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中,偌大的校园里又是凤凰花盛开的时节。
这种日子里,天气特别的热,人心特别浮躁。不论是即将毕业的老鸟、或者是才刚进学校的菜鸟都是一个样。
即将毕业的学生,比较积极的便烦恼自个儿的前程,比较悲观的则怕毕业考过不了,还要延修一年;还有些已经考上研究所的毕业生倒是里面较悠闲的一群。
期末考即将来临。
有些认真的学生早把书给读完,打混过日子的则是在这个时候才猛然想起,可是脑袋一片空白,只好忙着拷贝同学的笔记和强记所谓的重点。
总而言之,大部分的人是浮躁的。
陆无双不同,她既不浮躁,也不匆忙,更不需要像一般学生死命准备期末考。正确的说法是,她没有所谓的“期考”。
她有的是看似无止尽的报告和论文要写,成千上万的资料要看——幸好,她不是念什么需要实验数据、反应、推论、考证采写学术论文的学位,要不然她就会有难以计数的实验要做。
陆无双一向不会自动自发将自己的报告提前交出,总是等到截止期限的当天,或前天才将报告和论文交给她的指导教授——这是她一直以来的习惯。
但是,这回可不同。
她在截止期限前二个礼拜,统统给赶了出来,虽然差点要她的小命——一个礼拜睡眠总时数加起来不到七个小时——但是她还是做到。
会让她这么拼命的原因有一个——她要提前回老家过暑假。回自个儿家中当一个什么也不做,只管吃饭、睡觉的懒人。
“头好痛!”陆无双用手指用力地揉揉颈子。“下次应该买张大一点的沙发。”她的沙发睡起来的确不怎么舒服,甭提她在上头连睡了二十个小时。
昨天下午,她完成最后一份论文后,马上倒在沙发上补眠,谁晓得,当她再醒过来时,已是隔日的上午。
看来她真的是太累了。要不然,以她那张沙发不舒服的程度,她顶多睡上七个小时,便会被酸疼的肌肉给唤醒。
这就是她当初舍弃舒服的床铺不用,而改用沙发充睡卧处的原因——以她嗜睡的天性,真让她睡床上,她能二十四小时都赖在床上不肯起来。
等会儿交了作业之后,她要到福华去吃欧式自助餐,慰劳自己这一个学期的辛劳,吃饱之后,再回家把堆积如山的书给收拾好,然后在地板上铺一层草席,顺道垫一床薄被,就是一个十分完美、舒服的睡觉所在。再拿个枕和凉被,她要在上头睡到睡不下去为止。
“无双学姐,”这一声叫唤,打断陆无双的幻想。“你的脸色不太好看哦。”来者是陆无双的学弟——程焕金。
“我这个礼拜几乎都没睡,脸色会好才奇怪。”陆双看了眼这个念大学时。有事没事就常来烦她的学弟。“你今天怎么还在学校?”她记得这个学弟是毕业班的,大学部的毕业考前两天就考完了。
“我有事来找学姐嘛。”程焕金长得一张娃娃脸,再加上略带撤娇的语气,常让人误会他还是个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
“有事?”他会有什么事,都已经考完了应该没有所谓的课业上的问题。如果是感情上的困扰,就更不应该来找她。因为她唯一会给的建议是和那个女的分手,省得他来烦她。
“学姐还记得小萍吗?”
“小萍?”陆无双往记忆里探索,这个名字好像有那么点印象。“好像听过……”
“哎呀,学姐,小萍是我的女朋友啦……”程焕金习惯性地在陆无双的肩头上拍了一下,“我前不久不是才带她来见过你吗?”他下意识地把陆无双当成自个儿的姐姐,因此不管有什么大小事,都会跑来向陆无双报上。
“喔,小萍。”陆无双不着痕迹地拍了拍刚才被他打到的地方。她不喜欢别人碰她,就算是没有恶意的也不成。“那个很可爱的五专生。”的确很可爱,甜甜的笑容、白皙的皮肤、黑缎般的发丝,综合来说是个美人。
“怎么,你被甩了?”她还记得程焕金上回被甩时,在她面前哭诉了一小时。
“呸、呸、呸!”程焕金拼命地摇头。“学姐,你可别咒我,我和小萍感情可好了。”
“那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程焕金这才把话题导入正题。“小萍的伯伯介绍了个打工机会给我,不过现在我有事不能去,所以想把这个机会让给学姐。”
“你看我像是暑假到了还会去打工的人吗?”
“可是……”程焕金的确忘了陆无双不喜欢太麻烦的事物——暑期打工这一类的事,除非她真的穷到山穷水尽,家里也不给钱的时候,她才会这么做。“学姐,那个工作离你家很近耶。”有一年暑假,他刚失恋,死皮赖脸地跟着陆无双回她乡下老家“疗伤”。
“那又怎么样?”
“不但供吃住,工作轻松,而且待遇很好喔。”
“焕金,你确定你不是去应征牛郎的?”
“学姐,你就别开我玩笑了。”程焕金笑着说:“我怎么可能去应征那种工作。”
“说的也是。”陆无双由上而下,仔仔细细地打量他。“他们也不可能会录取你。”讲真格的,程焕金长得不错,只可惜他的身高才一百六十出头。
“学姐!”还好程焕金早已习惯陆无双的说话方式,要不然迟早会被她给气死。
“好了,你就说说看那是个什么样的工作。”她会问,不代表她会去。
“一个礼拜六天,一天八个小时,主要是做点资料输入、翻译的工作而已。”程焕金想着那位伯伯告诉他的话。“不过,那个雇主的脾气不怎么好。”他认为这点对陆无双应该不构成问题——如果她愿意去的话。
“你为什么不能去?”听起来是个不错的工作,程焕金没理由不去才是。
“我得陪小萍去毕业旅行!所以没法子去;而且,我就快要去当兵了。”
“嗯……我考虑、考虑。”他的理由听起来的确合情合理。她要是不代他去,好像有那么点说不过去,再说就在她家附近,又包吃包住……“
“学姐,你可别考虑太久啊。”程焕金怕她这一再考虑,搞不好等到暑假结束,她还是设想出个结果。“你最晚一定要在这个星期六以前给我答案喔。”
“知道了。”陆无双没时间和他继续瞎啦了,她得赶紧把论文交给她的指导教授才是,我星期五就可以给你答案。“等论文送了出去,她要去饱餐一顿,最后再回公寓睡大觉。
挥别程焕金,她加紧脚步往教授休息室走去。
③③③
陆无双拎着一小包行李——里头装着三、两套换洗衣物,和一些私人用品——从自个儿家中走到镇上唯一的公车站,等了一个半小时,终于等到看起来随时都有可能在路上解体的公车。
她终究是答应了程焕金介绍的工作了。
才刚到家没多久,父母便告诉陆无双,他们要带着年方十二,今年要念国中的小弟陆成对,到纽西兰拜访前年才移民到那里的小叔,一直要到八月才会回来。
因此,这一整个暑假只有陆无双一人在家,而这意谓着,陆无双得负起每日打扫庭院的工作,连带家后头的菜园也要顺便照顾。
乍闻这个“恶耗”——对她来说,这的确是个恶耗,不但好吃懒做的大小姐当不成,还要当帮佣。她立刻对父母说,她接了个工作,今年暑假也不会住在家里了。
当晚,她马上打电话给程焕金,说她愿意接受他介绍的工作,并且要他把地址及所有相关资料,火速用快递寄到她家。
隔天,她便接到程焕金寄来一个大4A见方的牛皮纸袋。里头有她工作地点的地址、联络电话,还有一张白纸黑字写明的契约——内容中规定工作的期限、待遇……之类的,最后还有一点比较特别的就是,雇员在期限前离职,不得要求雇主给付任何薪资,相反的,若是雇主在期限前解聘员工,则不论其工作时间长短,须给付全额薪资。
陆无双稍微思考了会,要是她真接了这份工作,可万万不能中途离职——难怪程焕金要找人来代替他了——否则可是一毛钱都领不到。
不过,契约里头约订的工作事项,还不算什么困难,反正她大学刚毕业时也做过类似的工作,这个可难不倒她。所以说,她绝对有办法做到期限终止。再说,她要是真的不想做了,她也有办法教雇主自己解聘她,而不是她自己请辞——既然如此,没有理由不接受这份工作。
这也就是为何今天她会起了个大早,走了十来分钟的路程,并且在公车站牌前傻傻站了一个半小时的原因。
她上了车,投了四十块钱,而后往公车里头走,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整辆公车扣掉她和司机两人,只剩一个拿着扁担、脚边还有两大篮青菜的老爷爷,以及一个提着超级大菜篮的中年妇人。陆无双的位置就在中年妇人的右后方。
一路上,也不见有其他人上车,公车就这么一路往更偏远的地区开。沿途见到的除了农田,还是农田。大约半个小时后,老爷爷将那两大篮的蔬菜挑下车。
现在,公车上就剩她和那位中年妇人了。
“小姐,你是外地来的吧?”中年妇人可能常坐车,难得有人和她一样坐到这么偏远的地方来。“以前都没看过你呢。”
“也不算外地啦,我家就在水田镇而已。”陆无双一来闲着没事,陪中年妇人聊聊本也好二来,要是运气好她们同一站下车,她还可以问问中年妇人,她要工作的地方该怎么走。“我就是在那里上车的。”
“水田镇呵。”中年妇人点点头,算是和这个地方有点印象。“你要坐到那里?”
“我要到半山埔。”程焕金给她的地址上是这么写的。
“半山埔,我也是要坐到那里。”中年妇仍一副他乡遇故知的表情。“你是要到那里找朋友的吗?半山埔我很熟,你知不知道你朋友住哪里,我可以带路。”
“我不是要到那里找朋友,我是要到那里工作。”陆无双从口袋里拿出程焕金写的地址,交给中年妇人。
中年妇人看了看上头的地址,疑惑地看着陆无双。“你真的是要到这个地方工作?”
“暑假没事,打打工、赚赚零用钱而已。”工作都一样,在哪个地方无所谓。“大概也只有两个月吧。”
“喔,这样啊。”中年妇人了然地点头。“我就说嘛,怎么会有年轻小姐愿意待在我们这种乡下地方。”
“伯母知道这个地方怎么走吗?”这才是重点。
“知道啊,我也在这个地方工作。”中年妇人爽快地说:“等一下,你就跟着我走就是了。”
“谢谢你,伯母。”陆无双心想自己真是幸运,在这里就碰到可以帮她带路的。
她们又坐了太约半个小时的车程才下车,陆无双的行李少,帮着陈嫂——就是那位中年妇人——提了两只土鸡下车。下了车之后,陆无双才发现这个地方,比她家还要更“乡下”。
公车站牌附近有个用铁皮,搭成的小屋,屋前有个小台子,上头摆些透明的塑胶桶子,桶子里头是一些甘草瓜子、彩色糖球、芒果青之类的小零嘴;小台子前头这摆着一张长板凳,却不见店主人何在。
“我们这地方平常很少有人来,年轻人都到都市赚钱,只留一些老的、小的住在这里。”
陈嫂带着陆无双走到一台迪爵125 前,把买来的菜放在踏板和前头的小菜篮里。
“我们这个地方交通不太便利,公车一天只有一班,要是没坐上,就要等明天了。”她发动机车。“少爷喜欢吃新鲜的海鱼,可是我们这里的菜市场又没在卖,所以我只好三天两头到水田镇的菜市场去买啦。”
少爷?陆无双挑挑眉头。心想,这年头怎么还有这个称呼。不过,她没说什么,自动自发地尘上后座,往她尔后两个月会待的地方前进。
陈嫂以时速五十的速度骑了将近二十分钟的路途,终于在一间豪宅前停住。
说这栋房子是豪宅可一点也不为过。
红砖围墙绵延了大约一百公尺,在围墙的中央有一个铁制的雕花镂空大门,正对着大门的是一条以石板铺成的走道。陆无双稍微目测了一下,可能超过五十分公尺。房子的结构主体是采西班牙风格,有条长长的前廊,前廊的外侧有许多根石柱,而石柱的上头是一个又一个拱形。
“很漂亮的房子。”陆无双由衷地赞美。
“是啊,这是我们半山埔最漂亮的房子。”陈嫂附和道:“不过,里面更漂亮呢。”
建筑物本身有两层楼高,屋顶则是铺满红色的琉璃瓦,在阳光下更是显得光彩炫目。
“这样的房子整理起来不容易吧?”这么大光看就挺累的,甭提还要整理。
“是啊,少爷还请了好几个人来整理花卧、打扫房子,我只负责煮饭而已。”
听了陈嫂的话,陆无双不禁咋舌。这等的排场不是只有小说里才见得到的吗?再不然就是那些一等一的富豪才能拥有的。半山埔这个小地方竟然也看得到这样的排场,这是她之前想都没想到的。
“对了,无双,少爷的脾气不太好,要是他讲话难听点,你不要放在心上。”陈嫂怕陆无双年轻皮薄,禁不起少爷的冷嘲热讽,因此先给陆无双一个心理准备。“他不是有心的。”
“我知道了。”有钱人嘛,即使脾气再怎么坏,好像也是理所当然的。陆无双耸耸肩,她只要把“少爷”的话当放屁就成了。
陈嫂按了电铃,大约一分钟后有个戴着斗笠、穿着汗衫的阿伯,慢条斯理地走过来开门。
“阿满,你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个阿伯操着流利的台语对陈嫂说:“少爷刚才在问你到哪去了,嗯?阿满,你身边这个小姐是……?”阿伯这才注意到站在陈嫂身旁的陆无双。
“她是今天要来这里工作的小姐啦。”虽然陈嫂记得少爷好像说过是个男的要来,不过照现在的情形看来,可能是少爷弄错了。因为,今天唯一一班的公车里,只有陆无双说她是要到这里工作的。
“阿伯,你好。”陆无双基于拜码头的心态,凡是遇到人一律先问好,再做自我介绍。“我是陆无双,要在这里工作两个月。”
“你好。”阿伯不大自在地拿下斗笠。“我们大家都在想你什么时候会到呢。”看来是不习惯和年轻女孩子说话:“来、来、来,我帮你提行李。”说着就伸手想要将陆无双那一包小行李接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