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她每次一打完网球就躲进私人休息室,她实在太刺眼,也太不受人欢迎了。
茶点时间依例应该在三十分钟内结束,除非不来参加,否则随便在中途离席是会被视为缺乏教养的表现。
“我该走了!”白莉莉见到谁都对她白眼相看,自然气馁万分,她不属于这里,想跻身名流还没她的份,她缺乏良好的出身、家世,即使再有权势的男友肯帮她,这些讨厌的女人不接受她也同样枉然。
“忍耐一下,还有十分钟。”倩宜轻声制止她。
这是场严格、乏味、充满敌意的考试,胆大如白莉莉者也都不敢溜走。她的一身青春活泼在严厉的考验与伤害下褪尽了颜色,暴露出最真实的无知、粗俗。
其实这些贵妇不仅对她如此,仟何一个她们认为不够格而硬想挤进来的会员,都会受到相同待遇,她们的力量是强大的,态度是僵硬的,倩宜看见白莉莉一分一秒的受到无言的伤害,她真希望这个女孩能够放聪明些,不要千方百计地挤进来;即使她是众所周知的脱星,但却无损她本质中所拥有的强悍的生命力与泼辣的气质,那才是最稀罕的。即使她不能成为淑女,她最精彩的部分也会指引她如何做一个快乐的女人,享受真正的人生。
茶点时间终于结束了,倩宜听到这个可怜的女孩大声地吐了口气。走到门口时,白莉莉仍垂头丧气,无疑地这是她一生当中最大的挫败,而且永远无法弥补。
倩宜沿着铺设成一圈圈圆形的石子小路快步的走着,她得赶紧去马场,她的那匹“蓝天之星”阿拉伯名驹一定翘首以望,等得不耐烦了。
想到蓝天之星,倩宜的唇边就掠过一丝笑意,从小到大,严格的家教与贵族式的学校,使她一直沉浸在一种她无法挣脱拘束的空气中,她也始终没交到什么朋友,婚后,她更是谨言慎行,当她年初过三十岁生日,华德金送这匹马给她时,她真的欢喜若狂。
名驹美人,相得益彰,而她最珍视的,是她与马之间牢不可破的感情。她第一眼看到蓝天之星时,就像所有见过它的人一样,惊服于这匹百万名驹的美。它全身黑得发亮,没有一丝杂毛,短而贴紧的在它完美的身躯上,它的前额中间有一粒白色的星形,鬃毛柔长飘逸,眼睛像初恋的少女般大而温柔。
那副英国式的马鞍也是为了博得她的欢心,特地在英国订制。
当她一天天试图着更接近它时,它也想像摔其他人一样把她摔落马背,但它的骄傲没有成功,倩宜的骑术与坚韧的毅力完全驾驭了这匹骏马,在风中快意驰骋着,人马一体的感觉,是她和马儿之间最大的秘密,从此以后,她知道别想再有人想骑它了。蓝天之星一生只有一个主人。
每当倩宜来薇尚,骑着蓝天之星,在附近原野、幽谷和沙滩游走地,凡是看到的人莫不投以又羡又妒的眼光。
“华夫人——”后头有人叫她,竟是白莉莉。
“有事吗?”
“我可以看看你的蓝天之星吗?上礼拜我看见你骑它,好帅。”白莉莉充满了企盼:“但我去马厩时,他们说没有你的允许谁也不准碰它。”
情宜心里叹了口气,她真不懂白莉莉为什么要紧跟不舍。“好吧!”她没有不答应的理由。
“我最近也买了一匹马,在空运途中,等过关检疫后,我们就可以一起骑了。”
老天,这个白莉莉看见别人打网球顺手,就要上网球场,看见射箭手个个身材轻盈也要射箭,现在见了蓝天之星漂亮,就非也要买匹名驹来招摇一番!
“我一向都喜欢一个人骑马!”她必须用最迅速的方式拒绝白莉莉的紧迫不舍。
“我没有要你照顾我!”白莉莉叫了起来,睁圆了那一双媚眼:“你知道吗?我是在马场中长大的。”
“哦?”这点倒是引起倩宜的惊异。
“这是我的秘密,我从来没告诉别人,谁也不知道我演电影之前的来历;我的父亲是士官,他一生没有别的嗜好,就是爱马,所以被分发到后里马场去,从小他就教我骑术,这是我唯一会的事。”白莉莉滔滔不绝地说着。
“原来你是真的喜欢马?”
“嗯!蓝天之星是我见过最标致、脾气也最坏的马,如果它是我的,我会叫它‘黑魔鬼’!你不觉得它有着魔鬼的气质,那么美那么高贵又那么神秘!”
当然!倩宜在心里同意,蓝天之星这样好的马是每个骑士可遇不可求的梦想。
“如果它是我的,我也会像你一样骄傲!”白莉莉继续说。
倩宜“噢”了一声,谈话资料到现在已经结束了,尽管白莉莉迫不及待地把自己“身世之秘”都告诉了她,但她也不会有更深入的兴趣,她又恢复那平日漠然的神色。
蓝天之星果然已在马厩里等得不耐烦了,她惯例来这儿的时间,它似乎知道的一清二楚,看见她逆着光从门口进来时,虽然瞧不见面孔,但早就闻熟了她的气味,那充满灵性的急样子,令她哑然失笑,可是当蓝天之星见她后面还跟了陌生人时,突然紧张起来,瞪视着白莉莉。
倩宜抚摸着它狭长的面孔,温柔的对它低语安抚着,又拍了拍它,它才慢慢由紧张状态恢复正常,如平日一样用颈胫孔摩挲着她、嗅嗅她,心甘情愿地让她带它出闸。
日光下的蓝天之星更是美得耀眼,迎着山岗上的风,耳上的毛与马鬃都微微拂动,一身雪白色骑装的倩宜跟它站在一道,更是美得不可思议。
白莉莉没有再说一句活,只是出神的看着她们,看着马夫把她那具舒适的英国马鞍搭放在蓝天之星毫无瑕疵的背上,大眼睛里满是嫉妒之色。
“爱马的人都知道,你要的不仅是头完美的马儿,骑士与马的心灵都要浑然一体才行。这是我所见过的最好的马,你也是!”白莉莉突然明灿一笑,那双媚眼中的嫉妒不见了;“我一直崇拜速度,现在我才深深明了,速度反而要什么样的人去创造。”
倩宜点点头,在这个早晨,她和这奇特放荡的女郎之间,也有了一种默契。她轻轻抖动缰绳,蓝天之星欢欣的嘶叫一声,撒开那四条优雅的长腿,朝岗下的小坡跑去。
马儿愈跑愈快,风在耳边呼啸而过,碧绿的山峦,青翠的草坡,远方声息可闻的碧蓝海湾,在这幽静的风景间,她们快速地移动,充满了魅力,像是腾云驾雾于一个梦中。
蓝天之星在原野上纵情奔驰,等倩宜从陶醉的喜悦间睁开眼时,才发现它穿过铁网的破缝已经跑到公路边来了。
“你真淘气!”她用靴尖轻踢着马肚,要它安静下来,这是蓝天之星的坏习惯,它对公路有兴趣,尤其是车辆。在它的脑袋里,一定还没搞清楚那些丑陋的,只会轰轰乱叫的东西,为什么跑得比它还快。它们也像是冷酷的对手,只在公路上行驶,但随时等待你去加入并超过它们,当你快得逞时,它们又放出一些难闻的黑烟,加倍地赶上你!
它直冲下山,熟门熟路地自己从破损的铁丝网间隙中冲到公路。
面对蓝天之星的好奇与天真,倩宜必须使出看家本领才能把这头在这时一定不听话的小淘气拉回来。
一辆正好飞驰而过的橙红野马汽车,差一点儿擦着她们,蓝天之星乍然受惊,嘶叫一声,高高举起了两只前蹄。同时不停地跃动着在原地绕圈子,她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让它镇定下来。
回头一看,那辆野马车早就跑得无影无踪。
可恶的家伙!差点伤了她的马,竟连句“对不起”都不说,她一阵气恼,但也无可奈何,下回她一定要小心点,否则蓝天之星这个顽皮鬼还不知会闯什么大祸也不一定呢!
她由原来的铁网隙缝策马上山,蓝天之星电知道自己做错了事,这会儿加倍听话。
当她香汗淋漓重新回到山岗时,远远地,她看见那辆橙红的野马车在薇尚的停车坪中,迎着太阳光闪闪发亮。她忽然想起那是谁的车子。
她早已听过他的大名。自他还未到薇尚的一个月前,所有的人都在津津乐道传诵他的事迹,甚至包括他座车的厂牌形式,都有人巨细靡遗地报导——麦哲宇。一个极富盛名的作家。
麦哲宇成名不过十年,年纪也轻得教人惊奇,四十还不到,但他的作品不知道风靡了多少读者。
他的风格十分特殊,架构严谨,格局宏大,是不可多得的杰出作家。
在他笔下的那些不断地在人性枷锁与时代巨轮中挣扎,极具代表性的男女人物,与现代经济、科技的庞大背景中,无情暴露社会真实断层的小说.一本又一本地引起争论、赞同与非议。
但几乎每一部都是成功的、轰动的。
那些书已经不仅是传统所谓的小说,而是时代的告白。
他虽然有自己最睿智的语言,但他也从不以时代的改革者或代言人自居,他让读者自己批判,而且他十分谨慎,不让意识形态部分逾越文学应坚持的尊严。
虽然麦哲宇坚持自己只是个文学工作者,但他的种种努力,在读者的心目中,他成了一个象征。
这个时代,可被尊敬,可被寄以信任的精神象征。
倩宜读过他的许多书,但在薇尚对他的各种谈论里,她发现大家注意的也不是他文学的成就,反而对他的人、私生活可能更感兴趣。据她们描述,这个传奇性的人物,不仅富有创造力,相貌也同样不凡,他的容貌俊逸,一双黑眼睛透露着无穷灵气,与其说他是大师级的人物,不如说他更像一名具有浪漫气质的诗人。
倩宜不知道金夫人有什么广大神通,竟能请得动这个极少在公开场合露面的大作家,来为薇尚的文学班上“现代文学”的课程。
那天一有他要来上课的消息传来,文学班登时人满为患,这是薇尚自成立此项课程以来的奇迹,但她是不会参加的,她宁愿回家读他的作品。
她相信真实的他是存在于字里行间里。那儿,他自成一个开放宇宙,与读者的心灵,外在的世界息息相关,遥相呼应。
第二章
麦哲宇站在讲台上,他很少答应公开演讲,尤其是面对一群睁大眼睛看着你的脸孔比看书本更有兴趣的女人。
经过他为期数周,一周一次文学课的观察,他敢断定,这些女人当中,没有一个是真对文学有强烈爱好的;她们之所以来到此地,纯为附庸风雅。
这次文学课他只答应讲到下周为止,麻烦也到此为止。今天他所预备的讲题是美国现代文学,谈到当代的美国小说主流,不能不提到一九七六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索尔贝娄,尤其是他最著名的那本《何索》。这也是麦哲宇自己最喜欢的几本书之一。
可是他花了工夫的讲稿,对这些贵妇人却无异是对牛弹琴。他本可拂袖而去,但他并没这样做,他答应了金夫人,他就会守约。
他仍旧平心静气的就索尔贝娄的几项重要著作开始评析,由《摆荡的人》谈到《受害者》、《抓住这一天》、《两天安德森》再到《何索》。
当他以贝娄一直强调的“相信人存在便是爱,只有通过爱,疏离社会后的个人才能得到拯救”为全课的结束时,会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这是个精采讲演,麦哲宇自己知道,他不但尽职而且做得比预想中的还要好,只不过听众不精采!她们不晓得固然讲演者要准备,而听众也该有适当的准备。她们来听一代大师讲“现代文学”,这是多么难得的机遇,但她们却轻易错过,可能终其一生都不会再与之接触,甚至不知现代文学为何物!
麦哲宇压抑心中的厌恶,仍保持着那俊逸的风度,向这些贵妇们微微一颔首,走出课堂。他没有留发问与讨论的时间,因为不必要。麦哲宇快步的走向停车坪,下意识的往马场那边看了一眼。
没有任何人在那边,不知为何,他心中一阵怅然若失。他自己也不晓得他预备要看到什么,是什么在吸引着他。
麦哲宇下山经过方才与白衣女骑士相遇的地方时,他突然想起来,他在停车场想看到的是什么。
她是他所见过最特殊的女人。
但他一点也不对自己那样惊吓了她有任何歉意。不管她是如何特殊,她也不该在公路上骑马。
他擦过她,是有意给她一个教训。他对这些贵妇人实在欠缺好感,可是唯一令他抱歉,是他没料到她竟生得那么美。鲜衣怒马,本是古式的形容辞,但他一点也不想以名驹丽人来形容她。
她是活生生,充满了生命力的女人,而不是呆板无趣、死气沉沉的闺中怨妇。麦哲宇咬了咬唇,胸中同时涌起两种渴望,一个是想立刻知道她的名字,一个是希望马上能忘掉她。
☆ ☆ ☆
白莉莉站在三楼房间半圆形的阳台上,用望远镜看着麦哲宇上他的车,看他的车绝尘而去。
她没有去上文学课,虽然她知道别人跟她一样的不懂,但她缺少她们装懂的本事,她更受不了呆呆在那儿枯坐冷板凳的滋味。她那双媚眼有一丝狡黠,一丝神秘,还有些其他的复杂东西。
麦哲宇!她的朱唇轻轻启动着,像符咒一样地念着这个名字。然后唇边的笑意更深、更浓了。
当车子整个消失在公路时,她放下了望远镜,之后,她又想起什么的匆匆忙忙跑到顶楼的阳台,那儿可以看得更高更远。但除了蓝天白云,野花绿草、海波细砂之外,她只看到一些平常的景象,并不怎么太特别,她继续调整镜头。
“白小姐——”背后有人叫她,声音柔和,却充满了威严。
“金夫人!”她回过头去,没有藏起手中的望远镜。
“好精致的望远镜!”金夫人若无其事地走过来:“这儿风景不错吧!可以借我看看吗?”
“当然!”她递了过去。
金夫人看了好一会儿才还给她,尽管她脸上的脂粉涂得比城墙还厚,但白莉莉已经看见她眼中那死灰般的颜色了。
“有什么不对吗?”白莉莉极其狡猾的,但那双媚眼天真一如孩童,连一丝阴影都没有。
“自从这栋房子建好后,我一直没上顶楼来过,从没想到这里视野这么好。”金夫人不动声色的涵养是一等一的,她才是这群贵妇中真正的贵妇。