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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女郎  第13页    作者:亦舒

  我看着她,我真是不敢相信,这些年来,周丹薇居然还记得我,不但记得,还记得这么刻骨铭心。丹薇,这是可能的吗?丹薇?三年来从来没让我过过好日子的丹薇,这是可能的吗?三年来从不给我一个笑容的丹薇,这是可能的吗?难道失去的东西才会变成好东西?丹薇,那时候你对我的厌倦,丹薇──

  她说:“你还记得我的样子……”

  她的男伴过来说:“丹薇,跳舞。”

  “好。”她马上站起来。

  丹薇,你几时变得这么随和。你几时肯跳舞了?丹薇,这是几时发生的事?那时候你连三步都不肯跟我跳,现在居然跟他们跳哈骚。

  我看着她跟他们跳得兴高彩烈,跳得那么整齐,就像她以前做人一样,一板一眼、一步是一步,半点错不得。就像现在练这个舞一样,大家三三四跟看做,半步错不得,错不得。

  她的黑发飞扬,沉醉在酒中,在音乐中,在今日中,在今日的生命中,但是丹薇,三年前为什度你不是这个样子?丹薇,三年前即使你不能够从我身上得到快乐,为什么不能像今日这样自得其乐?

  迟了,丹薇。

  迟了,丹薇。我那个穿紫色夹银线长裙的老婆向我走过来了。你记得吗丹薇,我们那个时候吵了架看电视,你指着电视上最恶劣的歌女说:“你将来会娶一个这样的老婆,而且不会觉得有遗憾,恭喜你祖宗十八代。”丹薇,那时候一时的赌气你能对我下这样的咒。你还真说中了,但是你也不见得快乐,而我的确没有损失,匆匆几十年,丹薇,我妻子纵有万般不是,她以嫁我为荣,她以高攀我为荣,她一家子捧着我,当我是她们家的荣誉。我在你面前算是什么?你的目无下尘,你的骄气凌人,你的压迫感,在你面前,我算是什么?丹薇,我没有选择的机会,我没有后悔的机会,我没有内疚的机会。丹薇,我只要一个女人,普通的女人,有正常体温的女人,当我回到家中,我不管她在午睡,不管她在搓麻将,我只要一个简单愚蠢的女人,丹薇,你明白吗?

  丹薇在舞池中仰头大声笑,钻石耳环闪闪生光。

  妻忽然之间说:“这个女人,她不好看,但她有特别的味道,你觉得是不是?”

  但是丹薇也变了,她糊涂了。这些人,在以前,这些人,她的眼角不会去看一看这些人,我与她,吵尽管吵,但是我可以骄傲的说一句,她眼中心中没有第二个人。

  妻说:“她跳舞跳得很好。”

  还有很多其他的事,做得更好,跳舞算什么。像她这样的女子,我知道,是不可多得的,但我只不过是个平凡的男人,我不能娶她做一个妻子,或者我会后悔,我后悔吗中.男人很少后悔的,男人都是随便的,随便什么女人都可以娶为妻子,只要不太麻烦,只要将来的日子过得随便点。

  妻问:“你认识她很久了?”

  我点点头。

  “她做什么的?”妻又问。

  “她是律师。”

  “她是什么?”

  “律师。”我说。

  “哗。”妻怀疑,“为什么半夜来这里跳舞?”

  我温和的解释给妻听,“因为她是个女人。”

  妻在银幕上与银幕下都有无数的情人,她在日常生活中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有许多事她是不能够明白的,但又有什么损失呢。她不会英文,她不会法文,她连读者文摘也不看,她连中文也写不好,但这有什么关系呢?我会好好的,合理的照顾她,直到她死那一日,或是直到她找到一个更好的男人。她什么也不必懂,她只要继续对我抛媚眼便可以,她只一直依在我身边便可以,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我的妻子不懂得这些,太不重要了。

  我说:“我要去请周小姐跳一个舞上

  “唔,”老婆嗲声嗲气的说:“只准一只,马上回来。”

  我拉开椅子,走进舞池,拍拍丹薇舞伴的肩膀,那个浓眉大眼的男孩子有点愠气,但还是让我跟丹薇跳了。

  丹薇咪着眼睛看着我,微笑。

  我的心痛如绞。以前她拿起文件夹于上律师楼,短头发,一整套的考究的便服,神气十足,怎么看都像个小男生,而现在这么女性化了?这么的叫我心酸。

  我轻问:“他们怎么会懂得你?”

  她耸耸肩,“上班是上班,下班总要把时间杀掉。在他们眼中,至少我是个挂牌的律师,至少我是个略有姿色的女人。”她淡淡的答。

  “丹薇,你岂止略有姿色。”

  “但是我不像她们那么美丽,是不是?我不美。”

  “是的,你是美丽的。”

  “谢谢你。”她笑,真的七分醉了。

  “丹薇,你喝多了。”

  “没有,没有。记得那一日我真醉了,对你说了多少话,又哭又吐,你只是铁青着脸不晌。你对每个人都那么好,我得不到你的欢心,错一定在我。”

  “我不知道你在乎。”

  “当然你知道的,我太在乎了;所以才那么讨厌,爱是最不潇酒的,我太年轻,不知道如何爱你,然后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我欲告诉你,下雪的时候有多冷,我要告诉你,全章的商业条约我背得出,我要告诉你,我如何为你流泪。但如果你已经忘了我,这些噜嗦又有什么用呢?你从来没有再来找过我,好像我是你的仇人,我做错了什么?或者只是你根本不喜欢我,不是因为我做了什么,或是没有做什么。我很高兴今日见到了你,我一直没有忘记你,自从离开你,我潦倒至今,与这种人在一起,我是完了,他们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我是完了,无所谓,只有你是有所谓的,既然失去了你;既然失去了你……”

  音乐早停了,换了一支。

  我轻轻拥着她,默默的听着,以前她只会皱着眉头跟我像律师与律师似的答辩,以前。

  歌女唱着:

  “一日又一日,

  我得面对一整个不属于我世界的人,

  我真的那么强壮?

  我可以忍受这世界给予残酷的一切,

  但是没有你,

  我一日也活不成……”

  “我不再活着了,”丹薇笑,“我什么都做、拍马屁,低声下气,抢案子来做,开夜工,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人了,你也不是我那个时候认识的你,也许现在的我,碰到以前的你,两个人会过得很好。或许现在的你,碰到以前的我,也会过得很好。你听懂了吗?这就是缘份,时间是缘份。十年前你会娶现在这个太太吗?我还记得你怎么把这类型的女人批评得一文不值,然后转头说:‘丹薇,丹薇不是这样的,是不是丹薇?’”

  我什么也不说。

  丹薇说:“我讲得太多了,我要回自己的桌子了。”

  “今夜你跟他们去了?他们是谁?”我忍不住问。

  “今夜你碰见我,不是个偶然,你关心我,我感激你,但是明天呢,后天呢?我已经四年没见你了,你没有看见我的眼泪吧?我的眼泪太远了,你管不到了,谁没有谁活不下去呢?你要问他们是谁,让我也问你,那个名义上算是你老婆的女人又是谁?”在这一刹那,丹薇的眼神恢复了她一贯不可一世的神态。是的,她就算堕落了,那是她清醒明白的选择,我老婆的堕落,是一种猪猡活该出生在猪栏里的感觉。我无言,我放开她。

  丹薇一身雪白,走起路来,绸衣飘飘拂拂,人的命运各有不同。

  她忽然转过头来说:“真奇怪,我并没有找到比你更好的,没有。”

  我还来不及说话,她又转身走了。

  那个叫唐的男孩子瞪我一眼,抓看她的手。

  我转过头也走了。

  丹薇不再是我知道的丹薇。

  我也不再是丹薇知道的我。

  现在我们两个人都没有选择,问题是我不再苛求,我很快乐,因为我没有教育水准,我只不过运气好,赚了点钱。而她,她始终是不同的,曾经一度,我也有那个虚荣心,想发她为妻,她到底是不同的。

  我们回家,妻换了花边透明睡衣出来,直嘀咕,“那女的真邪门,脸那么扁,又不漂亮……”

  我一转身就睡着了,看,我已经练得这么到家了,没有任何事可以使我失眠,甚至不是丹薇,我爱过丹薇吗?我与那个大眼睛的男孩子有什么分别?当初与丹薇在一起,也不过是虚荣心,舞女酒女泡久了,妈的,约会一个法科大学生,多帅。只是丹薇那时年轻,她真爱上了我,而且在分手的时候才发觉她已经爱上了我。

  我害了她?不不,她是不会被害的,她那样的女孩子,开玩笑,她是第一流的女人,一百个男人也害不了她,今夜她喝得更醉,明早她还是会准时爬起来去开庭的。

  丹薇是什么人!谁能够影晌她的大局!

  一星期之后,我到大会堂低座去等朋友。正在喝啤酒;一抬头又是丹薇!

  的确是她。

  她的黑发束在脑后,梳成一只髻,脸上粉红粉红的,精神饱满,纤细的身段,满面笑容,穿看一套米白色凡立丁西装,三件头的,背心上扣一只挂表,手挽鳄鱼皮文件箱,正与一个外国人说话。

  那个外国中年男人替她挽着件银狐大衣,看着她的睑像看了迷似的,两个人不晓得在说什么。

  丹薇没有看见我。

  她太忙,她看见别人的时候是极少的。

  她并没有完,她才刚开始呢。

  酒后醉话难道可以当真吗?

  看她现在这个样子,我凭什么去配她?我还是回去与我那三流明星老婆相处到白头偕老吧,宁可人高攀我,不可我高攀人。

  不。

  丹薇还没看见我,她与那风度翩翩的外国人走到门口,那个外国男人为她穿上大衣,大衣连帽子,帽子罩在丹薇头上,银狐的毛围在她不化妆的脸上,扁扁的,那种自然可爱是说不出的,四年了,四年前也是这份特别的感觉吸引了我。

  她还说她无法获得我的欢心,其实是我怎么做,她怎么瞧不起我。

  外头在下雨,她毫不在乎身上穿的是什么,这是她一贯的作风,那一年我认识她,她披蓝狐大衣,开巴哈马黄色跑车,也是倾盆大雨,前来看我,都是以前的事了。我为她买了姜花,她喜欢姜花,都是以前的事了。

  我的确爱过她。

  怎么能不爱呢?有几个丹薇呢?像我老婆,开过双眼皮,做过鼻子,还有一切暧昧的事,我容忍她,那是因为注定要容忍她,她知道我在容忍,因此感激涕流,我们的关系建于这种条件之上,白头偕老还有什么问题。

  至于丹薇,当然她寂寞,她是为寂寞而活的。寂寞等于她生命的一部份。不过不是在白天,白天她一睁开眼有三千样的事等她去办,坐咖啡馆对她来说都是一项罪名,浪费时间。

  当然她有寂寞的时候,每一天的工作成功地完成了,回到豪华的公寓中,那一刹那,才是寂寞的,找再多的小子们陪她喝酒跳舞,还是寂寞的,表面上她是妥协了,内心的反抗更强,对生命的反抗。这个世界只适合我妻子这种女人,因此我发她,我要利用她帮我尽可能愉快地生存下去,打打麻将,说说黄色笑话,拍拍我马屁,混混日子,一辈子就过了──哦还有,别管人种是否优秀,生半打孩子玩玩,我老婆可不懂生命的可怕,人生的哲理,这是丹薇的论调。

  丹薇离开了。她没看见我。

  我们都活得很好,十年后,廿年后,卅年后,我们或许还会见面,我也许不认得她,她也许不认得我。

  毕竟一度,我们是情人。

  她说她想念我,我绝对相信,她是个重感情的人,要求太高,无法有人配得上她,四年后她醒悟了,把感情降至最低要求。

  然而谁来爱她呢?

  我喝完啤酒,见完朋友,打道回府。

  我那胖了三十磅的老婆给我一个吻,“亲爱的,我妈妈要买一双玉镯子过生日,你这个做女婚的,平常被她这么宠着疼着,怎么样?”

  我说好。

  我早说过,白头偕老太容易了,她那儿再找个呆子娶她去,她怎么能不百依百顺。我呆呆的坐在沙发上。

  但是丹薇……

  丹薇扁扁的脸,裹在银狐的长毛中,那张脸,我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她才廿二岁,多少人追求她,是我硬求软缠骗回来的,过三年找个籍口把她撇掉,因教育问题,她始终维持风度,因教养问题,她始终没有再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我应该骄傲?,应该悲伤?

  但是我老婆缠在我身上说:“亲爱的……”

  她晓不晓得她已经胖了三十磅了?

  今天我又见到了丹薇,她并没有见到我。

  师母

  他们都说老周是星大不可多得的教授,教的是最无聊的科目,可是教得起劲,自小小的九级讲师做起,十余年升到了教授,虽然教材没有换过,讲义没有改过,可是他的教学态度却是一丝不苟。

  他是个好人。教的是中国文学历史。教这种科目,若能不涉及政治,没有偏见,便是个好教授,老周是温吞水一样的一个人,没有脾气的好好先生,改卷子,最高分是甲,最低分是丙,他不会给学生过不去,他也不会跟自己过不去,他非常懂做人的道理。

  他是一个小心的人,小心翼翼的捧着他的饭碗,看样子也是一个负责任的人。教这么多年书,一定是寂寞的吧。然而大学的待遇是好的。老周四十岁了,且是独身。

  老周四十岁,就是四十岁。不是阿伦狄龙式的四十岁,也不是保罗纽曼式的四十岁。

  他……看上去也就是四十岁了.

  一个一点风度潇酒也没有的中年男人,面皮姜黄,因为太阳厉害,晒得他有点酱色,五官模糊不清,杀了人,目击证人也形容不出的一个人,因为长得太普通了。五尺五六寸高度,有点发福,头发秃了顶。

  这就是老周,虽然做了教授,学生们也选了他的课,可是都很疑惑;到底他是老了,不晓得靠不靠得住。

  做教授也像做明星,要年轻貌美才有号召力。老周是不行了。可是他的收入还是叫其他人羡慕的,告老以后,那退休金也是可观的,而且还早呢,教到六十岁也不稀奇。

  我并不念文学,我念理工,妹妹念文学,故此她知道老周,学生们人前人后便叫老周为“老周”,算是昵称。

  妹妹说:“老周教古文观止,孟子见梁惠王,还可以,教起红楼梦来,未免差劲,他这个人没有想像力,又是个四十岁的王老五,什么感情他都不懂,别说这么奥妙的真真假假了。可是他不讨厌,至少他不是索隐派。”

  我们理工系有一个年轻教师,才廿七岁,是穿牛仔裤教书的,妹妹因此很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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