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也不说。
“发疯了。”
是的,是疯了。
我把酒杯放下,摸摸面孔,还是火烫的。
国维并不是笨人,他应当看得出来。不,他不是看不出来,他根本不要看。
“国维,”我说,“看着我。”
他警惕,“你又来了。”
“请看着我。”这是最后的请求。
“海湄,你醉了。”他冷冷地说。
这次我不生气,只深深叹息。
他一定要逃避,一定要在我们之间筑起冰墙。
“帮帮忙好不好?你没看到我的头发又白掉?公司快垮下来了。”
“我们几时移民,”我恳求,“不是说带我走?”
“走?走到彼邦吃什么?拿了护照也得吃呀,不会成仙的。”
“一样可做事,你有那边的执照。”
“谁来找我?你长大好不好?你在外国吃了官司会不会找个印度人替你辩护?”
我颓然。
“我们应该有点节蓄,国维……”我说。
“别说了,”他摆摆手,“清茶淡饭是不是,躲在小镇看电视是不是,你若喜欢,倒可以把你送出去。”
“你是不走了?”
“往后再说吧。”
他倒了杯酒,大口大口地喝。
我并没有太大的失望,对于他的反复,早已成习惯。
镇静地问:“可是因为她的病起了变化?”
他转过头来严厉地说:“那边的事,与你无关。”
“可是不行了?”我没有放弃。
“叫你不要问。”
“我有权知道,听说她已要仪器帮助呼吸——”
他打断我,“住嘴。”
我看牢他,说下去:“城里每个人都知她情况危殆——”
他取过外套,往大门走去,开门就走。
我又成功地把他赶走。
他可以向我倾诉,真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肯与我说话,我再不是十年前那个小娃娃,我苦涩地想,我已经长大,我懂得他的苦处,我只想得到一个机会:我听他倾诉,他也听我倾诉。
我把脸埋在手心内。
女人最大的毛病是不肯心死,太强壮了,把它丢在泥淖里还是“啪啪”地跳动,淌着血,等候机会。
实际上事情早已结束,为什么不去寻找新的开始?
第二天,玛琳来找我。
她说:“你可是把多年来坏习惯转过来了?”
我掩饰,“这几日,白天也像夜里。”
“这倒是真的,多么像英国,天天下雨。”
“有没有人听说关于蓝莉莉?”我想起来。
“有,她入了籍,不回来了。”
“她的孩子……怎么样?”
“被送去寄宿,她已十三岁,也不算是孩子,此刻十多岁都有男朋友了。”
我微笑,“我同国维在一起时也只十多岁。”
玛琳问:“他有没有打算同你结婚?”
“去问他呀,你去问他。”
玛琳悻悻地说:“多年来你都不肯透露一句半句消息,同你做朋友确没瘾君。”
我叹息,“你想知道什么呢?”
“不是探听你的私隐,但你总不肯落实地回答我。”她仍然不悦。
我倒过来问她:“那边三小姐怎么样?”
“不行了,早就不行了,一个月几十万美金吊命费,照说陈国维应当赶了去才是。”
昨日我看见女佣在搬行李箱,怕是要去一趟。
“他一直把你当妻子,我们也一直把你当陈太太。”
“从来没有嫌过我?”我微笑。
“从来没有。”
“我相信你。”
“他那财宏势大的岳父也不怪他。”
我躺在沙发中不出声。
怪是不怪,恐怕以后派彩的时候,陈国维会吃亏。
“真可怕,一个人活得像棵菜,躺在医院里那么些年,实际上还是死了的好。”
但是她家人总还希望有一日她会醒转来。
玛琳忽然问:“你有没有见过她?”
我吓一跳:“没有,从来没有。”连忙定过神来。
“我倒是见过一两次,那时她还没有罹病,是她父亲的得力助手,人不漂亮,但很有一股气势,三十八岁才结婚,可算是老姑婆,她比陈国维大许多。”
大约是看着人要去了,说说无所谓,玛琳把他们的故事,当作与我完全无关似地说出来,事实上也与我无关。
他们结婚的时候,我只有五六岁,那时,母亲尚未离开我,我们常常坐在一张沙发上谈天说地。
她极之疼爱我,说话总是轻柔地哄着,真不明白后来怎么会忍心撇下我。
我吁出一口气。
玛琳会错意,“我们都知道她得病在先,结识你在后,不必内疚。”
我意外,她认为我应当内疚吗?我曾听说过,邓氏家长颇埋怨国维未曾飞到病榻边日夜悉心照料三小姐。
或许他有内疚,他不该趁发妻病危时凉血地去追求少女。
一切快要成为过去,她的生命点滴地漏损,也已差不多耗尽。
倘若她有知觉的话,她会觉得适意,因为我的地位与她相差无几,家对我们来说,都是活死人墓。
“海湄,你听见我说什么?”
“我在听。”
“你双目都没有焦点。”她抱怨。
“我累了。”
“没有哪一天不见你疲倦欲死,也没见你做什么。”她笑。
我双目也有射出晶光的时候,自然不是对牢她。
不,我尚有精力,就因为有限,更不能胡乱花费,也许,说不定哪一日,要利用它来孤注一掷。
“同你出去挑几件衣裳如何?”
我在某处有一橱新衣,何用再买。
“你自己去吧,我想休息。”
她看我一眼,“安琪说,你同我们越来越隔膜。”
这是真的,她们情同姐妹,互相照顾,去一趟旅行也通长途电话,叫人羡慕。
不是不相信同性间的友谊,而是不相信一切友谊。
你常常听见有人说“朋友要来做什么”,这种豪情的话,不外是因为他可以肯定下一次会轮到你为他服务。
朋友总是有的,直到一个人完全失去利用价值。
国维两年前的朋友就比现在多几倍,然而这样的朋友,要来有什么用呢?
“我还是让你休息吧,”玛琳放弃,“你魂魄已经飞升了。”
“对不起——”
她说:“天快亮了,最坏的已经过去,大家都知道这十年来委屈了你,生活压力也很大。现在她一去,你就是正式的陈太太,白天可以出来活动。”
这一番安慰之词,在她来说,既得体又熟络够通情达理兼幽默,听在我耳朵里,好比万箭穿心。
这也是我觉得友情荒谬的原因之一,玛琳过去所有的功劳,在一刹那尽毁,我对她的厌恶到达绝点。
第四章
默默地把她送出去,用力拍上门。
朋友,不熟不关心你,熟了上门来侮辱你。
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逃避这一切,明日我约见周博士。
在门口,遇见司机,他说:“先生叫我回来取行李,他要到纽约去几天。”
我点点头。
其实国维可以亲口对我说,我不会反对。即使我反对,他也可以去。
但他不想与我说话,不想与我接触。
我问司机,“几点钟飞机?”
“先生没说。”
让他去吧。
我驾车去见周博士。
她永远在事务所,永远维持笑容。
不知她是否也会觉得闷。
女秘书换掉了,经过上一次,那女孩害怕,辞掉工作。
我坐在会客室轮候。
门一开,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被周博士送出来。
他双目通红,用手帕掩着面孔匆匆离开。
我失声说:“好面熟,是谁?”
周博士只说:“请迸来。”
我立即知道自己失言。
客人所说的每句话,对周博士来说,都是秘密,否则就没有人会再上门来。
周博士的职责是聆听各式各样的故事,且都是悲痛的残酷的黑暗的不正常的故事,不然不必花钱叫她听。
收藏了那么多诡异的故事在心底,并没有令她生活不快,真有本事。
她关上房门。
“你的气色不错。”她看着我说。
“我?”
我不相信,自手袋中取出小镜子照。
“怎么会,”合上手袋,“别叫我空欢喜。”我笑。
周博士的打扮永远那样合时,连一枚指环都配搭得恰到好处。
“你今天且来早了。”她注意到。
“这几天我都在白天活动。”
“那太好了,”她鼓励我,“慢慢可以把时间调正。”
“刚才那位勇士,他为什么哭泣?”
周博士但笑不语。
“像他那样的男人,还有什么烦恼?”
周博士说:“人家也会说,似你这般的少妇,尚有什么不如意?”
真的,人看人,事情再简单没有。
“让我猜是什么令你有转变。”她说。
“请猜。”
“是为着一位男士吧?”
“你怎么知道?”
“女人总是为了男人,”她感喟,“很少为着其他。”
我并不掩饰,“我们还没有开始。”
这个阶段最暧昧最刺激,如果这是一个游戏的话,这个阶段最叫人提心吊胆,精神恍惚。
这是一个危险的游戏。
“开始之前,要不要想清楚?”
“你是不是道学专家?”
“不,我不是。”
“那我放心了。”
“但别忘记保护自己,”她惋惜地说,“女人老忘了保护自己。”
“我会的。”说得太心不在焉了。
她摇摇头。
我走到大玻璃窗前,向远处眺望,低下头,一怔,大厦门口停着辆黑色大车,太过熟悉,他跟着我,他出来等我。
太激进了,我没有准备好。
慌张地退后一步。
周博士问:“看到什么?”
我往下指。
她微笑:“追上来了。”
“你会怎么做?”
周博士笑道:“我不是你,我不知道。”
“我会让他等,我会从后门走。”
跟国维的时候,年纪太小,还不懂捉迷藏。
周博士笑,“我会告诉你,他等到什么时候。”
我取起手袋。
到门口转头,“刚才那个英俊的男人,他到底为什么哭?”
“猜一猜。”
“他的男友患了那个绝症,没得救了。”
周博士微笑。
也许我猜对了,也许不,我自后门离开。
也许坐在车子里的,只是他的司机。
横巷有家小小古董字画店,我没进去,站在外面看橱窗。
站定了就发觉背后有人,没转头,就玻璃反映,看到那是他。
我输了。
他算定我会溜,派手下驻前门,自己守后恭。
他双手插在裤袋中,半垂着头看窗橱中的印泥盒子,面孔上没有显著的表情,像是根本不认得我。
本来他站我背后,过一会儿他踏进一步,变得与我站并排,似要看清楚印泥盒子上的花纹。
他的肩膀与我的肩膀贴得很近,但并没有碰上,相差还有一两公分,但不知恁地,隔着空间,隔着那么厚的呢料,我已觉得他的体温汩汩传过来。
我僵在那里,手足无措,动都不敢动,似一个当场被捕的贼。
正在透不过气来,“叮铃”一声,古董店的门开了。
一个老板模样的中年人哈着腰间:“请问是否对这两只盒子有兴趣,请进来细看。”
我连忙踏进店内,在人家的酸枝凳上坐下。
他也跟了进来,就坐在我身边。
我假装不认识他,目不斜视。
他不同我说话,我怎么开口。
自从他在自己的地头说错话以后,他就决意不开口。
这股沉默更似有千钧之力。
老板取出小瓷盒给我看,我完全是外行,像是取在手中观赏,实在目无焦点。
老板赔着笑小心伺候。
我放下瓷盒,站起来,一语不发离开。
古董店老板莫名其妙,“先生,有什么不妥?”
他也不回答,随着我身后。
我戴着一双皮手套,一直没有除下,他十分自然地伸手过来握住我的手。
我没有挣脱,那像是太自然的事了,但隔着手套,仍可觉得他强大有力的手仿佛永远不想我挣脱。
从来没有人拉着我的手在路上走,从来没有。
感觉是这么新鲜。
已是下班时分,街上挤满了人,都是陌生人,他的眼光并没有情深款款地落在我身上,但他紧紧握着我的手,天下那么大,在这一刹那,我只认识他一个人。
开头的时候,都是这么微不足道的吧?
过马路的时候,他站住脚,我渴望把头靠在他肩膀上歇一会儿。
在这一刻,我像是找回了失去的一些什么,时间像是忽然往回走,站在我身边的是陈国维,那时我年轻,我被需要。
我仍然控制着自己,脖子酸麻,看着雨中的红绿灯渐渐随着水渍化开。
我躲在他身后,用另一只手印了印眼睛。
他总该把名字告诉我吧。
抑或名字根本不重要。
至少我也应该问他想把我拖到什么地方去,但一切的俏皮话都是不必要的,既然自愿跟他走,哪怕他把我带去卖。
保护自己,我感慨,谈何容易。
雨急了,路人纷纷撑开洋伞。
他穿着凯斯咪大衣,不怕受湿,我的衣服始终是身外物,但天然鬈发被雨一淋,黏成一团团,全是螺丝卷。
终于到了目的地。
是一家小小的印度茶馆,红头阿三卷着舌头前来招呼,认识他。
他终于放开我的手,我们坐下来。
我用另一只手去搓那只被他握过的手,握太久了,有点麻痹,又怕搓顺了血脉,会怀疑刚才是否真的被他拖着走那么一大程路,于是犹豫着。
一低头,发觉鞋上都是泥斑。
他掏出手绢,替我揩面孔上水珠。
揩干之后,忽然把手绢捂在我鼻子上,这动作往往由保姆做出,伺候小孩擤鼻涕,我感动之余,忍不住笑出来。
他也笑了。
这是我第二次看他笑,距离很近,牙齿并不整齐,两只犬齿特别尖,再长一些,可以充吸血伯爵。
大抵吸血蝙蝠幻化的人形都这么漂亮,所以被害的女人勉为其难地挣扎一下,心甘情愿地做了同党。
我瑟缩一下。
印度人郑重其事地端来两杯浓茶。
杯子还未递上,香气已经扑鼻。
我又冷又渴,一喝就半杯。
一生中没有饮过这么香甜馥郁的牛奶红茶,我捧住杯子,一切像一个梦,凭我自己,怎么会找到这种扭扭曲曲的地方,喝得到这种味道的茶。
他像是很高兴我欣赏这杯饮料。我再一口喝尽了它。
精神亢奋起来,仿佛喝下一种神秘的药剂,这种药的毒素会在体内繁殖,控制我的情绪。
但我没有害怕,有什么是不用付出代价的呢,凡事都要冒险,结局并不重要,主要是在过程当中,当事人有没有觉得快活。
你看,这药已经开始发挥它的魔力,平时我是不会这么大胆,但现在我认为即使是一点点的快乐,也值得牺牲许多去争取。
我低着头,已暗暗决定把一切豁出去。
印度人过来,问他是否会留下吃咖喱,他摇摇头。
释其幽怨的乐声传出来,我傻乎乎地呆坐着,忘记身份,忘记年龄,忘记一切。
我也曾想过,也许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不过即使是这样的机会也太难得,委屈得这么凄怆,我眼角禁不住又湿了。
我们离开时,天已全黑。
店铺虽打烊,灯火仍然通明,雨已停止。
没有目的,也无栖身的地方,两人默默肩并肩散步。
也许合该如此,迎面而来的,竟是玛琳与她的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