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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明与玫瑰  第14页    作者:亦舒

  除了尊尼,那里尚有几个女孩子,都是妖冶的蝴蝶,今日不知明日的事。

  我轻轻的放下花束,自口袋里取出那本小说,一并放在棺本上,尊尼撒下第一把泥土的时候,我离开了。

  那日我回家听了一夜的巴哈,心思如潮水一般,起伏高低,我其实并不认识这个女孩子,她只不过做过我的模特儿,如此而已。

  天亮的时候,我尽我的记忆,替咪咪用水彩画了一张画。在画中她睁大了充满疑惑的眼睛,天真地向我看来,身子向后仰,细细的腰肢,纤弱的手臂。

  等画完成的时候,已是黄昏,我一日一夜不睡,而且也没吃过东西。

  我后来把十三张画一起拿到广告公司去,奇怪得很,他们都一致喜欢咪咪的那张。

  他们笑说:“你忘了加一支香烟。索性把这张拿来做封面吧。”

  我忽然想哭,为一个年轻的生命流泪,此刻除了我,还有谁会记得她?但是我连她的姓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叫咪咪。而这里,上千上万的女孩子都叫作“咪咪”。

  我把我应得的酬劳小心地放进皮夹子内,向广告公司告辞。

  从此很难叫我再用模特儿了。

  重逢

  到香港时七月中,恰是海外学生回家渡假的时间。一个个容光焕发,浑身散漫着青春及一股潇洒劲,那种气质是蜗居香港的年轻人身上找不到的。

  可是我却不是回来见父母的学生,我早拿到学位,这次没呆在加拿大,是因为我失恋,想回来散散心。

  妈妈见到我,欢欣之情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但是我一到家,马上回到房间,关上门,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给绵绵。

  呵绵绵,多年多年之前,我们恋爱过,她才十七岁我才十九岁。我们一起散步看戏吃冰淇淋,写笑话投到《读者文摘》,温习功课,然后我被送到加拿大多伦多,我们继续通着信,直到她二十一岁生日,我还寄一件大衣给她,但是她很快也到伦敦升硕士,然后联络就中断了。

  忽然之间我渴望见她,即使她结了婚,成为别人的母亲,我还是觉得她是我无忧无虑时期的小绵。

  见到她等于恢复童年,时间的倒转。

  但一算,她也该有二十八岁,时间过得竟如此不留情。

  二十八岁的女人,该打入“少妇”类。但在我心目中,绵绵永远青春,永远穿她蓝白校服,在街角等我。

  我把电话放在膝头上,搓搓手,暗暗祈祷好运气。

  希望她家里的电话号码尚没有转。

  希望她记得我。

  希望她还像以前那么可爱。

  希望希望希望。

  我吸进一口气,连拨了六个号码。

  电话响了三下,马上有人来接听。

  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喂?”

  “请问绵绵在家吗?”时光倒流,仿佛是我念预科时候,打电话约她去跳舞。

  “请等一等。”

  我放下一半心,电话没有改,人面也依旧在。

  女孩子又回来,“对不起,请你打到她房间好吗?另外一个号码。”她把那号码告诉我。

  我在意外中又重新拨一次电话。绵绵还是老样子,如此注重个人自由。

  “喂?”接电话的人问。

  这是绵绵,错不了,她的声音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忽然感动得很激烈,事情太顺利,反而有压迫感,受不了。

  我像是有眼泪哽在喉咙之中。“小绵!”

  那边静默三秒钟,“谁?哪一位?”

  “是我,我是小珉。”我说,“邱小珉。”

  又是静默。我抓着话筒的手在颤抖。

  “小珉!”是不置信的语气,“小珉?”

  “是,是我,想起来了吗?”

  “好一一久一一不一一见。”

  “是。”我说,“绵绵,你好吗?”

  “呵小珉,你怎么会把这么复杂的问题加诸我身?”她轻脆地笑,“我们不如说些简单点的事。”

  “小绵,你结婚没有?”我的第一个问题。

  “嫁不出去,你呢?”

  “未婚。”

  “我们近十年未见了,暑假回来也不探访我,一定是热恋得昏了头,是不是?”她仍然这么爱娇。

  我很惭愧,“小绵,不是这个意思。唉,一言难尽,能不能出来谈谈?”

  “可以。”她很爽快。

  “明天一早你要上班吧?”我问,“可是要等到周末?抑或晚上可以匀出空闲?”

  “我的职业很奇特,不用天天上班。”她说,“几时都方便。”

  “那么明天早上。”我说。

  “什么事如此忙着要见我?”她诧异,“我不明白。”

  “没什么,我只是想见见你。”我说,“十年未碰头,大家见见面也是应该的。”

  “要查看我脸上到底长了多少皱纹是不是?”她笑。

  “明天早上九点半,我到你家来接你,仍然是利群道,是不是?”我问。

  “哗这么早。”她说,“好,九点半门口见。”

  老朋友即是老朋友,我感慨的想。年轻的时候才有真感情,现在都已经麻木不仁,矢恋带来的只有气愤而不是哀恸。数次热恋都了无踪迹,像做梦一般。小绵的故事不会比我少吧。但我们仍是老友。

  那一夜因为飞机劳顿,倒是睡得很熟,被闹钟叫醒,很是惆怅,曾有三年之久,替我按熄闹钟的是一个公认的美女。

  而你知道,美女变心变得比任何人都快,因为她受到的诱惑力也强,我终于失去了她。

  我驾父亲的车子到利群道,依然是那所旧房子,依然是木楼梯。仍旧只按一下铃,绵绵便下来。

  仍旧嘴里叫喊,“来啦来啦!”一边笑。

  恍惚间我像是一只鬼,回到旧居,寻到了亲人。

  我有点哽咽,抬头看着绵绵下来。

  她并没有老。圆圆眼睛与圆圆脸,黑发仍然是又直又短,但是她的仪态大方得多,兼夹别具风韵,眼神中的凌厉锋芒都不见了,代替是温柔与了解。

  她与我握手,“小珉,”她微笑,“你还是老样子,还是那个小珉。”

  我拥抱她一下,“小绵,你一点也没变。”

  “老啦,”她装个鬼脸,“腰间已经长出士啤呔。”

  我用手搭住她肩膀笑了起来。“士啤呔?我相信你不会。”

  “打算去哪里?”她仰起头看我。

  “你说。”

  “我带了泳衣,我们去浅水湾。”她说。

  “哦?”我惊异,“你没通知我,我没有泳裤。”

  “我替你借了小东的。记得小东吗?”她微笑,“我那小弟弟,现在在香港大学念医科。”

  “时间过得太快。”我唏嘘,“小东竟进了大学!”

  “这幢房子是香港硕果仅存的旧屋,明年也要拆了。”

  我只好点点头,感慨得要命。

  我们上车。我把车子向浅水湾驶去。

  小绵撩撩头发,笑说:“以前去浅水湾算是贵族玩意儿,现在香港人只有中下层才坐车到沙滩去游泳。”

  我诧异地问:“有钱人呢?”

  “驾游艇快艇出海去呀,”她笑,“避开人群,把船停在港,滑水、野餐,不晓得多够劲。”

  我说:“你想必也认识这样的男孩子吧?”

  “不认识,”她说,“所以光棍至今。”

  “我也追求不起这样的女孩子,所以频频失恋。”我笑。

  她似乎很了解,“小珉,做男人到底又还好一点。”

  我不响,车子已经驶进浅水湾道,这条美丽的路。

  “看,影树。”小绵说。

  “我看到。”

  中国红与玫瑰红,燃烧树顶,大火大火,轰轰烈烈,张爱玲口中的野火花,如此的灿烂,义无反顾的哀艳,如殉情者的血。

  小绵说:“他们说火奴鲁鲁的威基基美,但不过只有棕搁,单调得很。像吉里、巴哈马斯、百慕达这三个地方,实在又是老人才去的,去等死,”

  “完全赞成!”我由衷地说。

  车子到了浅水湾,我们更衣下沙滩。绵绵笑,“瞧惯三十八寸胸的鬼妹,现在你眼睛受委曲了。”

  我也好笑。

  她永远是这么明快轻松,这可爱的女子。

  我问:“你在英国念什么?”

  “艺术。”

  “上帝。”

  “所以我在做设计工作,不需要上班。”她笑。

  “艺术家。”我羡慕的说。

  她特有的气质,一举一动都秀丽异常,我早该猜到。

  “你是科学家。”她指一指我。

  “谁都可以做科学家。”我没好气,“不需要有天才。”

  “爱迪生呢?”她调皮的问。

  “只有一个爱迪生。”我说。

  她说:“也只有一个毕加索。”

  我们俩一齐笑。

  “嗳,你有恋爱过吗?”我问她。

  “好几次,没成功,每一次都像死里逃生。”她的表情有点苍白,“目前我非常用心工作。”她看看我,“你呢,小珉?”

  “开头不是真的,只是到处玩,然后有一次是呕心沥血的。我在暑假遇见她,辗转反侧,没有法子忘记她的倩影,圣诞本来她要到多伦多来,但临时爽约,我赶两千哩路去萨斯既吐温看她。”

  “呵。”小绵听得入神。

  我叹一口气,“我没有钱搭飞机,火车票都买不起一一”

  “你是怎么去的?”小绵惊问。

  “搭顺风车。冻死我也要去,穿足四条裤,在公路上截顺风车。同学们都发誓我再也不回学校,真会倒尸路上。你永远猜不到雪有多深。”

  “你见到她吗?”

  “见到了。她终于跟我回多伦多,我们一一我们同居三年。”我看她一眼。

  “现在如何?”

  “她嫁了一个大地主。”

  “可怜的小珉。”她拍拍我肩膀。

  我说:“我一定很爱她,呵,绵绵,那场风雪……像是得不到她情愿死的选择。”

  绵绵温柔地垂下眼睛。“我喜欢听男子说他们的爱情故事,一往情深,分外动人,女人的爱情都是小题大做,夸张的,女人爱念泛滥,没有恋爱,没有存在。”

  “谢谢你,绵绵。”

  她叹一口气。

  “你常到欧陆去吧?”我问,“你打扮非常脱俗。”

  “白色,”她挥挥手,“永远只穿白色,毫无想象力。”

  “绵绵,你与小时候不一样,那时你只是常人眼中的甜姐儿。”

  “十多岁哪里会定型,性格要慢慢才成熟,像好酒在地窖中转醇。”她笑。

  我们漫步沙滩。

  绵绵的脸颊渐渐晒红。

  “我对欧陆不熟。毫无疑问,文科该选在欧洲念。”

  “都一样呢,”她深呼吸,“只要当事人快乐。快乐是一样的。”

  我拾起石子扔下海。

  我问:“你快乐吗?”

  “有时候是,有时候不,跟一切人一样,上落很大。”

  “可是我觉得你的情绪很稳定。”我说。

  她不响,看我一眼。

  太阳把她的肩膀也晒红,她看上去是这么漂亮,一种不可埋没的欧陆风情。

  我想我实在是不可救药地沉浸在回忆中了。

  “够啦。”她说,“我们改天再来,人开始多了。

  “喜欢早上游泳?”我问。

  “是的,虽然黄昏的太阳也温和,但是看着夕阳西下,非常害怕,我情愿在中午弃太阳而去,也不愿意让太阳弃我而去一一人的心理。”

  我静一下。“你相当没有安全感。”

  “我们这一代……”她淡淡的笑,“没有国家观念,家庭观念又渐渐淡薄,我们只好属于工作,在工作中寻找自我,充塞所有的时间。谁有安全感?你有吗?”

  她真是充满了解,上帝是公平的,年纪轻的女孩子有青春,年纪较大的有智慧,看你需要的是什么。

  我们出市区吃茶。

  我问:“绵绵,你真的有时间给我?别耽误工作。”

  “放心,”她拍拍我的肩膀,“我知道什么应该放在前面。”

  我想起来,问:“你那条西班牙猎犬呢?”

  “海娜吗?”她伤感起来,“早就不在了。”

  “什么?”我震惊,“死了?”

  “是的,”绵绵说,“最后她胖得不能再胖,年纪也大了,应该记得她死的时候已经十多岁。”

  “老好海娜!”我伏在茶桌上,“天啊到你家去而见不到海娜……我记得它永远躺在木楼梯的第一级,我得小心地跨过它,可是一下子它就跟在脚跟讨糖吃。真不能想象,一只吃拖肥糖的西班牙猎犬。”

  绵绵说:“它最喜欢花街巧克力,我们常常买一盒回来,把好吃的那些挑完,剩下的就是海娜的。”

  我摇摇头。

  “小珉,我真希望我们可以再回到那个时候,”绵绵忽然之间有点冲动,“小珉,你想不想?”

  我低下头,“但是我们必须面对现实。”

  “是的。”她笑了。

  “我应该去探访伯父伯母。”我说。

  “不用不用,”她慌忙摆手,“所有上我家来的男孩子都会被误会是他们的未来女婿,多么尴尬。”

  我失笑,我自己的父母又何尝不是这样,装作很镇静,其实好希望我马上带女朋友回家宣布订婚结婚,真是天晓得。

  “现在找锦锦的男孩子才多呢。”绵绵笑。

  “谁?”我张大了嘴,“锦儿?锦儿有人追?她才学会走路多久!”

  “那是十年前,小珉,今年她十七岁了。”

  我呻吟,“天呀,十七岁,可不是。”

  “正是我与你约会那个年纪,我看着锦儿,真是既好气又好笑,一额头的汗毛,乳臭未干,一本正经的扮大人,但是自己当年何尝不是那个样子。”

  我兴奋起来,“绵绵,你安排一个时间,我非见他们不可,想想看,久别重逢我们将会有多么高兴。”

  “那还不容易?”她笑,“今天晚上就可以,小东会从学校回来,我知道锦儿没有约会,你放心,我替你办到。”

  “我知道我可以信任老朋友。”我紧紧握住绵绵的手。

  她笑。

  “瞧,我现在回去换衣服——”

  “你算了吧,还得回去换西装领带?”绵绵说,“家里谁没见过你?都老朋友了——你自己说的。”

  “明天,”我说,“明天你一定要到我家来。我们索性把以前的同学也找回来,你说如何?”

  “很难,”绵绵摇摇头,“大部分去了外国,有些还安居乐业,也不想回香港,哪儿找去?与我一起出去的六八年度会考生,只有我一个人回来。”

  “赫赫有名的女拔萃,”我取笑她,“白色校服裙子永远笔挺,坐下来之前要摸平裙子的褶。”

  “哈哈哈。”她仰起脸笑,“锦儿也是拔萃的,你记得?”

  “她的男朋友呢?是否圣保罗男女校?”我笑问。

  “嗳,”绵绵舒出了一口长气,说:“Thosewerethedays。”

  “但是至少我们有老朋友可以谈这些呢。”我想一想,“喂,你不会有男朋友吧——我问得真笨,当然你是有男朋友的,”我由衷地说,“你是多么吸引人的女子。”

  “真的?”她笑问。

  “当然,否则你想想,当年我干吗风雨无阻等在你家门?你现在的男朋友一定妒忌得要死。”

  “我现在并没有男朋友。”

  “我不信。”又是意外。

  “我骗全世界的人也不能骗你呀。”绵绵说,“况且这不是什么有面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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