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红楼梦》的句子回他:“纵然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事情并不容易解决,前世我欠下玫瑰良多,只好这样解释,就在黄宅动工装修的那一日,她竟出现在我面前。
我抬头看到她非常震惊,瞠目结舌,一时间分不出是幻觉还是真象。
她却已抓住了我的手,摇两摇,轻声说:“家敏,你怎么整个人不见了?我想念你呢。”
我本已脆弱的心灵如何经得起这样一击,顿时粉碎成一片片,我顺手轻轻握住她的手,决定死在她的绿罗裙下。说也奇怪,立志豁出去不顾,心境反而安静,我认了命了。
“你怎么瘦了?”她问我。
我随口答:“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瘦人憔悴。”
她温柔地笑,“你这孩子。”
我将她的手贴在脸上。“下了班我们出去吃饭吧。”她建议。
我说:“八点钟我来接你。”
玫瑰离开以后,黄太太来了。
我低低地向她诉说一切。
她眼睛并没有看着我,只细细声说:“你去吧,快乐一下也是好的,你是单身男人,她自己快将离婚,没有什么不合情理之处,我看你熬得快要死了。”
“谢谢你。”我低声说。
她叹口气,“我乐得做这个顺水人情,谁也不能力挽狂澜于既倒。”
“我觉得快乐,”我坦白地说,“是那种回光返照式的快乐,我知道玫瑰不会爱我,她来找我,也不过是不介意有我这个伴而已。”
“祝你幸运。”黄太太黯然。
“黄太太,你快乐吗?”
“我?”她抬起头,“我与振华都善于控制感情,我对恋爱的看法与常人略有出入,一般人认为恋爱是好的,我却觉得这是种瘟疫,倘若能够终身过着无爱无嗔的生活,那才是幸福,故此恋爱实属不幸。”
我轻轻答:“那是因为一般人并不恋爱,到了时候他们结婚生子,毫无选择可言,遇到条件略高的对手,苦苦追求一轮,他们便自以为在恋爱。”
黄太太黯然说:“那么一般人还是很快活的。”
当天晚上,我的快活并不在一般人之下,我去理了发,刮清胡须,换上我最好的浅色西装,精神抖擞,去见黄玫瑰。
玫瑰穿白色的低胸裙子,戴细细的钻石链子,脸上刻意化妆过,美艳不可形容,头发修短至肩膀长度,用一朵花别在耳朵后面,蜜色的皮肤柔软光洁,足上一双白色凉鞋,脚趾搽着浅玫瑰红。
我沉醉在她美色中,她修长地走过来,我轻轻拥她在怀中,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快乐的人了。
我整晚握着她纤细的手,与她共舞,我们并没有说很多话,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我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在享受一个快乐的晚上,我在恋爱。
当晚有月色,我们在路上散步,走了很久。
我怕她累,但她并没有出声,于是我们一直走,走向永恒,越走我的精神越好。
然后我们在一家小店内喝酒,我的唇还没有碰到酒精,就已经先醉了。
送玫瑰回去,她倚在门框,双手叠在胸前,无限娇美,眼下那颗痣仍然似一滴眼泪。
她轻轻说道:“老房子装修好了,再请你进去坐,这里是哥哥的家。”
“再见。”我依依不舍。
“明天见。”
“明天我来接你。”我说。
第二天玫瑰并没有在家,黄振华陪她去接女儿,我扑了一个空。
我只好回写字楼忙正经事,每隔一个钟头去查问一次,黄太太答应玫瑰一回来便马上通知我,叫我放心。我恳求黄太太替我说几句好话,让玫瑰准我见一见那个小女孩子。
中午时分,黄太太告诉我,我们在家用午膳,我说马上赶到。黄振华接过电话,说只准我请一小时的假,出乎意料,他的声音很平静,并没有责备我。我顿时羞愧起来,我答应他的事没有做到,他已经放弃我了。我刚预备出门,咪咪来找我,约我与她午膳。我无选择,告诉她我没有空,我有重要的事要做。
咪咪凝视我,一声不发,拾起手袋就走。
我不忍,拉住她。
咪咪并没有发怒,她低声说:“我再是个笨人,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想最好的方法是让我退出。”
我竟不知如何回答。
“我看你也够辛苦的,也经过苦苦挣扎,但此刻你已经决定放弃我,我不怪你,人们当然只做对他们本人有益的事。”
我低下头,却不肯放她走。
“我很爱你,家敏,但我决定随遇而安。如果你肯看看我,你会发觉,在这两个星期内,我确是为你消瘦,每个人都是另一个人的傻子。”
我抬起头看她,发觉她真是瘦得厉害,这大半个月来,她容忍我直至毫无转圜的余地。
“再见,家敏。”
“咪咪——”
“别担心,我总在这里等你的,我不会阻碍你。”她挣脱我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往黄家途中我心情郁塞,直到看见小玫瑰。
是黄振华来替我开的门,他身边跟着一个小女孩子,约七八岁大。
黄振华喜形于色,他弯腰对那小女孩说:“小玫瑰,叫溥叔叔。”
小女孩子并没有叫我,她抬起头看我一会儿,然后抿住嘴笑一笑,躲到她舅舅身后去。
我呆住了,这简直是玫瑰的缩影嘛,连眼角下的蓝痣都十足十的翻版一次。
玫瑰跟着跑出来,她穿着一套黑色香云纱的唐装衫裤,脚上一双绣花拖鞋,见到我熟络地说:“家敏,见过我女儿没有?”
我看到玫瑰,心头就绞紧。
玫瑰她那身石塘咀红牌阿姑式的打扮看得我心神摇曳,她左腕上戴着两只纯金麻花镯子。我从未见过装扮得如此出神入化的女人,她的美姿可以无穷无尽地发挥至无限量。
我坐在一角尽情地欣赏她。
她走到我身边来,“家敏,你不高兴?怎么脸色这样坏?”
我低着头,“是的,我跟一个朋友闹翻了。”
“是女朋友?”
我点点头。
“是——为了我?”
我又点点头,“她没有跟我吵,她很了解,转头就走。”
玫瑰讶异,“多么瀟洒。”
“是,”我的眼睛红了,“她是一个好女孩子,品格很特别,而且骄傲,不发一言拂袖而去是最大的骄傲。”
玫瑰看我一眼,“我可做不到这一点,我这个人最暴戾,我遇到这种事,非得搅得两败俱伤不可。”
“你不同,你做什么都会获得原谅。”
“真的吗?”她笑一笑,神情忽然去到很遥远,“家敏,你容忍于我,对我好,不一定代表每个人都如此,你们都会以为我在感情方面是无往而不利的吗?事实上并非如此。”
我刚想答,小玫瑰跑了过来,伏在她母亲的膝盖上抬头看我。
我对她伸出手,她犹豫一刻,握住我一只食指。
我苦涩问玫瑰:“早十年八年,你在什么地方呢?”
她知道我指什么,因而微笑答:“忙着捣蛋、恋爱、读书闹事。”
黄振华在一角大声说:“喂,过来吃莲子百合汤。”
“大哥不那么生你气了,”玫瑰笑说,“他这个人,有鸳鸯情意结,但凡有男子与我比较谈得拢,他就认为人家在追求我,于是装就一副舅老爷的嘴脸来欺侮人家——真是有条脑筋出了毛病。”
她说得这么诙谐,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玫瑰又说:“女朋友那里,解释一下就没问题了,别为我的缘故有什么误会,划不来。家敏,你看,我女儿都这么大了。”
我握住小玫瑰的小手,贴在脸边,还未来得及说话,黄振华又嚷了起来——
“喂,冰冻的百合汤搁热了就不好吃,你们在那里绵绵叠叠地说些什么呢?”他非常不耐烦。
我悄声对玫瑰说:“我对你……是真的。”
玫瑰怜惜地看住我,刚想说什么——
黄太太把百合汤端到我们面前来,黄振华赌气领着小女孩到书房去看连环图画。
黄太太问我:“家敏,你好吗?”
玫瑰看我一眼,“他大为不妙,女朋友跑掉了。”说完也跟着进书房去。
黄太太惋惜地说:“咪咪是城里罕见的好女孩子,我可不担心她会嫁不出去,我担心的是你,想你也知道,玫瑰不会爱上你。”
我喝着甜的汤,苦在心中,百合特有甜带涩的香甜像我对玫瑰的爱。我淡淡地问:“她的择偶条件究竟是怎么样的?”
“哪有什么准则?不外是一个遇字,”黄太太说,“玫瑰有真性情,不比我们。”
“黄太太,”我抬起头,“依你看,我是否爱上了玫瑰?”
黄太太叹口气,“那自然是,你这个症的征象再明显没有。”她笑,“头眩、身热、心跳、寝食不安、患得患失、心神恍惚——是不是?”
我苦笑,“原来世界上真有爱情这件事。”
黄太太点头,“是,一种瘟疫,足以致命,别忘记罗密欧与梁山伯。”
我躺在黄家的沙发上,我不想做他们,他俩不外是一口浊气上涌,死了算数,格调实在不高。
“我知道你想做谁,做庇亚翠丝的但丁是不是?”她笑。
我衷心说:“黄太太,你真是个玲珑剔透的女人,黄先生福气恁地好。”
“哦,他看中我不外是因为我比一般女郎略为精彩,”黄太太笑,“黄振华是不能忍受2+2:“4或者3+5:“8这一类女人的,而我呢,我是(9A+8A一2A)+5B ,他于是满意了。”
“他自己是什么?”我笑问。
“他认为他自己是微积分。”
我心情再不好也禁不住哈哈大笑。他们一家人说话之活泼,真叫外人忍俊不禁。
黄振华出来骂,“你这小子,不学无术,就见你逗我老婆玩笑,你小心我揍你。”
我还是笑,一不小心推翻椅子,整个人元宝大翻身摔一个筋斗,痛得眼泪都流出来。
笑中带泪,没比这更凄酸了,除了天边月,没人知。
我始终提不起勇气约咪咪出来,想想又委屈了她,往来这么多年,无声无息一句对不起就把人家丢在脑后,连普通朋友都不做了。
写信,撕掉一整本信纸都写不成,呕心沥血解释不了我心中的千言万语,呆呆地坐在书桌前。这封信是一定要写的,这是我唯一的交代。
我再取一叠信纸出来,伏在桌子上,过半晌才写了半页纸。一直写到天亮,总算把信寄了出去。
相信我,做这件事一点快乐都没有,非常痛苦,虽然由我主动抛弃她,我可称为胜利者。
我一夜不睡,大哥起床的时候我在吃早餐。
大哥看我一眼,“你最近睡得很差吧?”
“简直没睡过。”我说。
“为了黄玫瑰?”他微笑问。
“是,为了她。”
“这是一种痛苦的享受,”他坐下来。
我递茶给他。
我说:“我可不比你,控制得那么好,修炼有素。”
他声音很平静,“这种事不临到自己是不知道的,也许有一天,遇见了那个人,我会摔得比你更重更痛。”
“不可能。”我不置信,“大哥,你的血都要比我们冷三度。”
他轻笑数声。
“大哥,像你这样的人……”我惋惜,“你根本不应活在今天,你这样是行不通的。”
他抬起头,眼睛看得老远去,用手支着后脑,他说:“有什么通不通,你早点结婚,生九个孩子,便就解决了难题。”
“你呢?”
“我?”他不说下去。
大哥这人,不知有什么不对劲,整个人充满消极的味道,使我担心。我说:“为什么一定那般执著呢,女人只要爱你,肯与你生孩子就好。”
我说:“大哥,你不能要求他们与你懂得一样多,神仙眷属是很难得一见的,你数得出璧人吗?”
“有,眼前的黄振华先生夫人。”大哥燃起一支烟。
“黄振华这斯,”我笑道,“他的运道真好。”
“他们也是迟婚的。”大哥说,“老黄这个人,找了十多年,才遇见到他的理想。”
“有时候感情是可以培养的。”我说。
“我不需要那样的感情。”他说。
“你爱梵哑铃一辈子,它又不会跟你结婚生子……真是,七万美金一只琴。”我说。
大哥微笑,他一贯纵容与忍耐我对他的指责,他说:“那跟你买一辆摩根跑车有什么不同?”
我强辩,“女孩子欣赏摩根跑车为多。”
“我实在不在乎女人欣赏我。”大哥说。
“呵,那么口硬,以违反自然为原则。”我说,“将来你终于娶了妻子,我就把这话重复给你听。”
“那敢情好。”他站起来。
“你又去练琴?好,你一直躲在家中,她会来找你的。”我又挖苦他。
“说不定她摸错了门,”大哥挺幽默,“今天我就可以见到她了。”
他进去换衣服。
我取起公事包上班。
黄振华见到我,自然而然地发起牢骚来。他说玫瑰的丈夫方协文无论如何不应允离婚,现在赶了来与玫瑰谈判,这人早晚要到的。
我知道黄振华对这个妹夫的厌恶,故此采取中立。
我现正追求玫瑰,以我的骄傲,不屑去踩低方某这个人来抬举自己,毫无必要。我知道自己的份量。
当天我想约见玫瑰,但她告诉我实在抽不出空来,我只好作罢。
驾车回家途中,我跟自己说:现在咪咪可收到了那封信?
她的反应又如何呢?我永远不会知道,从此之后,我与咪咪是陌路人了。
大哥比我早回家,他的烹饪手艺一向高明,做了一大锅喷香的罗宋汤,连女佣人都称赞。我一边吃一边叹息,像什么话呢,精通拉丁文的大律师,练琴之余,在厨房一展身手……活该娶不到老婆,太抢镜头了,普通一点的女人,哪敢往他身边站。
这几年他并没有特别显老,却比往日更加清秀忧郁。
他问我汤的味道。
我嬉皮笑脸地说道:“汤不错,你几时学缝纫呢,我有几条牛仔裤要改一改。还有,快凉了,帮我打一件毛背心。”
“你心情倒好,”大哥说,“今天咪咪找到我那里,直哭了一小时。”
我放下汤,一阵阴霾遮上心头,“说些什么?”
“没说什么,只是流泪,我最怕女孩子落泪,心都碎了。”他摇摇头,“这种事岂真的无可避免?”
“她真的没有埋怨我?”她收到那封信了。
“也没有祝福你,对不起,她没有故作大方,哭完站起来就走了,真是一个高贵的女孩子。”大哥惋惜地说,“如今连这样的女孩子也难得。”
我不敢作声。
“不过我相信你是想清楚了的,我不便管你的事。”大哥说。
“大哥,”我感动地说,“这些年来,是你教我养我,你的命令我一定听从,假使你叫我立刻娶了咪咪,我也一定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