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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明与玫瑰  第8页    作者:亦舒

  到了G楼,我出电梯,找到第九号房间,还没有放学。

  我只好靠在墙上等那一班出来。

  有一个学生经过,我问:"几时下课?"

  "应该是十一点。"

  "谢谢。"

  一分钟比一天还长。

  终于到了十一点,课室门一开,学生陆续走出来,我看着他们男男女女的走过,天,她们不是玫瑰,有中国女孩子,但不是玫瑰。人几乎走光了,我的心跳得我几乎要昏过去。

  老天,真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然后她就来了。

  五尺五六寸的高度,平底鞋,一条浅兰色的粗布裤,奶白色的衬衫,手里拿着笔记与一件奶白色的毛衣。她脸色不十分好,一张脸是象牙色的,漆黑的睫毛长长垂着。她低着眼,有点心不在焉,在想什么?刚才的功课?头发向后梳去,是一个个的大波浪,披在肩上。

  比我想象中的玫瑰美丽。

  她没有注意我,跟着同学向电梯走去,我跟在她身后,不知如何开口才好。

  过了很久,我颤声的问:"玫瑰?"

  她抬起头来,望住我,一双眼睛亮得惊人。

  "玫瑰?"

  "是,你是谁?"

  "我是家明。"我说。

  "我不认识你。"她说。

  "但是我认识你。"我说。

  她的眼睛闪过一丝惊讶--

  我未婚妻问我:"你在写什么?厚厚的一大叠纸。"

  "在写一个故事,叫'家明与玫瑰'。"

  "啊?"她说,"这么有趣?说来听听。"

  "顾名思义,玫瑰是个很美丽很出众的女孩子,家明是个愣小子,我在写他们结识的过程。"

  "只是开头?后来呢?"她说。

  "后来都差不多,要不就像你我这么顺利--"

  "但愿都顺利。"她说。

  "玫瑰--?"

  "恩?"她笑。

  "我爱你。"我说,"我很快乐。"

  "谢谢你。"她笑答,"我也很快乐。"

  我拉着她的手,细细看她。是的,如今她是我的未婚妻了,我还是不相信我的运气,那天在理工学院找到她至今,不过是一年而已。现在她已经不是寂寞的玫瑰了。

  含笑

  她不会讲意大利文。

  她会说:“早安。”“晚安。”“花。”“玫瑰。”“冰淇淋。”

  没有了。

  呵,想起来了,她还会说:“米盖安基罗。”“庇爱他。”“拉菲尔。”“鲍蒂昔里。”“乌菲兹。”她甚至不会用意大利文叫咖啡喝,可怜的女孩子。

  但是她是这么美丽。长的黑头发,垂至腰际,皱曲的,飘拂在她的脸边,棕色的肤色,圆而大的眼睛,美丽的胸脯,显露在T恤下,她看上去非常的意大利式,但她是中国人。不会说英文,不会说意文,只会法文与中文,她在苏黎世读书。她的德文也不好。

  我在乌菲兹美术馆见到她的。她真脏,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因是七月,她穿牛仔裤,有臭味,一件颜色暖昧的T恤,头发被汗黏成一堆,她在吃面包。穿凉鞋的脚很脏,可能走了很远的路。

  她不会说意文,问路只拿着一张地图,一直问:“乌菲兹,乌菲兹。”像个小白痴。我跟在她身后。路人一直把她领到乌菲兹,她把学生证拿出来,但是意大利是穷国家,从麦迪西家族后就什么都得收钱,她付了里拉买入场券。

  我跟在她身后。

  进了电梯,她说:“鲍蒂昔里。”

  开电梯的人点点头。

  我忽然之间爱上了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八百哩远跑到意大利,到了翡冷翠,不去卖时装、哺士卡、手皮包,走那么一大段路,到乌菲兹来,只会说一个字:“鲍蒂昔里。”为了看一张画。

  我跟在她身后。

  开电梯的人把她带到四楼。她握紧着拳头,很紧张的奔出大理石走廊,拉住人问:“鲍蒂昔里!”人家微笑,指点她路。乌菲兹太太,走十天十夜也看不遍。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决定只来看鲍蒂昔里。

  我跟在她身后。

  她一直奔,奔过那些走廊。意大利是艺术之都,共有几百万件艺术品,他们自己也数不清楚,最好的都放在梵蒂冈,但是梵蒂冈独立了,不算意大利,所以还是来翡冷翠。

  昨天我才去看了大卫像。看了三个钟头,心头有一种哀伤。觉得米开朗基罗才配为人,我算是什么?蝼蚁。

  这个女孩子并没有看别的艺术品,她直走到放鲍蒂昔里的房间去,一到了那房间,见到了“维纳斯出世”,她就呆住了,是那种真正震惊,仿佛家里出了什么大事,仿佛看到了鸡蛋大的钻石,她完全呆住在那张画前。

  意大利的美术馆是全世界最蹩脚的,并没有气温调节,大热的天,她的头发几乎会滴出汗来,她的T恤全湿。我觉得她与维纳斯出世的时候有一种同样的美,一种以惊讶的态度看世界的天真。

  维纳斯出世这幅画是没有办法复制的,我看过多少复制品,都不会像真的。太美了。维纳斯的金发边沿上闪着金光,她那独有鲍蒂昔里的鹅蛋脸,大而郁气的眼睛,小而下垂的嘴唇,那只下巴微微的下坠,踏在一只扇贝上,赤足是完美的。

  颜色有一种阴沉,沉得跟天津地毡一样。今天是这个颜色,过三千年也还是这个颜色,这就是无法复制的道理。扇贝上的金边我从来没有在画册上看见过。

  她的眼泪缓缓的流下来。

  我觉得很奇怪。

  我不会为一张画而哭,永远不会,除非那张画使我想起一件事,一个人。

  她站在那里很久很久,她用手擦去了眼泪。

  她转过头,看左方的《春天》。但是没有多久,她低下头,坐在画前。我坐在她身后,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见我,也许她被人盯梢盯惯了,根本觉得无所谓。我坐在她身后,拉了拉她的发梢,她马上觉得了,转过头来。

  我向她笑笑。

  她也向我笑笑。她是那么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我说:“美丽的画。”

  她点点头。她犹疑了一下,然后开口跟我说话。

  她说:“很久之前,有一个人,说我的脸,像鲍蒂昔里的维纳斯。他当然是骗我的,可是我听着很乐意,你知道,女人就是这样子。”她又笑了笑。

  “他没有骗你,你真的有一张鲍蒂昔里的脸。”我说。

  在外国,只要碰到本国的人,随时可以谈很深入的话。

  她说:“他走了。”

  我点点头。

  她说:“我希望他找到一个毕加索脸的女人,三个鼻子。”

  我笑,“也许他找到的是粉红时期的女人。”

  她也笑。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她。

  “含笑。”

  “好名字!”

  “像广东娘姨的名字。”她说。

  我重复一次:“好名字。”

  “我回来再看一次这幅画。其实是划不来的,你明白。可是……我只是一个女人。”

  “只要你认为值得,那就值得,”我说,“这幅画可以看一千次,你看维纳斯,随时便会踏出来似的。我一直没想到这张画会有这么大。”

  她说:“可是我现在大了,真奇怪,三年前的喜悦完全没有了,这么远来到翡冷翠,不过是看一张画。不看这画,又有什么损失呢?我可以去买一大堆皮鞋、手袋、时装。我是老了。”

  “我觉得是值得的,永远值得的,皮鞋,要多少有多少。”我说,“但是画……除了我自己之外,我最爱画了。”

  她笑,“你没有女朋友?”

  “没有。”

  “父母兄弟?”

  “他们对我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我说。

  她说:“你其实并不喜欢意大利是不是?”

  我摇头。不,我不喜欢意大利。正如我觉得一天吃三顿饭是多余的事,但是这是一个必到的地方,正如人必须要吃饭一样,所以我来了又来,来了又来。

  我喜欢巴黎,但是三年前的巴黎跟现在的巴黎完全不一样,我想我也老了,巴黎是一个这样的地方:腰缠十万贯,骑鹤上巴黎。我又没十万贯。十万贯贬值到今天,还值多少,恐怕也是一个疑问。

  我轻轻的问她:“你看完这画了没有?”

  她点点头。

  “我们一起走,好不好?”我间,“那边还有米开朗基罗,要不要看?”

  “我已经看过了,三年前看的。”她说,“现在不要看了。其实我只喜欢八大山人。”她笑。那种笑意似有似无,一种礼貌的笑,一种无可奈何的笑。忽然她指着那张画说:“物是人非事事休。”

  我微笑,“一点也不休,你懂得太多了,你应该去买几双意大利皮鞋,买几幅便宜的复制品,随便兜个圈子,或是在旅馆好好睡一觉,三天之后,回家跟朋友说:我去过意大利了。”

  她与我走出乌菲兹。这时候是炎热的下午,一切店铺都关了门。我们逐家小冰店探望着,终于看到了我们要吃的东西,她轻轻的说:“芝拉多。”我很奇怪,我扯住了她的头发,我说:“你会意文。”

  我们坐下来,叫了冰淇淋加水果。一大盆,拼命的吃,意大利是一个风行黄疽病的国家,但是此刻也顾不得了。我从没见过一个人吃得那么凶,那么狠,像一个饿坏了的小动物,但是她的吃相可爱奇特,整个冰店的人停了下来,微笑着,看她吃。

  她吃完之后,双手在裤子上抹抹,看着我。

  她真脏,我的天。

  我们各自付的帐。我不想就此放她走,我要约她,问她黄昏有没有空,她说她要洗头,洗澡,睡一下午觉,我可以到她旅馆去找她。她说下了旅馆的名字,但是我不相信她,我送她到那条街,然后到了旅馆,然后看她拿了锁匙,我才走的。

  那天黄昏,我去找她,她已经准备好了,还是那一张脸,但是打扮却完全不一样,她的头发洗得卷卷的,像一只牧羊犬,咖啡色的脸与郁气的眼睛,身上穿一件长裙子,那种薄薄的真丝。

  她看着我,笑。

  她晒得那么黑,连手指都是黑黑的,衬得几只银戒子闪闪生光,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我拉拉她的头发,那么长的头发,要花好几个钟头来洗吧,多么的浪费时间。

  我们走出旅馆,走过小路,我教她说几个单字,其实我也不会说意大利话,小路两边都是柠檬与橘子,常常有小孩子拿着竹竿拍打下来偷吃。

  小路里冲出了摩托车,这个国家十四岁便可以骑摩托车,不需要牌照。一男一女,男的才十六七岁,女的十五岁,那种美貌与青春的芬芳使人神驰。我脱口说:“这是青春!这是罗密欧与莱丽叶,只有他们配手拉手在路边接吻。”

  含笑想了一想,“他们有阳光。”

  我们在小路上走着,没说太多的话。然后我们叫了车子到米开朗基罗广场。在那里可以看到整个翡冷翠。她坐在地上,一下子就把那条裙子弄脏了。

  我说:“天气这么美,风景那么好,你为什么不快乐?”

  她含笑。

  “是因为你想起了你没有得到的那个人,是不是?是不是?含笑,你想他,只不过因为你没有得到他,其实不是这样的,即使你得到了他,你还是会不开心的。事实永远如此,相信我。”

  她含笑。

  天暗下来了,天边出现了第一颗星,她坐在我身边,忽然唱起了一首童谣——“星儿亮,星儿明,今夜我见的第一颗星,希望我会,希望我能够,得到我今夜许下的愿望……”她的声音是有点微微哑的,低沉的,正是我一向爱的声音,我最恨女人用娇嗔状说话,因此她唱这童谣的时候,竟是这么悲哀,仿佛真的把一切希望都寄在一颗星上。

  我转过了头,不忍再听下去。

  她自己不觉得,她说:“我肚子饿了。”

  于是我们去吃比萨饼,又是大家分摊的钱,我不与她争,吃完了饭,我们喝了红酒,意大利的红酒通常质劣,但也顾不得了,我们还是一直走。高兴的时候是什么都顾不得的。

  我说:“我是视归如死的,你呢?”

  含笑说:“不常常。有一时间,屋子里有一个我爱的男人,他犹如一颗大树那么可靠,我爱赶着回家,我大声叫着他的名字:‘比尔!比尔!威廉!’然后他就会开了大门出来,我跳进他的怀里,他常常说,我轻得像一根羽毛。他很高,很漂亮,很强壮,很有学问,他是我的教授,那段时间,我爱赶着回家。”

  我听着,隔了一阵子问:“他是那个陪你看《维纳斯出世》的人吗?”

  她笑:“耶稣!他才不是,他连画是什么都不知道,他是个科学家。”

  我又沉默了一会儿。我说:“你的男朋友很多。”

  “是的。但是他们都走了,我一定有不对劲的地方,我留他们不住。”她无可奈何的说。

  “所以你不快乐?”我问。

  她不响,只是笑。“有时候我寂寞,每一个人我都想,不寂寞,谁都不想,但是我一年起码寂寞三百日。”

  “那并不太坏,有人一年寂寞三百六十五日。”

  “谁?”

  “我。”我说。

  “你认为鲍蒂昔里寂寞吗?他的女朋友,是否有一张他所画那样的脸?”她问我。

  “我不知道,我觉得但丁应该是寂寞的,他只见过比亚翠丝三次。”我说。

  “那够了。”她淡淡的说。

  我看着她的脸,我由衷的说:“是,够了。”谁知道呢?我或者永远不会见她第二次,但是我会记得她,我一辈子见着我父母,从来没有好好的注视过他们的脸,有时候忽然一留神,有种恐怕感,仿佛他们是完完全全的陌生人,我一辈子里都没有见过他们。我最记不住的脸是我父母的脸,每次下飞机猛然一见,总是不知所措,他们大概也是吃惊的,所以在飞机场往往大家呆着,算是久别重逢的表情。真好笑。

  “你凉吗?”我问她。

  “不凉。我不怕凉,”她说,“我也不怕寂寞,有一天寂寞离开了我,我会吓死,哈哈哈。”

  “游客应该开开心心的。”我说。

  她靠在石栏杆上说:“谁第一次做游客?谁第一次谈恋爱?谁第一次接吻?有什么好开心的?对不起,我讲话一向如此,我这口气是跟我后母学的,她死了,我的口气却改不过来了。”

  “我父母早离婚,”我说,“一向由叔叔寄钱来。后来族人觉得叔父不可靠,便委托律师,我向往亲生父母,但是后来发觉一般父母不是我想象中的父母,所以也就算了,他们各自结了婚,我有一大堆弟妹,认都认不清楚,也不同姓。”

  “生命真奇怪,我不明白。”她说,“每个人都有很多故事。”

  “不要去想它。”我说,“不想就好了。”

  她微笑,“我认为你很对,我们现在到哪里去?”

  “我不知道。”我说,“可是见到了你,我很开心。”

  “我也一样。”她伸手出来,我与她握一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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