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桌子上的文件一推,象是一天的工作就此完毕,好大的派头。
我们,我们要做到发昏才能拿到一点点薪水,,老板连写字楼也不设,发一套工具,人人坐在家中做,每分钟动脑筋,根本没有下班的时候。我羡慕方中信的生活方式。
他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也不见得日日这么舒服,有时十点钟还在厂里。”
“你的父母呢?”
“他们在外国。”
年少力壮的当权派,不用说。日子是过得逍遥他。
“来,我们可以走了。”
“我想看看我的车子。”
他有点不好意思。
我马上不悦,“你把它拆烂了是不是?破坏,你只会破坏。”
“你且别忙着骂我,我只不过开着它去兜了一次风。”
“不问自取,是为贼也。”
“咦,你还懂得用这一句成语?”
“一路流传下来,怎么不懂?”我瞪他一眼,“我告诉过你我是地球人。”
我逼着他把我带到车房去。看到车子无恙,才放下一块大石头。
我说:“不准你的至亲友好再来玩我的车。”
“咄,要同样做一部出来,也不是难事,只是我们还未找到大量生产的办法,你稀奇什么?”
奇怪,这大概是我的错,在二0三五年,丈夫一开口便与我吵,在一九八五年,方中信也同我吵。
我从前一向没有检讨自己,看样子是我的不是。
“算了,回去吧。”他说。
在回程上他把车子开得飞快,象是炫耀。
我仍然想回家。
将来,当科学进步到可以在空间自由来往的时候,或许我们可以参加五天十天旅行团,随便挑选一个年代去做客人。但来了不能口去,滋味可大大不同。
到了方宅,甫推开大门,便有一只花瓶摔过来,差点落在我的头上。谁?人没有出来声音已经先夺人。我已经够烦恼,不要再叫我应付多余的人、多余的事了。
方中信把门踢开,象是应付杀手一样。
我看到一个妙龄女子站在大厅中央,叉着腰,双眼圆睁,瞪着他,当然也瞪着我,她怒火中烧,咬紧牙关,誓死要与我们算帐的样子。
要命,我想,这一定是粉红色浴袍的女主人,好,如今我水洗不清。我很疲倦的坐下来。
那女郎与方中信摊牌,哗,性如烈火,一手扯住他的领襟要请他吃耳光,而阿方也妙,一二三伸出手来挡,同她对招,纯熟得不得了,分明是练习过千百次,这是他的老情人,毫无疑问。
怎么这么凶,我与丈夫虽然唇枪舌剑,却从来没有动过粗,太过不堪。
一边嘀咕,一边又怕花拳绣腿会落在我身上,痛不会很痛,不过一世英名就此丧尽。
我想表自,又不知这种时候说什么话,惊骇莫名。
只见他们扭在一堆,丑态毕露,似乎还没有进化为人。
刺激过度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她放开他,目标转向我,“你这骚货,笑什么?”
我,骚货?
我说:“我不是他的什么人,你别误会。”
阿方骂我:“没义气。”
那女郎气呼呼的坐下来,“你别让他骗到你,他甜言蜜语,低声下气,什么都来得。”她倾诉。
“不会的,我不会受骗。”
“你别夸口,他花样多着呢。”她警告女同胞。
“不是的,你弄错了,我是他长辈,我们不是那种关系的。”
那女郎静下来,她似乎有点明白。
我留意她的神情,知道危险时期已度过,再转头看方中信,只见他脸上被她抓起几条细痕。
真窘,这家伙已丑态毕露,不知还有什么弱点未经暴露,难为我第一眼看见他,还把他视作英雄。
唉,这年头,女人越来越美,英雄却不复再见,原来五十年前,猛男已开始消逝。
“大家坐下来慢慢谈好不好?”我大胆建议。
那女孩子坐下来,拉一拉扯烂的衣袖,拢一扰长而鬈曲的头发。
到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楚她,多么奇异的打扮:这么长而毫无用处的头发,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来打理,还有,十只指甲上搽着鲜红的颜色,这又有什么作用?难道她以为这便是美?脚上穿着一双古怪的、有高跟的鞋子,把她身体的重力全部倾向前方,是以她走路的时候,非要把胸向前凸,挺直腰板来平衡不可,比踩高跷更难。
我津津有味的打量她,她也在研究我。
她的敌意象是消失了,好奇的问我:“你额前那片东西是什么?会闪光。”
我不自在的侧过头去。
“你的头发全部剪光,几乎贴紧头皮,是最流行的样子吗?衣服那么窄,不过料子看上去好象很舒服,你好时髦,你到底是谁?”她趋向前来。
我微笑,“我是骚货。”
女郎不好意思起来,“你怎么会,你这样好气质……是我误会,你别见怪。”
咦,我倒是喜欢她坦诚,她这一赞令我飘飘然。
“你到底是谁?”她追问。
我是谁?我比他们大五十岁,只能做他们的婆婆。
于是说:“我辈份很大,我是方中信的表姑。”
“真的,他从来没同我提过。”她很有兴趣。
我索性同她开玩笑,“你叫我陆姑姑吧。”
她格格的笑起来,“这么时髦的姑姑。”
这女郎,忽晴忽雨,高深莫测。
方中信忍耐这么久,实在已经逼至墙角,大吼一声,“这里已经没你的事,莉莉,你还来干什么?”
莉莉转向他,“我未收拾东西。”
“你还有什么东西在这里?”方冷笑。
“我的心。”莉莉抛过去一个媚眼。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嗤的一声笑出来,这么肉麻,这么陈腔滥调的打情骂俏。
难怪方中信并不为其所动,一块冰似的态度:“你的心不是飞到朱七身边去了?我听说他在三藩市替你开了一个美金户口,那就是你心所在。”
莉莉不响,在屋内踱来踱去。
我担心她那双鞋,这种刑罚似的道具是怎么穿在脚上的?为什么穿它?
只见她挺着胸,耸着臀部,忽然之间我明白了,鞋是为了夸张她女性的特征而设。
为什么要展览女性的特点?
当然是因为她要用之来吸引男性。我一直推理下去:为什么要急于用原始的本钱来抓住异性的欢心?因为她没有其他的本事,或者其他的能力不够显著。
我明白了。落后,社会风气的落后。
他们当着我继续谈判。
莉莉问她的男友:“你是否要我脱离朱某?”
“不,”方中信说:“我同你已经结束,我不是早说清楚?”
她说:“你会后悔的。”
“那是我的事,请你交出锁匙来,,别再进来摔东西。”
莉莉变色,“我们完了?”
“早就完了。”方中信说。
她不能下台,愣在那里。
我不忍,送她出去。
在门口,我看到她含着热泪。
我拍拍她的肩膀。
她耸耸肩,用手帕印印眼角,“胜败乃兵家常事。”她说。
“能这样想就好。”我说。
“当心他。”莉莉说。
“咦,我是他姑姑。”
“他呀,尼姑都追。”
真夸张,这恐怕也是他们的特色。
“我不怪他,你这么漂亮,这么特别。你瞧你,比我还高……”
真是我由我说,她由她说,夹缠不清,啼笑皆非。
她扬手叫一部车子,我看着她上车。
那种用柴油的车子喷出一大股黑烟,呛得我咳嗽起来,这里的空气污染得几乎不适合生物生存,我双眼已经开始露红筋,喉咙也觉得干燥。
脏与落后似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一转身,看见方中信站在那里。
我说:“哦,你怎么出来了,负心人。”
“出来看你,姑姑。”
我摇摇头,“你们花太多时间在男女私情上。”
“喂,我也想知道,你们把所有时间省下来,又做了些什么?”
我竟答不上来,呆在那里。
“也不见得很空闲,是不是?”他笑:“告诉你一个秘诀,时间要挤才经用。”
我拿他没辙。
“来,我们出去吃饭。”
“不。”
“什么?”
“不,我不是你女人中之一名。”
“没有人说你是,即使有,你也不需介怀,你又不打算同人混,他们说什么,你何必关心,你不过是暂来歇脚的,唏,设想到未来世界中的女人迂腐至此,一点潇洒劲都没有。”
我们互相攻击。
“潇洒?同你?你想!”
气得他。
“家里可没有东西吃,你不出去,我要出去,我约了人,那位先生,他认识超级强国太空署的首脑。”
我开头是一愕,随即想起莉莉警告我的话,便笑笑问:“那位先生,没有名字吗?”
“他不喜人家嘴角老挂着他名字,”方中信说,“如果他不能帮你,就没有人能够帮你,这是你唯一的机会。”
“你是一个糖果商,怎么会结识到那位具异能的先生?”
“他交游广阔。”
我摇摇头。
方中信悻悻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告诉你,你别以为自己奇货可居,那位先生对你根本没有兴趣,人家在过去二十年间一直与天外来客打交道,蓝血的人、千年的猫,什么没见过,你以为约他那么容易?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我父亲同他岳父有交情,在他结婚那一日,我们特地请巧匠以手工做了一批酿酒的巧克力糖去祝贺他,那批糖共有六十二款,花了六个月时间制成,嘿,这次见面,还是通过他夫人约的,你爱去不去?”
我不敢作声。
“还有,这次我还要捧一樽五四年波多自葡萄酒去做见面礼,这瓶酒我以两万八千美金在苏富比拍卖买来,平时只舍得取出摸一摸瓶子,你明自吗?”
猥琐,我竟落在这种小人手中,时耶命耶。
我吐出一口气,“我们去吧。”
第六章
约会的地点是那位先生的家。
地方非常宽大,布置朴素而雅致,他的夫人高贵、大方、美丽、温柔。
她没有说什么,但眼光、神情,都安抚我,她象是什么都知道,什么都关心。
那位先生走入书房,淡淡与我们打招呼,方中信将那瓶酒似献宝似呈上,但是那位先生看也不看。
方中信受了委屈,斜斜看我一眼,象是说:瞧,都是你,都是为了你。
我没好气。
他们之间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谈着。
那位先生个子很小,样子顶普通,不知恁地,神态有说不出的疲倦,一直用手撑着头,另一只手则握着酒杯,缓缓地喝完一口又一口,心不在焉的“嗯、嗯”,敷衍着老方。
我有点发急。
那位先生对我的故事,象是没有太大的兴趣,根本没用多大的心思听。
渐渐我失去信心,要不是他夫人那温婉的眼色,我早已离去。
坏。
坏与落后也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我要是能哭的话早就哭出来。
终于那位先生的眼光落在我身上。
“怎么,”他问:“陆小姐有家归不得?我连忙恭敬的答:“是。”他似是司空见惯,“是二0三五年?”
“是。”
他的语气略为同情:“蛮尴尬的。”
我点点头。
“在我年轻的时候,也见过许多异乡客。”
“我想回去。”
那位先生笑,“或者可以找小纳尔逊谈谈。”
那又是谁?这群人好神秘。
那位先生说:“其实情形并不算大坏,陆小姐贵庚?”
“二十六。”
“过五十年也可以返家乡了,届时你七十六。”他说。
我霍地站起来,要同他拼命,在这种时候还戏疟我?
方中信把我按住。
那位先生抬起头来,“为什么那么计较时间上的得失?”
他双眼透出苦涩,不象是轻薄,“甚至是一切得失?”
原来他是哲学家,我为他的跟神感动。
我呆呆的看着他。
或者他有无限的能力,但在这一刹那,我非常的同情他。
那位先生指着我额头说:“那是你的接收器吧,自幼种植,与脑部相连。”
“不,”我说:“这是学习仪,儿童在入学时期才植人皮下,与电脑相互感应,我们的电脑没有荧幕,靠电波通消息。”
那位先生摇摇头,“不,这是一具追踪仪器。”
我陪笑,心想:先生,我应当比你更清楚才是,怎么倒与我争辩起来了?
我婉转的说:“不会的,我们自小运用它吸收知识,是以早就废除课堂学习制度。”
那位先生还是摇头。
他说:“你们的政府欺骗了你。”
一边厢方中信听得入神。
我完全没听懂,这位先生比我更象未来世界的人,想象力似宝石蓝似的深海。
他跟方中信说道:“我累了。”
我与老方只得站起来告辞,不敢再留。
他的夫人送我们到门口。她轻轻请老方“代为问候令尊令堂。”
老方唯唯诺诺。我们结束是次访问。
我与方中信在夜空下踱步。
我说:“那位先生名不虚传。”
“唔。”他说。
“还有巧克力吗?”
“你会喉咙痛,”他把糖递给我。
“已经在痛苦。”我拆开纸包吃:“无论他是否能够帮到我,我都说他是个难得的人物。”
“近几年他有点懒洋洋,好奇心也减退。”
我问,“是不是已臻化境的人都是那样?”
“我不知道。喂,那真的只是你们的学习仪?我以为会有莱泽光束射出来。”
我白他一眼,“你才全身发光。”
“是,我的魅力。”他洋洋得意。
即使有一万个缺点,方中信仍是一个热情天真的人。他是一个快乐人:世袭的事业,又投他所好,无忧无虑王老五生活,兼有幻想的嗜好。
“想家?”
我点头。
“跟先生的感情很好?”他问得很自然。
我顾左右而言他,“回去的时候。该把巧克力藏在哪里?”
“在你们那头,走私可算犯法?”他反问。
他送我回家。
这是第二夜。
之后我决定不再切切计数日子,免得更加度日如年。
那位先生曾说:等五十年好了,时间总是会过去的,届时我还不是会回到家乡,我七十六岁,母亲五十五岁。
要不就反过来想:我二十六岁,母亲才五岁。
唉,最爱同我们开玩笑的,一向是时间。
趁着夜晚,我集中精神思想。
母亲这些年来向我倾诉的絮语,我从来没有集中细听。
在我十三岁那年,政府创办青年营,大家都去寄宿,与父母的距离无形中越拉越大。
我只知道母亲是孤儿,外祖父在她出生前便离开她们母女,外祖母在她很小的时候患病去世。
“在那个时候,什么病都能夺去人之生命,尤其是癌症,猖獗得离谱,每每趁人在最年轻最有为最不舍得离去的时候来制造痛苦。外祖母是什么病?我搜索枯肠也想不到那专用名词,因该种病不再发,渐渐也湮没不为人知。是什么?外祖母去世那年,母亲有多大?她说她很小很小,在念书,是,幼儿班。一种很有趣的学习方法,孩子们共聚一堂,唱唱歌拍拍手,学单字以及画图画,通常因为他们在家无聊,父母派他们去那里找点欢乐。他们七岁便要正式入学。那年母亲应该在七岁之前。不会是五岁,不会是现在吧。我惊恐的想。双阳市这么大,怎么去找她们?“还不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