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是跟父亲开玩笑,在一旁丹恩·史诺比却很快地接口:“我会为你准备一匹马的,威尔登小姐!上个礼拜我才在泰德沙尔买了匹牝马,正适合你骑。”
“非常谢谢!”孟黎莎回答:“可是目前我有好多事得做,根本没时间出去打猎。”
“我相信这不会是真的,”丹恩·史诺比说着,转向父亲:“是不是,威尔登?”
“孟黎莎,你还是接受他的建议吧!”父亲催她:“他的马多得自己都数不清,一定会为你选区好马的。”
孟黎莎一直想拒绝,却毫无效用,从那次以后,丹恩就更有借口到家里来了。
她一直躲他,想从他身边逃开,但由于得了父亲的默许和帮助,要躲开他根本就不可能。
最后,也就是迪瑞尔·威尔登决定要和荷丝结婚之前,丹恩终于开了口:“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每当孟黎莎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他总会来拜访,即使她交待仆人说她不在家,他也会闯到客厅来。
“你向我求婚使我深感荣幸,史诺比先生,”孟黎莎平静的说:“不过我并不想结婚。”
“别胡说了!”丹恩立刻反驳:“你知道,如果你多参加些宴会,多在打猎的场合中露面的话,那里每个男人都会追求你的。”
他咧着嘴笑:“我就是要防备这一个,才打算立刻和你结婚!”
“你一定先和我父亲谈过了,”孟黎莎回答:“不过这一点用也没有。”
“是什么东西困扰着你?”丹恩问:“难道你不会盼望着罗曼史、月光和一些罗曼蒂克的事吗?和我在一起你会拥有那些的,真的,我会使你爱我的。”
“不会的,永远都不会!”孟黎莎坚决地说。
他想吻她,她猛力地抗拒着,这点似乎使他颇为吃惊,然后她跑进自己房间,把房门反锁。
父亲回来的时候,她很激动地告诉他她有多恨、多讨厌丹恩,怎么也不愿嫁给他。
“他很有钱呢!孟黎莎。”达瑞尔·威尔登说。
“就算他是世界上最有钱的人我也不在乎。如果他一有钻石的话也是挂在鼻子上令人恶心!”孟黎莎反驳:“他总是骚扰我,使我觉得很不舒服。让他离我远点吧!爸爸,答应我以后不再邀他来家里了。”
父亲当时倒是答应了,但孟黎莎知道得很清楚,他的应诺很软弱,象面包一样不堪一击。
这回荷丝说动了他。对荷丝来说,继女现在结婚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何况嫁给一个这么有钱的男人,就更不需要仰赖父亲了。
“我跟爸爸说过了,我告诉你,”孟黎莎慢慢地说:“我永远不会嫁给丹恩·史诺比,没有任何事或任何人能强迫我这么做。”
“总有方法治你这粗野女娃儿的,到头来你总得听监护人的话吧?”荷丝说。
由她说话的口气和眼神来看,她是在威胁孟黎莎。
“你打算怎么样?”孟黎莎问,突然一种恐惧的感觉传遍全身,但她依然把头抬得高高的。
“上礼拜有个看马厩的童子违背了我的意思,我就揍了他一顿,”荷丝说:“现在他还躺在床上动弹不得。”
孟黎莎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你可是在威胁我?”
“我打算把你嫁给丹恩·史诺比,”荷丝回答:“如果你父亲没法得到你的同意,我就得采取更严厉的手段了。”
她顿了一会儿,又加了句:“我敢向你保证,孟黎莎,我总会有办法的。”
那倒是真话,孟黎莎不由得狂乱地想着。
荷丝从梳妆台边站了起来。
“我不会让你父亲等下去的,”她说:“让我声明一件事,如果你不准备嫁给丹恩,在我们度蜜月回来之前你不和他正式订婚的话,我就会做出让你不痛快的事了——特别是你身体上的不痛快!”
她笑了,笑得真有些邪恶。
“在整个郡里没有人能和我相比,孟黎莎,”她继续说:“在驯马方面我的声誉无人能比,因此对我来说,要驯服一个具有反叛性的女娃儿才是最有意思的事。告诉你,我一向最相信严罚和鞭打!”
说着她走到房子那头,拉了拉铃。
几乎就在她拉铃的同时,房门开了,女仆匆匆忙忙地走进来,显然早就等在门外。
“我的长衫、软帽、外衣!”荷丝叫着:“快点弄好,我们就要去伦敦了!”
孟黎莎没有再说一句话就离开了房间,直向楼梯口走去。
她很难相信自己听到的话是真的,而最令她害怕的是她知道荷丝真会那么做。
楼梯刚走了一半,倚在栏杆,看到一些男士挤在大厅中,她就在楼梯下面等了一会儿。
和那些站在一旁,毕恭毕敬、十分拘礼的男仆相比,他们外套上的补钉显得更明显了。那些仆人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一、两位男士环着女人的腰,不时凑上去吻一吻,手也不规矩地到处摸着,而那些女人也不拒绝。
丹恩·史诺比背靠壁炉站在那里,与他身边的一位男士说笑着。
他手上端着一杯紫葡萄酒,眼睛向上一抬,看到了孟黎莎,向她扬了一扬杯子。
孟黎莎觉得自己在发抖。丹恩的表情中似乎有着什么,虽然她还是十分天真纯洁的少女。却也知道那是一个男人对他所爱的女人显现出来的表情。
她很难解释那是什么,却可以感觉得出来,自己有些害怕,有些退缩,那似乎比荷丝的粗暴还要糟糕。
她忽然迫切地希望能离开雷德尔堡,她要回家,也渴望着家中的安宁和平静,虽然那更令她忆起去世的母亲。
有时她一个人独坐在客厅里,就不由得想到母亲在世的情况;母亲轻舒、温柔的语调就象音乐一样,甜蜜的脸孔使丈夫对她至爱不渝,粉碎了别人说他几年后就会厌倦了她的预言。
母亲不喜欢迪瑞尔·威尔登出外打猎遇到的那些人,还好他很少带他们回家。
母亲死后,象丹恩·史诺比那些人才被带到家里来,而荷丝也才开始每天不邀自来。
孟黎莎到了大厅,回到父亲身边。
她知道他喝了很多酒,也许给了他一些勇气,其实比起宴会中其他男人来,他还算清醒。
她低下头来望着他,有好一会儿她认为他眼中隐含痛苦。
“你会照顾自己的是不?孟黎莎?”他说。
“你真的同意关闭府邸吗?爸爸?”她问。
他脸上的表情似乎希望她不要再提。
“我别无选择。”他回答,声音粗嘎。
两人对视了好一会儿,似乎都感觉到彼此间的失望,却都无能为力。
“我了解,爸爸,”孟黎莎轻声说:“我会收拾妈妈的东西,或许先把它搁在那儿。”
她知道要把那些东西混杂在雷德尔堡豪华奢侈的家具之中根本就不可能。
她很想把自己的计划告诉父亲,并且要求他别答应荷丝要她嫁给丹恩·史诺比的事,然而,她也知道即使现在再说些什么,也都无济于事,因为荷丝已经收买了他。荷丝,这位即将和他结婚的女人,今后将使他的生活变得更令人难以忍受。
孟黎莎感到父亲就象小孩子一样,而自己比他还要强壮,应该保护他。
“没有关系,爸爸,”他听到自己在说:“别担心了。”
他把手放在她肩膀上,这时突然传来了喧闹声。
“新娘来了!”带着醉意的声音哄叫着,荷丝在楼梯顶出现了。
她慢慢地走下来。纱质长礼服磨擦着地毯,宽边软帽垂着面纱,把她那张丑陋的脸给遮住大半。
接着响起的是一片欢笑和叫声,然后荷丝亲吻她看到的每一个人。
这对新人由大厅走向马车,人们兴高采烈地朝他们洒着彩纸,马车缓缓前进了,笑闹声仍然不断。孟黎莎只觉得眼前所见就象一场痛苦的闹剧。
她目送他们离去,这时身后响起她并不喜欢听到的声音。
“荷丝要我把这东西交给你。”丹恩·史诺比说着递给孟黎莎一个白色大花球,那是荷丝原先捧在手中的。
“谁接受它就象征是下一个要结婚的人,”丹恩说。“孟黎莎,想一想我们的婚礼……”
孟黎莎一言不发,立刻转身走开。
她走进大厅.才想到他会跟在她后面,就开始快步跑。
跑上楼梯,拾起留在房内的外衣,那是从教堂回来后就搁在那里的。
她想丹恩一定还在大厅中等着,实在不愿再走原路回去,就走上另外一边的楼梯,那是通向堡中的另一部分。
这楼梯正好通向后门,走出去就是马厩,好些不同形式的马车正在静候主人。
孟黎莎的车子古老而破旧,但那是母亲多年来唯一的交通工具。一匹老马拖着,十分落寞地夹在一些既时髦又漂亮的马车之中。
老车夫杰克一直追随着威尔登夫妇,他的穿着就象他驾的马车一样破旧。但马却喂得很好,马具也擦得鲜亮耀眼。
“我正想你不会待太久的,孟黎莎小姐。”杰克以一种老家仆特有的亲切而又开心的口吻说着。
“我告诉过你我会尽可能快点离开的。”孟黎莎回答。
“你真的要去看齐瑞荷小姐啊?”杰克问:“现在可能晚了一点哦!”
“我一定要去!”孟黎莎说:“你知道,今天早上我们去教堂以前她就送信给我了,但婚礼没结束以前我也走不开。”
“是啊!孟黎莎小姐。”
“我一定要赶去看看她,看来她好象有什么麻烦事呢!杰克。”
“哦,我可不吃惊,”杰克回答:“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嘛。”
“那倒不一定!”孟黎莎不太高兴地说着,钻进了车厢。
杰克挥鞭前进。孟黎莎一想到齐瑞荷·贝拉,就暂时忘却了自己的一些烦恼。
附近几个年轻女孩中,齐瑞荷是她唯一的朋友,同样的,贝拉太太也是威尔登太太最亲近的朋友,每个礼拜总要见见面,不然,日子好象都不容易打发似的。
她们都是文静、温柔、有教养的女性,也都十分迷人。两人的女儿又都是独生女。由于经常见面,孟黎莎和齐瑞荷也情同姐妹。
两个礼拜前,孟黎莎正震惊父亲的婚讯时,悲剧也打击着贝拉一家。
罗德菲·贝拉公爵夫妇驾的马车不幸和一辆驿马车相撞,那位车夫喝得醉醺醺的。
众所周知,那些驿马车夫总是些粗野的醉汉。他们爱赶着马沿路疾行,即使路面坡度比较大,也不肯放缰绳减低速度,因此让他们驾着那么庞大笨重、难以控制的驿马车对旅客来说本来就是相当危险。
在一个急转弯时,罗德菲公爵驾车速度太快,加上他的马车又比较轻巧,于是和驿马相撞,车子都撞碎了!
罗德菲夫人当场死亡,公爵则拖了一个礼拜,最后仍因伤重不治而死。
获知齐瑞荷双亲的意外事件后,孟黎莎就一直留在贝拉家和她的好友共担忧苦。罗德菲公爵宣告不治之后,她又劝好友和她回到府邸中住了好几天。
其实齐瑞荷不过是前天才回去的。那时府邸正在大肆筹备婚礼,她觉得自己不适合再作逗留,何况达瑞尔·威尔登在婚前最后一晚一定想和女儿单独叙叙。
本来孟黎莎打算明天再去看齐瑞荷的,但今天一大早要去教堂之前,一位马车夫送来一张便条,内容令人触目惊心:“一件极为可怕的事发生了,请尽快赶至我处.我非和你见面一谈不可,心乱如麻,真不知如何是好?
齐瑞荷”
读了便条之后,孟黎莎一直寻想着不知是什么困惑着这位好友?
她知道齐瑞荷一定会考虑到今后的打算,以及今后该居于何处。
她才十七岁,显然还需要人照顾,出入交际场合也需人伴护,本来应由她的亲戚做监护人,只是——该由谁呢?
“我很难找出什么人选,”齐瑞荷告诉孟黎莎:“你知道得很清楚,爸爸一直恨那些亲戚,总是尽可能避免和他家族有什么来往。”
这时对孟黎莎来说没什么好惊奇的,因为她的处境也是如此,这也是两个女孩紧密结合的重大原因。
孟黎莎的母亲也是出身北方贵族之家,外祖父对这独生女一直怀着很高的期望,但她却和声名狼藉的迪瑞尔·威尔登相见相恋,非君不嫁,非卿不娶;事实上,威尔登除了英俊流洒外别无可取。
当然,两个人还是不顾一切地结了婚,却也气坏了外祖父。
齐瑞荷的父亲则是公爵之子,也是一向备受期许的富家子弟,英俊多金,在他完成学业,离开伊顿市时,前程已被计划笃定。
因此,当他家人从艾德威克公爵那里听到他放弃了最后半年的学业,离开了伊顿市,和房东的女儿私奔的消息后,那种惊愕的程度就可想而知了。
只要任何一方的父母能追上他们,婚事必然会取消,不过罗德非太聪明了,他带着新娘子就象突然从空气中消失了一样;就是没人能找到他们。
他在报上登了一则结婚启事,将他的婚事公诸于世。
在爱尔兰的荒郊野外住了五年以后,罗德菲才带着妻子回到英国。
齐瑞荷就是在爱尔兰出生的,因此公爵家人只有承认了这层关系,但对这对夫妇回来并不表示十分欢迎,罗德菲一家人就在奈斯特谢尔住了下来,生活一直颇为恬适,自然也和许多亲戚隔绝了。
可想而知,这么些年来,罗德菲夫人和威尔登夫人在遭遇相似、心境相投的情况下,建立起可贵的友谊,而她们的女儿孟黎莎和齐瑞荷更是金石之交。
也许因为常和懂事的孟黎莎在一起,十七岁的齐瑞荷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大一些。
齐瑞荷有一头赤褐色头发,一对褐色大眼,相当漂亮;虽然她不够聪明,她的美貌却足以弥补这个缺点。
驱车前往齐瑞荷家的路上,孟黎莎几乎确定齐瑞荷便条上流露的失望之情,与查理斯·桑德有关。
齐瑞荷才十五岁就和邻近一位乡绅的儿子——二十一岁的查理斯——恋爱,那真是一页美丽动人的罗曼史,似乎只该在小说中发生,不可能发生在实际生活中。
查理斯那时刚从牛津回来,又是布林顿俱乐部的一份子,正是时髦人物,但他一见到豆蔻年华的女学生齐瑞荷时,就死心塌地地爱上了她。
齐瑞荷会爱他倒是十分顺理成章的,查理斯很英俊,又是第一个注意到她的年轻男士。
孟黎莎想,查理斯会疯狂地爱上齐瑞荷也不是不可理解的:他们本是青梅竹马的玩伴,对彼此的过去都很清楚,重聚自然使他们的感情更为融洽。
但这种想法对齐瑞荷来说还是太深远了,她不会分析那么多,只知道去爱查理斯,整个世界都以他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