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拥抱住我,“我知道,我是知道的。”
哭过之后,精神比较松弛。
周博士善待我,取得我的信任。
她拍着我的肩,直至我不好意思,轻轻推开她。
我带着肿眼泡离开。
周博士说她明白,我不认为如此,她所理解的,不及事实十分之一,只有当事人才会知道其中苦涩,旁人哪有切肤之痛。
踏出办公大厦,一心以为可以看到那辆黑色的车子,但是没有,它没在。
他玩什么把戏?我的心牵动,从没见过一个男人有那么多的主意,件件新鲜,任何平凡的事到他手中,化腐朽为神奇,立即多姿多彩,宝光灿烂。
他一字都不必讲,已经征服人心。
还有什么花样?我已经团团转。
带着轻松脚步回家,问女佣:“花送来没有?”
她说:“太太,今日没人送花来。”
没有?我正脱手套,闻言一怔。
也许他想送别的,换换口味,怕我收花收得闷。
“有没有电话?”
“也没有。”
“先生呢?”
“回公司去了。”
我说:“拉开窗帘,把所有窗户打开。”
女佣睁大眼睛,只得照做。她找来同伴,一齐拉帘子,绒帘厚且长,要费一点气力,帘后还有永远不开的格子木扇窗,框角都锈住了,推不开,要用小锤子敲松,用力推出去。
我坐在椅子上,观看这项伟大的工程。
才开第一扇窗,阳光已经找到空隙射进来。
震动过绒帘子,抖下灰尘,遇到太阳,一条光柱中无数小斑点争相飞舞。
别说我不习惯阳光,连我家的帮佣也不置信太阳居然射进陈家客厅。
一见阳光,才发觉屋子残旧不堪,地毯上全是迹子,根本不再是从前的紫蓝色,近家具的地方也肮脏得很,毛头全部被踩踏压平,不知恁地,没有阳光,便不发觉这些。
墙壁也不行了,沙发背上一条油腻,一定是国维的头油。
每次装修,纯为阴阳五行,与方位无关的东西,从来不去动它,用大块白布遮住算数,佯装看不见,眼不见为净。
不知要逃避到几时。
我抬起头,看见吊灯上积了厚厚的灰,佣人从来没想到要去抹一抹,因为主人家不在乎,她们何必操心。晚上亮灯,只以为幽黯别有情调。
另一角更不像话,墙搬过了,墙纸打补钉,用几幅翻版画遮住。
我骇笑,这就是我的家?住了十年,都没发觉它原来是这个样子。
阳光真能把一切照得千疮百孔。
我坐着的软椅,垫子亦已发霉,忽然觉得它触手潮湿,立刻扔到一角去。
不能再忍受了。
缘分已尽。
第六章
我的面孔,不知我的脸在阳光逼视下是什么光景!匆匆回到睡房,大力扯开窗前一切阻隔,对牢大镜子细看。
皮肤已经松弛了。
缓缓抚摸之下,觉得它还算得光滑细洁,但已没有太多弹力,本来不应如此,还没有老,还不甘心,但长年夜间出动,酒灌得太多,心思访惶,都有影响,还可以有救,一定有救。
一转头,看到身后那瓶白色的花。
它已残谢,花瓣枯干,沾上棕色霉点。越是美丽,越不经摆。
不过不要紧,毋需感触,他会派人送来新花,使之永生。
走的时候,根本不需要带走什么,不欠国维什么。
等他回来,即时要把握机会,同他说清楚。
国维进屋,看到夕阳普照,发呆。
“海湄,海湄。”他大叫。
对他来说,我不过是一个名字,从来不是一个人。
没有人发觉我的血肉,直到今日。
“我有话同你说。”
我望向他。
近看实在是不行了。像一些中年艳妇。国维也喜日夜都戴大墨镜,企图遮一遮鱼尾纹与雀斑,更加会双眼无神。额头布着横纹,牙齿尤其坏,烟吸得太多,焦油积聚牙缝,所以他不爱笑。
认识他吗?十年共处一室的人。
我开口:“我先说。”
“你有什么话要说?”
国维不信洋娃娃也有发表意见的需要。
“我决定离开这个家。”
屋里忽然静下来。
一圈阳光射在我脚下,随灰尘打转,我有点晕眩。终于说出口了,原来并不是太难,不过是一句话。
内心很平静很麻木,不是要等国维批准,只是知会他。
过很久很久,他问:“永远离开?”
我点点头。
他发火,大声说:“我问你是否永远离开?”
“你看见我点头。”我不会同他吵。
“到什么地方去?”
“总有地方。”
“跟谁?”
“没有人。”我挺挺腰,倔强而镇静。
“好,好!”
再过半晌,他还在说:“好,好。”
我的事已经完了,转头走开。
他挡在我面前,“就是这样?”
“我恐怕是。”
“你同你母亲一模一样!”国维咬牙切齿地说。
我没回答,他要侮辱我,激怒我,与我大吵。
我不打算回敬。
幸亏我没有孩子,她不必循我的老路,受我之痛,受我之苦。
当然,也与我身受之狂欢狂喜无缘。生命是公道的,可惜无常。
“十年了,”国维还要说下去,“十年了。”
他浑身战颤,一双手尤其如此,右手食指指着我,我注意到他手指早为香烟熏黄,连指甲都是咖啡色的。
他的反应强烈,超过我想象。
“正想同你说,我们可以结婚。”
不必,不不不,我不要同你生活。
“到这个时候才放弃,是不是太笨?”
“国维,我累了。”
“海湄!”
我退后一步,抓紧手袋,急急奔出取车。
我要到老地方去清醒一下。
驶车到酒店。
走至套房门前,已有感觉,花在等我,音乐在等我,他也在等我。
我推开房门。
小客厅内没有花。
发生什么事?这里每天都有花,不论我在或否,他都叫人把花放在茶几上,作为对我的尊敬。
难道刚巧是替换时间?
近露台的墙角有一只行李箱子。
这表示有人住在这里,谁?
是他。
他搬过来了。
我摇摇头,我一定要同他说,不能这样心急,我还未准备好,恐怕要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不想同人共住,我需要静下来重新思考,重新开始
自幼与父母住,后来走人国维为我准备的金屋,十年后终于走出来,不想贸贸然重蹈覆辙。
入睡房,看到他躺在床上,枕头压着面孔。
怎么在这种尴尬时分睡觉?
我轻轻拉开枕头,惊动了他,他张开眼睛,吓得跳起来,我一看到他面孔,也跳起来。
谁?这是谁!
金头发,蓝眼睛,这根本不是朱二,这洋人怎么会睡在这张床上?
难道摸错房间?
那洋人见到是一个唐人女子站在他床头,警惕之心去掉大半,对我笑起来,“好好好,原来是苏茜,好吗,苏茜?”
我呆呆看着他,弄错了,这酒店一定还有一间类似的房间,我心急摸错地方。
我转身便选,他自床上跳起来追我,赤裸裸,并没有穿衣服。
我倒不是怕他,酒店是朱二的,每一个侍役都认得我。
我伸手按铃叫人。
洋人取过毛巾围上,“这是怎么一回事?”他叫。
侍役闻声进房来,诚惶诚恐。
洋人指着我问:“这位小姐闯进来要与我同床共枕呢,请问她是谁?”
我也急急问侍役:“这外国人怎么在我房内?朱先生呢,把他请来。”
侍役看着我,像是不认识我,一脸蔑视。
我觉得不对劲,“朱先生呢?”
平常他们只要一见我,便会主动去请朱先生。
“小姐,”侍役怒目相视,“请你跟我来!”
那洋人说:“我不介意,这么标致的小姐,不常遇见。”他摊开两条手臂,耸耸肩。
我厉声问:“朱先生在什么地方?”
“朱先生在纽约。”背后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
我真正呆住。
这是怎么一回事?他怎么会在这种时候跑到纽约去,况且一声交代都没有。
怎么忽然之间,不过是数十小时之隔,这酒店里的熟面孔都不见了。
“我是大堂经理,小姐,请你跟我来。”这个人的声音是冰冷的,“你乱闯私人地方,妨碍我们客人,我们可以召警将你拘捕。”
我整个人都乱了,昏昏沉沉跟经理离开套房。
到门口,忍不住转头望,一点都不错,白钢字擦得挣亮:二○七。
这正是我那间套房。
朱二为我预备的地方,橱里挂满我的衣服,说好永永远远属于我……
我拧自己的面孔,这不是一个恶梦吧,怎么一切都变了,这像是聊斋故事,书生白天回头再来探熟悉的园子,只见荒芜的坟地,不不不,我要弄清楚。
那年轻的经理让我坐下,给我一小杯酒。
我茫然说:“我不是做生意的女人。”
这是我第二次被误会。
年轻人并没有反应过激,“小姐,”他客气地说:“这一点我也看得出来,但你是怎么闯到二○七号房去的?那外国人不认得你,你这样做,对自己也很危险。”
我用手掩住脸,“可否让我借用电话?”
“自然,请便。”
我还记得周博士的号码,线路接通,只简单地说:“我在豪华酒店,出了点事,请来接我。”
周博士像是听出事态严重,答应马上出门。
我疲倦地问:“这确是豪华酒店,是不是?”
经理答:“是。”
“有没有一个叫朱二的人?”
“有,”他耸耸肩,“人人都知道他是我们的老板。”
“但是他人现在纽约?”
“是,昨天飞走的。”
“你不认识我?”
“不,小姐,我不认识你。”
“你现在打算怎么样?”
“没有怎样,小姐,等你休息够,你可以自由离开。”
“你不打算拘捕我?”
“小姐,看得出你精神极受困扰,你还是等朋友来接你吧。”
“放在二○七号房那些衣服呢,房间是几时租出去的?”
“今晨,那位美国人刚下飞机,累极而睡,他很明显没有上锁,给你闯进去。”
“但那是我的房间。”
“你的房间?你并没有订房,我们没有记录,你怎么证明二○七是你的房间?”
我呆着脸:“他说的。”
“他说的?谁是他?”
这一句话提醒了我。
没有,他什么都没说过,他根本没有开过口,又怎么能把房间给我?
一切都是幻觉,想当然,自说自话。
不,不是一厢情愿,不可能,由他主动,绝对是双方面的感情。
我已弄不清楚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只闻得耳畔嗡嗡声。
这个时候,周博士赶到。
她带着一个朋友,由他取出证明文件,同酒店经理说了几句话,把我带走。
在车上,我什么话也没有说,紧闭着双眼。
周博士问我:“送你回家?”
“家,什么家,哪个家?”
如果是,我已无家可归。
我听见自己虚弱的声音说:“我回不去了。”
“胡说。”
她吩咐朋友送我回去。
一路上她把我的头按在她肩膀上,轻轻拍打我手背。
我向她断断续续地申诉:“他失踪了……为什么要这样做?刚开始,一直抗拒他,是他追上来,是他……”
“不要急,慢慢同我说,有的是时间。”
“不,我要找到他,越快越好,我要问他,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前后才一日一夜,事情来个天翻地覆,接受不了。
“家到了。”
“我不要回去!”
“你需要休息,医生快来了。”
“谁叫医生?”
“我,海湄,你相信我,对不对?”周博士哄着我。
我忽然醒过来,“我不是弱者,不需要医生,过一会儿就没事。”
我挣扎着去按铃。
“海湄——”
“你们请回吧,谢谢你,周博士,谢谢你。”她与朋友交换一个眼色,无奈地在门口向我道别。
我踉跄地回到屋内,一照面碰到国维。
他意外之极,但没有忘记讽刺我,“咦噫!这是谁?怎么回来了,回心转意了吗?”
我没有去理他。
回到房间,案头上的白色鲜花已全部变成棕黑色的花干,腐烂的花根发出怪味。
这是最后的一盆花,我的手不住地颤抖,这难道是最后的一盆花?
坐在床沿,用手捧着头,根本不知何去何从,失去全部思考能力。
国维进来问:“你决定不走?那对不起,我可要出去,约好几位年轻貌美的小姐,不好意思叫她们久候。”
我瞪着他。只见他已经打扮好,新烫的头发摊在微秃的额角上犹如开了一朵花,佩斯李领巾打得如六十年代的男明星,加上永恒的墨镜,这个滑稽的人已约了更年轻的女孩子,是的,我怎么可以忘记他一直喜欢极之年轻的女孩,只有十五六七的黄毛丫头,才不会对他表示怀疑,才会使他的信心恢复。
他朝我摆摆手,“再见。”他以胜利者的姿态离去。
他以为我在外头兜个圈子,想清楚想明白没有地方可去,没有出路,所以回头,于是他能够变本加厉侮辱我——反正已经撕破了脸。
我镇静下来。
事情坏得不能再坏,路已走到绝处,反而无碍了。外头在下毛毛雨,一滴一滴似雪水般冷,天空是铁灰色,与我一颗心一般调子。
我大笑起来,一直仰着脸笑,直至脖子酸软,佣人们吃惊,全部躲起来。
疯了吗,真疯倒也好,然而没有,还得亲自把全屋所有的帘子都拉拢。
同我一样,阳光只透进来一个下午,恐怕还是我们的幻觉。
我会再见他,我会找到他,一定。
谣言说,母亲病逝在精神病院,临终之前,她已经很胡涂,抱着一只枕头,频频叫“海湄,海湄”,但父亲没有告诉我,我是听别人说的,最后,也没有让我去见母亲。
她死的时候,是一个人。
父亲决意要她偿还一切,每一个仙,连本带利。
在复仇的过程中,他毁了自己,毁了女儿,也毁了后妻。
我想我得到父母的遗传各一半。
第一个要找的人,是玛琳,很明显,她认得朱二。那夜猝然在街上偶遇,她的表情告诉我,她见过朱二。
电话接通,听到我的声音无限讶异。
我的嗓子干枯,强笑问:“还在家里?嘿嘿嘿,我也是,无处可去。”
玛琳并没有像往日那般反应热烈,僵住在另一头。
“怎么,我的玩笑过火?”
“我不知你在说什么。”她冰冷。
“喂,我是海湄。”
“我知道。”玛琳不打算与我倾谈。
“有什么不对,我得罪了你?”
“对不起,孩子叫我,改天再说吧。”她挂上电话。
我愕然。
每个人都把背脊对着我。
再找安琪。
“玛琳怎么了?”
“你不知道?对了,这一段日子你人在什么地方?”安琪连珠炮似,使我放下心来。
“我到欧洲去了趟。”
“怪不得,也不同我们打招呼就失踪。”
“依你说,还得做广告?”装得这般轻松,好佩服自己,“玛琳不妙是不是?”
“已经妥协了。”
“怎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