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终于走了。
跟着那几个有靠山的女职员也自动辞职,写字楼一刹时清爽起来,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好有一比: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们几个经理买了香槟庆祝。
事后有反高潮的沉闷,天气不好是最大原因,去年春季早已有激辣辣的太阳,一身白衣,不知多么飘逸。今年细雨不绝,问你怎么穿白色的衣服?雨水和着煤烟灰落在面孔,回到办公室用纸巾抹脸,黑墨墨。
要在香港做美女单凭天赋本钱是不够的,还得要有与小都市恶劣的环境搏斗的勇气。
我渐渐丧失了这股冲劲。
这个春天,我知道会有事情发生。
每个春逃诩有。
但我没想到见梅超群会在这种情况底下。
那日倾盆大雨,我手中持伞,但是也被那种形势吓住,才早上十点多罢了,重雾中隐隐约约看到嫣红姹紫,雨像面筋似落下来,持伞的人都通湿,飞溅的雨水无处不在,我有点紧张。
这么美,这么凄迷,身边却没有一个人。
这些年来,我可不介意出丑的时候没人拉我一把。只要牙齿和血吞,谁知道我跌倒爬起过?很多事不必宣扬,过一阵子强逼自己忘记,也就没事人样。
但是此情此景这么美丽,身边少个人,却大煞风景,我不原谅命运的安排。
我呆呆的着着山坡上加纱的绿油油树木,脚变了不随意肌,不想动。
就在这个时候,身边忽然有人感慨的说,“这么大的雨。”
保养得非常好,但仍然是中年男人。
我不出声,没有搭腔,眼光仍然看向前。
只需要一眼,就知道他不是闲杂人等。居移体养移气,日子久了,耽在皇宫里,乞丐会得变王子,王子沦落在贫民窟,长远也就成为同道中人。
这个中年人一看就知道他享福不是一年两年间的事,一只鳄鱼皮公事包已用得有点残旧,西装料子名贵,裁剪合身,穿在他身上舒服熨贴。
可以猜想得到开黑色丹姆拉的司机正在不远之处等他。
发达之人通常会经过三个阶段,第一是苦苦挣扎期,第二是飞扬跋扈期,第三是炉火纯青期。
这位先生无异已经到了第三期境界。
他开始对他的名誉身份地位有点厌倦,当然不会放弃,因他是神经正常之人,不过多多少少想返璞归真,所以才站在这里与陌生女子搭讪。
不过人怎么可能走回时光隧道。
以前。
以前怎么同。
以前他没有金钱,以前他也没有肚脯。这世上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劳力与时间去寻找,太痛苦了。人生是一个悲剧。
雨渐下渐小,开始有鸟呜声,这半山一带就是有这种好处。
我撑起伞预备离开。
那边有人问:“小姐,借你的伞。”
我抬头,还是那个中年人。
我没有出声,把伞往他脑袋上移。
“谢谢。”
我朝下阿厘毕道走去,他跟着我。
我经花园道,他也跟着我。
我走到雪厂街,他还是尾随着我。
借伞。
多年以前,一个叫白素贞的女人,借了一把伞给一位男士,招来弥天大祸。
现在的女人可抬头了,你管我是不是妖精托世,总之你情我愿为上。也没有这种管闲事的人了吧。
我走进麦当奴去买汉堡包,那位仁兄居然跟着进来。
我忍不住说:“雨停了。”
“这是我的卡片,小姐。”
我说:“没有必要。”我没有伸手接。
他僵在那里,我转身走开,买了点心我站着吃起来。
他走了。
大概是第一次向陌生女人搭讪,没有经验,惨败。
我看看表,擦擦手,回写字楼。雨已经停了。
经过五光十色的窗橱,我留恋一阵,并没有太大的兴致,一件T恤二千六百元,再高薪的职业妇女,1个月穿三件T恤就白做了,有什么好看的。
我静静的回写字楼,做那些刻板的与无聊的功夫。
电话铃响个不停,听完一个又一个。
我取起话筒时发觉右手臂酸软。
“古夏竹小姐。”一位男士。
“我是,哪一位?”
“我叫梅超群。”
“梅先生,我可以为你做什么?”我问。
我有点不耐烦,“梅先生?”
“我想,“他开口,“我想报你借伞之恩。”
我呆了很久很久,我的天,我终于弄清楚他是谁了,但是这么文艺腔,肉麻兮兮的,叫我受不了。
“梅先生,”我安抚他的神经,“萍水相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你是怎么找到我电话的?”
“我叫司机钉着你,尾随你进公司,然后问接待员:刚才那位小姐是谁?”
“为什么费这么大劲?”我问:“因为我长得像你少年时代的女朋友?”
他不出声。
梅超群?没听说过。这城里的亿万富翁不胜枚举,谁耐烦一一记清他们的面孔名字。
下班,照例像被炸弹炸过。
买了鲔鱼寿司饭盒回家吃。
有一个中年男人要报我恩。
我又不敢轻举妄动,唉。
小祝打电话来,我嚷:“你行行好,把我带出来走动走动,我闷到抽筋。”还矜持干什么鬼,且顾眼下。
“我就是要提携你。”他神气的说。
“提吧提吧,到什么地方去?”
“我与莉莉与朋友约好了跳舞----”
“跳舞?咦——免费给人搂搂抱抱。”
“又来了!”
“我去到,光坐在那里,可以吗?”
“那你去干么呢?”小祝问。
我说:“我闷。”
“活该你闷死。”
“你们开车来接我,我决定出来。”
小祝两夫妇真是没话说,开车来接了我出去。
我这个人是该死,到了的士高便闷闷不乐,他们还替我找了个男伴,是个年轻的留学生,蛮可爱的,才去了纽约四年,明明是香港土生土长的广东人,忽然说广东话就不准了,s音全部变sH,时常问我:“对了……这个怎么说?”
我觉得很闷。我开始明白为什么女人要喜欢徐少强。
我用手摸着下巴,累得慌。
我同他们说:“我上洗手间。”
“喂你----”小祝想阻止我。
我已经站起来。
我并没有打算再回去,我嚼口香糖,穿着跳舞裙子,拿着一罐可乐,坐在街边看霓虹。
有辆黑色的大房车经过,忽然又倒车,缓缓停在我面前。我睁大眼。
呀,是那个中年人。
他也瞪大眼,“是古小姐?”
我点点头。
“你怎么搞成这样子?白天你多么斯文正经。”
“两面人,”我边嚼糖边说:“我是两面人,白天那份工作仅够糊口。现在我出来找外快。”
司机下来开门……
“上车来。”他说:“别坐在路边,快要下雨了。”
我摇摇头,“太危险,小妹不是不谙世事的低能儿。”
“你胡说什么呢?我女儿还比你大呢。”他说。
“咦,”我说:“不久之前,彷佛还有人说要报恩。”
在黑暗中,我都看得出他忽然涨红了面孔。
“上车来吧,我送你回家。”他说。
可以猜想他当初的勇气已经消失,不过仍然落落大方。
我扔掉可乐罐子,跟着他上车,说出地址。
司机与后座闻有一块玻璃隔开。
我问:“你的女儿比我大?”
“廿四岁了。”
我说:“不比我大,我廿六。”
“刚才去跳舞?”他问:“年轻真好,可以有这种乐趣。”
“是迫于无奈,在家闷得慌----告诉我,为什么中年人不可以去跳舞?”
“跟谁跳?”他苦笑。
“太太、女朋友,女儿。”我闲闲举几个例子。
“我妻子会骂我神经病,女儿嫁在外国,女朋友则不方便公开亮相。”
我笑,“做人原来这么多顾忌。请再告诉我,你结婚多少年了?”
“三十年。”
“这算是什么,访问?干么不问你父母亲?”他略为轻松,笑了出来。
“不好意思。况且我父母并不恩爱。”
“跟一个人生活三十年,熟得不能再熟——你有没有兄弟姐妹?就变成兄弟似的,一切都有默契,我们互相忍耐了解……但是没有火花。”
我看他一眼,“你太贪心,不是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火花,况且……你年纪也大了。”
他很悲哀,“年纪大?年纪大的人就什么都不配拥有?”
“不不,可是你已经有了许多其他的东西!像财富、像名誉,还不快活吗?火花有什么用?地铁中不少年青男女相拥而坐,旁若无人,但那种火花真令人心惊胆颤。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你已经坐在实利里面,还要火花?”
他沮丧的说:“听听谁在教训我。”
我柔声问他,“你向我借伞,就是为了火花?”
“不是。”
“那是为什么?”
“怕淋湿身体。”
轮到我笑起来。
车子一直在市区内兜圈子。
我看看时间,才九点多。
我说:“肚子饿,请我吃东西。”
“求之不得。”他大悦。
我们到了吃牛肉的地方,我叫了十二安土的T骨,外加蔬菜无数,一路喝酒,最后还撑下甜品。
梅超群睁大眼睛,“你这一顿吃的,比我妻子一星期的食物还多。”
我向他解释:“我是劳动人民,吃不够会眩倒在地。”
我知道那种太太,死命节食。也难怪呢,一点劳心劳力的事都没有,你说,单逛时装店试新衣能消耗多少能量?像我们,只需老板一整天从早到晚的无理取闹,就可气得消瘦一公斤,我知道,我试过。
我跟他的距离有多么大。
也许三十五年前,甚至四十年前。他的初恋情人也吃得那么多(发育时期)今天看到我,他的心牵动。
“你不怕发胖?”他问我。
我给他看我的手臂,“要与男同事斗力,”又指指脑,“要与男同事斗智,胖有什么关系?”
“你不爱美?”他更讶异。
“没有心思想到那么奢侈的事上去。”我说:“现在我们正挣扎求存。”
“我不相信。”他说。
“你与时代脱节久了。”我说。“付帐吧。”
时间不早了。
第二天小祝两夫妇声讨我。问我那个男生有什么不好,说真的,叫我具体的批评他,我也说不上来,谁敢说他不好?什么样的男人都有女人嫁。我唯唯诺诺,支支吾吾,“天气好潮湿,墙壁淌水。”我说。
莉莉的注意力被移转,便开始诉说天气恼人,洗完的衣服全不干,浑身骨节酸软之类。
有同事经过,见我手持电话筒已有十分钟,开始加以白眼。我藉故向莉莉道别。
没法子,时间卖了出去,就是卖了出去,我可以选择坐家中死命打电话,但我会比现在更快活吗?
我的右手臂又发酸了。一定是这个天气。
洋紫荆稍后要开放了吧?但我真正向往的,是十四乡那边一整条马路的影树。
渐渐我就不喜欢瓶花,要看花的时候,就出到街上,看活生生在生长的花,看它盛放看它凋谢,欣赏其生命感。
整个玻璃窗上面凝满水珠。南中国的着名回南天。
小祝问:“放假你要到什么地方去?”
“迪士尼乐园;日本开了新的迪土尼乐园,你不知道?”
“这种地方有什么好去?我真不明白你。”
我埋头在手臂中说,“你有很多事不明白,但是你很幸福。”
“我们看不出你为何这样烦恼,年轻貌美,什么都不缺。”
我摊开手,戏剧化且文艺腔地说,“啊,恼人的春天!我所欠缺的是火花。”
“火花。”我抄袭了梅超群。
他再来约我吃饭的时候,我公然答应。
我换旗袍,与他经过餐馆的镜子,看看镜里的反映,也不觉有什么不妥。廿多岁的女人与五十多岁的男人走在一起,能否产生火花是另外一件事,但看上去并没有白发配红颜的感觉。
近代女人老得太快,忧愁过多,工作繁重。
我们坐下来,他鼓励我叫最好的白酒。我并没有那样做,我并不是嗜酒者,分不清好歹,何必浪费。
饭吃到一半,他忽然对我说:“我过去那边一下。”
我很讶异,他是个极有礼的人,照说没有理由吃到一半要走开一下。如果是普通朋友,点个头也已经足够。
他走到一大桌人的那边,站在那里讲了一会儿话。
一位中年女士看看我,与他不知说什么,又有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女郎拉住他不放。
过了约莫十分钟,他过来。
我没有出声,问人家的私事是不智的。
他却说:“是我的太太与女儿请亲戚吃饭。”
我一听立刻难以下咽,什么?他的太太?我再加以注意。
那位中年太太很瘦削,打扮华丽高贵而时髦,是那种两万块钱买件维孔那呢大衣的人。
比起她的品味与风度,我粗糙得像街边的小女孩。
我问:“你知道她们会来这里?”
梅超群很镇静,“不,我不知道,她亲戚很多,又爱同他们吃饭,这种场合,我很少出席。”
“你说我是谁?一家敌对洋行的行政秘书?”我问。
他很诧异,“我为什么要撒谎?我说你是我朋友。”
“什么?”我问,“她会放过你?”
“我们是三十年的夫妻了。”他莞尔,“你不懂得我们的关系,你还以为她是争风喝醋的小姑娘?”
“可是也不能不闻不问呀。”
他这一次没有回答,完全不出声。
我确是不明白,看来他们之间有个默契,作妻子的并不追究他在外头的自由。
那餐饭我吃得打背脊骨落,觉得上了当。
梅超群把我送回家的时候,我一句话也没有说。
真是奇怪,他们这种关系,太过大方,太过懂事,控制感情如机械人,我真的不明白。
将来有一日我给了婚,遇到丈夫同别的女人在饭店吃饭,我就不会讲究风度。
我会----
我问自己!你会怎么样?
上前去抓住那个女人厮打,上演六国大封相?
我默默的考虑一会儿,冲口而出,“我也不会!”
“你说什么?”梅超群问。
“没什么。”我叹口气。
我也只好佯装看不见,回到家再说。如果对方敷衍我几句,我也只好信他----不然还为这个离婚不成?日子久了,习惯成自然,明知问了也等于白问,于是就开始装聋作哑,不然怎么办呢?限于环境,不是说离婚便可以离婚的。
“到家了。”
我下车,示意他不必送我。
“你一个人住?”他问我。
我点点头。
他说:“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一个人住。”
“再见。”我说。
我并没有打算再见他,我有点犯罪感。
当他再来电的时候,我说:“我不想出来。”
“为什么?”
“怕。”
“怕什么?”
是,怕什么呢。如果要找刺激,现在是时候了,许多女人为了逞强,抢别人的丈夫显威风是闲事。但不知怎的,我却提不起劲来。
也许别人疯狂恋爱了,而我没有。
我抗议,“为什么选中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