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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  第14页    作者:亦舒

  “不敢当,可不就七老八十了。”我笑。

  他脱了外套,里面一件米色的麻纱衬衫。恐怕是他导演的杰作,教他穿,教他住,教他做人,教他做戏。

  “你不会笑我吧。”他又伸出了手给我看。

  “为什么要笑?这是劳力。”我说:“劳力操饭吃,可贵。”

  “导演叫我说是练功练成的。”他天真的说:“不准再提车行了。”

  我笑了,“为什么不对我这样说?”

  他皱了皱眉,“你与他们是不一样的──我见过另外一些记者,你不一样。”

  “这算恭维?谢谢。”我伸出了手。

  他与我握握手,放开了。他的手强而有力,与他织致的脸不配。

  我问,“你认为值得?由电影公司把你改造成另外一个人,受他们的控制?你要知道,这是一个圈套,进去容易,一当你习惯了荣华富贵、花花世界,出来可也就难了,你年轻,有很多路可以走。”

  他惊奇了,“为什么你这样问?”他肴若我,“每个朋友都为我庆幸,他们都羡慕我,怎么你倒这样问?”

  我微笑,“我问错了?”

  他摇摇头,“我只是不明白──你对电影界很熟?”

  我默默头,“我在报上编娱乐版。”

  “你觉得他们怎么样?很多人说他们坏。”

  “坏倒不坏,”我笑,“哪里都有坏人,这样子说来,报馆里的坏人并不见得比电影界的坏人少。我有一句评语:他们都太聪明了。”

  “太聪明不好?”方正奇问。

  “不好,”我说:“都是‘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的人。你耽久了,就会明白我的话,现在你年轻,我不想扫你的兴。”

  他不服气,“你有多大了?完全一个前辈似的教训我。”

  他替我把湿大衣挂在电暖炉附近供干,又再给我一个垫子靠背,服侍得我舒舒服服。

  “比你大八岁。”我说。

  “真的?”他一怔。

  “骗你干什么?”

  他细细的打量我起来。我含着笑,由得他看。他是一个可爱聪敏的孩子。方叔叔选人,总不会错。他是好材料,我喜欢他,他不造作,自然得又不过份,一点也不油头粉面,但是观众不会忘记他的脸──漂亮得太特别了。

  看够了,他说:“也不过八岁而已,而且看不出来。”

  我说:“八年。等你有我这么大的时候,回头想想,就不简单了。”

  “八年,八年后我会红吗?还是仍旧在车行里?”他倒在沙发里,“事情是难以预测的,是不是?”

  “放心,你会红。八年,可以维持到那个时间。”

  “赚到了钱,我父母就可以休息了,弟妹可以受比较好的教育,”他说:“不用像我这样,做个粗人。”

  我听着他,不知怎么,嘴边一直含笑。电影界里特别多孝子孝女,现在又来了一位,还没开始,就牵念着家,皇天大概不会负他这样的孩子。

  他忽然说:“玫瑰,我喜欢与你说话。”

  “谢谢。”我说。

  “真的,你说了很多我从来没有听过的话。导演,他也常常教训我,但是他的调子不同──你认识导演很久了?”

  “很久了。十年算久了吧?所以我一直叫他‘叔叔’,现在听在耳朵里,恐怕会觉得有点不伦不类?他学问很好,有魄力,是电影界难得的一个人物,你跟看他,听他的话,绝对不会错。”

  方正点看头。

  他的小房子很暖和。

  他现时觉得跟我说话有意思,将来就不会这么想了,将来他有随手可得的女人,大笔的片酬,闲来喝酒赌博,反正每个人都走这条路,他最有志气,也不过努力学习,升任导演,但是导演这么多,他会成功吗?恐怕不可能,以他的底子,做明星可以,不过是个牵线人儿,当导演得有脑筋?

  我看不出来,他只有一张漂亮的脸。

  八年合同,恐怕也是他黄粱梦醒的时候了。

  看着地,我有无限的感触,任何一项职业都有起有跌,只是电影界的上落特别厉害,短短几年而已,旁观者都很清楚,但是当局的那些永远迷迷糊糊。

  “你的报纸真会登我的照片?”他不好意思,但还是问了。

  “当然。”

  “照片呢?”他好奇的问。

  “你的导演会给我。”我答。

  “我很怕拍照片。”他说:“不是假话。”

  “慢慢就习惯了。”我淡然说。

  怕拍照,怕应酬,不赌不嫖不喝不吹,闲来开跑车,看剧本,听唱片……都是老套,老得不能再老的一套,我听过多少次了?一向不喜欢访问明星,就是这个道理。为什么都是绣花枕头呢?

  我倦倦的靠在沙发上。

  他说:“累了?”

  〔想回家。”我说。

  “再等一下,我送你回去。”他留住我。

  “为什么?”我笑问。

  他坦白的说:“我寂寞。”

  “啊?”

  “签了合同两个月了,我跟以前的生活脱了节,又没追上现在的生活。很想念以前的朋友;做完工,去买两瓶啤酒,坐着聊天,去武馆练拳,开着车子到处飞。现在没这些自由了,”他笑笑,“导演不赞成我见以前的朋友。”

  “这是牺牲。”我看看他,“有女朋友吗?”

  “阿桂?”他笑笑,“是的,她是女朋友,导演说我们还是不见的好,特别想她。”他说:“导演介绍了几个给我,也是公司里的人,很美,不过我还是想念阿桂。”

  我脑子里出现了一个清丽的女孩子──微黑的皮肤,扁扁的睑,大眼睛,一脸的纯真,穿套唐装衫裤。当然,这样的阿桂胜过任何女明星。

  方正低下了头,“恐怕以后见不到她了。”

  对他来说,我是一个陌生人,他对我说了这么多话,还没有一句假的,真是难得。

  他抬起头来,“我没有说得太多吧?你有没有烦?”

  “当然没有。”我说。

  他放了一张唱片,声线很低。他朝着我笑了。

  我看他的举止行动,真的没有一点像是车行出身的,恐怕要归功两个月的严格训练。将来宣传稿子会把他写成怎么样?!

  他的电话铃响了,他去接听,听筒一搁在耳边就向我装鬼脸。“是的,导演──你不睬我们,我们只好先走。不,玫瑰在我这里,没做什么,我们听音乐聊天。什么?怎么可能?当然坐在客厅里。她漂亮?当然,从没想到有这么漂亮记者,是编辑?好,我记住。再见,是,我知道。”他挂断了电话。

  我瞪他一眼,“你们俩倒是很会吃我豆腐。”

  “对不起。”他道歉,“是导演乱讲。”

  “而且你的咖啡里加了酒,”我说:“是不是?”

  他说:“有一点点白兰地。”

  我摇摇头,“真的看不出你。”

  他有点合,“不会喝醉的,只有一点点。”

  “要灌醉我,不容易呢。”我笑,“你那导演说什么?”

  “他说不反对我追求你。”

  我一怔,可忍不住,真的笑了。“他太滑稽,追求我有什么好处?”我用手托着头。

  “好处多着呢,”他坐在地上,“你很漂亮,又能干,对我有帮助。报纸上会天天登我的消息──人家不给导演面子,也得给你面子。又能制造一段新闻,让记者渲染一下,对我这个新人来讲,有什么不好?”

  他分析得这样明白,真是难得的聪明人啊!

  “换句话说:我可以利用?”我问。

  “不,我喜欢你。”他看看我。

  我笑了,今天晚上,我一直在笑。与电影界的人在一起,就有这个好处,不管是真是假,他们懂得哄人。方正已经不简单了,不能小看他。

  “我想跟你跳舞。”他说。

  我点点头,站起来。他在咖啡里搁的不知道是什么酒,我竟有点晕。

  他拥着我,我们在灯光下慢慢的跨着舞步。

  他问我,“如果我真的追求你,怎么样?”

  我摇头,“别傻了,你总归是个孩子,不管多聪明,还是个孩子。你放心,我一定给你做好宣传,我跟你导演是十年的交清了。其余的别去听他,你当然很快会找到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

  “也许是吧。”他有点失望。

  “你会进入一个新世界。不必怕,你有后台,报纸上出现第一张照片,是叫你兴奋的,当每本杂志,每张报纸都有你消息的时候,说不定你还烦呢,将来自有一千个一万个捧你的人。”

  “不过你是第一个。”他认真的说。

  “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就不适合做戏。”

  “我会记得你。将来成了名才捧我的,并不稀奇。”

  “这倒是难得,”我笑,“我捧过不少新人,并没有希望他们记得我,他们也确实没有记得我。”

  “是吗?”方正怀疑的看我,“有这种人?”

  “有,”我笑,还是笑,“怎么没有?一个谁都不认得的新人,月薪九百五十元,刚升了男主角,帮了他多少忙,他并不觉得怎么样,现在大明星了,好几万块一部片酬,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们要找他,却比登天还难,没什么稀奇的,人情本应如此。”

  他不响。

  曲子没有完,我们还是规规矩矩的跳着舞,他忽然在我额上吻了一下。我放开了他,取过了大衣。他替我把大衣穿上。“走了?”他问。我点点头。“几时再见你?”他渴望的问。我摸了摸他漂亮的脸,不响。何必见我?他还会有空见我?我也未必有空见他。

  照他导演的做法,他不出三个月就平步青云了。

  他开门,送我下楼。他说:“你会相信我,我是喜欢你的?”他笑了。

  “我相信。”我说。

  “谢谢你。”

  “很高兴认识你,”我说:“祝你前程远大,方正。”

  “谢谢。”

  我看着他,“不用送我了,我自己会回家。”

  “我会打电话给你的。”他说。

  我点点头。

  我想劝他,劝他回头,回去见他的阿桂,回到他的车行里去。那才是他的世界,去那里他会找到应有的快乐,但是我怎么说得出口呢?

  雨仍旧下看,他陪我等街车,他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很友善,很温和。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我再一次的想,唯有这样,才希望他得到他的快乐。

  车子来了,他代我招手,街车停了下来,他替我拉开车门。

  “谢谢。”我说。

  “我应该谢你。”他说。

  “祝你快乐。”我忍不住说。

  他有点不明白,“再见。”他说。

  “再见。”我说。

  车子开走了。我觉得疲倦。或者我是来了吧,洞悉了一切。他才刚开始。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分别,辜负了导演的一番美意,然而今天晚上,谁都老老实实,没有做戏,倒是很美。这是值得纪念的,我想。真累,回去该倒头大睡了。

  又三年

  我还记得大热天在威尼斯迷了路。乘的船不是该乘的船,一般陌生面孔,到了站,人家下船我下船,在码头上站了一站,便走入一条条的小路,迷宫一般的,也不需要人带领,便走到了圣马可广场。很自然的讨价还价,买东西,看风景,因为向导不在,特别的高兴,有一种冒险,到最后角子都没有了,把皮夹子给小贩着:“没有了,没有钱了。”小贩就把明信片送给我。

  玩了很久,给向导抓住,骂了臭死,她是一个很漂亮的意大利小娘,叫玛莎娜或是类似的名字。因为口袋里没了钱,所以也很乐意被她寻到,借了钱再吃冰淇淋,不知旁人有什么想法。

  在这种地方碰见英国人,也就可以视为自己人。后来有一位伦敦小姐,带我走完了苏伦多,还请我喝咖俳。这样的萍水相逢,使我很是感动,于是把以前男朋友的故事一古脑儿的说给她听,反正分了手再也没有机会见面的,好就是好在这里。说到老家,她发着誓:“再也不要回英国!”

  巴黎那位英国导游小姐也是一样,她摇着头,喝着咖啡,十分冰冷的说:“住惯了巴黎,谁回英国!”

  一点留恋也没有的。我看着她浅蓝的眸子,很觉得惭愧,天下问仿佛只有我一个人,牵牵绊绊的,八百多年前的事都还忘不掉。

  这两个女孩子的面孔,到此刻我还记得的。身为英国人,到了外国,就忘了英国。

  我在英国的生活,并不见得愉快到什么地方去,但是却不恼恨英国。住在小镇里,熟悉的小店,熟悉的面孔,至少是个住人的地方,长久住在威尼斯,恐怕是要累死的,大概也不见得,住香港的人更应该奔波至死,玩死,吃死。可是谁也没死,不是我咒人,大家都好好的活着,譬如说住台北也可以到处逛。美芳天天劝我去西门汀,我就是不肯去。在沥青街道上可以煎得热鸡蛋的,还是躲在屋子里好,况且天长地久,留着这些地方慢慢去,一下子去完了,后半辈子做什么好?

  只觉得笑起来一脸的皱纹,一脸的雀斑暗疗。玉珊看了我之近照,挤眉弄眼的说:“喂,我们的杂志用得上!作‘美容前’的示范!”这小娘也任地坏,我那些女朋友没有一个是好惹的。那么兄弟呢也一样,二哥阴阳怪气的说:“又拍照呀?又卖白花油呀?随稿附送照片呀?”

  以后是不能拍了。

  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十分有一种青灯古佛人“已”老的感觉。但我还是乐观的,大胆的,半夜春司马中原的鬼故事,一点也不害怕,很希望有鬼附身,最好是曹雪芹的鬼,让我写下了红楼梦后四十回,那么即使吐血三升,也还是值得的。做人无聊,只好洒洒狗血。

  红楼梦里小红说……不过是千里搭长棚,无不散之筵席,三两年的光景……各管各去了。

  真的,三年也这样的过去了,无不散的筵席,临走前一天晚上,很想哭一场,培养了半日情绪,还喝了很多酒,怎么样也哭不出来,有什么好哭的呢。

  夏绿蒂来送的行,她小姐还是那件雨衣,那个红包包。我跟她说:“你干吗不上来?在楼下穷等?我六点半就醒了。”她讪讪的说:“你或者有男朋友……”我笑:一”个也没有。”我摊摊手。

  初来的华籍女子老以为到了英国容易交桃花运,三两个月就可以嫁个爵爷,接了爹娘来享福,那儿有这样的事情,有人在这里磨了十年,一间学校转到另一间,还是没有结果──什么结果也没有,连文凭也磨不到。

  昨夜看“中国近代史四讲”,八国联军入京──“……则早知联军入城,必无可幸免,妇女更虑受辱,因此投并自缢死者,多至不可胜数,其有名老,如大学士徐桐及其全家……”我忽然有种汉奸的感觉。居然在英国三年,跟洋人有说有笑,好不滑稽。当然我很是罗生门一番,解释我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读书是读书,不比某些女子,到唐人餐馆,拖了个洋小子,用广东话教洋小子说:“叉烧饱!叉烧饱!”真是人各有志,虽然连新界去的女侍也看不惯了,问我:“那女的你认识?好不要脸!”然而那女的有她的道理,她的道理比近代史四讲充分多矣,那女的说:“上帝造人,无分彼此。”人家把上帝都抬出来了,我还好说啥子东西?只是想想那干“投并自缢死者”,未免太可惜了,这年头,谁都该像赛金花一般的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多读历史是没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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