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高级病房,十二楼。
小君走过去,打开窗,攀上窗沿。
「江小君!」他怒吼,瞪着她。「妳过来,妳给我过来。」
小君走过来,他伸手,摸住她的脸。「我不要妳离开,」他黑眸起雾,很憔悴。望着她眼睛,她眼色空洞……
「好。」她答应,她怕了。
「我们要结婚。」
她没哭,只是声音干枯地说:「好,我们结婚。」
「妳爱我吗?」他哭了。
「我爱你。」她麻木着。
「真的?」
「真的。」什么都依他,像个应声虫。
周德生张臂,将她紧搂在怀里,痛哭了,他哭得不能自己。他抱住江小君,却永远失去她的心,他很清楚。
「妳自由了……」他说,吻了吻她脸庞。「妳走,我只拜托妳一件事。」他放开小君,望着她,说:「不要跟黎祖驯在一起。」他憎恨自己曾经是替身的感觉,他可以原谅深爱的女人,却不想让情敌好过。
小君本来很麻木,随便他骂,可是听见这句,眼眶红了。
「至少……至少在我忘记妳以前不要跟他在一起,好吗?」这是他最后的要求。
她点头。
从医院离开,江天云载女儿回家。她们这几日都累垮了,身心备受煎熬。可是江天云一句也没苛责女儿,事实上她好心疼女儿,很怕小君会受不住这种煎熬,跑去寻死。
冬天的阳光,映着回家的路途。
小君把手伸出车窗,看着光影在手背上跑。
「他说了什么?」
「要我不准跟黎祖驯在一起。」
江天云叹气。
「妈,我想回慕尼黑工作。」
「好的,回去就帮妳办手续。」
「妈,妳不要哭。」
江天云在哭,心疼女儿受的苦。「妈不怪妳,妳也别怪自己,周德生会好起来的,是他自己傻……」
不,他不傻。小君不恨他,是爱情让每个人变傻。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离开台湾的前一晚,黎祖驯来找小君,他们在大厦中庭的小花园,并肩坐在石阶上,两人肩靠肩,沐浴在月光下。有很久一段时间,他们部下说话。
小君搔抓脚踝。「有蚊子咬我……」
「在哪?」他打量她的脚踝。
小君看他从口袋拿出紫草膏,她笑了。「你还在用这个?」
「妳送我的那罐早就用完了。」他帮她搽药。「这我自己买的。」
「我早就没在用紫草膏了。」
「那这罐送妳。」
小君收下,凝视掌心里小小绿色药罐。
「我没办法跟你在一起,我会回德国工作……」
「好的。」
「你如果遇到不错的女孩,就去追,没关系。」
「好,妳不用担心。」他微笑。「妳也是,在德国遇上不错的老外也可以考虑。」
他们相视而笑,能够毫无所谓地说出这种话,是因为心里清楚对方其实走不开。
他们不约定再见面的时间,他们都没叫对方等待,可是心里很清楚,这辈子不会再爱上谁,他们不能好好拥抱,硬被拆散,可是心相连着,天涯海角,没有阻碍。
第十章
祖驯:
捷克的克伦诺夫小镇,座落在Vltava河畔,历经5个世纪的和平演进,至今仍保存完整,是欧洲中古世纪城镇形态的重要遗产。被评为世界遗产,受联合国保护,这里的居民被要求不得擅自更动屋舍外观,就算只是一棵毫不起眼的小树,只要是长在克伦诺夫,就受到保护,得以向着最自然地方向尽情生长。
我羡慕这儿的小树,在这偏僻小地方:它们活得自由,热情,无拘东。
此刻我坐在这亘古不变的小镇咖啡馆,写信给你。
离上次最后一次见你,已经两年,对你的感情,及我们之间的过往,都像克伦诺夫,永恒地存在我心深处。我依然牢记你的模样,现在已经是晚上七点,这里天黑得很晚,从二楼的露台望出去,街道还亮着,刚刚才下过一场雨,远处教堂响起钟声……
我附上照片给你,这天我在这古老的咖啡馆,在这遥远的宁静的小镇傍晚,我思念你。
江小君写完信,走出咖啡馆,拿出相机,拍照,收好相机,一个人往旅社的方向漫步去。来往的是双双对对的情侣,要不就是一整团的游客,她形单影只,却面带微笑。因为心中有人可以思念,这旅程并不孤单。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一个月后,远在台湾的黎祖驯,回信给小君--
小君:
照片收到,妳寄的莫札特巧克力也吃了。
我被工读生张芳梅,就是上次信里跟妳提到的那个张芳梅,她每天都骂我小气,不然就骂我机车。
因为前天吃莫札特巧克力,被她看见,她跟我要,我不给,所以现在我有个别号叫「机车老板小气神仙」。
不要问我为何这别号这么地瞎?我想这是她们七年级生的用语。
不管是被骂小气鬼也好,骂机车也行,妳给我的巧克力,死也不给别人吃。
克伦诺夫永恒不变,这莫札特的口味也都没变。
妳知道我现在最想跟妳做什么吗?
我想到那个饶河夜市的胡椒饼,我昨天特地跑去吃,我排队排很久,一样坐在庙前吃,我跟妳说,它的味道也没变。
昨天张天宝带杨美美来,我还是没给杨美美好脸色,我很少气一个人气那么久的,不过看在她现在跟天宝在一起的分上,我还不至于令她太难堪,只是心里还有气。
因为妳离我那么远,除非妳永远留在我身边了,我对美美的错误才能释怀。张天宝问我时,我也是这么跟他说的。
我跟胡椒饼啦克伦诺夫啦莫札特巧克力啦,都没改变,即使等到天荒地老,变成世界遗迹的一部分都不要紧,只要还能跟妳联系,我就不感到寂寞,也没有遗憾。
附上莫札特巧克力受难记一张。
黎祖驯拿出胶水,将情书封缄。
张芳梅要下班了,她伸出手,好心道:「又一封情书?喏,帮你寄。」
「喔。」黎祖驯将信递出去,张芳梅接下,他忽地又抽回。「不用了。」
「干么?」张芳梅的手顿在半空,一脸莫名。只见老板大人,一脸猜疑。
「这个信很重要,我自己寄比较放心。」
「暗!」张芳梅飙粗口。「你不只是机车老板小气神仙,你还是龟毛大王!」一番善意竟还怀疑人家,好心给雷亲!
很好,为了心爱的女人,他如今又多了个「龟毛大王」的封号。黎祖驯不以为意,惦着手中书信,笑瞇瞇地说:「妳晚一个小时下班可以吗?」
「为什么?」
「我要去寄信。」
「你讲不讲理啊!」张芳梅跳脚。「我说我顺路帮你寄你不要,你偏要自己去寄,竟然为了寄一封信要我加班?」
「会付妳加班费,那么激动干么?」
「这事没道理嘛,你以为我爱占你便宜赚那个加班费吗?好,你自己去寄,但你可以打烊后寄嘛,或是明天早上寄也可以嘛,你干么非要我加班一小时,然后特地跑去寄信?多此一举嘛,你是老板欸,怎么比我还不懂得经济效益这四个字?时间就是金钱,你懂吗?」
「我懂。」黎祖驯吹着口哨,寄信去,他挥挥手,他也懂得怎么跟七年级生对话了。「可是呢、我早一点寄出去,她就早一点收到信,时间就是金钱,但是在爱面前,是不能用现实世界的时间来计算,妳懂吗?」
「呴~~太抽象!」张芳梅张大嘴巴冷笑两声,翻白眼。「不懂我不懂我不懂啦!」
黎祖驯笑呵呵地上楼,离开地下室,到两条街外的邮筒投递情书。
这封信,搭乘飞机,飘洋过海,颠沛流离,经过了机场搬运工,经过了邮局的窗口,经过了邮务士发送,半个月后,连同小君订的中文报纸,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周一早晨,躺进小君任职的学校宿舍信箱里。
这越洋来的爱的讯息,在一个小时后,让小君挟带入屋。
坐在阳台,品尝热咖啡、三明治,她小心翼翼地开信展读,微笑着看完,将信收回信封,凝视着屋前大树,树叶沾了露水,闪闪发亮。天空白云,在晨光映照之下,镶了金边,也正闪闪发亮着。
她想象彼岸,黎祖驯品尝巧克力的表情,他一定还是搭配黑咖啡,她起身,走进房间,打开书桌抽屉,拿出一盒莫札特巧克力,回到阳台,喝一口黑咖啡,吃一小口巧克力,然后傻傻地笑了。
因为吃着和他一摸一样的食物,因为恋着那个人,就有了好甜蜜的滋味,好温暖的感动。好像他就坐在对面位置,对着她微笑。
她眼前彷佛又看见了,依稀如昨,那个午后,在他家客厅里,十九岁的自己,好奇着看他喝黑咖啡,好奇着,问他会不会很苦。
他说黑咖啡的苦味,更能彰显出巧克力的甜。
啊,她此刻品尝着同一款巧克力,也喝着他喜欢的黑咖啡。她心酸,想到他们爱得好辛苦,是不是也像这入喉的苦涩的黑咖啡?
她满心期待着,在辛苦后,他们能等到甜蜜得果子,让所有等待过的时间,淌过的那些眼泪,都值得,都令他们的爱更闪耀。
今天早晨,她的早餐就是巧克力。
翻开已经晚了几天的中文早报,关心台湾时事。
十分钟后,她被一则艺文消息吸引,拽近报纸细读一遍又一遍,然后,因为惊骇,报纸从手中滑落,跌散在地、
电话声,刺耳地、激动地喊起来。
她还呆着、傻着,那铃声激动地响了又响,在连续八次呼喊后,她回神,冲去接。
「小君、小君,发生什么事了妳知道吗?」
「妈,我刚刚才看到报纸。」
「周德生订婚了,跟他的学生!」
「……」
「妳在听吗?」
「嗯。」她泪满腮。
「听说那个学生很迷周德生,周太太也很喜欢她,人家喜洋洋地在准备订婚典礼,他们已经交往半年了。」
「太好了……」一直到周德生也觅到他的终生幸福,她心中大石才终于放下。
「别再顾忌他的感受了,要不要回来?」
「要,我要。」她恨不得立刻回台湾,立刻扑向那个人的怀抱。
「他呢?还在等妳吗?」
「他在等,一直有在等。」
江天云在彼端叹息。「回来,妈作主,让你们办婚礼。」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交接工作,办理出国手续,十五天后,秘密回国。
当飞机快降落中正机场,当小君看见地上的笔直跑道,眼泪不受控制,潸潸而落。她没打电话给黎祖驯,这两年为了心中的罪恶感,他们只通书信,以后不需要了,以后想见面就见面,想天天腻在一起都没关系了。回顾以往,此刻反而像梦境。
一个甜美的好得不象话的梦境。
空中小姐广播,机长祝福乘客旅程愉快,小君正要回家,这一趟她走得好远好远……她离开爱的道路,迷路过,彷徨过,终于又回到正途。妈妈在入境大厅等候着,提领行李,随母亲返家,没稍做休息,小君拉开书桌抽屉,搜出一个密封的信,拆开,倒出一把钥匙。
2503……她抚摸钥匙上头的数字。
离开家,往永康街去,来到破旧老旅馆。乘电梯上楼,走到底,打开2503房。
屏息地站在房间中央。
那些堆放的旧物都被清空,她看得出有人住在这里。白床单微绉,扔着一件皮夹克,拾起来嗅闻,有淡淡的烟味,是故人熟悉的气味。
她热泪盈眶,躺下,翻身,俯在床上,回到爱之屋,回到他们的秘密基地,这一别好久好久……
她起身环顾房间,窗前书桌,放置着几张CD,挑起性枪专辑,放入音响,扭开听,歌声激动情感澎湃,瞬间,她的青春,她的热情全回来了。
打开衣橱,她看着橱子里好几件男性衣服问,有几件当初没带走的衣服挂着。
分别是三件T恤、两件牛仔裤,她记得牛仔裤,拿出来端详,这是认识黎祖驯以后,为了跟他相衬,为了捍卫他们的爱情,她买的第一件牛仔裤。
换上粉红T恤,套上牛仔裤,衣裤都合身,爱仍在,嗅闻旧衣裤,没一丝霉味,她闻到熊宝宝柔软精的气味,她又哭又笑,好感动。
黎祖驯肯定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将她的衣裤拿出来清洗晒太阳。
她将手提袋留在房间,站在立镜前,将头发绾起扎成一束马尾,她望着镜中的自己,彷佛回到十九岁,朝气蓬勃,目光清亮有神。
要离开房间时,眼角瞄到什么,又退回,望着门边墙壁的挂钩上,挂着另一个爱的信物,那把机车钥匙诱惑着她,她取下,离开房间,奔到旅馆后的停车场。
在一棵大树下,江小君找到罩着蓝胶布的白色摩托车。
它崭新着,阳光下,车身闪亮亮。她的东西,他都照顾得好好的。耳边响起,考驾照时他紧张的呼喊声,告诫她骑车小心……
颤抖着,她将钥匙插入锁孔,发动,引擎轰轰,它依然忠诚地等着主人回来。她完全记得怎么操控它,都是他教会的。她骑着它出去,骑向爱人的所在。
穿梭小巷,不时向路人打听方向,在日光西移的时候,在黄昏将长街染成金色的时候,找到他店的所在。
远远地,她心情激动,看见那个人倚在地下室入口,默默地吸烟。她放慢车速,慢慢骑向他,她微笑,想象他发现她时会是什么表情?
他侧身倚在那里,遥望满天彩霞,他目光彼端,观望着什么?那略带忧郁的侧脸,是因为正在想她的缘故吗?
他不再年轻了,可是更添了一股略带沧桑的男人味,他依然充满着男性魅力,她还没抱到他,心已经热呼呼暖洋洋了。
她停下机车,在他一公尺外,顽皮地按了两声喇叭。
他转头,僵住,用一种如梦的恍惚眼神望着她。
「喂、想不想跟我去玩?」她甜甜地笑了。
他低头,失笑,弹熄香烟,再抬头,眼色蒙眬了。
「要去哪?」他上前问。
「2503,想去吗?。」
「走。」他跨到后座,圈住她的腰。
发动机车,缓缓前行,穿过小巷,穿过几处红绿灯,穿过车潮拥挤的十字路口,眼看着老旅馆就在不远处了……
他们一路都没讲话,小君负责骑车,他紧紧地搂着她的腰。
她感觉到背后热热的,他将脸埋在她背脊,后来,她又感觉到背后湿湿的,她知道他哭了。她感觉到他胸膛的颤动,听得见他压抑的哭声。她笑了,眼睛也红了。
车停下。
她哽咽,回身,与爱相拥,紧紧地,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