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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第14页    作者:亦舒

  “胡说!”他沉声道,“我为什么要令你不快乐?”

  我连忙赔笑说:“是,是,我不过说说而己。”

  他已经回书房去了。

  我叹一口气,觉得太难讨好这个大哥,他那孤僻的性子——

  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声大作,像是一个淘气的孩子急急地站在门外讨糖果。女佣人去开了门,玫瑰站在门外。

  我“霍”地站起来,“玫瑰!”

  她气急败坏,“家敏,我刚自老房子回来,他们把我的书房拆掉了,我急得不得了,马上赶了来,我们不是说好的吗,什么都可以动,独独那间书房——”

  “不不,你放心,他们只是移一移那面墙,那书房是不动的,你千万放心。”我不知如何安慰她才好。

  “呵。”她像一个孩子似拍拍胸口,“吓坏我。”

  她的头发束成条马尾,一条窄脚牛仔裤,一件宽大白衬衫,脸上没有任何化妆,一额的汗,我心痛了,伸出食指替她划去汗。

  我低声说:“你说过什么,我都牢记在心,我怎么会忘记,你不放心其他的人,也该放心于我。”

  她温柔地笑,倚在门框。我注意到她脚上穿着双旧日本拖鞋,衬衫内没有胸罩,美丽的胸脯若隐若现,我忽然别转了头不敢再看,面红耳赤。

  我忽然想起十五六岁的时候,在圣诞舞会中与女同学学跳舞,第一次拥抱异性,感觉相仿,呵玫瑰玫瑰,我为你倾倒。

  她侧侧头,问我:“谁在弹琴?”有点诧异,“我从没听过如此感情丰富、冲动、紧张的乐章。”

  我答:“那是我大哥。”

  “他是音乐家?”

  “不,他是大律师,但是九岁开始练梵哑铃,他是个怪人。”我耸耸肩。

  “那乐章是什么?”

  “你没听过?那是梁祝小提琴协奏曲中之楼台会一节,祝英台向梁山伯申诉她已经许配马家了,乐章绷紧哀艳——虽然大哥说听音乐不能这样子理性——”

  乐章已经停了,我注意到玫瑰向我身后凝视,我转过头去,看见大哥站在书房门口。他什么时候打开了门?

  我咳嗽一声,介绍说:“这是我大哥家明,大哥,这是玫瑰,黄玫瑰——大哥,大哥?”

  大哥如梦初醒,轻轻说,“黄小姐,你好。”

  我忍不住笑出声,真俗套——黄“小姐”。

  但是玫瑰却说:“溥先生,你那琴声……太美丽了。”

  我笑道:“大哥,你遇到个知音人了。”

  大哥没有回答,他凝视玫瑰片刻,说声“宽恕我”,转头就回书房。我只好代他解释,“我这大哥生性孤寡,别去睬他,来,我送你回家吧。”

  “可是他长得不像你。”玫瑰说。

  “你也不像黄振华。”我微笑。

  “通常人们形容秀丽的女子为‘不食人间烟火’,今天见了你大哥,才知道男人也可以有这种容貌。”

  “他走火入魔。”我说。

  “他结了婚没有?”

  “从没结过婚。”

  “可有女朋友?”

  “没有女人配得起他。”

  “从没有同女人相处过?”

  我摇摇头,“没人会相信,从来没有,我怀疑他仍是处男。”忍不住又微笑。

  “这是不可能的事。”玫瑰睁大眼睛,“我们只不过是血肉之躯。”

  “我与他不一样,我这个大哥守身如玉,而我,我只是凡人,我喜欢一切美丽的东西,特别是美丽的女人。”我坦白地说,“美丽的女人永远令我心跳。”

  “他难道不觉得寂寞?”玫瑰问。

  “谁?大哥?他?有一个时期,为了让我读大学,他工作很辛劳,根本无法结识女朋友,后来事情搁下来,他致力于音乐……我猜他是寂寞的。但他这个人非常高贵,永不解释,亦不埋怨,他是我一生中最崇拜的人。为了我,他颇吃了一点苦,但我的生活却被他照顾得十全十美,为了我他没有结婚,现在我自立了,他却又失去机会,我猜他决不愿娶个十七八岁的无知少女为妻。”

  “但很多女孩子会喜欢他。”

  “她们哪里懂得欣赏他,”我说,“此刻香港的女孩子人生最终目的不过是坐一部司机接送的平治房车。”

  “这样的愿望倒也容易达到。”玫瑰微笑。

  “于是大哥也没有与女人相处,他是异常清心寡欲的一个人,你知道吗,每个星期天早上他练字——”

  “练什么体?”

  “瘦金体。”

  玫瑰沉默。

  我们趁着月色在浅水湾喝咖啡。

  我滔滔不绝对玫瑰诉说关于大哥的事。

  “——女人们又不高兴去钻研他的内心世界,她们只知道他有一份好职业——如此而已。他的好处不止印在卡片上的头衔,况且大律师根本不准在卡片上印头衔,卡片上只登姓名地址电话。”

  玫瑰叠起手,将下巴枕在手上。

  “渐渐他就不去找对象了,几次三番对我说,可遇不可求,可遇不可求。他为我牺牲了那么多,我又不能帮他,他越来越沉默。”

  玫瑰抬起眼,“那也不然,他并不沉默。”

  “为什么?”我诧异。

  “他的心事全在他琴声里。”玫瑰问,“你没听出来?”

  “什么?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你留意听一下就知道了。”

  我侧头想了一想,玫瑰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心又细,呵呵,她听懂了大哥的琴声。

  过一会儿她说:“方协文明天到香港。”

  “不要怕他。”

  “谢谢你,家敏。”

  “我会支持你。”我说。

  方协文这个人,正如黄振华所形容的一样,是个绝望的人物。

  他肥胖,不修边幅、笨、迟钝,连普通的社交对白都说不通,夹在黄家一群玲珑剔透的人当中,根本没有他立足之处。他大概也很明白这一点,因此更加放弃,不住地用一条皱腻的手帕抹汗,身上穿美国人那种光滑的人造纤维料子的西装。

  方协文的西装领子还宽得很,胡乱缚条领带,足有四寸阔,一双皮鞋的头部已经踢旧,袜子的橡筋带松开来。

  香港一般的银行小职员都还打扮得比他入时、整洁,但他像所有在外国小镇住久了的华人一般,言语间还处处要透露他的优越感,一切都是美国好,美国人连煎一条鱼都好吃点,美国的月亮是起角的。

  但我并不耐烦与他争执,何必呢,他是一只住在井底的青蛙,只要他高兴,管我们什么事。

  我心中只是暗暗吃惊玫瑰竟会与这样的一个男人度过十年。

  方协文跟玫瑰母女根本扯不上关系,从头到尾。他是局外人。

  正如黄振华所说:“小玫瑰竟会有这么一个爹。”

  方坚持不肯与玫瑰离婚,他还想控制玫瑰,希望她跟他回去。

  玫瑰的神色很冷淡平静,有种事不关己的感觉。

  方:“我不离婚,你仍是我的妻子。”

  玫瑰:“没有可能。”

  方:“孩子是我的。”

  玫瑰:“整件事是没有可能的,我即使死在你跟前,也要离婚。”

  我可怜方协文。

  他还想说什么,黄振华已经阻止他:“方协文,一个人见好要收手,玫瑰已经付出给你,她一生光阴中最好的十年,请问你还有什么不心足?她跟你在一起根本是一个错误,你应当庆幸你有过与她共同生活的机会,适可而止。”

  黄振华说这番话的时候脸色铁青,黄太太在一边暗暗摇头。

  玫瑰站起来,“家敏,麻烦你与我出去兜兜风。”

  我陪她把车驶往石澳。

  在沙滩上坐了很久,她才抬起头来,以一种极端迷茫的声音说:“怎么我会跟这个人结了婚?怎么又会跟他共度这许多日子?”

  我并不知道答案。

  早餐桌子上,我跟大哥说起这件事。

  我说:“月老是很恶作剧的,专把两个不相干的人扯在一起。玫瑰这些年来,日子不晓得怎么过。”

  大哥喝着矿泉水问:“你现在算是她的男朋友了?”

  我苦笑,“我有这样的福气吗?”

  大哥不出声。

  “你认为她怎么样?”我问。

  “美丽。”

  我点点头,“令人心悸的美,三十岁了还这么美。”

  “三十岁是女人最美丽的时间。”大哥说。

  我接下去,“如一朵盛放的玫瑰,因为知道她马上要凋谢了,额外凄艳,我简直受不了这一击,她的皮肤略为松弛,轮廓却完美如初,疲倦的神态,仍然带点天真的语气——但愿我有资格看着她老。”

  大哥不出声。

  我完全受玫瑰迷惑,大哥知道。

  我说:“大哥,也许你会不耐烦照顾一个这样的女子,但——”

  大哥打断了我的话,他站起来出门上班去。

  我怔住在那里,或许他不赞成我与玫瑰来往,因他自己过着冰清玉洁的生活,对别人的感情纠纷并不表示同情。

  方协文被赶到旅社去住,黄振华气愤这个老实人给他无限的烦恼。

  黄太太觉得黄振华大势利。而我,我要向玫瑰求婚。

  黄振华说:“我倒情愿她嫁给你,可是她不会肯,她不会给她自己过好日子。”

  我微笑,我愿意等。

  下班。

  大哥不在家。问女佣人,佣人说他外出。

  外出?他有十年没外出了。

  跟谁?女佣人不知道。

  我一个人坐家中喝威士忌苏打。会不会是咪咪有话跟他说?多年来他当咪咪是妹妹一般。想到咪咪,我心中害怕,沉默良久。

  她现在怎么了?跟什么人相处?

  看完电视新闻,挨到吃晚饭,觉得无边的寂寞。

  离开咪咪是非常不智的,我们志趣相投,青梅竹马,一切都有了解默契。我相信她会是一个好妻子,我们俩轻易可以白头偕老,过着平静愉快的生活。

  平静。

  愉快。

  做人不应再有苛求,但是我竟会放弃咪咪去追求虚无缥缈的爱情,虽然没有身败名裂,却也焦头烂额,但现在我已经不能再迁就于玫瑰以下的女子。

  我忽然明白,遇见玫瑰乃是我毕生最大的不幸。

  大哥回家的时候,苍白的脸上带一抹红润,像是喝过酒来。

  我意外问:“跟朋友出去?是同事吗?”

  他柔软的头发有一绺搭在额角,他轻轻抚平,带点犹豫。

  “不想说拉倒,”我笑,“咱们兄弟最好对调,从此以后我在家喝酒,你去活动活动。”

  “我要睡了。”

  我深深叹口气。

  大哥是我所知道唯一称得上动人的男人,他有一种欲语还休的神情,形容不出的含蓄与忧郁。细心的女人看了,母性全部被激发出来,无可抗拒,但这个商业社会的人粗心大意,他的优点乏人发掘。

  黄家的老房子装修进行火速,我出去看过,已经办妥了家具,做得七七八八,维持着原来的神髓,再加翻新,看上去不知多舒服。书房却没有动,一面墙改过,近屋顶处,一排酸枝木通,增加不少气氛。

  我很满意。

  工人告诉我一星期后可以搬进去住。

  这一连串日子内的变化大过以往那十年,都是为了玫瑰的缘故。

  一连好几天,我想约玫瑰看新房子,都找不到她。

  我问黄太太她是否出门去了,她又不说。

  “她人在香港,但这一个星期,我们几乎没有看见过她。”

  “是否因为方协文给她麻烦,她避着他?”

  黄太太沉吟,“不会,她从不怕方协文。”

  “他不会怎么样吧?”

  “自然不会,你放心,她仍然回来睡,不过早出晚归而已。家敏,你少疑神疑鬼。”

  “请她与我联络一下。”我说,“黄振华叫我到夏威夷开会,我要去十天。”

  “好好地做事。”她劝我。

  直到上飞机的时候,玫瑰也没给我一个电话交代,我很失望,但我不能祈望一个美女行事与常人一般,故此寂寞地上了飞机。

  到了夏威夷我故意在香港时间清晨打电话找玫瑰。

  黄太太来接的电话,我将她在梦中惊醒,因此道歉。

  黄太太说:“玫瑰已搬回老房子去了。”语气间有点犹豫。

  我顿时多心起来,“你们有些什么瞒着我?”

  黄太太笑,“你这孩子。”

  “是不是咪咪嫁了人?”我问。

  “没理由,你叫她一刹间嫁谁去。”

  “我回来再跟你们算账。”我说。

  “多多享受夏威夷的风光。”

  “闷死人。”我说,“游泳与晒太阳最好分开两天做,否则一下子做完了没事做。”

  “别这样好不好?你早已被香港以及香港的女孩子宠坏。”

  “回来再见。”我又带一线希望,“老房子那边电话是否仍然旧号码?”

  “你算了罢,早上四点三十分扰人清梦,”黄太太说。

  回到香港那天,黄太太来接我飞机,她一贯清爽,一身白麻布西装。

  我愉快地张开手,“黄太,”我说,“真高兴见到你,如果玫瑰是玫瑰,那你是水仙了。”

  “你少肉麻。”

  “玫瑰呢,她可在家?”

  “我出来的时候她不在家——怎么样,公事进行得如何?”

  “别一副老板娘口吻。”我问,“今天晚上约玫瑰出来可好?”

  “家敏,今天晚上,你来我们家吃饭,我有话跟你说。”

  “什么话?顶多叫我另谋高就而己,你们夫妻俩,一向没安好心眼。”

  黄太太很沉默。她驾驶技术不好,老走之字路,但因速度不高,并不惊险。女人开车,就是这个样儿。

  黄太太忽然问:“你爱玫瑰有多少?”

  我反问:“你认为有多少?”

  “我只知道你已经为她放弃了咪咪。”

  “不只那样。”我抬起头,“我爱她多于我自己。”自觉声音非常悲凉。

  “她有否说过爱你?”黄太太小心的问。

  “没有。”

  “你是否会以她的快乐为重?”

  我转过头瞪着黄太太,忽然暴躁起来,“你想说什么尽管说,别在草丛里打来打去,玫瑰到底怎么样了?”

  她把车停在我家门前,“你先回去吧,洗个澡,到我这里来,我告诉你。”

  “好,我一小时后到。”我说。

  我提着行李上楼,取出锁匙开了门。

  约是下午三四点钟左右吧,屋内静寂一片,只有音乐声。我摇摇头,大哥这人,偶尔有时间在家,也必然要听音乐。

  我放下箱子,朝书房走去,书房门并没有关拢,哀怨的梵哑铃轻微地传出来,我看到大哥坐在安乐椅中——慢着。我的血凝住了。

  伏在他膝上的是谁?

  我如五雷轰顶!

  玫瑰,那是玫瑰!

  玫瑰微微扬着脸凝视着溥家明,博家明的手按在她的肩膀,完全沉醉在他们的世界里。

  我眼前渐渐一片黑,我明白了,为什么一直找不到玫瑰,为什么黄太太吞吞吐吐,我明白了,大哥与玫瑰在恋爱,就瞒着我一个人。

  我转头就走,行动出乎我自己意料的镇静,我到车房找到自己的车子,“呼”的一声开出去,直驶往黄家,我将车速加到极高,冲黄灯、偷弯路。

  我已经死了,现在控制我行动的不过是我的神经中枢,不是我的心,我的心已经死了。

  车子驶上黄家花园的草地停下来,我奔到大门前按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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