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男拉过时雨旁边一个同事的椅子坐下。「那你倒是说说看,你最近中午哪也不去,坐在这啃三明治,一个人傻笑,是怎么回事?」
「哪有?」时雨避开好友灼灼的目光,嗫嚅道。
「好多人看见啦,我昨天和今天也都看见了,你打电脑,打著打著就咯咯笑起来了。」
亚男走过来时,时雨便伸手关了电脑,而她只顾留意时雨,没注意她急促的动作,也没看见电脑萤幕上时雨和亚瑟的对白。
「工作顺利,心情愉快嘛。」时雨咕哝道。
「是这样啊。」亚男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你工作压力太大,快要崩溃了呢。你最近又一连的加班。」她摇摇头。「说到这个,你加的是自己的班,还是又在当义工啊?」
「没有啦,今日事今日毕嘛,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习惯。」
「我还知道你好管无聊闲事的毛病呢。好了,你没事就好,我去堵那些爱扯是非的嘴去。」
时雨不明白她最後一句话是什么意思,不过亚男对她好,对她如亲姊妹似的关心,她是懂得的。也因此,她瞒著亚男她和亚瑟的秘密,心裹多少有些罪恶感。然而她可以想像倘若她真的不顾和亚瑟的守密协定,告诉了她唯一的挚友,亚男一定会以为她疯了。
而假如她为了向亚男证实,让她在一旁目睹她和亚瑟在萤幕上交谈,她又会有出卖了亚瑟的感觉。万一被亚瑟知道她背叛了他们间的承诺,它生气不理她了……她不想失去这个秘密电脑朋友,也不想失去亚男的宝贵友谊,最好的方法便是继续假装若无其事。
有时想到第一天和亚瑟「相识」时,她惊骇得跌下椅子,时雨便会失笑,她告诉了亚瑟这件事。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吓你的。
「哦,不是你的错,亚瑟。只是太突然了,我现在偶尔还是会为我和我的电脑变成密友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好像这一切仍是我的幻想在作祟。」
我喜欢你用「密友」这两个宇,Vicky。我向你保证,我绝不是你的幻想,我真的存在,而且我希望我们是永远的一密友」。
「哦,我们会的,亚瑟。说来不怕你笑我,我的朋友--尤其可称为好朋友的--屈指可数,不会超过五只手指哦!」
若是良朋益友,何需多?一个足矣。我为什么要笑你?我的朋友--可称为好友的--恐怕比你还少呢。
「唔,我想会使用电脑的人很多,但真正了解、懂得它的,大概也只有那些真正用心不断钻研的电脑专家吧?」
所谓专家研究的仅是机器,但是纵使机器也需要人用心对待,耐心赋予关爱。
「是的。」时雨温柔地道,「我了解你的意思。」
你知道吗?我最痛恨听到有人在答录机裹,用不耐烦的口气发牢骚说:「我最讨厌和机器说话。」
时雨这时已学会在发笑之前,先留意有没有人在附近窥看她的一举一动。
「亚瑟,你又来了。说些让我觉得你是个有血肉之躯的人,而不仅是一台电脑。」
或许所有的人都应当如此对待他们生活中以机器制造成的物品。试想,没有我们这些机器,人类如何互相传递讯息,文明如何不断演进?
「我想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一台会和他们说话的电脑。」
你是在和一台电脑说话吗?
「亚瑟,你知道对我来说,你的存在意义远甚於你的本身构造。」
隔了好久,萤幕上未见任何答覆和回应。轮到时雨焦急地催促了。
「亚瑟?亚瑟,你在吗?」
我会到哪去呢?
亲爱的VicLy,你若真的了解我本身的构造,只怕你又会跌下椅子了。
「哦,才不会呢。就算我拆开你的基体,看到裹面的电子板和IC板,那些不过是属於你生命的一部分。对我而言,你仍是亚瑟。」
☆ ☆ ☆
美国 纽约
站立广阔的窗前,对面的帝国大厦如高山耸立,下面街上车辆如流,行人如织,豪华的办公室裹,中央空调将沁凉的空气送进室内,传出轻轻的空调运转声。
一个多月以前,视界所及的景物,耳边熟悉的,即使最细微的声音,都和戈曦宇柚木办公桌上的公文档案一样,是规律、公式化的一部分。
自从一个月又十七天之前的一个晚上,他在家熬夜整理一些资料,不知何故,他的电脑萤幕上忽然密密麻麻跳出一些不是他输入的文字。待他仔细一看内容,竟像是一段倾吐心曲的文字,向他倾诉著。
出於本能直觉反应和好奇,他回了话。自此改变了他周而复始、一成不变的枯燥生活。
当然了,曦宇不久即明了那是个奇异的错误,对方根本不知道他是谁,甚至把他当成是她使用的那台电脑。当他发觉她是在台湾台北,他更觉惊奇。至於他们之间的电脑何以如此奇妙的隔洋连上线,他至今仍找不出合理的解释。
勉强可解的,是可能她无巧不巧用了他的英文名字缩写做为她的输入密码。最妙的是,她给她的电脑取的名字,正是他的英文名字。
「亚瑟。」只有一个人会在嘲讽他时用这种语气叫他的英文名字。
曦宇转过身。
「我敲了门,你没应。」他的大学同窗好友巴克强走了进来。「不过你的秘书告诉我,你正在等我。」
曦宇却神情茫然了一下。
「哦,对了,你明天要回台湾。」他想起来。
克强扬扬眉。「发生什么事了?」
「什么意思?」
「得了,你这颗比电脑记忆板还要精密的脑子会突然故障?」打量曦宇一眼,克强笑起来。「哈,女人。」
轮到曦宇扬起了眉。「何以见得和女人有关?」
「若是公事,就算严重到令你心烦,你眼裹不但锐光不减,还会更锐更亮。这不单是个女人,还是个打动了你凡心的非凡女子。」
唏宇的嘴角抿出微笑,摇摇头。「生我者父母。」
克强走近前,双手按在曦宇的办公桌面上。
「你开始困扰,这表示……你和她已经关系匪浅了?好小子,吭都不吭一声啊!多久了?我来了两个多礼拜,和你一起吃过那么多次饭,你还把我当朋友吗你?」
「话都教你一个人说完了。」曦宇由窗边走开,踱到沙发前坐下。「什么关系匪浅,我连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啊?」克强转身面向他,臀部靠著桌边,双臂交抱在胸前。「你说真的假的?你没有见过她?」
「我几乎可以算了解她了,可是我还不认识她。」曦宇说。
「这是什么?鸡同鸭讲?」
曦宇看看腕表,站起来。「我本来在等一个电话,对方迟了,不等了。走,我请你吃饭去。」
在走到距办公室两条街的义大利餐厅间,曦宇叙述了他的电脑奇遇。
「真是怪事年年有,就属你这一桩最稀奇。」克强啧啧称奇。「还要外加神奇。」
「我到现在也还感到难以置信,所以前几次见面没有提起。」
「真有你的,戈巴契夫。」克强往他肩上敲一记。「连在家熬夜工作你也会有艳遇。」
「我跟你说过,我根本不知道她是何长相。」
服务生领他们走向曦宇订好的座位,餐厅内的女人都对这两个相貌堂堂、英俊潇洒的中国男子投以欣赏的目光。
坐定後,点了餐前饮料,等服务生走开,克强好奇地接续原先的话题。
「你说你和她在电脑上互相交谈一个多月了?」
「每天,至今未曾间断。」
「她不怕上班时间被老板发现了炒她鱿鱼?」
「她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和我闲谈。」
「你们都谈些什么?」
曦宇耸耸肩。「什么都谈,随兴之所至。她的英文相当好,文法结构完美,文笔流畅,我想和她对面相谈会更有意思。」
克强开口前,等著服务生放下他的啤酒和曦宇的义大利苏打水,并接过菜单。
「我不知道,曦宇,你的神情……很不一样。」
曦宇喝一口苏打水,睨著他朋友打量他的目光。「怎么说?」
「好像这不只是好玩的事,你像是认了真了。」
曦宇思索片刻。「我不确定。我想,不妨说Vicky给我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感觉?老天,曦宇,你见都没见过她呢。Vicky是她的名字?」
曦宇点点头。
「是个洋妞啊?」
「中国人。她祖籍江苏。」
「还有呢?」克强兴味盎然。
「关於她的个人背景,我知道的不多。」
「你不是说你很了解她了?」
「我了解她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和观点。她很感性,很敏感,这是我的感觉。她也很坦率,言谈之间,可以感到她不是个虚浮的人。」
「或许因为你们互不相识,她很放心你,不必有所顾忌,自然可以畅所欲言。」
「或许。」
领班过来为他们点菜,但曦宇心不在焉,没有细看菜单,便要了当天的特餐。
「一样。」克强对领班说。
「你今天这么客气啊?」曦宇调侃他。
「我今早早餐吃到要去你那之前的半个小时才散,胃还是满的呢。你请客,我几时客气过?何况你现在是银行家了。」克强揶揄回去。
「你还不是为自己铺後台?来到美国你敲我,等我回台湾,你跑得掉吗?」
「你这句话说了多少年了?我可告诉你,你当真要回去时,要先预约啊,否则我未必一定有空陪你。」
「风流一如当年啊?」
「和当年比逊多啦。你呢?我看你除了工作,似乎快没有半点生活乐趣了。」
「那得看你对乐趣的诠释了。」曦宇答道。
「十足学究口吻。当心呀,别提早步人中年危机了。」
「喂,老家伙,别忘了你我同年。」
「咱们俩还同月同日呢!」
这是真的。他们是否因此结为莫逆,曦宇就不大记得了。那段平时疯狂玩乐,尽情享受青春,考期便熬通宵,熬得脸色发青的黄金岁月,仿佛是若干世纪以前的事了。
大三寒假,曦宇的父亲调职美国,不久就办了手续把全家接了来。曦宇剩下的大学学业是在纽大完成的,随後一人负笈去了英国牛津深造。他父亲既是这家银行在美国纽约分行的总裁,又是投资股东之一,曦宇念的是经济,自然而然在修完学校教育後,进入了银行。
他最初并未藉父亲在董事会的权势,由基层做起。自办公室收发员到今天的总经理,完全靠他的努力和敬业,及他的专业经验和学识。认真说起来,他的黄金青春年华在离开台北那一年就结束了。
「除了你这位电脑笔友Vicky,」克强说,「曦宇,你没有亲密的女朋友吗?」
「老天!」曦宇呻吟,「我走到哪,只要碰到熟人都要问这个问题,我父母更是快把这件事当庭训了。」
「你是独生子,戈伯伯和戈伯母著急是情有可原的。」
曦宇掀掀眉。「我来猜猜,你今天早上是和戈伯伯、戈伯母吃早餐?」
克强举双手做无辜状。「我一大早下楼,正好在饭店大厅碰到他们。」
曦宇十分惊讶。「他们几时到纽约来了,我怎么不知道?」
他随口胡猜,不料竟一猜就中。他父亲两年前退休後,和他母亲搬去了山明水秀的奥勒岗,他和他们仅偶尔通电话联络。
「前天。他们在你答录机留了话,你没回。我们凑巧住在同一家饭店。」
「哦,我这两天都忙到很晚才回去,太累了,没听答录机。」
他没说出来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一回到家就直接进工作室,打开电脑呼叫Vicky。
到底是多年知交,克强立即洞悉了他不完全算藉口的藉口。
「我大学毕业後到加州柏克莱,一个人待了几年,曦宇,那时你去了牛津。我要说的是,我了解寂寞的滋味。那种惟恐自己赶不上别人,拚老命K书用功,连睡眠时间都不够,却仍有时间感到寂寞的滋味。」
曦宇朗笑摇头。「你认为我对一个不曾谋面,奇异地在电脑上认识的女人著迷,是因为寂寞?你错了。」
「还有什么理由?」
是啊,什么理由?当夜回到他位於马里兰海滨的房子,坐在阳台上,望著光鲜灿丽逐渐西沉的夕阳,曦宇也如此自问。
他可以想出好几个Vicky吸引他的理由。
他以前私生活过得多彩多姿时,认识和交往的女人当中,可有哪一个为她们养的鸟或宠物命名?没有。Vicky的老爷闹钟都有个名字呢。
「我叫它铜锣。它响起来真有锣鼓喧天的气势,所以通常它响一声,我就赶快起床,免得吵得左邻右舍不安宁。」
「你用的是什么闹钟啊?」他问她。
「是我父亲的闹钟,它可能比我父亲年纪还大罗。铜锣老虽老,却精力充沛得很,它从我读小学就移交到我床头,负责叫我起床上学了,它是我的忠实老夥伴。」
这世上曦宇只认识一个嗜藏老旧东西的人,那便是他母亲。以前每当母亲又把他们父子扔进垃圾箱的东西捡回来,他们总会嘲笑她捡破烂,她不以为意,照样当宝贝的收藏。
两年前,当父母准备迁去加州,曦宇帮忙打包行李,赫然看到母亲几只古老的木箱其中之一,里面整整齐齐藏放的,竟有他在台北读高中时穿的制服,以及他满十八岁时,父亲送给他的第一套西装。一架奥林匹克袖珍相机,一只早已停摆无法修复的手表,是他考上大学及他二十岁生日时收到的礼物。
最最教他动容的,是母亲打开一块她亲手刺绣的手绢,里面包著他自六岁开始换牙起,掉下来或拔下的每一颗牙齿。她甚至能清楚说出哪一颗在他几岁时掉的。
曦宇刚上大学头一年,曾不理会父亲的严斥和母亲的好言相劝,自以为潇洒不群的留了一头过肩长发,情愿一再被学校处分,就是不肯剪掉。後来一连遭警察取缔,由於父亲身分特殊,他们没有像对其他蓄著长发的青年,当场在警局就为他剪发,只通知父亲带回去严加管教。
父亲到後来对他置之不理,母亲到警察局来,流著泪,握著剪刀,剪掉了她自年轻就留著的父亲钟爱的乌溜溜长发,然後保他出警局,一句责备的话也没说。
回到家後,曦宇自己拿了剪刀,跪在母亲跟前,请她为他剪发。那一束头发,母亲也留著,包在另一条绸绢裹。
那天唏宇看见它,忆起青年时荒唐的盲目执著,觉得好笑,大笑了一阵。
「妈,真是的,你留著这个干嘛?」
「哎,别丢,还给我,这是有纪念意义的。」
「什么纪念意义?太尴尬了嘛!」
最後他当然还是顺了他母亲,由著她把它又包好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