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如说:“可惜我要上班。”
小伍恳切地说:“我们要到一点钟散。”
碧如又与他聊了几句,回返室内。
他是志林的外甥。
几乎所有新知旧朋都跑到这个城市来相会了。
陈大文的侄女在报馆做,张小二的弟弟弟妇就住在隔壁一条街……
可是没想到吴志林的亲戚会近在咫尺。
那一天,碧如才睡了三两个钟头。
她也不觉得累。
回到办公室,同事兴奋地把报纸摊桌上,“看见没有,我们打赢一仗,他报没有这段新闻,他报多失败,哈哈哈哈哈。”
浑忘劳苦。
工作就这点好,使人聚精会神忘我。
一天到晚记住我我我是非常沉闷与不健康的一件事。
天气已经比较凉快,晚间抬起头来,可见星光璀璨。
邻居家小孩时时仰着头说:“看,星!星!”
可是她母亲说,她对周日尚无概念,完全不明白为何有时上幼稚园有时在家玩耍。
那么小小的一个人,不知多少事有待学习,等到吸收的知识足够应付生活之际,又一下子老大,人生本来如此。
车子经过三四零号,可以看到灯火通明,大门敞开,屋内起码有三四十位客人,真热闹。
碧如笑了,有一段时间她老参加这类聚会,也不理主人家是谁,认识与否,老着脸皮,握着两瓶酒就上去玩好几个钟头。
现在她已不再恋恋风尘。
罗家泳正在烦恼。
见到妻子他问:“邻居的派对散了没有?神经病,摄氏八度还游泳,喧哗至人家难以安寝。”
“什么时候了?”
“十二点半。”
“你可以通知派出所来干涉。”碧如微笑。
“左右是邻居,伤了和气不好。”
“你可以匿名。”
“算了。”罗家泳摆摆手。
碧如坐下来卸妆。
罗家泳说:“适才我出去园子看了一下,但见月明星稀,寒风习习,这才醒悟到,这原来是异乡,天呀,我们在外国干什么?”
碧如叹口气,“在外国工作、生活、等入籍,家泳,凡事想太多是行不通的。”
罗家泳搔搔头皮,“越想越烦,越想越愁。”
“不如我同你到三四零号去喝一杯。”
罗家泳摇头,“谢了,我到地库去睡。”
碧如拿着啤酒去陪他,两人闲聊。
“家泳,每个人都有旧情人吧。”
罗家泳微笑,“不见得,我就没有,我是纯洁的,我至爱是你,除你之外,并无别人。”
碧如一直笑到眼泪掉下来。
她又问:“见到旧情人,应该怎么招呼?”
罗家泳答:“诗人拜伦这样说:‘假使多年之后,再次见你,我如何致候?以沉默与眼泪’。”
“喂,家泳,我不知你会吟诗。”
“事实上,道旁相逢,你不一定能够把他认出来,碧如,人是会变的。”
“经验之谈?”碧如取笑他。
“当然是夫子自道,所以我天天注重修饰,务使旧时女友在街上看到我不致失望。”
“我以为你只有我一个人。”
“呵那当然,”罗家泳面不改容,“她们都不是真的。”
碧如又笑起来。
不相爱有不相爱的好处,象多年老友一样,什么话都能讲。
八月份,伍家其他成员也来了。
碧如存心结交,买了一只水晶花瓶送过去。
刚抵埠,一家子又累又燥又有点彷徨,碧如寒暄几句。
匆忙间伍太太把故人认了出来,“碧如,好久不见。”
从前她曾为碧如补习,她是志林的大姐。
“以后我们可以慢慢叙旧了。”
嫁得早也有好处,孩子一晃眼那么大了,环境看样子也不错。
伍太太象见到亲人似拉着碧如不放。
“志林在多伦多,”她说:“算是落地生根啦,这次由他申请我们。”
“我听说了。”碧如微笑。
“几时大家吃顿饭。”
“好呀。”碧如一味客套。
告辞后由小伍送她出门,那年轻人替她开车门时说:“家母有点罗嗦。”
“我们是老朋友了。”
“我少年时常听舅舅说起你。”年轻人双手插袋里。
“噫,”碧如紧张,“不是什么坏话吧。”
“当然不是,”伍敦贤说:“现在我也有女朋友,有点了解他的心情,不过,我猜我永远不会象他那样爱一个人。”
碧如抬起头,微笑,“你们都认为他最爱我吧。”
“是的。”
“那么,为什么他让我走呢?”
“他留你不住。”
“我们是和平分手的,到最后大家都觉得不能呼吸。”
小伍低呼,“怎么可能!他书桌上成叠白纸上写满碧如二字,房中四周都是你的照片。”
碧如不语。
小伍替她解围,“不过,一切都过去啦。”
“他有没有结婚?”
“当然没有,我们认为他还没忘记你。”
碧如想一想说:“他工作太专注,忽略了感情生活。”
晚上,碧如问丈夫:“假如你从前女朋友至今独身,你会不会觉得她是在等你?”
罗家泳一贯语气,“咄,我怎么知道,我从前又没有女朋友。”
碧如笑,太幽默了,这是她嫁给罗家泳的原因之一吧。
但是他随即又说:“独居有很多原因,我才不会自作多情,也许她转移兴趣,已加入同性恋行列。”
碧如忍着笑,“讲得很中肯,我接受这个说法。”
“又也许忙于事业,无暇成家,更也许酷爱自由,不打算被困。”
“真是聪明的选择。”
罗家泳笑,“谁说不是,只余我同你是笨人罢了。”
碧如问:“不用沾沾自喜,自作多情?”
罗家泳打个呵欠,“他要是真爱你,当日不会放你走。”
“你说什么?”碧如一怔。
“我说,不如早点睡,养足精神好办事。”
罗家泳讲的是真理。
接着,伍太太时常拨电话过来问些当地人情世故,碧如一一解答,终于在九月中,她说:“志林明天到,一起吃顿饭可好?”
“我且问问外子有无时间。”
谁知伍太太大吃一惊,“你有丈夫?怎么没见过他?”
碧如只得笑,“他早出晚归,行藏闪缩。”
“结婚有多久了?”
“差不多三年。”
“碧如,你一直没提。”
“我以为大家都是邻居,你早就知道。”
“我一直不见你屋内有男人。”
碧如笑问:“晚饭可否携眷?”
“无任欢迎。”伍太太转了口风。
可是罗家泳没有空,“约得那么急,我有事,你单刀赴会吧,我恕不奉陪。”
碧如抱怨,“永远如此,有啥要紧事总是我一人承担。”
罗家泳似笑非笑,“是你当年的恩怨,当然由你自己摆平。”
“你说什么?”
罗家泳答:“我不认识三四零这家人,去坐在那里没意思。”
碧如的衣服多数款式朴素,看不出来的人老以为她不舍得穿,在这种场合用刚刚好。
她向报馆告两个钟头假溜出去吃这顿饭,本来有点紧张,到了饭店,发觉梁家三口也在,添了一个小孩,气氛融洽许多,这一桌是名符其实的左邻右里。
只欠主角吴志林。
碧如记忆中他是从来不迟到的,不禁暗暗讶异。
伍太太听了手提电话说:“他直接自飞机场赶来,十五分钟后可到。”
伍先生抱怨:“叫你约明天,你看,白叫客人等。”
大家连忙说无所谓。
奇怪,连碧如都认为没相干,此刻的吴志林不过是其中一名座上客,早来迟来都一样。
结果他足足迟到半小时。
听见伍太太说:“来了来了”,大家抬起头向他看去。
只见一位男士匆匆忙忙跑进来,碧如一眼把他认出来,是他,是吴志林,外型并没有大变,他也一眼看到碧如,立即微笑地走近。
碧如不由得站起来,“你好,志林,我是杨碧如。”
“碧如,好久不见,多谢赏光。”
这时梁家那三岁小公主忽然用英语讲:“饿,饿”,替大家解了围。
接着,在座三位男士开始讲股票,说最起劲的是吴志林,碧如努力吃菜,一味推说不懂,忽然之间微笑,这些年来,他们各管各培养了很私人的兴趣,已经话不投机。
碧如看看时间,“我得回报馆了。”
吴志林讶异,“碧如,这样忙?”
“我的办公时间的确比较突兀。”
她向各位告辞。
志林送她到门口,好象有话要说。
“碧如,你美丽如昔。”
碧如忍不住笑,他口角此刻活脱似个小生意人。
吴志林有点尴尬,“我时常在报上看到你署名特写,写得真好,你在行内赫赫有名了吧。”
“不敢当。”
“你一直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
碧如有点高兴,“是吗,谢谢你,报馆很近,走过去即是,我们可以说再见。”
“改天同你先生一起喝茶。”
“好极了。”
碧如转过街角,松口气,如释重负,她一向害怕应酬,没想到与吴志林重逢亦需如此客套。
有一辆车子慢慢跟着她,碧如警惕地回头看,意外惊喜,司机竟是罗家泳。
碧如连忙上车,舒舒服服吁出一口气。
“饭局如何?”
“没吃饱。”
“我带你去补一顿。”
“喂喂喂,我还要上班。”
“已经替你告了假。”
这个人有时也肯动动脑筋。
罗家泳又问:“饭桌上有些什么人?”
“呵,都是闲人。”
罗家泳饶有深意地问:“全不相干?”
碧如说:“陌生得不得了,只除出小伍,他象极了我大学时一个同学。”
“记忆有时会愚弄我们。”
“谁说不是,我们去吃火锅吧。”
碧如自觉幸运,她与罗家泳始终是相爱的。
小读者
在我悠长的写作岁月里,这是一件怪事。
我记得,当年我大概三十岁左右,已经出版了好些小说,依我自己的准则,亦堪称薄有文名,只是不晓得别人怎么样想。
有些人不看小说就是不看小说,无论是红楼梦或是战争与和平他都不看,不过,往往再本市而又喜欢看小说的一群,大抵还听过我的名字吧。
我不是没有读者的。
读者有时会把我认出来,有时不。
他们比较认得倪匡,有时与老匡走在闹市中,大班读者会叫出他的名字,围在他身边嘘暖问寒,而我,总是站在一旁傻笑。
老匡怕冷落我,总是笑着向读者介绍我……
这是题外话?不不不,这不过是讲明,热情的老匡,读者也热情,而孤僻的我,读者也比较冷静。
他们不大有兴趣接触我。
所以,当编辑施小姐说,有一对读者夫妇有兴趣与我喝茶见面的时候,我深觉突兀。
我拒绝,“他们都知道我不陪客吃饭,不会怪我。”
“去你的,我请你喝茶不行吗?”
“这好象是要挟。”
“你每年要求加稿费才是要挟!”
“什么时候?上午我要写作,晚上例不上街,只余下午,不过,只有星期四才有空。”
施小姐倒是不见怪,“星期四下午三点半。”她说了一个好去处。
这种应酬,能不去最好不去,没意思,穿好衣服化妆加上车程已经个多小时,浪费时间,已经过了三十,时间分外不经用,于是我一直咕哝。
去到目的地,见到施小姐,又高兴起来,因为终于可以走出工作间轻松一下了。
那对夫妇姓黎,先生叫黎志坚,太太叫朱秀英,约四十年纪,打扮整齐入时,是专业人士。
施小姐也是受人所托,把他们介绍给我。
坐了一会儿,寒暄过后,施小姐另外碰到熟人,那是一位著名歌星,把大编辑借了过去邻座。
黎太太趁着这机会开口了,“我们有一事相求。”
我一听,以为是想我在书上签个名字之类,立刻答:“没问题。”
黎太太笑了,“你请把我的事听清楚。”
“请讲。”
“我有一个女儿,今年十六岁,非常喜欢看小说,特别是你的著作。”
我的确有一班小读者,故不觉得意外。
“小女叫黎祖儿。”
我点点头。
“她醉心写作。”
嗯,大概是想投稿,为什么不交给施小姐呢?奇怪。
这时,黎先生打开公事包,取出一叠原稿,“这是她写的其中一篇小说。”
黎太太收敛了笑容,“实不相瞒,她为着看小说与写小说,已经荒废了学业。”
我越听越奇,这与我有何相干?
“祖儿立志要做作家。”
我笑道:“作家也要先把书读好,谁说作家不用读书。”
黎太太干笑,“可是,我们不想她做作家。”
我一听,老脾气发作了,十分讽刺地说:“黎太太,想做,也未必做得成。”
她并不生气,“那当然那当然。”
黎先生接着说:“我们是建筑师世家,祖父传下来的建筑公司,干了三代,我俩又只得祖儿一个孩子,我们希望她继承父业。”
我摊摊手,“我不明白,在这件事里,我可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这是祖儿写的小说,她很敬仰你,请你过目。”
我拒绝,“我从来不做评判,自己还没写好,如何去批评人?”
“请你看一遍。”
我有点尴尬,若非碍于施小姐情面,早已拂袖而去。
“恳请你。”黎太太快哭了。
我大惑不解,“看了又怎么样?”
“请你告诉她,她毫无写作天分,还是专心读书,升建筑系的好。”
“不!”我一口拒绝,“我不可以那样做,写作又不是坏事,你若爱她,当必尊重她的意愿,何必剥夺她的乐趣。”
“可是写流行小说--”
我不怒反笑,“黎太太,你不是想开口侮辱我的职业吧。”
我可能提高了生意,施小姐自邻桌回来,问道:“什么事,什么事?”
我发牢骚,“莫名其妙!”
立刻离开了现场。
回到家,把手中的报纸杂志一扔,发觉有一叠原稿落下。
真要命,把人家的习作误打误撞地带回来了。
我顺手一翻,约四五十张纸,两万多字,真亏这小女孩,填满这些格子还真不容易。
这时,电话铃响了。
是施小姐。
“你怎么搞的,脾气越来越怪。”
“那对黎姓夫妇才怪。”
“他们有什么要求?”
“我说了一遍。”
“父母爱子女之心,无微不至嘛,听说当初你家里也不赞成你从事写作。”
我不语。
这是真的。写作过程琐碎,文化界人事复杂,又不是赚钱的行业,熬多久才出头毫无准则,许多有才华的写作人收入不足糊口。
当年家母极力反对我写作,一直讥笑我的志向,她又从来不看我的小说。
我叹口气。
“当然是做建筑师好啦,收入稳定,地位高贵,况且,家里又有则师楼。”
真的,我是她,我也不会稿海浮沉,我忽然气馁了。
施小姐说:“帮不到就算了,不用生气。”
我怎么敢得罪编辑,一直唯唯喏喏。
挂了线,拾起那叠原稿,看了起来。
四十页很快读完,我放下那篇小说。
我早说过我这个人不适合做评判,我主观强,偏见重,这篇小说对我来说,只可给零分。
黎祖儿犯了抄袭的毛病,东抄一段,西抄一节,混合成一个爱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