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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吻留下的梦  第2页    作者:叶雯

  看样子,我的前途多灾多难。

  果然!钟响后,衣架一离开教室,洪玫瑰就挤过来对我说,一脸的陶醉样:

  “看到没?好迷人的眼睛!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我翻一下白眼,敲她一个响头:

  “得了吧你!上次是谁信誓旦旦地说省中那个白面书生多潇洒、多迷人?怎么,两个月不到,就移情别恋了?”

  玫瑰做了一个鬼脸,转向冬瓜:

  “冬瓜,你说,他是不是很迷人啊!”

  冬瓜羞怯地笑了笑表示同意,平素沉静的脸上闪过一抹娇羞。

  这两个女人,八成给沾了亚当的唾液。瞧她们那副痴迷的神态——唉!才第一回合而已,这日子,该怎么收场?

  星期天是懒人的天堂;我一觉睡到正午才起床。妈咪已经出门了,不知打哪里传来美味的饭香,这才觉得肚子饿得咕咕在叫。东翻西翻,翻到厨房。冰箱是空的,饭桌也是空的,我双腿一软,瘫在饭桌上。都是咋晚的长片害的,说什么让你看了破胆三次,结果,害我早上没饭吃倒是真的。

  我正不知如何是好时,客厅电话响了起来。

  是妈咪。

  “妈咪,你现在在哪里?”我忍不住开口问。肚子饿得着实难受。

  “我在三叔公家,晚一点才回去。”

  就这么一句,咔嚓一声,电话就断了线。我双手支着头,瞪着天花板发呆。肚子居然不响了,大概是饿过头了,所以五脏庙反倒一片太平。

  妈咪是闵家的珍珠,美丽又高贵,三十好几的人,仍不时流露着少女特有的青春美丽。妈咪一直保持着高贵、优雅的名门淑媛形象,可是,我实在不懂妈咪。有时看似童心未泯,偏偏又成熟世故;看似天真浪漫,偏偏又一身妩媚风情。然而,也只是“有时”,“冷漠的妈咪”通常才是我熟悉的影像。

  我真的是不懂她。

  楼下胡妈妈每回看见妈咪,就对她从头赞美到脚,恨不得能像影印机般把妈咪COPY到她身上。妈咪对于她的赞美,总是浅浅的笑,一贯的雍容华贵。很少人知道妈咪的冷和淡。她对邻居一直是温和有礼的,一切淑女该有的礼节,她都不会欠缺。

  不过,我对胡妈妈实在没什么好印象。不是我对她有偏见,而是,老实在很烦人呢!老爱东家嗅嗅,西家闻闻的,又不知打那儿收集的一大堆马路消息,常常就见她在巷口杂货店和那票三姑六婆“清谈天下事”。女人嘛!这点我不忍苛责她,怪的是她特别喜欢往我家钻,没事借个酱油摸个醋什么的,一赖又不是三、五分钟可以解决的。东西借了,有去无回也就算了,偏偏她又特别喜欢撩拨我,老爱拿“她家小娇娇、小柔柔”和我相比对。大概她也知道,妈咪艳丽不可方物,怎么比都只有自讨没趣的份,所以专挑我这个软柿子下手。活该我不争气,基因又突变,每回只要胡妈妈柴米油盐酱醋茶随便借个什么回去以后,妈咪就比往常更冷漠。

  其实胡妈妈也算是个标致的女人,只是,和妈咪一比,就全给比下去。她大概因此心态不平衡,才专找我的碴。

  胡家两姊妹,姐姐妹胡娇娇大我一岁,专科生,高挑健美,一双长腿系住了一长串的裙下忠臣。功课不好没关系,女孩子就是要有人追求,才显得出她的价值。这一点,胡家方圆五百里内没有人比胡娇娇更有价值。

  妹妹胡柔柔和我同年,矮了些,但同样的清秀可人,而且头脑是高级脑汁浆的。据说她家墙上壁纸,都是用胡柔柔各色的奖状糊的;惨的是,她居然和我同校同又班。就连她们家那只懒惰至极的胖咪小乖,偶尔咬死一只蟑螂,都比我家那只被老鼠逼着跑的白鼻猫强——如果有老鼠的话,妈咪一气之下,把白鼻猫放逐到乡下大姑妈家。相形之下,我的处境就更艰难了。

  我除了遗传爹地妈咪的身高腿长外,只有一双并排的一字浓眉和黑白分明的眼睛还算清丽动人。鼻子虽然还算高挺,头发虽然还算乌黑,却绝不如妈咪那般让人一见惊艳,甚至连胡娇娇那等巧笑倩兮的靓女风姿都谈不上。论起学间功课,经过胡妈妈千里驿站快传,谁都知道我那碗又浓又鲜的夏令大补汤。

  所以,不是我对胡妈妈有偏见,而是——你看,她实在是很烦人呢?

  现在,门铃响了,八成一定又是胡妈妈要借个什么油盐酱醋的。

  果然!“阿椿啊!你妈咪在不在?不在啊!是这样——哎!真不好意思!我们家酱油刚好用完,来跟你们先借一点厂’我到厨房把那瓶尚未开封的酱油拿给胡妈妈,她笑列了嘴:

  “谢谢啊!真不好意思!对了!听我们家柔柔说——”

  楼下胡娇娇的叫唤,打断了胡妈妈喋喋不休。难得她星期天会在家!胡妈妈三步并两步的下楼去——皇天在上,我真希望她随便跌个跤什么的,起码两三天不按我家的门铃!

  这一堂是我最喜欢的历史课。劳勃瑞福讲课完全不按牌理出脚,稗官野史,懦林演义,讲得口沫纷飞,我也听得趣味盎然。

  劳勃瑞福是女中的历史老师,一头柔顺、波浪成形的浓密黑发,闪着耀眼的光泽,外加阳光般的朗笑,活脱是荧幕里充满性感和男性魅力的劳勃瑞福。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样欣赏他的。玫瑰就嫌他温温的,禁不起风吹日晒的薄弱相,没什么男性气概;冬瓜也对他没好感,说他‘不正经,一睑撒旦式邪恶的笑容”,而且,课也不好好地上,专讲些旁门左道、怪力乱神,难怪混了这么多年了,还只是个高中的小教员。

  “那个衣架不也只是个高中的小教员?”我有点不高兴了,故意抹黑她们的偶像。

  “那不一样!”玫瑰很快的接口:

  “人家是学成归国,校长重金礼聘的——这还是因为他们两家的交情,校长才请得动的呢!比起你那个劳勃瑞福强多了!”

  “你怎知道的?”我还来不及回嘴,冬瓜就急急问道:

  “我是听一班陈胖说的。她老姊大学时和裴裴同校。”

  裴裴!真亏她叫的这样自然顺口。

  “玫瑰”,我挖苦道:

  “什么时候开始,那衣架变成你‘亲爱的裴裴?”

  “我怪声怪气了。你自己呢?你那个‘亲爱的劳勃瑞福’呢?”

  皇天在上,我可从来没有暗恋过劳勃瑞福!我是欣赏他,觉得他性感没错,可是这并不表示我喜欢他。而且,凭心而论,劳勃瑞福幽默风趣,绅士派头十足,又不守着教科书教死书,很难不打动少女的芳心。

  像现在,他正讲着唐明皇和杨贵妃的韵史,背靠着课桌,单脚跨坐在讲吧下第一排空位的桌上,浑身散发出一股成熟男性的味道,脸上一抹淡淡挪榆的笑。冬瓜的话在我心里发酵,我竟觉得,他的笑隐含着一股邪恶的魅力。

  “闵怀椿,你对我的看法有什么意见吗?”劳勃瑞福眼力真好,我们一个在长江头,一个在长江尾,他居然看得到我甩头的动作。

  我默不作声。刚才想得出神,根本不知道他到底讲了些什么。

  “闵怀椿,请回答我的问题好吗?”劳勃瑞福不放弃他的坚持,虽然仍是那么温温的。

  看来是躲不掉了,我站起来,清了清喉咙:

  “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传到后世,听起来好像很缠绵动人,白居易甚至为此写了长恨歌传颂于世。可是,当我知道杨玉环本是寿王妃子,当我知道杨玉环才二十出头,而唐明皇已逾知天命之年时,我有点疑惑,不知道他们的爱情是否有点不美,有点不纯。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白发红颜的爱情就不美,就不令人感动,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情,会不会掺杂一些现实的因素存在?你看!李隆基贵为一朝天子,在那个时代,这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对象;我的意思是——会不会因为他的无比权势,我是说,他们的爱情,是不是多半因为唐明皇的地位权势烘托而成,而其实并没有那么动人!也就是说,杨玉环实际上爱的是唐明皇的身份地位多于他本人的。

  当然,这是无可厚非的。在那个凭媒约之言,指腹为婚论定终身的时代,要谈论爱情,未免太不切实际。即便是二十世纪的今天,爱情也不是那么令人刻骨铭心的,多的是条件式买卖般的爱情。‘至情只可酬知己’是傻瓜在执着的,当然,我并不是否定爱情的神圣,而是……而是……你看,这个社会既然容许离婚的存在,一个人既然能够反复地一直‘深刻’地爱过一个又一个的异性,爱情这东西,大概也就不怎么令人感动了。

  真正的爱情,美在生世的约定,令人感动在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执着。唐明皇后宫佳丽三千,虽然专宠杨玉环一个,这份情多少还是打了点折扣,而杨玉环既然已付出过一次真情,她对唐明皇的真心,又能真切到什么样的地步。甚至我要怀疑,当初她对寿王的爱,有几许是真情真义!

  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若要用人类与生俱来的生理欲望作为自己感情不忠实的借口是行不通的。人因有爱怨憎恨,才有别于其它的生灵;也因为一生对感情的执着,才有别于动物单纯为繁衍后代的情欲。如果说,爱情可以因为时移境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爱恋不同的对象,那我们谈什么天长地久?又凭什么高呼爱情的神圣与真情的不朽?”

  说完,我坐了下来,全班静默无声。劳勃瑞福皱着眉,若有所思地着我瞧,一句话也不说。

  我有点不安。钟声这时响了起来。

  劳勃瑞福仍是一动也不动地保持着同样的姿态,全班开始交头接耳起来。好一会,大概五分钟吧!他才如梦初醒般,宣布下课。走出教室前,犹回头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怪怪的!

  他一离开教室,玫瑰就拥了上来:

  “哇噻!真不是盖的!说得他一愣一愣的!”惜惜双人鱼扫校*寻爱*小说制作室冬瓜也回过身,兴奋得几乎是用叫的:

  “真精彩!不过,没想到你是这样个老古板,‘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我的天啊!”

  我笑笑,不说话。任由她们怎么嘲笑、询问、央求,就是不说话。天知道我是怎么说出那一大篇话来的!当时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现在倒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后悔也没用了,只是不知道劳勃瑞福心里会怎么想!

  那天整天,拜“鸡婆”那票人所赐,高二各班都在传颂我那篇“精彩的名言”。她们是在等着看笑话,个个神情暖昧嘲弄。鸡婆那票人一向和我不和。其实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过节,只是女孩子那股潜在的对于同性的反动,使得彼此相看不顺眼。她们既然不喜欢我,我自然不会无趣地自找麻烦。所以,和她们一向是楚河汉界,径渭分明。

  现在,她们有心拆我的台,好让我成为笑柄。我知道她们喜欢劳勃瑞福,大家都喜欢劳勃瑞福。玫瑰和冬瓜嘴里说讨厌,心里可不讨厌。就像银河里众所瞩目的大明星般,劳勃瑞福是女中千百双眼凝眸的灿星,女中上上下下的人,没有不为他着迷的。听说教护理的林丽梅老师,每次见到他都失了魂似的。即使现在裴健雄又冷又高贵的形象入主女中,也掩盖不了劳勃瑞福的光芒。

  他们是不同典型的人,劳勃瑞福成熟、幽默,充满绅士的风度;裴健雄则冷漠、淡傲,一身闲适的冷淡。比较起来,劳勃瑞福更是成熟性感的魅力。

  两人的身材、五官其实都不相上下,差别在那气质与态度而已。多数人,还是比较喜欢劳勃瑞福,包括我——我是说——欣赏。我不敢想太多,在我的直觉里,那样的男人容易令女人伤心——小说电影看太多的后遗症就是如此了。

  那么,这和她们扯我后腿,又有什么关系。很简单,因为今天这番话,起码让劳勃瑞福平白注视了我五分钟。

  劳动瑞福是万人迷没错,可是他对每个人都淡淡的。他的淡,不同于裴健雄不近人情的冷漠,而是一种温柔婉转有礼的距离。难怪有多少被他笑容拒绝的人,就有多少愈为他着迷的人。大家都在猜,他到底在挑剔什么?否则三十一岁的人了,成熟又有魅力,却连女朋友也不曾见他带过一个。

  关于他的传说,众说纷纭。有的说他结婚又离婚了,有的说他有个小孩子在乡下,有的说他以前曾被抛弃过,所以现在拒绝所有的女性;更荒谬的,说他正和某个明星同居在巢。说的绘声绘影,煞有其事,然而真象究竟如何,却是谁也不知。

  至于裴健雄的传说就简单多了:二十五岁;未婚,刚从国外拿了学位回来,有个天仙般的未婚妻还在国外念书,之所以会在女中教书,完全是因为卖校长的面子暂时帮忙。据说两家交情非浅,校长对他十分礼遇。

  啧!这些传说,听得累死人了!

  好不容易,连挤带扯的,才挤下这班绞肉酱似的公车。亏它还是进口的,破铜烂铁一堆!冷气声、引擎声,收音机传出来的魔音声;汗味、发臭味、香精味——天啊!这是什么样的世界——一抬头,巷口处,胡家母女可怕的身影正被夕阳曳得细细长长的。正盘算着该如何冲过重围时,来不及了,胡妈妈高八度尖锐的嗓音正穿透空气刺进我的耳膜。

  “阿椿啊!你回来了!听我们小柔柔说——”

  该死!不等她说完,我飞快地跑过去,点个头,装作很急的样子,直奔回家免不了还是碰上胡柔柔似笑非笑,一点轻睨,又似是一点难堪的脸容。

  胡柔柔也真是可怜!有这样的母亲。大概有时也因为她母亲而觉得难堪吧?所以才会不要命的用功,反常的骄傲。我想,她对我没什么好感。我们常常上下学时在路口相遇,招呼也不打一个,各走各的路。

  而我想,她也是少数几个不喜欢劳勃瑞福的人,有一回,班上同学谈论起劳勃瑞福时,我碰巧看到坐在不远处的她,露出一脸不屑的样子。往后几次上劳勃瑞福的历史课时,同学皆一副陶醉的模样,唯独她,冷冷做做的,笑也不笑。

  胡柔柔其实是清秀美丽的,但因为她的头脑好,所有的焦点都落在她的功课上,她的美丽也就给掩没了。妈咪有一次就说了:

  “胡家姊妹,姊姊看似健美丰满,其实远不如妹妹优雅动人。”

  妈咪以她独具的审美眼光透视一个人,绝对是错不了的。可惜那时我没有勇气问问妈咪对我的看法是怎样。我会是个美丽动人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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