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不会,文仲指挥唱圣诗时从来不看她,连视线都不掠过她脸上,他怎幺可能发现?
叶爱琳一定知道,咏梅就坐在她旁边,不是吗?她心里一定暗暗高兴,去了眼中钉、去了情敌!
天!怎幺又想起情敌这这两个字?文仲对她简直没有半丝“情”可言,说什幺情敌?
她随手在床头架上抽出一本书,是本看了许多次的散文学,是台湾的张晓风为的(地毯的一端)。
她翻了一下,她知道张晓风一定是个基督徒.而且是个十分虔诚的基督徒。晓风文采生动、思想深刻、感情真挚,她喜欢张晓风的作品。
她还看过一本晓风的(哭墙),不过,她偏爱这本(地毯的一端)。可能这本书里收集的文章都是晓风在大学里那一段日子写的,令她觉得亲切。也许这一本是晓风第一本集子,她觉得特别精彩。
总之,她每看一次,总感动一次,也似乎更了解晓风一点,她隐隐觉得,晓风已是个朋友!
她在想,在台湾读大学一定比在香港幸运,晓风文章里的好环境、好友情,还有那些注重思想启发的教授们,.她在香港找不到!
她很向往那种生活、那种日子,她知道自己也适合那些生活。还有文仲,他也该是台湾大学里的一分子,做助教,或做一个学生——
挨!怎幺又想起文仲?他们诗班练习该结束了吧?说句实话,诗班里多一个咏梅和少一个咏梅并不重要,她不像叶爱琳走台柱啊!
教堂里唱诗班的台柱?很可笑的名词!
她放下晓风的散文集。去洗澡,然后安安静静地睡觉。明天一早找一间又近又漂亮的教堂——
房门又在响,她停止换衣服。
“若是电话,我不接!”她没好气地嚷着。
“不是电话,小姐,”阿彩小心地。这几天小姐的脾气真难捉摸。“有客人在楼下等你!”
“客人?找我?”她不能相信,她从来不招待朋友回家的。“弄错了吧!找爸爸或妈妈的!”
“找你的,小姐,是位少爷!”阿彩去了。
她呆了半晌,是位少爷,谁?林正平?
这个男孩子还不死心?她刚才在电话里已经够不客气了,他怎幺还有脸来?
她没好气地走下楼,总不能让他在客厅坐一夜!
客厅里坐着的不是林正平,她意外得不能再意外、惊喜得不能再惊喜,文仲怎幺会找来这里?
“王咏梅,你今晚迟到得太离谱!”他站起来。
在自己家中,地无法再摆出那副凶巴巴、冷冰冰的假面具,她显得手足无措。
“是你,唉——你坐!”她不知道该说什幺“为什幺不去练唱?”他不坐,定定地凝视看她。
“我说过不去的!”她努力使自己镇静。
“没想到你倔强得这幺可恶!”他一步步朝她走去。“你做错了,知道吗?”
他站定在她面前,眼中光芒令人不敢逼视。
“我不以为有错!”她避开他的视线。他全身每一吋地方都发出令人难抗拒的压力。
“还辩,你会为这个倔强受苦!:”他握住她的肩。
她震动起来,摔一摔,摔不开他。
“文仲,我不认为你有权力管这幺多事,”她用全身的力量支持看这份镇静。“我有不去的自由,我也不会受什幺苦,你这幺说——不好笑吗?”
“你知道不好笑!”他仍然盯着她。“你不去——有人在失望!”
“这句话才可笑,谁失望?”她无法再支持,假意冷笑两声,用力挣脱他,坐在沙发上。“有人高兴才对!”
“我不知道你误会了什幺,”他似乎在叹气。“王咏梅,如果你本性是这幺可恶的,我——我看错了你!”
“我相信——你看错了我!”她把视线移开。
有一分终的沉默。多长的一分钟啊!对咏梅来说几乎有一世纪那幺长,文仲——会走吗?
“咏梅!”他蹲下来,蹲在她面前,他叫她咏梅?这——和他叫爱琳有同样意义?她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别再孩子气,答应我,明天去教堂!”
她不能说话,她的倔强、任性及那些不妥协的防线已经崩溃。他说得那幺温柔,那幺有感情——是感情吗?她能感觉到,他们真的是朋友了!
哦!朋友!多温馨的两个字!
“说话,告诉我明天去教堂!”他很自然地握住她的手。
她心灵颤抖,激动的泪水几乎流出来。
文仲,文仲,她会不答应吗?她心理早答应了一千次一万次,只是,她有每一个年青女孩子的倔强、好胜,而且比别人更多些!
“咏梅,答应我,”他慎重地。“去教堂唱诗为神,不要搀杂人为的因素!”
“我知道,”她吸了一口气。“但是——这人为的因素是你造成的!”
“我收回,我们重新来过!”她的手仍然在他的双手中,他们的视线仍然交缠着。
这一剎那,她发现自己再无一丝妒意,她竟然可以全然不在乎叶爱琳了。
他说“重新来过”,多神奇的四个字,带给她说不尽的希望——她本是绝望的!
像他这样的男孩子即使只能做一个朋友——不常见面,心中记念的那种朋友,她亦已经能满足!
真的,文仲能来到面前已够满足,她还贪心什幺?贪心的女孩子神不喜欢!
她点点头,好自然、好愿意地点头。
“我明天——去教堂!”她说。
然后,她感觉到脸上有点冰凉,有点潮湿。她看见他动容的神色,他放开一只手,用修长的手指在她脸上抹一抹,她贬眨眼,灯光突然变成许多细碎的小星星——不中用,泪水吗?
她羞涩地低下头,该是笑容,不是泪水!
“肯陪我出去走走吗?”他站起来。
她好柔顺地点点头,怎会不肯?这是她渴望了许久、许久的事!
他不再说什幺,握住她的手,并肩走出去。
她看见女工阿彩惊讶地在一边发呆,她不在乎,她已经得到了一份友谊!
不是普通的友谊,是用心灵的!
街道,偶尔有一辆汽车经过,都识趣地轻悄悄地,像是怕打扰了他们。
走了长长的一段路——他们就这幺安静地、了解地、满足地走看,谁都没有说话。夜空中,只有稀疏的星儿在贬着眼睛。
“你看过一部电影吗?是讲舒伯特的一生!”她突然问。
“没有,我很少看电影,”他摇摇头。“我看过舒伯特的传记、亦研究过他的作品,若看他的电影,我怕会破坏了他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
“说得好怪,我不懂!”她说。
“我肯定电影拍不出舒伯特的气质,我也不喜欢看那一段被夸张了的恋爱!”
“但是那部电影拍得很不错,不是出名的导演,也不是出名的男女主角,可是——气氛很美、很淡,连那份哀愁都是淡淡的!”她不以为然地。
“淡?”他看她一眼,眼光又深又远。“若真是淡,倒也抓住了舒伯特的那份无可奈何的恋爱!
为什幺你提起?”
“因为——我们这样走着,我记起舒伯特在电影结束时,孤里地从他深爱女孩子的婚礼中出来,走在那两旁全是椰子树影的寂静街道上,虽然好含蓄,我却忍不住哭起来!”她微有羞意。
“读数学的女孩子这幺爱哭?”他逗看她。
“这两件事扯不上关系?”她娇俏地笑了。
“为什幺会想到舒伯特?”他问。
“我不知道,或者——我下意识地把你当作是他!”她的捡红起来,她说得太直率。
“稚气,我永远不可能是他!”他放开她的手,围着她的肩。“我只是个平凡的人!”
“你若平凡,我就是庸俗了!”她说。
“咏梅,有一件事要说清楚,”他低头看臂弯里的她。“你若幻想我很了不起的话,你会失望!”
“我不曾这幺幻想,只是——你很特别!”她红着脸。
“特别得吸引了你?”他开玩笑。
“吸引了很多人,你不知道吗?”她反过来捉弄他。
“说得我像大情人,”他笑着。“或者——“青春偶像”?”
“唉——谁说的?谁告诉你的?”她急得涨红了脸。“总有那幺多无聊的人说无聊话!”
“你很出名啊!”他笑着。
“再说一句我就回家!”她有点发恼。她不喜欢这个外号,就像什幺花啊!草啊的令人难堪。
“不说了!”他收回那打趣的笑容。“说一些你的事给我听!”
“你知道我那幺多的事,让你说!”她说。很俏皮的。
“好!”他故意清一清喉啼。“我叫文仲,二十三岁,和你是同一间大学,我在去年毕业,学的是建筑!”
“建筑?不能想象,你去造房子?”她天真地叫嚷。
“不造房子,只设计房子!”他笑一笑。“我有父母,有哥哥,还有一个妹妹!”
“讲得好死板,像在背公式!”她笑得好开心。她几乎忘记还有一个叶爱琳。
“哥哥订了婚,妹妹还在念中学,哦!忘了说哥哥是医生,在政府医院做事!”他一本正经的。
“像你这种说法,还该说出父母做什幺!”她打趣。
“好简单,爸爸、妈妈都在教书,”他耸耸肩,盯着她看。“爸爸教大学,教微积分,妈妈教中学英文!”
“微积分!”她大叫一望,把自己都吓一跳。“你是说文声恒教授?”
“正是家父!”他作状地微微欠身。
“天!原来你是文教授的儿子,难怪你知道我!”她脸孔涨得通红。地想起那和蔼可亲,和学生打成一片的文教授,世界真是小得很!
““青春偶像”可不是我爸爸替你取的哦!”他说。
“你一点也不像文教授,”她不理他,自顾自兴奋地说:“我去过文教授家,我没见过你!”
“订大学时我寄宿!”他解释。
“但是——”她忽然想起了那个阴影。“叶爱琳是你大学的同学?”
“我正要告诉你这件事,”他把她拉到面前,两人面对面地站看。“爱琳是我哥哥的未婚妻,我的准嫂嫂!”
“唉——唉——”她什幺话都说不出。
还需要说什幺呢?简直太妙了!
※ ※ ※
做礼拜的时候、唱诗的时候,文仲的眼光总停在咏梅脸上,了解的、会意的微笑在他们之间闪耀。
叶爱琳不停地朗咏梅微笑,笑得她浑身不自在,脸孔红完一阵又一阵。
爱琳虽是文仲哥哥的未婚妻,无论如何,她还是属于可恶型的女孩!
笑什幺呢?难道不知道人家在害羞了?
礼拜做完了,文仲示意咏梅留下,受琳也不走,咏梅不知道她在打什幺鬼主意!
“下午一起去玩水上单车吗?”爱琳对咏梅说:“文康每星期只有半天休息,连教堂都来不成!”
“文康是我哥哥!”文仲在一起说:“爱琳,要我送你回家吗?”
“以前你送我无所谓,现在——咏梅肯吗?”爱琳说。
“他送你!”咏梅涨红了脸,她真怕口没遮揽的人。
“我很识相,我自己走!”爱琳贬眨眼,朝门口走去。“如果要去玩水上单车,两点钟前到我家集合!”
咏梅没出望,说句良心话,水上单车虽好玩,却也不至于每个星期都去。
“爱琳和哥哥是水上单车姻缘!”他学一句电视的话。“我们走吧!”
“去哪里?我想回家!”她说:“我的微积分习题还没做完!”
“星期天是安息日!不许工作!”他不由分说地拉着她往外走。
真是不可以凭外表去判断一个人的。像文仲,他斯斯文文的,谁知道他霸道得很,主观又强,令咏梅完全没有反对的余地!
但是,她就是喜欢他那股霸道,再加上主观强、傲气重,满脸毫不在乎的潇脱,这就是他,文仲!
“去天文台道那家餐厅吃午餐,然后回家求爸爸准你明天迟交习题!”他半开玩笑地。
“见文教授?不、不,”她吓了一大跳,多疯狂的想法,“我不去!”
“别当他是教授,他是我的父亲,一个普通的父亲!”他说。
“不,绝对不行!”她坚决地。
“为什幺不?妈妈想见见你!”他说了实话。
“更离谱,为什幺要见我?”她掩着脸,掩不住稚气的娇羞。“不太荒谬吗!”
“离谱?荒谬?”他握着她的手往前走。“问问全世界的人,带一个朋友回家见父母是不是荒谬?”
“别迫我,文仲!”她拼命摇头。“去吃饭,或者——让我考虑一下!”
“用不着考虑,小孩子要听话,”他抓紧她的手,怕她逃走似的。“妈妈说现在的青春偶像都是长头发、怪服装的男孩子,我要她见见你!”
“你捉弄我,文仲!”她不依地叫起来。
前面路边停着一部敞篷跑车,车上生着一个脸孔胖胖、笑得很善良的男孩子。
“唉——”文仲停下来,“你那有洋名的朋友来了!”
“安迪!”她皱一皱眉,心里烦躁起来。“他真麻烦!”
“女孩子若对男子无意,一开始就不能敷衍。”他看着安迪。“否则自己惹事非!”
“那幺——。我也不能敷衍你!”她笑了。笑他一本正经教训人的模样。
“狡猾的小狐狸!”他拍拍她的头。“勇敢一点,过去告诉他事实!”
“我没说过害怕啊!”她笑一笑,大步朝林正平走去。不到一分钟,只说了三句话,她大摇大摆地又走回,林正平的跑车一溜烟开走了。
“走吧!我肚子饿了!”她装出若无其事的神情,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别作状!”他看穿了她。“你对他说了什幺?你对男孩子很有本事嘛!”
“当然!”她不置可否地笑。
截了一部的士,他们一起跳上去。
“告诉我,你到底怎样对付他?”他追问。
“一定要知道?”她斜睨着他,好天真。
“好有个准备!”
“准备什幺?”她皱起眉心。
“以后你要对付我的一天,别像安迪一样毫无抵抗力!”他说得似乎好认真!
说——“别再向你哥哥借车了,我不坐!”又告诉他,你是文教授的儿子,我们要去吃中饭,如此而“可恶!”她撒娇地打他手心。她怎会对付他呢?他和林正平怎幺相同?他该了解啊!“我已!”
“平凡的招式,往往是厉害的杀手!”他摇头。
“你也看武侠小说?”她很意外。
“在香港不看武侠小说的人少,武侠小说是最好逃避现实的地方!”他说。
“为什幺要逃避?你不满意现实?”她睁大了眼睛。
“很难解释,或许是潜意识吧!”他不想深谈。“圣诗里有一首歌叫‘这世界非我家’,记得吗?
我们的指望在天国,在永恒的世界!”
“别说那幺多大道理!”她推开车门。“你没看到了吗?”
“慢着——”他忽然想到什幺,阻止她下车。“我们该回去陪爸爸和妈妈吃饭,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