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让我上车,把引擎发动,车子往郊外驶去。
她把车加速到一百公里,我不出声。她开车开得很好,并非一般泛泛的飞车手。她驶进浅水湾道。
“我喜欢这条路。”她说。
我在听。
“曲折离奇,你以为前头不知道有多少好东西在等你,其实不过是一个海滩。”停了一刻,她补一句:“像人生。”
“你有钱,”我说:“再无聊还可以旅行到桂林去拍照印一本特集,好办。”
“我不至于如此无聊,我有伦大圣玛丽学院的药剂文凭。”
“为什么不工作?”
她把车子停在路边。
“我辞了职。”
“为什么?”我问:“薪水比起你的财产太微不足道?”
她摇头。“健康问题。”她说。
“什么病?”
“血癌。”她很平淡的说。
“什么?”
她看我一眼,“是有这种病的,并不是为小说中主角才发明的。”
“恶性?”
“十分。”她说:“苏黎世最大医院的最后诊断。”
“可以医治?”
“把我的余生任医生统治?谢谢。我见过我父亲,躺在手术床上切开缝好,缝好又切开,谢谢。”她笑一笑。
我不想再问下去。
“我很害怕。”她抬起头来,“真的。”
我把手放在她的肩上,拍了两拍。尽在不言中。
这是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忽然明白她脸上是什么,是死气。
“进去坐坐吗?”她问。
我点点头。
游泳池还如旧。水平稳地漾着,偶尔落下树叶。
她倒了两杯酒出来,遮”杯给我。
我说:“至少你应该见见家人。”
“我没有家人。”她说。
“朋友?”
“朋友只是开派对的客人。”
“你几岁?”
“廿六。”
我坐在白藤椅上把酒喝光。
她好像事不关己,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一样,缓缓地喝着酒。我想在她的脸上寻蛛丝马迹,但是基么也看不出来,她脸上有种雕刻过的平静。
她说:“人可以做的不过是好好的爱几场。”她微笑,“但是太多人不知道身边有些什么。人的心理: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当今天变成明天,昨天又是值得怀念的一天。”
我温柔的问:“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
“我已做妥一切,”她微微笑,“我静静地在等待。”
我把手放在她的手上。我忽然觉得自己幸运,我不知道我还有多少日子。无知永远是最幸运的。
她笑,“人类对于无知最恐惧,你知道。也许到了那一边,我会很庆幸我可以早日离开这一边。”
我低下头。
“爱你的女朋友。”她说。
“我会尽力。”我说:“也许你应该知道,她一直觉得与我在一起是一种委曲。”
“事非成败转成空。”她推推我,笑。“什么叫委曲什么不?”
“疲倦吗?”我问。
“还好。”
我轻轻把她拥在怀里,“只一分钟,就放开你。”
她轻笑,“你可怜我?”
我叹口气,“我可怜我自己,如果你没有白血病,我是否还敢拥抱你。”
“谢谢你,杰。”她说:“杰,听着,有空常来这里,泳池永远是你们的。”
“谢谢。”我说:“你也听着,你还有时间,真的”
“杰。”她把手指放在我嘴上,“够了。”
“我明天下班来看你。”
“明天。”她点点“头。
“你休息吧,看你,面色真是坏。”我说:“明天来看你。”
我由她的司机把我送到市区。
决定第二天去陪她。
近中午的时候,刚打算去吃饭,接到一个电话,女秘书接进来,说是有要事。
“哪一位?”我问。
“老黄。”那边气急败坏。
“老黄?”我问:“哪一位老黄?”
“唉,你与莉莉来过我这里游泳的老黄呀。”
“呵,老黄。”他找我有什么事?
“你知道咱们家小姐?”
“知道。”我有点紧张。她找我?
“昨夜小姐吩咐我打电话给你。”他说:“小姐说你如果要与朋友去游泳,随时欢迎。但是──”
“什么事?”
“今早佣人叫她用早餐,她已经没言语了,救伤车来到,她已经死了。”
我出乎意料的平静,“在房中?”
“是的,这里乱了很久,直到现在才想起给你电话。”老黄说:“你可知道小姐为什么要服毒?”
“她有亲人吗?”
“有自然是有的。”她说:“前天她提早发我们薪水……管家已经通知律师了。”
我放下电话。
第二天报纸登出来,莉莉拿着新闻,目瞪口呆,她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我是相信的。
我甚至相信她早在瑞士已死了。灵魂仆仆的万里归来,出现她长大的城中,来探望故居。
我与莉莉终于分手,我并没有听白的话,尽我的力量,努力地恋爱几次,莉莉不是恋爱的对象,她只是享乐的好对象。她终于到东华企业去做事,半年之后,人家说她身上被银狐长大衣招摇过市。
假日我还开车进浅水湾道。
老黄并没有把泳池开放。整间屋子空置着,只余几个女佣看管。老黄开铁闸门让我把车子开进去,我常常看到车夫在为那辆开蓬“黑豹”打腊。
车夫对我说:“全城只有一辆,时价十五万。”惋惜的口气。
老黄眼睛红红的,他说:“小姐不喜欢我拿泳池开放,小姐不喜欢,我就不做。”
他是一个不坏的人。
而我知道什么呢?我知道她的名字叫白玉琴,她富有而美丽,而我在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病入膏肓。
像这样的故事是有的吧。那一刹那的记忆长存。莉莉会淡出,她不会。
丹薇
丹薇最近非常的不开心。刚从学校里出来的人都这样,有非常多看不惯的事,天天下午来了我这里牢骚大发,一边喝最好的威士忌,一边骂。
昨天丹薇说到她的父母──“真老了。”她说从来没把她的父母看清楚过,直到最近,昨日她母亲坐在她对面吃饭,挑着鱼骨来啜着,那种“嘘嘘”的声音,丹薇说隔一幢屋子都听得见,丹薇震惊地放下筷子,看到她母亲用手拿着鱼骨张口大嚼,全神贯注,嘴唇非常的厚,丹薇告诉我,“我不认识她,为什么要这种吃法?又不是说穷得要吃骨头!”她脸上非常的不置信与害怕,像是受了什么刺激。
我沉默一会儿,告诉她中国人吃东西都是这样子。丹薇不该到英国去读那么多年的书,英国人是最注重这种礼仪的,甚至连当众擦汗也不可以。如果在美国也还好,右手拿一把又,左手拿一罐可口可乐,也就罢了。
丹薇说:“不是的!中国人吃东西也不是那样的,他们老了,真是老了。我父亲也是那样,我跟他说,有一本书禁掉了,他没听清楚,瞎七搭八说:‘广告登在哪里?去买吧。’我觉得要炸开来,我整天在家说话,原来是说给自己听的,谁也没理我。”
我说她的要求过高。
她吼叫起来,吓了我一大跳。
你知道,上学太久了会变成这样。成天在学校里进进出出,见着志同道合的同学,一大班人都为一个相同的目标努力,没有生气的机会。人上学久了会变成丹薇这样。
有一天丹薇说:“我不能忍受这种气温,早上一起床就是个大太阳,把脸上的皱纹雀斑照得清清楚楚。”
我说:“你为什么要回来?你为什么不设法留在英国?英国比较适合你,你这假洋鬼子!”
她看上去很痛苦,喝一点酒,然后躺在我的床上睡一个懒觉。丹薇是个最有潜力的酒鬼。她喜欢我的屋子,因为我这里够凉够暗有自由。所谓自由,并不是说可以开疯狂性舞会那种自由,而是一种一投手举足的自由。电话铃响了,找的必然是我,决不是找三站六婆,要令我拔直喉咙叫。我不喜欢与家人住,有一次丹薇打电话到我家,说了半小时的话,母亲问:“什么人?男?女?”第二天我又搬出来。我也想像丹薇那样尖叫。男?女?什么人?乌搅些什么?不过是一个电话,三十岁的女儿打一个电话还这么多乌搅,要管为什么不管比较有意义的事。
但是与他们说话是没有用的。对他们来说,生命是一天又一天的例行公事,甚至连生孩子也是公事,一个又一个,一个又一个,再也引不起兴奋、快乐、悲哀。他们唯一的享受是事事轨一脚──“男?女?谁?什么人?”世界已远离他们,他们还自以为是主人,把权力伸展到儿女头上,他们就是这样子。搬出来往可以把感情维持久一点。
我不知道别人对父母的看法如何,我与丹薇非常的有同感,丹薇还在那里努力,我早已放弃了。我们的问题是交通的失败。
我说:“你可以结婚。”
丹薇说:“对的。”
我知道丹薇的感情生活,在她十七岁的那年,有个男人送她一本“莲的联想”,从那刻开始,她长大了,她忘了那男人的嘴脸,那不过是很暂短的事,拉拉手,春电影,但是那本“莲的联想”到现在还好好的在书架上。丹薇说:“这种人也许一打打的买着诗册,送给十六七岁的女孩子。”非常有可能。丹薇始终没有遇到对手,感情上的对手。
她笑说:“真不可思议,一朵花似的年龄,跟这种人去挤公路车,看前座电影,电影票都买不起最好的,便有胆子约女孩子出来,这年头不负责任的男人大多,寂寞的女孩儿太多。”即使是记忆,也不甜美。
丹薇是很考究的。她不只是那种衣服鞋袜的考究,她在细节上轧排场,浴间洗手的肥皂都是姬仙蒂婀的,而且不是蒂婀小姐,是蒂婀拉玛。家中经年订阅新闻周刊、国家地理杂志、明报月刊,各国的时装杂志,一个月就是一堆,丹薇挑灯夜战,每个字都读过。丹薇是这种人,她自己有一套做人的方式,固执的坚持下去。连抽烟也是这样,开头是健牌,后来银星出来,改抽银星,一只最普通的银色登喜路打火机,丢了,再买一只。这些日子来她变了不少,开头只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现在也穿浅蓝色,衣服都干净,洗熨得无懈可击。尤其是在炎夏,看到丹薇,总是眼目清凉。
丹薇喜欢玛莉莎贝伦逊。“这才是美女。”她说。我们去看巴利林顿。
丹薇有男朋友。有一日我在大会堂看见她,她非常的目中无人,木然的站在那里看画展,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男人,眼看便知道不是那回事,替她挽着一件晴雨衣,跟班似的亦步亦趋。我马上皱眉头。
后来丹薇看见我,马上展开笑容,跟我寒暄。但是没有介绍那个男人。恐怕是不值得介绍的,后来问起她,她含糊地说是一个普通的朋友,约了她多次,她才出来的,没想到碰见了我。那个男人也是个大学生,丹薇说:“戴平价表,我一看马上倒围困。”丹薇自己戴的是福英露贝,连康斯丹顿她都嫌俗气。
我笑说她:“小资产阶级、法西斯,你有什么资格?”
她微笑。她不担心。香港协出产她这种废物,她真是个废物,在嘉第吃法国菜,她用法文跟大师傅说:“不是这样的,这只千层叶蛋糕不是这样……”我在她身旁翻看白眼。丹薇这种人对社会一点好处也没有。
她又找不到工作,她不但挑工作,而且要挑老板,老板若果是个老土,马上辞职,是以一年有十个月闲在家中。可是她自己是个最大的俗人,钱字挂帅。
“笑话,没钱,没钱怎么活?气温超过七十八度要开冷气,钱便是有这个好处,我没想过要发财,但是人活在世界三不能太刻薄自己,况且我又不骗不偷不抢不卖,有什么关系?我还是十多廿岁呀,我现在不容易上当了。”
丹薇如果每分钟维持这种论调,倒也是一种性格,可是她也常常忘掉钱的用处,太没用。譬如说有一天我们在街边买水莫,摆水莫摊子的是一对年轻夫妻,穿得粗,长得粗,可是却有说有笑。
丹薇买了两只菠萝就走了,她说:“你看这一男一女,他们才是快乐幸福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她回到家中,为他们流了一睑的眼泪。
丹薇常说:“自八岁以后,我母亲便不了解我的快乐与忧伤。”可是我也不了解她。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没有什么好羡慕,他人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叫我风吹雨打的跟一个男人去摆地摊,再幸福也还是别人的幸福,我不干,我相信丹薇也不会干,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难过。
我跟丹薇说:“你是应该认得一个男朋友。”
“他会不会在仙西巴?”她问:“我一直没找到。”
我说:“你的地理不灵光,非洲早已找不到仙西巴了,你应该去赞比亚找。”
她问:“真的?真的改了名?”
我说:“生命中后来发生的事,与个人事前的预测是永不符合的。”
“生命中充满了失望。”
我说:“不是有成语还是什么吗?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也不对的,有种人出奇地幸运。”她说。
“人家看你也很幸运,你不能这么说。”
“我有没有告诉你?我是慈禧太后,我不是假洋鬼子,我痛恨洋人。”
我白她一眼,她这个人说话永远是一块一块的。丹薇是丹薇。她有我屋子的锁匙,喜欢来便来。所以有时候我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会吞见茶几上有一只蛋糕,又有时候会有张字条:“我不吃散利痛,下次记得买百服灵。”
我知道丹薇只需要一个男朋友,她找到一个好男人的时候,就会忘掉这些噜嗦,什么百服灵,根本来不及头痛,马上结婚生子,抱着一个美丽的小孩,用廉价药水肥皂替他洗澡,看的书是烹饪大全与育婴指南,最好的文凭是孩子脸上的笑容,一个女人是一个女人,苦苦的标新立异,弄得非驴非马做什么。
我跟丹薇说:“你快找一个男朋友吧。”
她侧头想一想,“好,要不戴平价表的。”
我抽一口气,机会马上去掉百分之六十。
“要是知识份子。”她说。
机会再去掉百分三十。
她说:“样子不能太差劲。”
我说:“你晓得这年头在街上走来走去的男人,他们就是这个样子,再也不会高明的。况且你又这么能花钱,这真是……”
丹薇说:“昨天半夜我咳嗽,想找一颗咳嗽糖,拉开抽屉半晌,也没找到,却看见张十年前拍的照片,我就呆住了,窗外吹进来的风比什么时候都凉,真的是,什么也没干,就已经十年了,我根本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
“每个人的日子都是那么过的,”我微笑,“你何必独自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