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哭了,像个婴儿。”
“我做了恶梦。”我说。
她抬起了头,很温柔的说:“是的,你做了一个恶梦,毫无疑问,你做了一个恶梦。现在你醒了。”
我拍拍她的头,我说:“与我一起睡。”她拉开了毯子,躺在我旁边。她很温暖。我常常想身边有一个温暖的身体,但我不是那种随便的人,所以我失去了许多机会。我身边的人必需是我所爱的。
我并不爱她,我喜欢她,她是一个很有性感的女子,但是我不爱她。
我心中始终只有一个穿圆角棉袄的女子。
“晚安。”我说。
她不说什么,我是很柳下惠的,同学常常笑我。笑我看到女人不心动。有时候逢场作戏有什么关系。逢场作戏?我没有自暴自弃的冲动。我是一个读书的人。
我睡着了。
我一定睡了很久很久,很舒服很舒服,太阳在我脸上,暖气洋洋,美不可当。
我想,一定日正当中了,多可爱的周末。然后一幅幅图书在我脑子里集中起来。周末?我跳起来,看手表,下午一点三刻!
我大叫:“该死!”
有人笑了,“该死是该死!可是至少你睡得很舒服。”
我看着她。我也笑了,索性再躺在床上。
“我打电话去订了票了,两张二等的,在黑池下车;二点一刻开车。”
“谢谢。”我说。
“没有关系,多年之后,你会记得在一家小旅馆里曾经好好的睡过一觉,你不会记得赶着去做的重要工作是什么。”
“是的。”我说。
然后我洗脸刷牙,穿好了衣服,与她出来。
我们在路上走着,太阳太好了,她的金发闪闪生光。她穿得很厚,很暖,不像一般英国女人,零下几度还袒胸露臂的,看上去有种恐怖感,她是个好女子。
“昨夜我很礼貌吧?”我问。
“非常,”她微笑。
我扯扯她头发,“你头发很干净,我见过这么多英国女人,只有你一个人的头发是干净的。”
她拂开我的手,“你真坏。”
我笑了,路上都是黄黄的牛油杯花。我们挑了一块草地,坐了下来,等火车到来。
她侧头看我,“你长得真好看。”
我吃惊的问:“我?”
她点点头。“可以扮女孩子,还比很多女孩子漂亮。”
“你算是赞我?取笑我?”我问。
“赞你。”她说。
我拥住她的肩膀。
火车来了。我们这次问得清清楚楚,才上了车,挑了一个最好的座位坐下来,她靠在我肩膀上,我说她是个好孩子,我们胡扯着,然后火车开动了。我买了张报纸看,体育版上登着里兹队输了给利物浦,两方拥趸打架,警察抓了三十个人,我笑着扔开了报纸。有什么好看的呢。很快就可以回到家了,今天不能算一天,明天才开始做人吧。
我忽然想到表姐。
她现在是否在教堂里?是不是?那个念头一闪而过。火车窗外的牛油杯因风都歪在一边,仿佛在说:忘了吧忘了吧。
我向身边的女郎笑了一笑。
她吻了我的脸,我连忙看有没有人在偷瞧,她笑我畏羞,我拍打着她的头脸,倒成一团。
最后,她说:“你有一张婴儿似的脸。”
“我是一个男人。”我补充一句,“一个规矩的男人。”
“我真喜欢你。”她说。
我吻了她的鼻尖。“我到了黑池,打电话给你。”
“真的?”她问。
“真的。”
“你不过在说笑,像你这么样子的男孩子,是不会认识外国人的。”
“我不是认识了你?如果你对我不好,我还会到处去诋毁你呢,说你与我睡过。”
她微笑。她不会相信我会做这种事。
火车开动着。
“你连我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她说,“而且也不问。”
“你叫什么名字?”我温柔的问。
“安琪。”
“安琪。”我笑了,“好名字。安琪。”
我仍然挽着她的手。她的手指上有好几只细小银色的戒指。我把她的戒指把玩着。
她把其中一只脱了下来,戴在我的尾指上。那是一只结,很别致的。我扬了扬手,很得意的样子。
火车驶得飞快。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渴睡起来,我枕在她手臂上,睡着了,我们在火车上得好几个小时呢。我已经够累了,实在太累了,好不容易得到这么一个机会,有一种安全感,一种莫名其妙的温暖舒服。而且我不会过站,因为她会叫我起身。
我睡得很舒服,直到火车收票员叫我起来,“黑池!黑池!”那老头子的声音一声叫。
我睁开眼睛,马上说,“安琪,我到了。”我转头,“安琪?”她不在,她到洗手间去了?我到处找她,问其他的人。
收票员说:“那个金发女孩子?她早你一站下车了。”
“什么?”我抓住他。
“早你一站下车了。她说:到了黑池,叫你起来。”
“她走了?”我震惊。
“是的,”收票员摇摇头,“我恐怕是的,先生。”
走了。我发着呆,走了。我摸着她给的银戒指。
车到了黑池,我下车。火车缓缓的又开动。她走了,安琪,留下一只戒指。我摸摸手指,留下一只戒指,旅馆费是我出的,火车票却是她付的,两不拖欠,她走了。
那一头金发。
我叫了计程车,向大学驶去。我不再疲倦。我睡够了,但是她呢,大概做人是这样的。我们同时误了车,又再一同乘车回来,然后就完了。
顺风
我开车子从伦敦到曼彻斯特,不过是为了向赖利教授道别。两百哩路。但是赖利教授爱护了我三年,教导了我三年,四百哩来回算什么呢。
赖利夫人说:“别忘了我们,常常写信来。”
我说不会忘记。回家第一件事,是写信给他们,然后寄一把扇子给她。她的要求很低,她要一把粉红色的羽毛扇。她留我喝茶,吃点心,再留我喝咖啡,然后我必须走了。
晚上十二点,开四小时车,再在路上停停,回到伦敦,天该亮了。晚上开长途车的滋味不好受,寂寞阴冷,但是我不介意,我在英国已经近尾声,再隔两天,我人已经在家了。啊!家。
想到这里,我兴奋起来,回家,多么美妙,到了家或许会得想念英国,但这是将来的事,理不了。
赖利夫妇送我到门口,我上了车,向他们摇手道别。
我没有把车子直接开到公路去,我先在大学门口兜一圈子。夜了,月色很好,校园,宿舍,一幢幢的,清楚玲珑,我叹了一口气,再兜一圈,好好的看了它一眼。三年。我把车再兜了一圈。这次回家,不知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再见。以后即使来英国,不过是路过,不过是逛一下,也不会来曼彻斯特,自然是停在伦敦。
我忍着心把车子开走了。
车子驶进公路口,我看到有一个人用搭顺风车的手势,截我的车。在英国三年,我的宗旨是自己不搭顺风车,也不理这一类人,少一事好一事,免麻烦。故此我没有停车。
但是车子驶过,一瞥问我看见一张东方面孔。
中国人?
我犹疑了。搭他吧,同胞在外国理应互相帮助,如果他是个坏人,算我倒霉,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让人搭顺风车。于是我把车子转了弯,回头去接他。
我把车子停下来,这时候大微微下雨了,很静,很浪漫,除了别的车于呼啸而过,没有声音。
我推开了车门。
“谢谢。”截车的人说。
“别客气。”我说。
他上了车,抬头看见我的脸,呆住了,他没想到我是中国人。我看见他的脸,我也呆住了,我没有想到她是一个女孩子,年青的东方女孩子。
她关上了车门。我开动车子,车子不可以在公路上久停。
“中国人?”我问。
“是,”她问,“你也是中国人?”
“是。”我笑笑,侧头看她一眼。
她是一个美丽苍白秀气的女孩子。年纪不大。刚过二十岁吧。穿着一套破粗布外套裤子,樽领毛衣,带着只帆布袋。我很惊奇。
这样的女孩子,深夜在公路上截陌生人的车子,不太危险了?幸亏是我,如果碰见了一个外国人,怎么办?
我一边开车,一面打量她。
我发觉她右边眼角一颗眼泪型的痣。美丽。
在曼彻斯特三年,我见遍了所有的大学的中国学生。她是谁?怎么我没见过她?
“抽烟?”我问。
“不,谢谢。”她的声音有点哑。
“我去伦敦,你呢?”我问。
“太巧了,”她动动嘴角,像是想笑,但又笑不出来,她有点疲倦,“我也正去伦敦,我很幸运。”
我点点头。四小时,我有伴了,真不坏,我运气也好。
“你常常搭便车?”我问她,“很危险,单身女孩子,最好不要做这种事。”
她脱下了帽子,黑发像瀑布似的流下来。
她说:“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搭顺风车。”
“这么巧,这也是我第一次让人上车。”我说。
“谢谢你。”
“不要谢。”
雨下得有点急。
“有点冷。”我燃着了一支烟。
路很滑,我把车子开得很小心。
“什么使你今天出来截顺风车?”我问她。
她低声说:“我订了旅行车,晚班的,但是错过了车子。我在家里等一个长途电话,电话没有来,我等了又等,然后错过了车。不想回家,只好截便车。危险就危险吧。”
“有朋友在伦敦等你?”我问。
“没有。我去住青年会。我想念伦敦,只是想走一走。”
我觉得奇怪。她长得这么好看,但她的语气,却是这么烦腻、厌倦、寂寞、苍白。她用手拨了拨头发,手指是雪白纤长的。美丽的女孩子。她的耳朵像一只纤巧的贝壳,戴着一付小小的金珠耳环,金珠是十分细小的,故此也十分秀气。
“你是学生?”我问。
“是。我念酒店管理的,荷令斯大学。”
“你喜欢这一科?”我问,“荷令斯大学很出名。”
“我喜欢读书。不管哪一科,不管将来找不找得到工作,我只是喜欢念书。”她向我笑笑。
那颗泪痣动了一动。
我点点头,“很好。但是我在曼彻斯特理工学院三年,我没有见过你,为什么?中国同学会你怎么不来?”
“我刚到。”她说,“才一个月。”
“难怪,我早两个月就去了伦敦。”
“所以。”她说,又笑了一笑。
她的笑是特别的。她有浓眉,郁气的眼睛,非常白的皮肤,直而长的黑发,不能再特别的一个女孩子。我为什么不早一点认识她?现在我已经要离开英国了,多可惜,我已经要离开英国了。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女朋友,只因没有合适的。但是她……
我把车子开得相当慢,至少比应该的速度慢一点。
“你喜欢英国?”我问。
“到处都一样,老实说,到处一样。”她说。
“当你住久了,认识同学、朋友,一切便不一样了。”
“希望如此。”她说。
她不介意说话,她的对白很礼貌,但是又随和,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谈得像老朋友。我很快乐。
我说:“如果你肚子饿,我们可以在二十哩外一个地方停下来,喝杯热咖啡。我知道一间小食店。”
“好的。”她毫不犹疑的说。
我笑,“你相信我?虽然大家是中国人,但是我也可能是坏人。”我看了她一眼。
她淡淡的说:“我也可能是坏人,你不怕我?”
“别开玩笑。”我说,“怎么可能呢?”
她静默了。
我开着车。在公路上疾驶,不是容易的事,每一哩路都是一模一样的,沉闷之极,如果没有人说话,一下子就渴睡了,多危险。
“你喜欢伦敦?”我问。
“伦敦?是的。美丽的城市。我喜欢。我不大喜欢英国人。下一代还好,有的也很骄傲,破落户作风,不过到处一样,人也一样。”她的语气里有一种无所谓,无可奈何,落寞之情逼人而来。
女孩子快乐的时候是美丽,哀伤的时候也好看,我必需承认她此刻的神情深深的吸引了我。她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着,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真正笑起来是怎么样的?
她穿着一双很好的半统靴子,那只帆布袋是考究的,一只手上戴满了戒子,银手镯,配着一条银链子,玻璃珠子。她有一种不羁,甚至略为邪气的味道,与她秀气纤细的脸不合。她是瘦削的,所以刚才我的车子经过,还以为她是一个男孩子。
雨还是下着,我开了车内的暖气。车子里没有无线电,我不喜欢车子有无线电,这世界已经够吵了。
“香港怎么样了?”我反问。
“老样子。各式各样的人,想尽各式各样的办法赚钱,气派特别,无耻也无耻得特别。赚了钱拼命的花钱。我喜欢香港,真是洞天福地。”
“读完了书还是可以回去的。”我笑了。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特别的论调。她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不是。
“你在这里多久了?”她问我。
“三年。”
“没有回去过?”
“没有钱买飞机票。”
“说笑话。”
“真的,省了钱,都是千辛万苦赚回来的,做餐馆,做工厂,那些英镑,恨不得都存下来,一张张裱在墙壁上,留为纪念。结果都花在旅行上了,非常想家。有时候想才是滋味,真正回去了,不过如此,”忽然之间,我也发起牢骚来,“回到家里,是另外一个世界,我又未曾完全适应英国,又与香港脱了节,驼子摔交似的,两边不着。”
她笑。显然很同意我的说法。
我喜欢她,太多的女孩子到了外国,来不及拍照片,买新衣服,找男朋友,猎丈夫,恨不得立地生根,一辈子在枝上做凤凰,穷的慕虚荣,不择手段的滥交,有钱的搔首弄姿,吊着卖。只有她是例
三年里我见过的女孩子,只有她是例外。她是为了什么来的?我不明白。
她而且这么沉默。
我看不透她。
她说:“当然你读过这首诗,三个皇帝去朝圣,千辛万苦到了,看见了基督降世,再回来,不过如此,两个陌生的世界。对我来说,生活总是陌生的,我不适应生活,又没有资格叫生活迁就我,所以到处一样。上星期我在巴黎,然后再去马赛,我喜欢博物馆,因为画与雕塑是静的,它们好歹不出声,我喜欢。其余的,不过如此。大城市,看过香港,其他的都乏味。马赛是臭的。只是传说可爱,可爱的人,可爱的地方都不能接近,接近就失了美态,据说威尼斯更脏。我对旅行完全失去了兴趣。还是读书好。”
这一次轮到我笑了。
“我说得太多了吗?”她问。
“没有。我有同样的感觉,真的,不骗你。”
“大多人喜欢旅行。写明信片,最后一句总是:‘多希望你也来!’真滑稽,没有比这更幽默的了。不过是一个地球。你有去过天像馆吗?宇宙是伟大的,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