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在那儿。”她伸手一指停在路旁的“欧多麦”。
这是她回家必经之路,不过她原本没注意到他站在这儿的,要不是突然瞥见有道鬼鬼祟祟又似曾相识的人影晃动,一时好奇才停车察看,否则她早就呼啸而过了。
“这么晚了,你一个人骑机车回去太危险了吧?还是我开车送你。”
沈维刚看着那除了便利之外没什么保护性的机车,很不放心地建议。而另一个理由则是,他得找到她的巢穴才能掌握主动权,他总不能每次都守株待兔,等着她偶尔光临吧。
“晚?现在才八点多耶?先生,虽然台湾的治安日益恶化,但是请你仍要有点信心好吗?”高孟庭拍拍他的肩膀,似在鼓励他道。
“对一个单身女子来说,现在已经‘很晚了’。”他略带蛮横地表示。虽然她可能不领他的情,可是他仍无法隐藏那分关怀的心。
高孟庭瞪视了他一会,决定不与这个“危机意识”超强的男人争论。
“沈先生,如果哪天我太晚回家的话,再请你护送我一程吧。至于现在,我还不想回去,这么好的天气要是窝在封闭的房间里就太可惜了。对不起,我要四处去逛逛,改天见了。”她撒个小谎道。
这好像是他第一次由衷地想要送女孩子回家,可是却被拒绝了。惨吗?真的满惨的,至少他从没想过有被拒绝的一天。
“真巧,我也正想到处走走,这样吧,我知道有个地方还满不错的,可以在星空下无拘无束地漫步,想不想去看看?”硬是不让步地往她面前一站,他打定主意要毛遂自荐了。
听说男人在追女朋友的时候,也是他们的脸皮最“SUPER”厚的时候,往往会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来。眼前沈维刚这邀请举动虽还称不上令人赧颜,可是却已经是他三十年来首次无视对方的软钉子,继续再接再厉地向前迈进。看来他今晚应该可以创下他生涯中无数个“第一次”的纪录。
高孟庭原想简单明了地一口回拒,可是,当她抬头看到沈维刚那热切邀请的眼神,却突然改变主意了。不是因为感动于他的诚意,而是想起她的“阴谋论”,对!这个沈维刚接近她是有目的的,而他的目的就是——方琼文。她在心理大笑着,他果然要露出马脚来啦。
“好吧,你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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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富艺术、休闲气息的美术馆旁绿园道,在夜幕低垂的星空下,间距立着一盏盏昏黄路灯,摇曳树影之下格外显得魅影幢幢,这气氛究竟是种浪漫情调或是暗夜鬼魅,诚属各人心境而异。如对旷男怨女们来说,这儿或许只能当做让他们安静沉思的地方,但若真要到这儿来思考“人生的大方向”,前提是他们得有雅量不能眼红,更不能心生怨对,因为夹杂在一棵棵傲立树木中的,是偶一漫步而过的对对有情人。那情人眼中特有的幸福,以及流露出的浓情蜜意的肢体动作,怎能不教那些孤家寡人羡慕、嫉妒?
“啊,终于可以随意漫走,不必担心撞到人了,要是我家也有这么片绿地让我每天散散步那该多好。只可惜现在连找个停车位都成问题了,哪敢期望还会有片草坪。”
走在绿园道的高孟庭感慨地伸展双臂,像在做晨起舒展操般动动身躯。生活在现代的都会人,十之八、九都与她有相同的困扰,剩下的那一、两个不怨叹的,则是因为他们“挑对了爹娘,投对了胎”,住的是洋房别墅,哪来这种烦恼。想不到沈维刚还真会挑地点,这里,嗯!她喜欢。
“听你说的好像是受到极大压抑似的,难道你家小得像个鸽子笼吗?”
与台北的房价比较起来,台中的房子算是便宜多了,只要努力工作攒个几年,要订间三、四十坪的房子并不困难,也不至于像大多数的台北人得窝居在小巢苦恼那高昂的房价;而能教养出像高盂庭这般“认真”生活的父母,应该不是贪懒之辈。
高孟庭站立不动地仰望满天星斗,缓缓地斜瞟他一眼。
“蓝天绿地,这才是人住的地方,只要是活的人就要住在活的地方,要我每天看着水泥墙简直乏味死了。你等着看吧,总有一天我一定要住在一个有花园庭圃的房子里。”她豪气地夸口道。
“哦——”沈维刚低头一笑,双手插在裤袋里,促狭地问:“找个有钱的男人嫁给他,倒是不错的主意。”
“喂喂!你说什么?谁说我要钓金龟婿啦?你就这么看不起我啊,我像是一辈子没出息的人吗?什么时代了还有你这种臭大男人主义,到现在还以为女人最拿手的事就是睁大眼睛挑张长期饭票?你这只大沙猪,超级LKK。”高孟庭万分不屑地讥讽回去。她哪容得下自己被评为投机的女人,尤其他竟然跟她的前任老板说同样的话,简直罪不可恕。
“我只是开个玩笑,真生气了就太划不来。”他看着她杏眼圆睁的敌视眼光,他要不求饶是不行了。只是天地良心,他真的没有笑她的意思,而他也不真以为她是这种女人。但是……看她扁嘴的模样,倒是有趣。
“哼!不许你藐视女人。”高孟庭不满地又凶他一句。
“我从不藐视任何人,更何况是你这个凡事靠自己的女子。看你一个人要照料店里大大小小的事务,很累吧?有没有想过到百货公司设个柜位,这样你就可以专心在生意上,而不必分神处理一些琐事。”
他不是希望她到丽都设柜,因为这么一来他的身分很快就会暴露。故意提起这事,只是想知道她是否会对他提出任何要求。帮她游说?给她方便?然后百般讨好他?
从认识到现在,她对他向来是不假辞色,即使他不是丽都企业的继承人,但综合他的各项优秀条件仍会是众多女子的追求目标,唯独她似乎总是视而不见。他这会乃是“善意”地提醒她,也许该多看他两眼,怎么说他总有点利用价值吧?而且不试试,怎知她是否真不在意他背后的利益。
不过,他有预感高孟庭不会让他失望的。
高孟庭吓着似的吐吐舌头,啧啧惊呼:
“到百货公司设柜?那得下多大的资本啊;再说,你也是在百货业服务,该知道百货公司每个月平均要跟各个专柜抽取二到三成收入的柜位费用。你想想,二至三成耶,简直就是在抢人嘛。要是只有这笔也就算了,偏偏还要分担什么广告费、装潢费、税金的,一只羊要拨好几层皮,我这么个小本创业者哪付担得起?除非,你想陷害我早点破产,否则别出这馊主意。”
“这种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如果百货公司未能吸引客源让公司与专柜互蒙其利,我相信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品牌、行号愿意前来设柜。别把百货公司业主说的像是吸血鬼似的,在很多地方公司确实也帮了厂商不少忙。”
“是啊,遇到你们这种‘恶房东’谁还敢吭气?不过说到百货公司,都怪你们,老是抢了我的生意,害我到现在还没赚到钱。真是的,明明品质、设计都不比你们差,就只少了块百货公司的招牌,竟然生意就差那么多?想起来我就不服气。”
“所以你还能说我们的费用收得不合理吗?这不就是其中一个无形的好处。”沈维刚笑答道,不过在瞧见她仍不服气地瞪着他,他只好改口:“要不我跟公司建议另寻新址,不要跟你抢生意,好不好?”
“那怎行,没有百货公司的招徕就没有人潮,那我不是连你们‘吃剩的’客人都没得捡,你真的很想看我倒闭是不是?”这个人怎么净出些没有建设性的馊主意,真的很讨厌。
“哈哈!左也不行,右也不行,你真的很难伺候。”沈维刚得意地瞧着她紧张的神色。那副害她没饭吃的愣模样,教他怎能不想笑。
又来了,这个人又在拐她了。好个“老奸巨猾”、专打小报告的臭男人,偏她还笨得“有问必答”。
高孟庭嘟着嘴,转而欣赏四周景物。
“你常来这儿吗?到这儿散散步确实是不错的选择。”
“嗯,因为我就住这附近,所以有空时常到这儿走走散心,只是……我大部分在清晨时过来散步,今天还是头一次到这儿夜游。”不再闹她,沈维刚意在言外地提示她可是他的例外。
“是啊,有这么多青翠树木,白天来看更好,像现在除了看到树影摇动外,什么都看不清楚。”高孟庭“善意”地表示赞同,而不是如他所愿懂得他的弦外之音。
听她这么“毫无情趣”的建议,沈维刚真想把她拉到一对对卿卿我我的情侣面前,让她睁大眼瞧瞧别人晚上到这儿来是做什么的,可不光是来看风景。他虽不希望她是个专心找有钱老公的女孩,可是也别连站在她面前的他也不屑一顾,那会教他非常失望,因为她迟钝得简直不把他当未婚男人看了。
“你不觉得晚上来别有‘一番情趣’吗?”他脸色暗沉地说道。
“晚上?哈哈!我懂了,原来你是想在晚上出来走走,可是又怕在这空旷的地方会被……‘劫色’,所以才找我陪你来的吧?你放心,台中的治安真的不错,你是多虑了。”
高孟庭投给他一个“安啦!”的微笑,可是……咦?他的脸好臭喔,她说错了吗?没错啊,有色狼当然也会有色女,所以尽管他是男的,还是有“被劫”的可能啊。
她这番高论显然更惹得沈维刚一肚子不痛快。
沈维刚轻叹口气,拿她没办法。难道她连高低音都听不出来?他的重点是“情趣”,跟白天、黑夜有啥关系?
“孟庭,你不觉得在这儿散步的大都是两两相依的男女吗?”他更进一步地提示她。
“是啊,我也注意到了,看他们那样子好像是……情侣呢,啊!我知道了。”
高孟庭捡到宝似的尖声叫道,原来她刚才没说到他的心坎里,难怪他脸色臭臭的。
她这一惊呼,沈维刚放心地以为这回她真懂了,再度扬起微笑等着她。
“这儿是情侣们谈情说爱的地方?”她狡笑地问。
“对,就我所知,这儿是个不错的地点。”说到这儿,他的情意更浓了。
“而你是在暗示我,你正缺个女朋友?”说着她的声音更显高亢。
她愈问愈得意了,意志昂扬得让沈维刚心里毛毛的,因为照正常发展,她应该是“含羞带怯”地默默不语,让那分似有若无的情愫在他俩之间默默发酵才对啊,照理说……应该……这样才对啊。
“孟庭,我……”不管她是否懂得他的心意,他最好趁她没“想歪”前适时言明更正,可是偏还是被她给抢先一步。
“你别说,让我来情,我猜……你是不是要我帮你介绍女朋友啊?”
她真想掩嘴偷笑,可是不行,那会伤了他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像他这种外表堂堂的男人,其实内心最脆弱了,因为随时随地都得装一副“勇者无敌”的样子。可怜喔,连要她帮忙牵红线都不好意思明说,还得带她来实地观察,看看他这孤家寡人如何打发漫长夜晚的寂寥生活。唉!她怎能不助他一把呢,好歹他们满谈得来,也算是朋友啦。
“我是对某个人印象不错,而那个人……”
“那个人就是我……的朋友琼文,对不对?我没说错吧?”她一手拉着他,一手伸出食指得意地指着他的鼻子,活像逮到他的小辫子般。这一刻,两个人的距离好近好近,可是她却浑然不觉。
当她说“就是我……”时,沈维刚刹那间有股莫名心悸,在这一瞬间,他看清自己的内心。他确实倾心于这个时而调皮、时而体贴懂事的女孩,虽然她的反应是怪了点,可是只要她懂得不就好了;就算没有“正常”反应又有何憾,反正他不就喜欢她凡事有主见吗?
只是他又空欢喜了一场,理清了自己的心意,她却“会错意”了。没想到,她实在是太有“主见”了,而坏就坏在这儿,她似乎认为他“别有所图”。说他喜欢方琼文?这未免太牵强了吧。
“谁告诉你我喜欢方小姐的?”沈维刚苦着脸问道,很好奇她是如何把他和方琼文联想在一块。
“就是你啊,虽然你嘴上没说,可是我看得出来,你一开始就对她印象不错。记得我们在茶艺馆认识时,她就特别偏袒你。后来,我们去吃日本料理时,你又不时问起她的事,由此可知你满喜欢她的,我这么说没错吧?”
一派胡言!如果高孟庭真会读心术的话,沈维刚心里正是这么想的。
“如果我真的喜欢她,为什么到现在都不约她出来呢?你不觉得这未免太奇怪了吗?”他依然沉着脸问道。
其实他之所以会问起方琼文,只是想借由她和方琼文的关系对她多了解一点,而且,就他记忆所及,他也不过问过她,她和方琼文为何会成为挚友,还有她们俩那家服饰店的合作关系,剩下的全是她自己有意无意地聊及方琼文,他不过是做个倾听者罢了。怎能据此判断他对方琼文有意呢?,这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吗?还是她太有想像力了?
“不奇怪,因为你怕太急躁会吓到她了;而且,从我们这几次相处后,就我对你的感觉,你应该是个做事谨慎细密的人,莽撞行事不像是你的作风,所以呢,细心的你就先约我这个好说话的人出来,先敲敲边鼓、探探口风,以做为你日后行动的参考,这么说没错吧?”她得意地扬眉笑问。
就这点分析来看,她说的对极了,谨慎行事确实是他做事的方法,但除了这点,她其它的观察全部错得一塌糊涂。
“既然你认为我别有居心,为什么还愿意和我出来?”原本的满腔热情被她这么一大盆冷水当头浇下,沈维刚又恢复那“冷静自持”的态度,因为他内心非常非常不悦。
“我说了,琼文好像对你的印象也不错,所以,我决定给你个机会,如果你真的适合她的话,我愿意当你们俩的红娘,所以我跟你出来的目的就是要——研究你。”
对,她要仔仔细细、里里外外地把他调查清楚。为方琼文择偶可是项重大任务,不能打混的。
沈维刚这会的脸色就像是被打了一巴掌后充满了错愕与不愿。原来她是为了这原因才答应他的邀请,而且还把他列为“有待研究”的动物,她怎么不干脆把他绑到实验台上,先检查看看他的基因是否优良、血统是否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