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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  第3页    作者:亦舒

  “你知道就好。”他拧我的面孔,“你舍得我?你舍得不跟我到加拿大去?”

  “乃明,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女儿,我已在香港大学毕业,找到一份很好的职业,我最喜爱曲嗜好是阅读中文书藉与沙滩游泳,你想想,叫我搬到加拿大,我会不会快乐?”

  “与我在一起还不快乐?”他抢白我。

  “如今的女人很难侍候。”我狡猾的说。

  “茱莉,你不爱我。”

  “不,我很爱你,可是人的生命中,有很多事是比爱情重要的。”我说:“以前我们女人生命中只有男人,现在女人也有自我。乃明,对不起,我觉得加拿大简直是个沙漠,就算升学,我也选欧洲,不能跟你跑。”

  他沉默。

  他问我:“你想我留下来?”

  我摇摇头,“这完全是你的自由,我不会要求你留下来,伯母说得对,多几个头衔,只有好处。,将来社会人浮于事,竞争剧烈,做男人要负责家庭,比做女人又辛苦很多,没有真才实学,如何为妻女争气?大丈夫……感情算什么?我又有什么理由叫你留下来?我并不是那种自私没出息的老式女人。”

  他说:“如今感情真正贬值了?”

  “不不——”我觉得很累,说不下去,又作最后的努力:“我并不是那种甘心作一辈子小家庭主妇的女人:与公婆夹着住,教书赚三两千块钱,开部日本小车,周末与亲戚搓小麻将,养一个儿子,再生一个妹妹陪他,乃明,人各有志,我希望到老都有伴侣陪着坐咖啡店,在沙滩上散散步。我怕你一去加拿大,便入了那个辙,壮志消沉,入了人家的国籍,享受人家的福利服务,未老先衰。我不会快乐,乃明,即使我爱你,我也不会快乐。”

  他看看我。

  “乃明,正因为我爱你,我不会改变你,我自己认为我是个有见识的女人,我要嫁也不嫁老婆奴,既然我们的志趣分歧——”忽然我哽咽起来。

  他把我拥在怀里。

  这是我们交往四年来,我第一次对牢他哭。

  “我会回来的,”他喃喃的说:“你不需要一日煮三顿饭,为这种微不足道的事营营业业,我们把时间用来阅读,旅行,进修,我会回来。”

  麦克阿瑟终于走了。

  我并没有去送飞机。想象中飞机场内挤满亲友,大哭小号,喧闹万分。我要上班。刚巧那是一个大忙日,等我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的班机已经到东京了。

  那日我自己开车回家,很久没开车,挣扎好久才到达家中,倒在床上,才知道什么是寂寞。我自小一直有男朋友相伴,乃明在芸芸来生中打胜仗,成为我的爱人,四年来我们相处得极佳,这是我生平第一个弧独的周末。

  父母知道乃明到加拿大去,简直视他如逃兵。

  母亲说:“要结婚的话,马上可以结,不必拖你拖四年,他拖四年,我女儿都成老太婆了。”

  第二个月便有男同事约会我。我立刻赴约,并没有耽家中,因为我“只”廿三岁,所以他们对我都很客气。不过大多数一听见我独自租公寓住,便觉得“她已不是处女”,面露不欢之状。

  我写信给乃明也有提及。

  当天气转暖,乃明的信一日比一日来得稀疏,因为我早有最坏的心理准备,一切尽在意料中,故此也没有什么话说。周末仍然忙着赴约,周日忙着做工。

  母亲问。“乃明信中说什么?”

  “大多数是他在学校中的琐事,十分幼稚,我也没什么心思回复他。”我说。

  “有没有新的男朋友?”母亲问。

  “有。”

  “有没有可以托以终身的男朋友?”母亲问。

  “怎么托法?”我笑问:“全托?半托?”

  老人家若无其事的说:“当然全托,否则还要你贴他?告诉你,你家可没有楼宇剩下让你收租渡日,你所有的也就是你自己。”

  “全托很贵。”我吐吐舌头,“恐怕他们负担不起。”

  “负担不起,出来约会女孩子干吗?揩油?”母亲大发雷霆。

  “大家挑呀,挑得头昏脑胀,眼花瞭乱。想想还是从前盲婚好得多。”我笑。

  “你还是喜欢乃明,是不是?”母亲问。

  “是。”我承认,“乃明的收入也不多,家境平常,人也自私,脾气也不佳,不知怎地,我们两个投缘。”

  “乃明大方。”母亲说:“一个男人只要大方。”

  是的。我想;这是事实。开头的时候他并没有计较得失,可是他得到的比谁都多。

  “快暑假了,也许乃明会回来。”母亲说。

  “回来也不过是一,两个月,转眼间又走,我一不是他冷宫里的妃子,二不是王宝钏,我还望穿秋水呢,我不相信我会这么没出息。”

  “你与他斗气?”母亲问。

  “没有,”我说:“我根本没落希望在他身上,如果我对他还有思念,做人就很痛苦。”

  乃明暑假并没有回来,他到南美洲去玩,寄很多明信片回来,照例为“希望你也在这里。”真是无聊,渐渐我也不在乎他的缺点,反正在香港我也有别的伴侣。

  过了暑假,我们一直没写信,圣诞节我给他寄了卡片去,就是这样。

  假期除出睡觉,就是玩耍,我买了六件漂亮的长裙子,加上去年的银狐,哪里都去得,我成为“社交名媛”。母亲摇着头叹着气。

  我玩得兴高彩烈,真奇怪,怎么会凉簿至此?那时候为乃明流的眼泪呢?到底四年的交情,怎么一转眼就忘了?怎么会这样?人家说年轻的女孩子是最残忍的,如今想来真正不错。

  “那个时候,真不知道为何会为他与家人闹得天翻地覆,跟足他三年。现在?现在给我三百万也不干,倒不是看着他恶心,而是没兴趣,毫无反应。”一个女朋友说。

  由此可知簿情寡义的不止我一个人。

  从十二月廿四至一月三日,连续一个星期我都出去跳舞吃饭,不是在别人家中开派对,就是在夜总会中喝香槟,忽然之间我觉得自由。

  各有各的好处,跟牢一个男朋友,有种亲昵,熟络,安全。常常与不同的人约会,自由,轻松,没有责任,享乐的时候是完全观感上的,毫无心事。

  心底下我会闪过乃明的影子。在很底下,很黯然的,然那——像在大雨中看到男孩子为他的女朋友打伞”半边肩膀淋得湿透——像夜半梦回,有心事要说,不知道找那一个才好。

  一月五日,我正在梳洗预备上班,电话铃响起来,我去接听。那边是乃明。

  “乃明?”我一嘴的牙膏泡沫,“好吗?”

  “为什么一连七八天都找不到你的人?”

  “什么意思?”我愕然。

  “我日日夜夜打电话给你,没人接听,你的节目这么多?”

  “你怎么了?你发神经?你有什么资格质问我?”

  “我没有资格—?”

  “当然没有!你走之前又没有搁下三年的米饭钱给我,我干么要听你的?你真好意思,前年九月去的,到今年一月份才打电话来,我见了你面还未必把你认得清楚呢,真滑稽!”我怒气冲冲的放下电话。

  走到楼下看见小张站在那里。

  “小张!”我诧异,“你?”

  “是,来接你上班。”他说。

  “我自己有车,你何必麻烦?”我笑。

  “这是早上唯一可以看到你的机会。”他坦白的答。

  “真的?”我把手臂伸进他臂弯里。

  百步之内,必有芳草。

  我现在心情不一样。我问:“小张,假使很远的地方,有个朋友打电话来质问我假期在什么地方玩,我该怎么答?”

  “很远的地方。多远?”小张问。

  “加拿大。”

  “朋友是男是女?”

  “男人。”

  “叫他去死。”

  “为什么?”

  “他管你去过什么地方?你有没有管过他?如果他要管你,叫他娶了你,管你一日三餐房租零用。”

  “你说到我心里去了。”我说,。

  “他那么紧张你,为什么要离开你到别的国家去?”

  “而且他已经有三千日没有见我了,头尾跑掉两年有余。”

  小张说:“这人脸皮一流的厚。你仍然爱他吗?”

  “不可能,如果他不做类似的傻事,情有可原,将来大家见面,还是朋友——本来我想给他留个好印象,但他没有给我下台的机会。”

  “感情最容易变酸,比乳酩还容易坏。”

  “说得没错。”我很惋惜。

  “你们在一起很久吗?”小张想打听什么。

  “二千年了。”我狡猾的笑。我恢复了一贯的聪明调皮。

  小张看我一眼,“人家都说追求你最难,因为你自己什么都有。”

  “我没有丈夫。”我笑说。

  “这谁不知道!”小张笑。

  乃明的电话绝了迹。又过一个星期,小张送我下班,在门口下车,我向他道再见的时候抬起头,仿佛看见乃明站在我家门。

  我以为眼花看错,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小张向我扬扬手,说“明天见”,开走车子,然后我看清楚那人真是乃明。

  “茱莉。”他走向前来叫我。

  “你怎么忽然回来了?”我一点惊异也没有。

  “我想念你。”他说:“回来看你。”

  “是吗?”我淡淡说,“你应该先打个电话来,我今天在公司做足一天,累得很,不想出去。”

  “那么我陪你休息,我想与你说说话。”他说:“刚才那个是谁?”

  “同事。”

  “你自己不是有车子吗?”他喋喋不休,“为什么不坐自己的车子?”

  我站在门口跟他说:“我高兴做什么,是我家的事,好不好?”

  “你怎么变了,茱莉,为什么还不上楼去?我们在这里要站多久?”他问。

  我端详他,我发觉我并不认识他。这个乃明不是二十八个月前的乃明,现在他只是一个自以为是的男人。

  “我不打算与你上楼。”我说。

  “为什么?”他瞠目。

  “我的公寓不是你的休息室。”我说。

  “茱莉!”他拉住我。

  我挣脱,“放开我——”

  这时候小张的车子忽然兜回来,停下,他自车内探头出来:“你没听见?她叫你放下手!”

  “小张!”我如遇见救命王菩萨似的奔过去。

  他推开车门,“上来。”

  我跳上他的车子,关紧门,我跟乃明说:“你走吧,我不愿意见到你。”

  “你——”他愤恨的追上来。

  “你如果早一年半载来,我的态度又不同,现在太迟了,因为你只顾到你本身的需要。你得到过机会,机会错过之后永不回头,你走吧。”

  小张等我把话说完,就开动车子。

  我把脸埋在手中。小张问我:“上哪儿去?我们去喝杯咖啡好不好?”

  我点点头。

  坐在咖啡店里,小张善解人意,不问也不出声,只是陪着我。

  隔了很久很久我才说:“你会觉得我很冷酷吧?”

  小张说,“不。”

  “为什么?”我抬起头。

  “是他先离你而去的,当时他并没有理你的死路,你生存下来是你的本事,你们之间的事当他离开的时候早已告一段落,他这次回来见你,不外是因为他没有见到更好的女孩子,至于你,你回不回到他身边,完全是你的自由与选择。”

  我很感动,觉得他非常明事理,并且能够在短时间内把一段复杂的事分析得

  “再且你一定经过一段伤心的日子,”小张说“他知道吗?他在乎吗?感情不能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正如你说的,他有过他的机会,他错过了,没得好怨。”

  他看我一眼,说下去:“我陪你回去,如果他还站在那里,或是骚扰你,你尽可以报警。”

  “是的,”我说“我对他再也没有感情。”

  小张送我回去。乃明并没有站在门口。我松口气,奇怪,以前那么使我跳跃兴奋快乐的一个人,现在使我这么厌恶,真是奇怪。

  我上楼,与小张道别。

  以后我都没有见过乃明,他也许回加拿大去了,也许没有。在他离开我之前,他应该考虑到这个后果。

  因为我对他好,他就认为我是他家客厅家私的一部分,太可笑。

  我所遗憾的是:我曾经尽力想给他留一个好印象,而他还是恨我了。

  我跟小张说:“男女之间没有爱,仍可以做朋友吗?我不相信。”

  他但笑不语。

  我则低下了头,我与康乃明的故事,至此为止。

  等你

  我约秉森在克佑公园的玫瑰圃等。

  是深秋,飞机到伦敦,我赶到酒店,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给他。

  “想我吗?”

  “想。”

  “下午二时在克佑公园。”

  “好。”

  情人的对话大同小异,不外如此。我感慨的想:有多少人能堪破情关?

  放下电话洗一把脸,叫一客三文治充饥,我看到梳妆台上放着一盒纸包裹的礼物,上面有他的笔迹:给我所爱的人。

  我拆开来,是一只金手镯,我戴上,躺在床上。

  椅背上搭着他换下来的外套。

  这是我们一年一度的幽会。

  我叫计程车到克佑公园,正下毛毛雨,空气明澄清晰寒冷,玫瑰花尚且盛放,开得碗口大。

  第一次遇见秉森就在这里。我独个儿,他陪朋友游览。

  我请他替我拍照,他给我卡片。

  在欧洲,但凡说英语的,都好算亲人,碰上黄面孔,博士与唐人街餐馆侍役都做朋友。我与他约好在夏蕙吃晚饭。

  秉森在英国的生意做得很大。

  他对我无微不至,我觉得有安全感,他成为我生活的一部份,一切变成习惯以后,我不想离开他。

  我们在一起过了四年。

  秉森远远的走来,他撑着黑色的雨伞,我趋向前去与他拥抱。

  “你好吗,我的小虾。”他亲吻我。

  “你呢?”我问,“家居如何?”

  “都很好,我已在夏蕙订好桌子。”

  我们散步,雨渐渐密了。

  秉森下午告了假,我们回酒店休息。

  “怎么样?你愿意到大陆,还是留在英伦?”他笑问。

  “什么都好,只要与你在一起。”我说。

  “我是一个幸运的人。”他点点头。

  “你妻子的健康如何?”我问。

  “最近更不堪,”他的声音低下去,“因为电疗的缘故,头发脱落很多,看样子只是拖时间。如果她没有病,我反而可以名正言顺的向她提出离婚-;——”

  “我们出去逛逛马路,”我温和的说:“有人托我买大衣。”

  不想他说太多。

  我绕着他的手臂,心中很愉快。我并不知道是否真正爱他,爱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来了,当事人迟迟不发觉,去的时候,静悄悄,不易知晓。

  我们在夏蕙跳舞,秉森看上去很内疚,我早已习惯他的情绪,自管自享受着音乐。

  我不认为我会与他结婚,婚姻关系至少在开头的时候应是纯洁的,不能掺杂,我与秉森比较像老朋友,无话不说,两人大不避忌,我与他的感情有很多砂石。

  我问:“要不要回去看看?”

  他说:“我把酒店号码留在家中,有什么事,他们会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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