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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  第7页    作者:亦舒

  我整理行李是最简单的,只要把东西扔进去,关得上箱子就可以了,其他是不管的。

  然后我把化妆品也堆到化妆箱里去。箱子一只只排列着,合上去仿佛很有气派的样子。

  我抬头问:“要吃宵夜吗?肚子饿了吧?”

  “不,我不饿。〕他说。

  我安慰他,“你有什么烦恼呢?香港五百万人,有几个像你?你还烦,没有不烦的人了,回去好好的工作,找个对象,这一回要真正的对象,不是乱七八糟的人,碰上谁就是谁,不是我教训你,我也没资格教训人,过一阵子,你就没事了。每个人生活都有高低潮,我是极之被动的一个人,临到什么是什么,可是我是女人,做女人总还容易点,做男人是难的,做得像你,也很好了。”

  “谢谢你,真没想到你会变得如此圆滑,可是我知道我是什么人。”

  我说:“罢了吧,你一下子悲观成这样,真叫我也悲观起来。”

  他问我:“现在什么时候?”

  我奋了看表,“十二点了。”

  “有没有车子?”他问我。

  “可是最后一班火车早开出了,我不是什么地方得罪你了吧?”我说:“讲好在这里睡一夜的。”

  “不不,我不可以在这里住的,我想我还是要走了,谢谢你招呼我,谢谢你。”他说得很忽忙,忽然改变了主意。

  我没有留他,我很尊重他的意见,他是男人,就像当年,他要走,就走了,留他做什么呢,英国人说,大海里不知道有多少鱼,大的小的。即使决定不钓鱼了,也可以生存下去。

  故此我并没有问他打算上哪里去,他能活到这个岁数,自然知道他该怎么做,于是我起立送客。

  我说:“谢谢你来看我,这么匆忙,真不好意思,而且没有什么招呼,我一向不懂招呼人,你是知道的。”

  他没说什么,他只是摇摇头,便走了,自己开的门,自己走了。我觉得奇怪,因为他是一个有始有终的人,事事要做得漂漂亮亮的,现在居然这样子远道而来,不声不响便走掉了,可见他实实在在是变了。

  我立在窗口看他走下小径。他走到什么地方去呢?不是与我有关系的。

  我明天要结婚了,明天是我结婚的日子。

  玫瑰阿姨

  我只见过她四次。

  她的名字叫玫瑰。

  她比我大八岁。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我十二岁,她廿岁。

  那是一个夏天,我刚刚升了中学,不肯承认自己是孩子了,脾气很怪,声音在变,喉咙像小公鸡,瘦长个子,动不动面红,常常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父母都拿我没办法,反正每个男孩子都经过这一段尴尬时期。

  有一天放学,我打完了篮球,一身臭汗,脏衬衫贴在背上,气喘喘的回家,佣人一开门,我就听见笑语声。家里很少这么热闹。

  我先进厨房倒了一杯冰水,出来就看见她站在客厅中央,爸爸妈妈、兰姨、与一个年轻人,他们都在笑。

  妈妈见到我就叫:“家明,过来。”

  我走过去。近来父母常常让我见客人,表示我长大了。

  妈妈说:“这是兰姨,你见过好几次了,这位庄先生,这是,唉呀,怎么称呼呢?”妈妈笑了,“如果叫玫瑰姊姊,你成了我晚辈,我不敢当,但你的年纪实在不过只可以做他的姊姊。”

  这个叫玫瑰的女子转过头来,看牢我,展开一个笑容。

  当时我只有十二岁,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笑脸。我呆住了。

  今年我廿八岁了,我还是说我从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笑。

  她浓郁的眉毛下是一双滚圆的眼睛,亮得像宝石,笑起来是弯的。雪白的牙齿,脸也圆,那是一个全神贯注的笑,把星星月亮太阳的光都装进去了,使我心抒。

  她大概刚游完了泳,皮肤晒得红红,尤其是手臂,带一抹玫瑰似的颜色,看上去很舒服。脸上没有化妆,头发湿摆在脑后。

  我看她,她也在看我。

  然后她问我:“你几岁?”

  她很神气,说话的姿态是飞扬的。

  我答:“十二。”

  “我二十,你叫我阿姨好了。”她仰仰头。

  我笑,不肯叫。

  她说:“叫我。”

  我仍然不肯叫。叫她阿姨?她等着呢。廿岁?她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即使是二十岁,我也不肯叫她阿姨。

  忽然她放软了声音,半哄半求,低低的说:“从来没有人叫我阿姨,你是第一个,叫我一声好不好?”

  爸爸妈妈、兰姨!那个庄先生,他们都笑了。

  但是她这样的声音,这样的神情,叫我怎么拒绝呢?我乖乖的叫了一声“玫瑰阿姨”。我没有脸红,没有后悔,为了她,我肯叫。

  妈妈脸上闪过一丝惊讶,我知道她心里奇怪,我是一个很固执的孩子,而且要面子要强。她没料到我会来这么一下子。

  但是玫瑰乐极了,我认为是值得的。

  我不是孩子。我上唇已经有一点胡须了。

  玫瑰是第一个吸引我的异性。

  我记得她的打扮。

  当时的女孩子在她那种年纪,都爱穿旗袍,或是一条直上直落的裙子,尖头鞋、大手袋。脸上很多粉,唇膏是浅浅的,很不调和。

  但她没有。

  因为游泳了,她穿一条短裤,大腿是棕色的,细长但有线条,一件过头的毛巾T恤,一双旧的帆布鞋,就是这样。但是她长得真好看。

  我当下连衣服也不换了,赖在客厅里看她,不肯离开。他们大人说话,我没有插嘴的余地,但是光听也好。

  我真是迷上了玫瑰。

  她抽烟,她喝拔兰地,她的姿势是放肆的,但一切都不过份,我觉得她与一般的女人不一样,她太自然,她太可爱,她太突出。

  从话里我听出她有一个很好的家,只是父母守旧,不赞成她学画,但是她还是喜欢画画,一意孤行的走了出来,在外头一个人住着,姓庄的青年是她的男朋友,兰姨是她的监护人,现在她的生活由兰姨照顾着。

  我很向往她。

  脱离家庭是需要勇气的。学画画也是需要勇气的。

  只是她在我们家里逗留了一会儿就走了。

  爸爸妈妈送他们三个人出去。我有黯扫兴,我希望她会留下来吃饭。又有点羡慕她的男朋友,他可以常常见要她。我想快点长大,如果我今年也廿多岁就好了。

  我刚想回房间,看见茶几上面放着一只打火机。

  她忘了带走她的打火机。

  我拾在手中,要追出去,一想,改变了主意。我把打火机拿在手中,那是一只银登希尔。当时尚不大流行登希尔打火机,年轻女孩子尤其少用。

  我回到房间,把打火机深深的藏在抽屉里。我不能解释这个举止,但我想留下她一样东西,因为我还没有可能留下她的人。

  之后。

  之后我的日子是平常不过的。

  我终于长大了。

  中学一年年的升级,没多久就毕业,再读预*。

  我开始有女朋友了。

  但是当我快接近廿岁的时候,我却常常想起玫瑰。

  我只见过她一面。

  但是但丁见过庇亚曲丝几次呢。

  我常想:我终于长大了,我终于有二十多岁了。玫瑰呢?我现在可以与她说话了吧?六年前我只叫过她一声“玫瑰阿姨”,六年后我有资格与她攀谈了吧?她今年该廿六岁了。廿六岁的玫瑰最什么样子的?

  我认识了很多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但是她们都普通,她们没有六年前玫瑰的风姿。我永远忘不了玫瑰那个突然展颜的笑,她膀子皮肤上那一抹红。

  她那只银子的打火机,仍在我抽屉里,这时候,人人手里都有一只登希尔了。

  我过着我平常的日子。

  六年内我长高了六寸,我吃得不多,所以不胖。我不再为我的卷发烦恼,因为有女孩子喜欢卷发。我每隔一天要刮一次胡髭。我的功课相当好。明年我会到英国去读大学。我还没有要好的女朋友,但一点也不愁。父母与我的关系很好,我尴尬年龄已过了。

  当然妈妈会笑着跟朋友说:“家明这孩子呀,人人都说清秀。头发又留得这么长,又爱穿长袖子衬衫,手腕上套只银手镯,远看就像个女孩子。”

  这么多朋友,就是不见玫瑰再出现。

  兰姨只是来拜年,坐一下就走,我根本没有机会问:“喂!玫瑰呢?”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见她了。

  但我还是见到了她。

  那个下午,在一间酒店喝咖啡的地方,我又见到了她。

  乐队正在起劲的演奏,我停好了车子,走进酒店,就看见她坐在妈妈对面,左手边是兰姨。

  我一眼就把玫瑰认出来了。

  我的心惊喜地狂跳着。

  刚才母亲叫我去接她,我还勉强呢,没想到一来却见到了玫瑰。我定一定神,一步步的走过去,向着玫瑰走近,我看清楚了她的脸。

  啊!仍然是那样的浓眉,每个女人都拔眉毛,她还是留着浓眉。我注视她的脸,六年了,她一丝没有变,一点没有老,不过脸上的稚气与圆味没有了,下已略为尖了一点。她没有变,她垂着眼,睫毛重得很的样子,她仍然在抽烟,有点心不在焉。

  她没有抬头。

  没有看见我。

  她穿着一件丝衬衫,胸前三粒钮子没有扣,颈上悬一只大大的金子十字架,衬衫外是一件猄皮外套,配猄皮长裤。她真是美。难以形容、突出的美。

  认为她美的,不只是我一个人。喝咖啡的客人都朝她看。

  但是她没有笑,是不是不快乐?为什么她会不快乐?是谁令她不快乐?

  她的头发剪得这样短,比我还短,低着头,我看见她后颈是雪白的。她多久没晒太阳了?

  我兴奋的看着她。六年了,我想念了她六年。我该说什么话呢?

  妈妈看见我了,“家明,过来,干吗傻傻的站着?”

  我走过去,我忍不住低下了头,看着玫瑰,我俯下身子柔声问她:“你还记得我吗?”

  她抬起眼来,怔住了,她眼睛有点茫然的神色,她当然忘记在什么地方见过我了,谁会记得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我不怪她。

  她的脸色有点不大好,心不在焉,微微蹙着眉尖。

  我说:“我是第一个叫你玫瑰阿姨的人。”

  她想起来了,嘴角的笑意缓缓的漾开,溅到眼睛里去,不是十分开朗的笑,到底也是难得的。

  “家明长大了很多。”妈妈在旁边补充。

  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忽然叹一口气,“孩子长大得真快。”她说。

  我在她身边坐下。

  她瘦了,瘦了很多,六年前那种小女孩式的夸张动作已经消失了。她默默的捧着一杯咖啡喝,手指是纤长的,指甲很长,没有指甲油,一种透明的红粉。放下杯子,她取起了烟,手有点微微一抖,她神经有点紧张──为什么?

  兰姨与母亲絮絮的数看家常。

  我逗玫瑰说话。

  她喝完了咖啡,叫了威士忌加冰,下午的咖啡座最热闹的,人来人往,烟雾迷漫,音乐混着人声,但是我心中眼中只有一个她。

  她问我,“你几岁了?”还是平常的问题,心不在焉的。

  “廿岁。”我说:“中学毕业了。”

  “有什么计划?”她淡淡的问。

  “我在考大学,最理想是到剑桥去。”我说。

  “是的,”她点点头,“剑桥很美,尤其是那条河,蒲公英种子夹在柳树中飞扬,到处是青苔,阳光根本没有气力透过那么深的绿,很美。”她像自言自语,但是又笑了。

  她吸着烟,她的打火机换了,是一只金边镶紫红漆面的都彭。她用打火机很考究,她没有一处不精致,但是随身却又散着一种不羁。

  我问:“你去过剑桥?”

  “很多次。”她声音是低的。

  “你会再去?”我问她。

  “我不知道。”她答。

  我们说话的声音很小,但是我听得见她,她听得见我。

  我说:“你记得吗?那一天,你游泳回来,头发还是湿的,坐在我家客厅,那是我第一次见你。”

  “是吗?”她尽量在想:“多少年了?我很久没有游泳了。”

  “六年。”

  “你还是一个孩子呢!”她惊奇的说:“记性太好了。”

  我笑着点点头。

  她说:“我那个时候大概很胖,光吃不动脑筋。”她解嘲地笑笑,“连我都不记得最什么样子了。”

  她唱了一杯威士忌又一杯。

  兰姨阻止了她,她耸耸肩。她有心事,她不开心。她人在这里,心根本不在这里。

  妈妈没一会就说要走了。我没有法子,只好站起来。

  我对玫瑰说:“下次见我,你会认得我?”

  她注视了我一会儿,点点头。

  我很高兴,我相信她。

  我开车与妈妈回家。

  我问:“妈妈,我们下次请兰姨与玫瑰吃饭。”

  妈妈看我一眼,“玫瑰阿姨明天就动身了。”

  我一怔,“走?去哪里?”

  “去巴黎。”妈妈答。

  “去学画?”我记得她是画画的。

  “你记性倒是很好。不,不是去学画,她与开头的那个男朋友,那个姓庄的,分开了,兰姨让她到外边去散散心,不过是三两个月要回来的。”

  “怎么分开的?”我问。

  “我们怎么方便问呢?”妈妈笑着说。

  “她难过吗?”

  “没有很难过,只是有点心不在焉,大概是不开心。这年头,也无所谓,”妈妈感喟地,“男女关系越来越平常了。”

  我不出声。玫瑰很难过,我看得出来,她有种沉着的哀伤,不过套母亲的语气:这年头,总是哭哭啼啼的女人比较得人同情。在别人眼里,玫瑰是不在乎的。

  我当下说:“等她回来,我们请她吃饭。”

  “好。我倒是喜欢她的,她长得好看,做人也大方,很有派头。连兰姨也请了来,大家聚聚。”

  听见妈妈称赞她,我很高兴。

  找问:“刚才是怎么碰见昀?”

  “完全无意。她与兰姨自航空公司出来,路上碰见的,兰姨便跟我说了说她的事。女孩子长得出众,未必是好事,总带点怪脾气,如果玫瑰笨一点,也就安份守己的做人太太了。”

  但天下也得有玫瑰这样的女孩子才好。否则都嫁了成了人的太太,我们还看什么风景?况且不见得玫瑰就不是好妻子!如果玫瑰与我一样年纪,我就一定去追求她。

  她走了。

  没有回来。

  她在巴黎仿佛住定了。

  搬了几次家,连兰娘也没有她的确实地址。

  然后我考到了剑桥的达尔文学院,九月就乘飞机到伦敦。

  我总想有机会见她的。

  第一个假期是圣诞节,我千方百计的向妈妈打听到玫瑰巴黎的地址,过了海峡到法国,叫计程车直接驶到她家去,只在车子窗口远远的看到那座出名的铁塔。

  天气很冷,但阳光很好,我花了很贵的车费,找到她的门牌。她住的房子不算讲究,只是一幢公寓,门口有十几个门铃,可见住客很杂,不过巴黎总是巴黎,房租恐怕已经非常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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