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请问您在看什么书啊?”一名女侍走近裴斯洛。
裴斯洛坐在美墨边界一家小餐馆里,边啃难吃的三明治,边翻阅李杰送他的黑色小书,虽然他不搭理人,但他的颓废气质还是引来了注意。
他瞄瞄年轻的女侍,直接地回答:“有关不死人如何拥有长生不老的书。”
“长生不老?不可能吧!”年轻女侍惊讶地叫了一声。
“你有没有想过,你如果可以活一百年、两百年甚至一千年,会怎样?”
“我连二十岁时是怎么样都不知道呢!”她的确太年轻了,今天都还没过完呢!怎会想到未来呢?
“世上真的曾经有长生不死的人。”他说的是“曾经”,不知她听进了没。
她会心一笑。“我想您一定是导演或是电影编剧,特地来这里寻找电影题材的吧!”这个东方面孔的男人真的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
他摇头。“就当我是吧!”他只想让她快点离开。
女孩笑得甜美极了。“这么说,不知道您还需不需要女演员,我可以……”
他手一挥,烦躁地低吼:“够了,现在让我安静地将食物吃掉。”
“先生……”
“女孩,你若再出声,我就会吃得不痛快了。现在去做你的事,别再来烦我。”他再度低下头,继续啃他的三明治,表明不想再多言。
女侍只好带着破碎的明星梦,悻悻然地走回收银台。
他再次获得安静,书也翻到最后两页,这两页是后来才找到的,岁月并没让纸张变得脆弱易碎,但仍要小心翻阅才行。
他边嚼着三明治,最后两页的字却不安分地在他眼前跳动──
我亲爱的孩子们,请原谅我的自私及愚昧,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我跟那个不知是仙人或魔鬼的黑衣人做的交易,让我失去挚爱的妻子。而我所制造的不死药虽让你们三十三个人拥有长生不老的生命及年轻俊美的脸庞,但你们体内因不死药而产生的巨大能量,却会让你们身心俱裂,痛不欲生。
消弭这种巨痛的唯一办法,即是让你们的领袖在每一个世纪,找到一个真心爱他且是处子之身的新娘,将自己的灵魂以吻献出,如此,纯净无邪的灵魂便能释放领袖体内的能量,而其他人的巨痛也会因此而平息。一个月后,新娘的灵魂便能和肉身合而为一,再度复活。
若你们的领袖和选中的新娘,两人的真爱力量大得足以和不死药的能量抗衡,便能瓦解能量,让你们变回正常人。但切记,能量是具连锁反应的,只要领袖的能量消失,便无法释放能量给其他人,因此,所有人便不再有不死之身。
孩子们,未来的造化全看你们自己,我无法再帮助你们,因为我即将带着我的悔意及对你们的内疚而躺进坟墓里了。
迦尔·穆森字
他轻轻地合上书。
李杰是迦尔族的领袖,前九个世纪,他皆善尽领袖之责。而今世,桑彤彻底掳住了李杰的心,于是真如书中所云:活了一千年的三十三个不死迦尔族人,一个一个地变为正常人了。
他十分佩服李杰和查克竟然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觅着了美娇娘,甘愿做个守护妻子的寻常男人。
也该说是羡慕吧!
现在迦尔族只剩下他和查尔斯对不死人的奥妙还有兴趣,不过他才不会像查尔斯那样还处心积虑地想继续长生不老,他只想求证黑衣人究竟是仙人或是撒旦,以满足他的好奇心。
迦尔写的黑色小书,究竟有无造假?而他们长生不老的生命,究竟是何人赐予的?是迦尔或是黑衣人?
世上有太多解不开的谜,总该有人去查吧!
那人就是他──热衷探险活动及掀开神秘事迹面纱的裴斯洛。
那几个女侍看他的眼神,若不是认为他是满嘴胡说八道的神经病,不然就是四处寻找电影题材的剧作家。
由她们去吧!他向来不爱多做解释。浪费时间嘛!
付了帐,他在数对怀疑的目光中走出店门。
第一章
墨西哥
一家酒气、烟味弥漫的小酒吧。
裴斯洛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叼着烟,扫视过一桌又一桌正在饮酒作乐的寻欢客。
半眯的眼睛,微乱不驯的头发,漫不经心的态度及不修边幅的外表,在在勾勒出他不凡的气质。
他知道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至少他就和眼前这堆只会喝酒、偷捏女侍屁股的酒客格格不入。
他无视于那几个衣着暴露,扭腰摆臀的女侍们频频抛来的媚眼,但他的大腿仍在神鬼不知的情形下被偷摸了好几回。
他并不在乎他的大腿被偷摸几把,他只是在等人,除了等人,他不想做其他的事。
他微褐淡漠的眼睛透着不耐。
“吱”的一声,酒吧陈旧的门被人打开了,随之走进一个满头卷发的墨西哥男子。
“裴斯洛,你真准时。”墨西哥男子直直走向裴斯洛,在他旁边的高脚椅上坐下。
“少说废话,事情办好了没?”裴斯洛仍是自顾自地饮着杯中酒。
“当然啦!我办事你放心。”墨西哥男子向酒保要了一杯啤酒。“我全都打点好了,只是你确定要再去一次那个危险、可怕的无名小岛吗?聚集在岛上的全是一些无恶不作的大恶人呢!”
“你认为他们可以在我身上讨到便宜吗?”裴斯洛慢条斯理地瞄他一眼,也表明了自己的确有这个能耐。
“是不可以。”墨西哥男子也很老实。
“那你就收下你的担心吧,这叠钞票也请你顺便收下。”裴斯洛从口袋内掏出一叠披索,放在吧台上。
“那我就不客气了,”收下披索,再饮下两口啤酒。“那么我先走了,你自己保重。”
和墨西哥男子道别后,裴斯洛又燃起烟,任由袅袅烟雾将他圈住。
他掏出怀里的那本黑色小书,放在手掌心上反复看了又看。
这本小书记载了一千年以前,英国人迦尔如何创造了三十三个长生不死的不死人。既然迦尔的计谋已被李杰化解了,这本黑色小书对李杰来说便形同废纸,于是他就转送给裴斯洛。至少裴斯洛是个长年累月在世界各地从事探险旅行的探险家,送给他这本书应该是最适合不过了。
事实上,他对迦尔能得此奇缘,感到十分羡慕,几年前,他兴起一解黑色小书的秘密,他明查暗访,就在最近,他从一位老者那里获知在加勒比海的一个蕞尔小岛上,有一处石洞的洞壁上刻了一幅长壁画,裴斯洛研判,那幅壁画的内容应该是迦尔向黑衣怪客打交道取得不死药密方的过程。
他满怀希望地跑了一趟,然而却落了一场空,小岛都快被他翻遍了,就是不见那幅壁画。但是那位老者拜瓦是他认识多年的老友,他信得过拜瓦,相信他不会欺骗他。
就凭着这股直觉,他决定再次启程前往那个无名小岛。
虽然那是个与文明隔绝的蛮荒小岛,虫蛇横生,野兽横行,又是世界各国罪犯逃匿之处,危险指数直飙的恐怖地方。但他一向是个哪里有鲜事,便往哪里闯的人,管他有多危险,只要他认为值得,就是龙潭虎穴,他也要闯一闯。
只是去闯此龙潭虎穴之前,他得先回台湾一趟。
台湾有李杰、查克、桑彤、瑾琛,还有……千雪。
裴斯洛将手中的黑色小书往上轻轻一抛,然后准准地接住。
☆ ☆ ☆
查克和瑾琛的新婚晚宴上。
千雪轻轻摇晃着手中的杯子,让杯内的鸡尾酒左右晃动,如一面被风撩起的湖水。
为避免招待不周,晚宴是采用欧式自助餐的方式,一切自己动手,方便得很。
晚宴办得极成功,只是千雪一直觉得缺少了那么一点气氛。
受邀而至,一同为这场婚礼做见证的迦尔族人,时而在她身边来回穿梭,闲话家常。
她不得不承认,迦尔族是一个神秘族群,同时也是一个俊男美女的族群,当中两大焦点,便是长发过肩,一袭黑色礼服,英挺有型的李杰;另一个就是身着白色西装,俊逸非凡的新郎倌查克。
李杰和查克身边又各自拥着灵秀的桑彤及甜美的瑾琛,他们很明显地告示着,此两人方圆一公尺内为禁区,闲杂人等请勿入内。
千雪继续评量着满屋宾客,忽然有两个令她眼睛为之一亮的客人抵达,女士是艳冠群方的超级名模莫娜,而那位面无表情的男士,则无人知道他是谁。
千雪从小就明白自己是个美人胚子,但是莫娜除了美之外,还有一种明艳的光彩,难怪她一出现,悬在天花板上的大吊灯,光芒立刻便黯淡了几分。
她叹口气,莫娜的出现让她这个伴娘顿时失色不少,但是无所谓啦!反正主角又不是自己。
千雪所喜欢的、尊敬的查克结婚了,虽然新娘不是她,但是她不会再难过了,因为查克真的很爱瑾琛,而瑾琛也深爱着查克,她对于这对终成眷属的有情人,寄予绵绵长长的祝福。
她叹气,她无聊,只因宴会的气氛实在是太静肃了一点,千雪心想,爱闹的裴斯洛如果在的话,气氛应该会更加欢乐吧!
呸!干么在此时想起那个自命不凡又臭屁的裴斯洛!
她决定去晃晃逛逛,反正李杰和桑彤的家这么大,总有些新鲜好玩的东西吧!
然而,她前脚一走,门口就立刻闯进了风尘仆仆的裴斯洛。
真诡异,说曹操,曹操就到。千雪当作没瞧见他,转身走至油画前赏画去了。
☆ ☆ ☆
千雪独自驻立在一幅巨大的油画前,画中主角是李杰和桑彤,李杰倨傲的脸孔衬上桑彤可人的笑容,初看时,有几分奇怪,多看几遍之后,反而会被这种奇怪的组合深深吸引住。
裴斯洛端着两杯鸡尾酒,状极悠闲地踱至千雪身后,出声道:“小姐,一个人吗?”
“裴斯洛!”千雪闻言,缓缓转身,当她看见裴斯洛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就忍不住出言讽刺一番。“很烂的搭讪方式,你知道吗?”他英挺如昔,只是肤色又更黝黑了点。
“我又不是不认识你,干么向你搭讪!──他递给她一杯酒。“见到朋友归来,你不问候一声吗?”该死的千雪,大半年不见,为什么又出落得更动人了,早知道,他就不该回来,徒让自己增添烦恼。
“你没被食人族吃掉,想必是阁下的肉太难吃了。”千雪皮笑肉不笑地“问候”他。
“美丽的脸蛋,却配上又尖又利的牙齿,实在是太可惜了。”他摇头晃脑地惋惜道。
“你不觉得这样很有个人风格吗?”千雪气在心里,哼!裴斯洛最坏了,每次称赞她的美丽时,总要加上一、两句挖苦她的话。
“是啊!是你贺大小姐的个人风格。”他啜饮一口。
“没错。”千雪笑靥如花。
“听说你是伴娘,本来查克是要我做伴郎的,可惜我没办法赶回来。”他的话似是而非,令人不易察觉他说的是否是真心话。
“也不可惜啊!不然神圣庄严的婚礼就会被你破坏了。”千雪乘机还他一记。
“你不止牙齿利,看来爪子也该修一修了。”裴斯洛将酒杯交给她代拿,然后在上衣口袋搜翻半天,才掏出一对耳环。“看来这对耳环很适合你。”
他取回酒杯,将耳环交给她。
千雪仔细端详着那对黑黑小小的耳环。“你送我一对骷髅头耳环?”她不解地盯着裴斯洛。
“你不觉得挺适合你的吗?”终于扳回一城,他笑得开心极了。
“怪胎!连送的东西都怪里怪气的。”虽然心里犯嘀咕,但她还是收下了。
“刚才莫娜一直注意你,直夸你瓜子脸,大眼睛,挺鼻子,红小嘴,身材匀称,是个小美女,现在亚洲模特儿正热门,她想引荐你入行。”美人相见,本该分外眼红,不过遇上莫娜这种有自信且不小心眼的人,这句话就不能成立了。
“你怎么回答?”千雪喜孜孜地问道。
“我当然笑她的眼光有问题啦,你怎么能跟人家一起站在伸展台上?别笑死人了。”
金黄色迷你裙,紧裹住莫娜窈窕健美的娇躯,连腰臀比例也是那么完美。千雪下意识摸摸自己娇小但浑圆的臀部。“就算这样,你也不能替我作决定啊!”
千雪瞪住他的笑脸。“你再这样说,我就打扁你的脸。”
“用你的小拳头吗?”笑容在他脸上逐渐扩大。
“我的拳头也可以打碎你的鼻子。”
这个时候,跑来一个不察两人之间的旺盛气流的人,拿着照相机要替“他们”拍照。
他顺势揽上她的腰,结果,她“啪”的一掌就击上他的脸。“我跟他不是一对!”
在大家惊讶的注视下,千雪气冲冲地跑掉了。
他慢条斯理地摸摸被她掌过的脸,喃喃自语:“我就说,她的爪子的确该修一修了。”
说也奇怪,和千雪斗斗嘴,吵吵架,竟可以让他原本阴郁的心情豁然开朗。
这一巴掌,他被打得心甘情愿。
☆ ☆ ☆
千雪与一票好友在夏日夜晚尽情狂欢,直到脚跳酸了,嗓子也唱哑了,才拖着疲累的身体回家。
一进入家门,她发现父亲大人贺世元过了平时就寝时间,还守在客厅等她。
她撇撇嘴,知道待会儿又将听贺世元的唠叼,真是烦死人了。
“爸,我累翻了,先回房睡了。”轻描淡写打个招呼,千雪转身就想溜回房。
“小雪,你过来。”望着和亡妻所生的漂亮女儿,贺世元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和她沟通,尤其一年前,他的续弦妻江丽华为他生下儿子千世后,他们父女俩更是无法好好谈上几句话。
“我说我累了,想睡了。”千雪的口气颇不耐烦。
“过来,爸爸有话和你说。”年近五十的贺世元,黑发杂着白发,身材依然挺拔,事业有成、成熟睿智,一向只有人预约同他说话,唯独对千雪,他还得恳求她拨点时间听他说话。
千雪不怎么情愿地挑个离父亲最遥远的位子,安置全身酸痛的身躯。
贺世元直视千雪那对酷似亡妻的眼睛,心里冒出一股歉意。他明白是自己没有照顾好千雪,父女俩才会演变到这种局面的。
“小雪,你毕业也有一个多月了,你准备何时去德州?你姑妈已经在等你过去了。”贺世元点燃烟,让弥漫的烟雾掩藏他的不安。
“是你和姑妈擅自替我作决定,我可从来没打算要出国念书。”他就这么急着将她送出国吗?
“你还年轻,多念点书总是没错。”
“我不想念那么多书。”她反驳。
“不念书,那你想做什么?毕业都一个多月了,还整日无所事事,像个游魂一样晃来晃去,也不怕别人看笑话。”贺世元语气一沉,直瞪着女儿看。
说得好,游魂,是的,在这个家里,她就像个游魂一样没有分量。“先让你养一阵子,家里不会养了一只米虫就垮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