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是回家睡觉喽!”
“喂,拿破仑一天睡四小时——”他其实想说的是把时间花在睡眠上太浪费了,如此难有成就。
“我是司徒橙魃。”他笑笑,拍拍邵钦儒的头。“明天见。”
“喂——”
司徒橙魃大摇大摆地走了。
什么嘛!哪有这种事?他是董事长那,却把责任丢在他区区一个总经理身上,太不够意思了!邵钦儒睨着支票无声咕哝。
第三章
“雅珞,为什么中途偷跑?”
这不是责备,而是就她所知,雅珞性格活泼外向、喜好交友,没道理会去排斥那种可和各界人士交流的活动呀!
“妈,亲爱的妈咪。”已换回T恤、牛仔裤的丁雅珞亲昵地环住慕莲的脖子。“我不喜欢那种场合。”
慕莲盯视着她。唉!她美丽动人的女儿甚至还待不到一小时就溜掉了,虽然她非常满意女儿所造成的轰动,但这么昙花一现便没了下文,真的太可惜。
“为什么?我并不觉得那场合有哪不对呀!”
“我觉得它像一场美化过的应召活动。”丁雅珞眉心微蹙,坦承不讳。
“应召活动?”慕莲错愕。“它给你这种感觉?”
“没错。”
“太——严重了吧?”
“一点也不,对我而言它就是如此。自以为有身分、有地位、有权有势,便个个像只孔雀般在那炫耀、比较;男的想着女的来匍匐在他们西装裤下,女的盼着男的来拜倒在她们石榴裙下。他们根本是表面光鲜亮丽、暗里龌龊无聊。”
慕莲神色凝重了起来。
“你的‘他们’包括我和你雷叔?”
“当然不,你们例外。我只是在陈述我所感受到的事实,并无意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可是那只是个慈善晚会啊!”
“却是变相的。”
“不会吧?我们捐出去的每一分钱都能得到保证的确是分送到各个慈善机关。”
看来妈咪是误解了她所谓的“变相”。
唉,老天,她是她的妈那,怎么想法比她这二十啷当岁的女孩还要单纯?幸好雷叔善良、老实、可靠,又真的爱妈妈,否则倘若他不怀好意,妈妈恐怕被卖掉了还自以为幸福地替人算钱哪!
这点秡妮倒是颇得真传,母女俩有得拼。
叹了口气,丁雅珞道:
“总之别试图鼓励我在那种地方找什么鬼男朋友,下回再有这种活动,我不去了。”
“但是,这种社交活动是西方文化之一啊!”慕莲真的不懂女儿为何超乎常理地抗拒这个。
“妈咪,我是台湾人。”
“你要定居在此了不是吗?”
“不一定。”瞧见母亲失望的神色,丁雅珞忙改口:“就算是,也不代表我得全盘接受西方文化,而舍弃原有的,对不对?”
事实上,对于去或留,她仍在考虑,也很矛盾,总觉心头有个什么东西搁不下。
“雅珞,你太小题大作了。”慕莲下此定论。
她实在想不透一场单纯的晚会,怎会被女儿批评得如此不堪呢?
对于丁雅珞这番独特见解,雷文生倒颇为赞赏。
小小年纪便能将社会面看得这般透彻,不简单!了不得!
丁雅珞发现雷叔从眼神中透露的讯息,两人于是会心一笑。
这雷叔确实是难能多得的好男人,她衷心感谢缘分让他和妈咪有所交集,他的表现令她觉得他比生父还了解她,母亲的选择是对的。
假如当年母亲没离婚,没毅然地离开她们,又怎会只身来澳?又怎会与雷叔认识进而结婚?她今日又如何有幸与雷叔共处一个屋檐下?
或许,这一切都是冥冥中安排好的。
感谢上苍!
“那个男的又是怎么回事?你离开是因为他吧?”慕莲的问题又释出。
丁雅珞耸耸肩。
“他只是一小部分因素,一位莫名其妙的搭讪者,何足挂齿?真正原因还是在于我不想在那种无趣的场合待太久。”
“那你的意思不就指往后任何社交活动,你都不参加了?”慕莲杏眼圆睁。
“看情况啦。”
“那怎么行?”她才不允许把这么漂亮的女儿摆在家里发霉。
“妈——”
“莲,雅珞只是说看情况,那是意谓她仍有可能会参与,何必穷紧张呢?”雷文生帮腔。
“对啦、对啦!”丁雅珞连忙点头附和,对雷文生报以感激的笑。
慕莲还处于思考当中。
“妈,我上厕所。”为防母亲再问话,丁雅珞利用尿遁躲回房内。
如果说她真有心在此长住下去的话,那么深入再深入地去熟悉、了解这个城市,似乎显得必要。
雪梨,一个令人着迷的城市。整片土地为一千七百三十五平方公里,上面居住着约三百六十万的人口。四周有大片仍保有原始风貌的灌木丛林地,其中有些已开发为国家公园,另外还有一条长六十公里的美丽海岸线。雪梨的心脏雪梨港,有两百四十公里的滨海地区,其中许多地方仍和一七八八年英国第一舰队初次登陆时一模一样……
这些都是她从书上得知的简略介绍。
很多人以文字来歌颂或描写雪梨的美妙,如这首当地的古老民歌——
和我一起干杯,可爱的大地,
到处都是美丽的事物。
我们的颜色是蓝的,心是真诚的,
在这阳光普照的新南威尔斯大地……
又如卓诺普在一八七三年出版的《澳洲与纽西兰》中写道——
雪梨是那种会让人在离开时产生永远之感的地方,没有人会在离开这地方时不会感到一丝痛苦或流下眼泪,这就是雪梨可爱的地方。
诸如此类种种,似乎,只要到过雪梨的人必定会爱上它。
确实啦,她才来一个多星期,一样也情不自禁地喜欢上这个城市,但最重要的是,她尚未忘记“台湾”才是她生长的土地。
不过,她可不敢保证一个月或一年后,她仍是如此想法。
书中提及一项最令她雀跃的讯息是,这里的网球季在每年的十月到二月。主要的比赛于每年一月在白市举行新南威尔斯公开赛,许多国际知名球星都会与赛。澳洲室内锦标赛是另一项重要比赛,于每年十月在雪梨娱乐中心举行。
她虽热爱网球,但未到希望以网球为终生职志的地步;而在台湾鲜少有这种大型的网球赛,如今置身于此,能亲眼目睹以往只能在电视上看到的明星、实地去观赏他们的技巧并从中揣摩学习,才是让她感到兴奋的因素。
合上书,丁雅珞下意识地抬眼望了望月历,接着恍然记起什么似的将皮包一拽,便快速冲下楼。
“妈,我去书局一趟。”
交代一句,她又旋风似的夺门而出。
“嘿!你看啥看得那么起劲?”邵钦儒往司徒橙魃肩头一搭,凑近端详。
“我大哥的结婚照,我八弟寄给我的,如何?我大嫂模样挺标致的吧?仔细一瞧,他俩还挺有夫妻相的,是不是?”司徒橙魃唇角微扬。
“嗯。”邵钦儒愈看愈起劲,看着看着,眉头逐渐揪了起来,一副沉思的模样,喃喃:“奇怪?怎么觉得她有些像谁……”
“像谁?”
“一时无法有个很明确的答案。”
“对象太多了?”
邵钦儒瞪他。
“不是啦!只是印象有点模糊……啊!我想起来了!”
“谁?”
“可是……不可能啊!或许是长得相似吧!除了双胞胎外,天底下长像相仿的人也不是没有。”邵钦儒自言自语。
“喂!”司徒橙魃按捺不住,仰头瞅他。“在那嘀嘀咕咕的,你究竟说谁呀?”
“没啦!是我认错而已。”邵钦儒搔搔头打哈哈。
“去!”司徒橙魃拍了下他的头,然后看着照片叹了口气。
“怎么啦?天塌了是吗?否则干嘛叹气?”邵钦儒绕过他,往沙发一坐,跷起二郎腿。
“对我大哥过意不去,他的结婚典礼和生日,兄弟中大概就我没回去参加。”
“唉,这也是不得已的啊!威康不搞定,你这老大能走得开吗?你大哥能了解的啦!”
“他的确是这么告诉我。”
“那不就好了?”
“哎呀,你不懂啦!这种兄弟间的情谊,你这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的独生子怎能体会。”
“是是是,我不懂、我不能体会。不过,反正日子都过去了,相片也看了,你又何必浪费时间在那过意不去?眼前还是把心思放在存心挑衅的威康上头才对。”邵钦儒表情严肃。
司徒橙魃点点头。
“后天有场投标大会,威康肯定会出现同咱们竞争,以往这事都是你处理,这回既然卯上了,我不出现好像不行。”
“对啊,你若不出现,他们大概以为咱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那又何妨?”
“哈哈,搞不好他们一个恼羞成怒,把咱们驱逐出境咧!”
“你在说天方夜谭啊?”司徒橙魃啐道。
以彩门今日的地位,想向他们挑战还得掂掂自己斤两,岂是可随意动摇的?并非他自视甚高什么的,而是这样的成绩,每一分都是心血,是他们点滴经营、累积来的,所以他的自信、自豪没有什么不对。
邵钦儒嘿嘿笑着。
“开会了,走吧。”司徒橙魃把相片收进抽屉里,起身走向他。
邵钦儒也起身,故意伸了个大懒腰。
“开会喽——”
两人先后走出办公室。
没有?没有!没有、没有、没有!
丁雅珞疲惫又沮丧地往墙一靠,有股想瘫了的感觉。
这已经是第四家书局了,却找不到他的书。唉,好失望、好失望!
从她国一开始接触小说类书籍后,她便无可自拔地爱上了它们;后来她发觉文艺类的小说怎么写都是些风花雪月、男人女人爱来恨去的故事,偏偏她对男女情事最不以为然,于是便换了口味,转移阵地改看科幻小说。那种诡异、神奇的幻想世界立即吸引了她,其中,“倪匡”的每一本著作她几乎都眼熟能详;看完了“倪匡”,她又发现另一位作者其书中境界更引人入胜,于是她情不自禁疯狂地迷恋上了这名为“未鬼”的作家作品。“倪匡”曾演过电影,所以她知道他,可“未鬼”却是一切成谜,这使得她在崇拜之余,对他更好奇了。等待“未鬼”的新作也成了她生活中另一项乐趣。
当初离开台湾时走得匆忙,无法带走“未鬼”的书,她原以为到了这里可以另外再买,不料,这里居然没有出售他的书。
怎么会呢?
在台湾,“未鬼”好歹也是位有名气的畅销作家,这里怎么可能会没有呢?
啊!往后她的生活还有啥乐趣可言嘛?可恶、可恶!
这附近就她所知也就这么四家大书局,大的书店都没卖了,小的大概更不用说。唉,难道她从此都无法再看“未鬼”的小说了吗?这教她如何受得了?
“未鬼”定期两个月出一本书,算算时间,他的新作该上市了;而这里买不到,怎么办?难不成要她拨电话回去叫秡妮帮她千里迢迢地寄来?
噢,不行不行,倘若一不小心教老爸发现了这里的住址,一切岂不前功尽弃?
哎呀,怎么办?怎么办嘛?这里该死地为什么不进货呢?该死!
泄恨地往面前书架一捶,丁雅珞将包包甩到肩后,鼓着腮帮子踱离书局。
事实摆在眼前,没有就是没有,她不放弃都不行。
失魂落魄地漫步在街上,丁雅珞没注意到路上行人有多少,当然,也没注意到两个年轻小伙子打她出了书局后便一直尾随她身后……
身子被狠狠撞了一下,待丁雅珞反应过来,察觉皮包自她肩上不翼而飞,便本能地放声尖叫:
“抢劫!有人抢劫啊!”
锁定前方两名如风疾跑的小伙子,丁雅珞不假思索地追了上去。
但有一道身影更快,健步如飞地越过了她,三两下便揪住了那两位外貌看来只有十五、六岁的男孩子。
丁雅珞停住脚步,以她常运动的身子,跑这点路还累不了她,但双颊仍因热血而微微泛红。
“为什么抢我皮包?”她瞪着被正义人士揪着衣领的外国男孩,以英语询问。
男孩们紧闭着嘴不语。
“不说话,我就把你们送警察局。”丁雅珞出言威胁道。
威胁奏效,男孩们仰起惶恐的脸,眼神似在讨饶。
“我们只是想给妈妈治病。”右边较高的男孩回答,左边那位立刻点头应和。
丁雅珞打量着他们寒伧又略显褴褛的衣着,商榷他们话里的可信度,而后,她松眉,放柔了声音问:
“妈妈怎么啦?”
“她生病了,不能工作,我们没钱吃饭,妈妈也没钱看医生。”
“爸爸呢?”
“我们没有爸爸。”
丁雅珞望着他们半晌,那副瘦弱的身形令她动了恻隐之心。
自钱包内抽出所有钞票,她将它塞进右边男孩手中,柔声道:
“拿这些去吃饭和帮妈妈看病,但下不为例哦!你们向姊姊保证,绝不再抢人家的皮包。”
“保证!”兄弟们有了钱,喜孜孜地异口同声,继而挣脱早松了许多的箍制,一溜烟地跑掉。
“我还是头一次看到有人这么对待抢匪。”一道嘲谑响起。
丁雅珞霎时记起还有个见义勇为的恩人在场。
“你没听见他们的遭遇吗?”她站直身子说,特意忽略他那令人有丝不悦的口吻,是念在他帮她夺回皮包的恩德,这是基本的礼貌。
“那种陈腔滥调的‘遭遇’很可能是捏造的。”
“也可能不是呀!‘救急不救贫’这道理我懂。”
“恐怕你救的既非‘急’,也非‘贫’。”
“怎么?这是你的经验之谈?”
“不,只是历练多,对此情况司空见惯。”
“那你刚刚为何不阻止我?”
他耸耸肩。“我以为你高兴。”
他这话是在暗示她喜欢当个四处洒金的愚蠢冤大头喽?什么嘛!帮了个小忙就如此自以为是。
丁雅珞瞪他一眼,转身欲走。
“喂!等等。”他突然觉得这女子长得好像谁……
“干嘛?”丁雅珞没好气的。
“我帮你取回皮包,连句‘谢谢’都得不到吗?”
“敢情先生你因这小小举手之劳就想敲人竹杠?”丁雅珞睥睨回视他。
“岂敢?仅仅要句‘谢谢’并不为过。”他不知怎地,一迳想拖延时间好记起她是谁,但他肯定并不认识她,只是脑海中有个依稀印象。
他愈要她道谢,她偏不说!
哪有人这样的?帮个小忙便要人卑躬屈膝的,他以为他是谁啊?神经!
“同为台湾人,帮助同胞天经地义;再说,助人为快乐之本,你不会连这道理都不懂吧?”丁雅珞插腰,站个三七步。
他挑挑眉。“你怎知我是台湾人?”
“听你讲话就知道。”
只有台湾人才这么没水准——啊!这岂不骂了自己?不不,收回收回。
他对跟前这女孩愈来愈感兴趣了。
“这么说你也是台湾人,为何到这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