不同。

  我与叶世球没有感情,而她与叶伯伯却是初恋情人。

  “自然,”我说,“何况他是个那么绝情的人,令人心惊肉跳。”

  “这件事呢,有两个看法,他对野花野草那么爽辣,反而不伤家庭和气。”

  我沉默地说:“这都与我无关。”

  母亲手上拿着本簿子。

  我随口问:“那是什么?”

  “陶陶拿来的剧本。”

  “什么时候拿来的?”我一呆,她先斩后奏,戏早就接了,才通知我。

  “昨天。”

  果然如此,也无可奈何,只得皱眉。“有没有脱衣服的戏?”

  “没有,你放心,要有名气才有资格脱。”妈妈笑。

  “唉,一脱不就有名气了?”我蹬足。

  “这是个正经的戏,她才演女配角的女儿,不过三句对白。”妈妈说。

  “是吗,真的才那么一点点的戏?”我说。

  “真的,一星期就拍完,你以为她要做下一届影后?”

  “但是,现在年轻女孩子都摊开来做呢,什么都肯。”

  “那你急也不管用。”母亲放下本子。

  只见剧本上面有几句对白被红笔划着。

  “是什么故事?”

  “发生在上海的故事,”母亲很困惑,“为什么都以上海作背景?陶陶来问我,那时候我们住什么地方。”

  我说:“慕尔鸣路二百弄三号。”

  “她便问:为什么不是慕尔名?慕尔名多好听,又忙着问你是在家生的还是在医院生的。说是导演差她来问。”

  我连忙警惕起来,“妈,别对外人说太多。”

  母亲解嘲地说:“要说,倒是一个现成的戏。”

  “要不要去客串一个老旦?”我笑。

  “少发神经。”

  “反正一家现成的上海女人,饰什么角色都可以。”我笑。

  “陶陶并不是上海人。”母亲提醒我。

  我若无其事答:“从你那里,她不知学会多少上海世故,这上头大抵比我知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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