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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伴蔷薇  第8页    作者:姬小苔

  黄百成到下班后才回来,一见到我,便大声呼唤。

  “别用功了,快回家去。”

  我不理他。

  “越红,拜托好不好。”他改为哀求。

  “拜托什么?”

  “你如果现在肯走,我放你一个礼拜的假。”

  “你骗小孩!”

  “真的。”他压低声音说,“我放你假,顺带请你游垦丁。”

  “这是贿赂,你找错人了,我不能接受。”我做得兴头,再一个钟头,这支别针就打好了,我要拿到“小香港”去寄卖,卖它一等商价。

  “别那么清高,越红,高抬贵手。”

  我就这么被他连推带赶地轰了出去。

  他交女友竟然利用办公室,所有的白领阶级都应该以他不齿。

  骑上脚踏车后,我往回家的路上行去,走到一半才想起房东先生也有客人。

  我在哪里都不受欢迎。找到公用电话打给海伦,纺拓会下班晚,我们可以一起去吃比萨。

  我是不吃那种东西,但为了友情的缘故,可以看她吃。

  铃响了很久才有人接,告诉我海伦在忙,没法子接电话,要不要留话。

  我连看人家吃比萨的福气都没有。

  把车骑到公园,里面一大堆小孩子,有的攀竹竿玩,有的荡秋千、溜滑梯。

  我也有事做。

  任何无聊成年人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坐在公园一张椅上发呆。

  但也只容许发呆到天黑,一到六点半,公园的小孩全回去了,正经人也都走了,黑暗中,公园里开始有了奇异的活动。

  我想起了报上的新闻与警告,只有滚蛋。

  去找了一间咖啡厅坐,里面供应简单的饭菜与饮料,叫了一杯茶。

  闲坐着无聊,向柜台借了报纸,百无聊赖地翻着,突然之间,我看到了一个名字。

  我像触电般地怔在那儿。有多少年没见到这个名字了?我放下报,闭上了眼睛。

  久久才再张开,心中酸涩的狂潮不能止息。

  南茜张曾说过我是个情感的白痴,没有心也没有泪,我周围的人也莫不作如是想,只是未像她说出口罢了。

  其实我不是的。我也有过爱,也有过恨,血管里流的一样是血,眼中也会流出泪来。

  只是我一直克制得很好。

  此刻我却失态,因为那三个字刺激得我太深。

  我——还以为已经过去了。

  待者在我的水杯中加水,我用报纸遮住脸;这世上任何人都不能见到我流泪。

  我也发誓不再流。

  都十年了。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

  人生,究竟还有几个十年?

  十点半,我回到家,正预备开门,里头传出说话的声音。不好!陈诚房东还在招待女友,说不定正在卿卿我我,随便闯入,后果可得自己负责。

  但卿卿我我怎会如此大声?我偷听了一会儿,发现这一对冤家正在吵架,间歇传来哭泣的声音。

  没想到陈诚的面貌温文儒雅,为人竟如此粗暴。

  我看不起使女子伤心的男人。

  那种人不配列为公民,他们的低等动物性,大过了该有的美德。

  但旁人的闲事我管不着,是非之地也不宜久留。正要闪身下楼,门却叭嗒一声,我只有躲到廊柱后面。

  陈诚房东没有送客的礼貌,那名女子哭着走出,边走边擦眼泪,由于匆忙,并未注意到我。我站在隔壁房门前假装开锁,一边偷眼看她,不由佩服她好本事。她虽然哭得伤心,但走到电梯前时,已经擦干了泪,低着头做无事状。我猜等她在电梯内补好了妆,到了大门口,谁也瞧不出她曾经哭过。

  电梯来了,我大胆地回过头去,看清楚她的侧脸,急忙地掩住嘴,免得惊叫起来。

  巫美花,她是巫美花!

  真是个巫婆。

  两个大男人被她搅得神魂颠倒,再看不起她的人也要赞她好本事。

  我为黄百成感到难过,他终年打雁,却不料这回被大雁啄瞎了眼。

  岂有此理之至。

  但这也证明天理昭彰,报应不爽。

  恋爱这椿事,不是别人伤你心,就是你伤了别人的心;如果能功德圆满,那是前世修来的,不是侥幸。

  “美花——”

  陈诚不知吃错什么药,等巫女都走了几百个钟头他才失心疯般地追了出来。

  我躲之不及,只有对他傻笑。

  七第二天早上起来,没有咖啡香,没有大蒜面包。根本没有早餐。

  我原谅陈诚房东,他高卧不起有值得原谅的理由。你绝不能因为某个人伤心而责备他。

  我肚子饿极了,自己做早餐吃,冰箱中库存丰富,大罐的牛奶、新鲜的起士、葡萄汁、香橙、真空包装的香肠,真是应有尽有。

  我应该感谢上天,恩赐给我这么充满人性的饮食,我的人生将因此而丰足而和美。

  我用蛋和牛奶煎面包,又烤了香肠,给自己倒了一大杯葡萄汁,真是神仙不易。吃饱喝足,把碗筷拿到水喉下冲洗。我体谅陈诚,他一个大男人容易打破盘碗,我照顾自己算了。

  “陈先生,我上班去了。”经过他寝室时,我打了声招呼。他够勤快。昨天一天他就已经把储藏室整理成房间,把我的破烂东西扔了进去,所以我昨夜一回来,便识趣地躲进去。虽说是储藏室,经过整理后,也粗具规模,反正是免费的,至少比睡办公室的沙发好。

  寝室中没有响动,陈诚先生大概正在流泪饮泣。失恋是人生的重大打击,而且绝不免疫,倒霉的话,一生会来上好几次。

  这是命。

  我出了门,正预备跨上赤兔马,突然一丝可怕的念头闪进了脑海——陈诚一夜没有动静,该不会是想不开了吧?

  明知道自己无稽,我还是义无反顾地丢下车冲上楼。

  他不能死,如果死了,现场不但会被警察封锁,我还会被叫到警察局问话。

  我不上相,不能为这种事变成新闻,订户会说,陈诚这个同居人也不怎么样嘛!

  拜海伦这个糊涂蛋之赐,我变成了某人的同居人;偏偏这事还不能与她多提,她会大惊小怪,命我立即迁出,麻烦可就大了。

  “陈先生!陈先生!”我猛拍房门。

  糟了,他可能真的……

  我一生从未如此着急过,心一灰就头皮发麻,用尽全力把门撞开。

  陈诚并不在床上。我大惊失色,再仔细一看,他老先生不知为何竟四仰八叉地倒在床下。

  我奔过去,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

  “喂!喂!”我弯身摇他,“你不能睡在这儿,醒醒。”

  他不醒,一张好看的脸醉得红通通,眉毛眼睛鼻子全皱在一块儿,在梦中仿佛还有天大的委屈。

  “起来!”我使出了狠劲去拖他,他居然毫不客气地倒在我身上。去他的!我气得想不管他,但又推不开。

  “美花!美花!”他居然哭起来。

  我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自找的,我只有像哄小孩般安慰他,可怜我也没真哄过孩子,手拍在他脸上倒似在掴他耳光。

  “不哭,不哭。”

  “美花,别离开我。”他在梦中又梦到了那个负情女子,呜咽如婴儿。

  “不离开,不离开。”我哄骗他。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又拖又拉把他弄上床,累得我半死。

  “陪我!”他抓着我的手。

  放肆!

  我甩脱了,他闭着眼睛双手在空中乱抓。

  我塞给他一个枕头。

  抱枕头比非礼我好。

  他抓到枕头后安心了,满意的表情看得我好一阵心酸。

  我从没有看过男人痛苦的一面。所谓英雄有泪不轻弹,男人通常隐藏感情,若把情绪示人,比如当众发脾气、拍桌子,都是有所图谋。今天乍见陈诚房东赤裸裸的心,不禁大感震撼。

  我不是没请过假,但从没有为任何人请假。

  尤其是为一个男人。

  这违反我的原则。

  可是陈诚痛哭的脸让我没有了原则。

  我打电话给黄百成请假。

  “你怎么可以在这节骨眼请假?”黄百成难得今天去上班,居然还在电话中对我鬼吼鬼叫。

  “你不是说要放我一个礼拜假,还要送我垦丁旅游吗?”

  “那也不能趁这个时候,后天陈董事长的女秘书要来拿订的红宝石……”

  亏他还记得那么多事!啰啰嗦嗦的一大串,讲得话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早做好了!”我不高兴地说话。我又未卖身为奴,就算是建金字塔的奴工,也可以休息一下吧!

  “你最好早点回来,百成公司少不了你。”

  对对对!我是美丽的西施,如果吴王夭差一天看不到我,就会相思成病。

  他如此之春风得意,应该陪巫美花小姐四处游逛,少管姑奶奶的闲事。

  安顿好了陈诚,我开始烧茶打果汁,这些都是酒鬼不可缺少的恩物。

  我从未想到过会为一个男人做这种事情。

  实在可笑。

  但我居然高高兴兴地做,过了一会儿,我还发现我在哼歌。

  我一定是疯了。

  但我的心情好得出奇。

  半个钟头后,我把煎蛋、吐司、果汁、茶放进了托盘,送到陈诚醉汉房中。

  他抱着枕头呼呼大睡。

  我等他醒。

  他一直睡到吐司变凉,煎蛋的油凝结在盘子边缘。

  我坐在床边看着他。

  从来没跟任何人接近过,但我放心大胆地坐着看这个痴情美男子。

  十个黄百成也比不过他,我不知道为什么巫美花不要他。

  也许,各人的缘分不同。

  巫美花不以世俗的眼光挑选男友,倒是颇有见识。

  电铃响了,我去开,是巫美花。她看见我很吃惊:“越红,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怎么会在这儿,问得好!

  我还想问:“你怎么也在这儿呢?”

  但此刻不是玩你问我答的时候,我一把将她拉了进来,难怪一早黄百成就在电话里向我咆哮,原来白雪公主来探七矮人了。

  “陈诚喝了酒,你快去看他。”我说。

  巫美花急匆匆地去了,想必陈某也是她从前的心上人,而此时我只为他可怜。

  可怜他遭人抛弃,还需以酒解闷。

  从前我听说有这样的活宝,必定不屑加鄙夷,但对陈诚房东,我竟无法不给予同情。

  他只不过提供一间柴房供我使用,我越红也非没见过世面,竟然如此之势利眼。

  巫美花闯进陈某的闺房时,我回到自己柴房。长吁短叹既已无益,不如去上班。既可消遣又可赚钱。

  才换好衣服,巫美花就来敲我房门,眼睛红红的,我忽然想起了鳄鱼,它们总在吃人的时候流泪。

  我一向喜欢鳄鱼,也对巫美花颇有好感。

  “我还有事,得走了,拜托你照顾他。”她咬着嘴唇,像是挺为难。

  “他需要你。”我看看她,平心静气地说。

  “我——”她的眼眶又是一红。

  有的人天生命好,福气大。两个男人为她寻死觅活,她还哭呢!

  “你最好留在这里陪他,”我心拙口笨,“他伤心极了,弄不好会出人命。”

  “我知道——可是我也没办法。”她低下头。

  是啊是啊!爱情如水向东流,一去不回头。既是覆水难收,再留下来又有何用。我是个局外人,却还不如她想得通。

  “好吧!我照应他。”我只有慷慨应允。

  “百成那边——”巫美花迟疑地。

  我的嘴巴看起来真的那么阔吗?

  我向她保证,如果胆敢吐露半个字,就触电雷殛而亡。

  尽管这种事不易碰到,她也礼貌性地表示感激。

  巫大小姐走了,我叹了一口气。她好歹算起来也是个艺术家,怎么谈起恋爱来如此之缺乏艺术?

  陈诚仍熟睡如死猪,紧抱着的枕头也松了。我获得一个结论——一个人若只想独处时,他不需要任何人。

  我关上卧房门,难得的假期,应当好好利用。

  但令我诧异的是,陈诚房东是一尘不染的人,此刻除了他自己外,房间内外可是干净整齐。根本不必要我多耗力气。

  他是怎么办到的?我看清洁女工也会含羞愧死。陈诚没回来时,我天天在电脑旁边留话给她;她可能是个文盲,看都不看一眼。

  我后来就改了这个滥习惯,她若是会打电脑,何必来辛苦做女工?

  既然不必打扫房间,我也不必强求自己做个什么有用的人。我打开客厅的矮柜,里面有成千上百的录像带,我抓了一卷,又泡了杯茶,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

  我不是有意忘掉某人在受苦受难,他是自找的,怨不得别人。

  录像带是部北欧片子——狗脸的岁月,主角是个小鬼,顽皮极了,也知道伤心,但顽皮归顽皮,伤心归伤心,像两片兜在一起的分裂物。

  小孩是天底下最矛盾的物事。

  男人也是。

  他们做出某些事,也后悔某些事,但还是要做。

  我既没有小孩,也没有男人。

  我是我。

  值得庆贺。

  我又去煮咖啡,在里头滴了两滴白兰地。这是安海伦最喜欢的喝法。

  正想着她,电话就来了。

  “你怎么不去上班?”她质问。

  “我不舒服。”我再大的胆子也不敢说一同居住的人生病。

  明明只是同一屋檐下住,也会听成“同居”。

  “我来看你。”

  我连连推辞,告诉她不敢当。

  “我有话跟你说。”她这才炸了起来。

  我教她在电话里说。

  “电话中说不清。”她暗示目前有人可能在窃听电话。

  “那就别说。”

  她恨极我的态度:“你这个没心没肺的混蛋,嘉露出事了。”她大叫,意图震聋我的耳膜。

  出事?

  我立刻赶往医院。

  嘉露正在急救。她的子宫大量出血,密医不小心,帮她堕胎时,连子宫一起刮破了。

  她只有十五岁。

  我全身发冷,眼泪扑簌而下。

  嘉露不是海伦的妹妹,所以她能花五分钟,好整以暇地告诉我。

  但嘉露被送到医院急救时,死也不肯讲家里的电话,只要院方通知安老医生。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做。但安医生登时赶去,他通知了海伦,海伦找到了我。

  “我打电话给你继父和母亲。”海伦比我早一步到医院,双目红肿,我错怪她了。

  “我继父?”我张大嘴。天哪:孙国玺会杀掉嘉露。

  “他不在,你母亲也不在,秘书说他们去香港了。”海伦哽咽。

  这就是父母。当你需要他们时,他们神出鬼没,永远不在场。

  我教海伦别哭,嘉露还没那么糟,她很快就会好起来。

  “我爸爸说她希望很微小,那个密医把她刮了一个大洞。”

  “安医生呢?”

  “在里面,手术同意书也是他签的,你们不会介意吧?”

  “那当然。”如果嘉露侥幸有救,还得谢谢他肯热心助人。他可以不签这个字,也可以不来的。

  “现在还有谁知道?”

  “没有了。嘉露的主治大夫是我父亲的老友,他会保密。”

  我相信他会的,只要嘉露不死,应该不至于消息外泄。

  我听见自己呜咽地说:“她还小,为什么受这种罪?”

  海伦轻轻拍着我。那年,我央求她帮忙时,她也这样拍着我。

  我的命比嘉露强,至少,她没有海伦这样的朋友。如果出了怎样的过错,只得由自己背负。

  这还不可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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